宇辉中工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设备仪器及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车辆费用、职工劳保及福利费用以及其他涉及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每周的周二和周五为财务报销时间,其它时间如非特殊情况,财务可不受理报销申请(特殊情况下必须总经理签字,才能进入报销流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五条、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需预先支付的购买材料、货物及各项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备用金是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一定数量的备作金,专人掌管,不得转借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预先审批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日常物资采购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凭审批后的《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资采购单项业务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需以银行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
(四)、其他临时借款: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等),业务经办人员凭审批后的《资金使用申请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在结清前帐后方可办理借款。
(五)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室备款。 否则,财务室有权拒付超出借款金额。
第七条、预付款管理规定
(一)、各项工程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建设、安装、维修等需要支付预付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填写《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二)、日常零星物资、材料采购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各项物资、材料采购需要提前预付货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物资供应采购合同》和《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预付款手续。
(三)、办理公司各项预付款时,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向财务室提供审批的“专项合同或协议”和《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或《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预付的金额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金额,财务人员要与经济合同核对后,方可支付。
(四)、公司各项预付款的支付原则上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现金支付必须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借款及预付款流程
(一)、借款人凭审核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单(出差预先审批单或资金使用申请单、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等)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借款单》注明
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部门主管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会计依据审批后的借款单编制会计凭证→财务经理审核→借款人在会计凭证上签字确认→出纳依据会计凭证付款。
第九条、借款及预付款审批权限
(一)、因公司业务借款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
(二)、因公司业务借款在1万元以上和员工私人性借款由部门经理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双签审批。
(三)、公司所有借款须经财务经理在会计凭证审核批准。
第十条、凡涉及公司经济业务需要领用空白转账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存根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后,由业务经办人员在支票存根上和《支票领用登记表》上签收;支付时必须完整填写支付日期、用途及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财务人员具体付款日期和金额;任何人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室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财务室并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挂失手续,若遗失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全额赔偿已支付金额。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原则上必须在前帐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帐,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财务室,经财务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单项借款业务办理完毕后按五个工作日内凭有效票据报销并结清借款或预付款;凡无理由未按规定期限报销者依据实际超出天数按当期银行贷款利息加罚滞纳金;凡超过一个月不结账者,一律不予报销,财务室有权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三条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因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临时备用金,公司采购人员原则上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二)、借支备用金需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三)、临时备用金借款人应在业务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
(四)、一般情况下临时备用金的借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
(五)、每年12月31日前,备用金借款人必须将所借的备用金全额结清。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市内采购人员也应在年底前全额结清,下一年度再重新核定并办理备用金借用手续。
(六)、对未按规定结清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工资中扣减。
(七)、公司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第三章、公司费用报销规定及流程
第十四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会计和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二级审查;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费用报销规定
(一)、公司一切费用支出必须按先申请.后办理的原则进行,对未进行申请、审批的一切费用开支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所有费用支出报销原则上依据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的资金限额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报销人员所报销的费用支出必须真实.合规,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报销人员必须凭真实.合规.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销,所持票据必须是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票据并要填写完整.数字清楚,严禁和杜绝白条入帐和费用支出项目与所附票据不
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四)、报销人员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规定和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凭证,待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销当事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人员剔除的部分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日常物品采购费等;车辆费用按养路费、加油费、保养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八)、报销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费用报销流程
(一)、公司所有资金支出报销按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资金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资金申请单或物资验收单和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的程序办理。
(二)、报销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三)、报销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会计和财务总监进行审核,财务会计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及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财务总监应对费用报销的必要性和有关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规范性进行审查以及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稽查;
(四)、报销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财务会计、财务总监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上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资金支出的报销有审核批准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销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2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和会计凭证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六)、公司所有资金支出报销必须由公司财务总监在会计凭证上审核签字。
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八条、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根据按集团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报总经理核定执行。
(二)、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
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将按缺勤论处,所发生的差旅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短途出差当天往返的,往返时间超过8小时的按1天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0.5天计算;不足4小时的按0天计算。
4、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的人员,承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实际缴纳的费用报销,不得再同时享受出差伙食补贴。
5、到业务单位洽谈工作,由业务单位提供伙食的,也不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
6、多人一起出差的,所有能分开的结算费用都应该分开结算,如车船票/住宿费/出差补助等。
7、出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探亲访友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绕道多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每日相关补贴等)都不得报销。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8、公司交通及误餐补贴标准:
(六)、司机出车补助标准:
1、司机出车在孝感地区(含郊县市)范围之内的无出车补助,市内出车误餐的,按5条执行。
2、司机出车超出孝感地区以外的,按孝感市到目的地之间点对点距离公里数往返计算出
车补助,若中途折转其他城市的,也按城市之间点对点里程累加计算出车里程。出车补助按 元/km计算,出车公里补贴与出差伙食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 七)、报销时限
1、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归来五个工作日(以报销原始票据日期为准)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费用报销,结清借款。
2、出差人员借款原则上前款不清不再预借差旅费
第十九条、电话费报销规定
(一)、电话费报销标准
1、通讯费用的管理包括办公用座机费和手机费;公司为管理人员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公司办公电话原则上严禁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部门座机电话拨打声讯台、交友等娱乐电话,一经发现将按所发生费用的双倍进行处罚。各部门所属办公电话要有下班后及休假日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公司将对部门座机电话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制度;
2、公司办公电话费及网络使用费依据办公室核定的各职能部门电话费标准进行交纳和报销。
3、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的执行。公司每月对享受手机费用报销人员的手机费用实行限额管理,超出限额的按标准核实报销;
4、手机费用报销标准:
带电话造成无法联络,导致工作事项无法处理或处理延缓的,一律取消当月话费报销待遇;
6、
报销办法:执行移动话费定额报销人员凭移动通讯公司的缴费发票进行限额报销,按规定每季度报销一次。定额充值发票(或充值卡)不被视为有效地报销凭证。
(二)、电话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公司固定电话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通讯部门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示处理办理。
2
、员工手机话费在一个年度内(上年12月至当年
11月)按季度报销,在报销期内可随时报销,超过报销期限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一)、招待费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在业务往来中招待有关人员所发生的餐费、礼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招待费报销原则上实行“事前申请,确认标准,按标准报销”的控制程序,对超出标准的招待费公司不予报销,由经办当事人承担。
(二)、公司所有招待必须填写《招待费用申请表》,经逐级批准后,方可办理。特别情况,在外办事期间需发生招待而无法填写《招待费用申请表》,需电话请示并做好备注,在发生招待次日补齐手续。所有招待必须在申请表写明真实宴请人员和陪同人员姓名、时间、事因、电话。招待费用凭《招待费用申请表》和发票报销,并由经办人及证明人在该张发票背后签字。无审批《招待费用申请表》的或发票背面无经办人和证明人同时签字的不予报销。
1、必须严格控制招待费的发生,并坚持“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
2、招待费用实行“先申请、后实施”的控制办法。审批流程如下:
3、招待费用必须在发生后的3日内报账,并且不得跨月报销,对超出批准的招待项目及超限金额不予报销。
4、特殊情况下口头的请示和批准,事后都必须补办书面的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三)、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各职能部门当月累计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当月预算指标,超预算总额的开支需按预算管理制度报批后方可开支。
(四)、所涉及购买招待礼品、招待日常用品(招待烟、茶以及其他招待用品)等按物品申购程序办理;统一购买,按需领用。
(五)、需签字欠帐的招待费(餐费及临时性住房等)经办当事人必须在欠帐明细单上注明时间、事由、招待单位或个人名称、金额等。
(六)、公司内部人员来往费用不在招待费列支。
(七)、各级管理人员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1、总监级以上的业务招待费按预算指标控制开支;
2、一般工作及业务招待用餐每人不得超过元;
3、一般工作及业务招待住宿标准为标准(普通)双人房。
4、超出以上招待标准由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报销。
(八)、公司发生的所有招待费原则上须在发生的(出差发生的招待费以出差归来之日)五日内回单报销,否则,财务室有权拒绝报销。
第二十一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规定
(一)、一般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人资办公室统一计划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公司行政人资办公室每月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三)、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行政人资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报销办公用品必须有正式发票,并附有供货单位加盖公章的出货单或电脑小票。
第二十二条、车辆费用报销规定
(一)、车辆费用是指公司车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养路费、检车费、保险费及车辆肇事应由公司负担的费用等。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公司财务部按期缴纳。
(二)、车辆费用的管理实行单车核定费用的办法。由行政人资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核定单车费用标准,经批准后执行,同时将车辆费用标准报财务部一份备案;
(三)、车辆油料由行政人资办公室统一预算、计划、购置,依据单车油耗标准发放加油卡或加油票,并进行登记、考核和管理。
(四)、公司驾驶人员因工作需要(长途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者应事先争得行政人资办公室同意并有随同人员在加油票上签字证明方可报销,否则加油费不予报销,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五)、驾驶员登记用车情况台账,详细记录用车人、起止时间、起止地点、发生的路桥费、汽油费、维修费 、停车费,并要求用车人签名及注明部门、项目。几人一起用车的,按受益原则分摊项目、部门费用。用车情况台账经行政人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六)、汽车每年一次性必须支出的费用,如:年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审费、检测费等统一由行政人资办公室按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统一办理报销。
(七)、车辆维修必须事先进行申请,并由定点维修单位对车辆维修项目、费用进行预算,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现有新的维修项目时,必须办理维修项目及费用追加审批手续。擅自维修的项目和超额费用不予报销。所有更换下来的旧零部件必须带回公司,否则相关费用亦不予报销。车辆定点维修厂的维修费,报销时要附上具体维修项目明细单;车辆外出临时加油和维修发生的费用报销时除提供有效凭证外,用车人必须在发生费用当天在发票上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车辆必须持公司油卡加油,公司将对车辆实行油耗考核,超过核定油耗的必须作出分析和说明,公司根据情况决定超额油费是否由主车司机自行承担。出差途中加油应开具正式发票,回程后与过路过桥费等发票一起填报,如无经批准的《派车申请单》(见附件三),其相关行驶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八)、车辆外出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用车人必须当天在每张发票上签字,以防忘记,驾驶员单个外出所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等,驾驶员外出归来由行政人资办公室分管依据派车单签字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九)、各辆汽车所需零星购买的机油、配件、工具备件、清洁用品等,驾驶员应先向本单位主管车辆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购买,否则不应予以报销。
(十)、车辆外出发生的洗车费(即车辆美容费)不给予报销;市内停车费必须随对应的《派车申请单》或经财务部审核认定合理方可报销。因车辆违章的罚款、拖车费、保管费,一律
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十一)、公司部门经理以上职员私车公用实行车补制度,具体标准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依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及流程执行。
(一)、每月15号是管理人员发放工资的时间,遇节假日则提前。
(二)、每月30号是员工发放工资的时间,如遇节假日提前。
第二十四条、日常物品采购费用报销
(一)、日常物品采购费用支出是指因采购零星材料、机械设备配件、劳保福利性用品及办公设施用品等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供应部门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采购物品,按实际付款金额取得正式发票(增值税发票),凭发票和入库单办理费用报批。
(二)、公司所有物品采购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物品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财务总监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申购当事人将批准的“物品申购单”一式两份分别递交至公司采购人员和公司比质比价人员进行采购询价和比质比价,由公司采购比质比价小组对询价及比质比价结果进行分析确认。
(四)、公司采购人员依据经比质比价小组确认的比质比价单进行物品采购,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物品验收和入库手续。
(五)、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物品的,必须签订《供货合同》,并以《供货合同》为附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六)、物品采购后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办理物品验收及入库手续,所购物品发票和物品验收单及入库单以及物品申购单一并作为报销原始票据,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财务人员说明情况,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同城采购的,必须在业务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报批;异地采购的,必须在到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且自借款日起最长15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报批。设备、模具、夹具、专用工具等制作周期较长的物资采购例外。
第四章、专项支出财务报销规定
第二十五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公司固定资产支出、咨询顾问费用、工程安装施工费、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专项资金支出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支出(包括大修理支出)依据《集团财务审批权限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咨询顾问费用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三)、工程安装施工费、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报销由职能部门提出资金预算待逐级审批后按合同或协议审批权限签订“专项”合同或协议,并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手续。
(四)、公司专项资金支出报销必须附正规发票、各项验收单、“专项”合同或协议,财务人员依据合同或协议之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章、其他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七条、其他费用是指公司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并且上述条款不包括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费用的报销必须坚持“先申请,后办理,再报销”的原则,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章、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费用报销流程
第三十条 费用的报销期限
(一)、费用发生后3日内按上述流程将报销凭证传递到财务部出纳处,由财务部每周
二、五下午传总经理批准。
(二)、原则上费用不得跨月报销。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一)、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二)、经办人员取得合法凭证时,需检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的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 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第三十三条、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一)、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二)、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四)、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五)、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六)、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七)、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八)、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 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三十四条、原始票据的粘贴办法:
(一)、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要按照内容进行分类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纸,注意不要混贴及票据间相覆盖,以免影响辨认。
(二)、粘贴时,在粘贴纸左边留出两公分装订位置,将票据按类分别粘贴。
(三)、如果同类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纸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
(四)、票据粘贴完整后,归集拟报销的合法单据,汇总票据金额,注明票据的张数,填写《费用报销单》,由经办人与审批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十五条、粘贴注意事项:
(一)、将各类票据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二)、费用报销单
1、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部门经理及财务部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在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2、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暂按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的意见核定报销,之后由财务室对该制度进行补充及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宇辉中工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设备仪器及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车辆费用、职工劳保及福利费用以及其他涉及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每周的周二和周五为财务报销时间,其它时间如非特殊情况,财务可不受理报销申请(特殊情况下必须总经理签字,才能进入报销流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五条、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需预先支付的购买材料、货物及各项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备用金是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一定数量的备作金,专人掌管,不得转借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预先审批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日常物资采购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凭审批后的《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资采购单项业务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需以银行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
(四)、其他临时借款: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等),业务经办人员凭审批后的《资金使用申请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在结清前帐后方可办理借款。
(五)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室备款。 否则,财务室有权拒付超出借款金额。
第七条、预付款管理规定
(一)、各项工程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建设、安装、维修等需要支付预付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填写《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二)、日常零星物资、材料采购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各项物资、材料采购需要提前预付货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物资供应采购合同》和《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预付款手续。
(三)、办理公司各项预付款时,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向财务室提供审批的“专项合同或协议”和《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或《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预付的金额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金额,财务人员要与经济合同核对后,方可支付。
(四)、公司各项预付款的支付原则上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现金支付必须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借款及预付款流程
(一)、借款人凭审核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单(出差预先审批单或资金使用申请单、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等)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借款单》注明
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部门主管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会计依据审批后的借款单编制会计凭证→财务经理审核→借款人在会计凭证上签字确认→出纳依据会计凭证付款。
第九条、借款及预付款审批权限
(一)、因公司业务借款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
(二)、因公司业务借款在1万元以上和员工私人性借款由部门经理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双签审批。
(三)、公司所有借款须经财务经理在会计凭证审核批准。
第十条、凡涉及公司经济业务需要领用空白转账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存根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后,由业务经办人员在支票存根上和《支票领用登记表》上签收;支付时必须完整填写支付日期、用途及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财务人员具体付款日期和金额;任何人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室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财务室并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挂失手续,若遗失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全额赔偿已支付金额。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原则上必须在前帐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帐,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财务室,经财务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单项借款业务办理完毕后按五个工作日内凭有效票据报销并结清借款或预付款;凡无理由未按规定期限报销者依据实际超出天数按当期银行贷款利息加罚滞纳金;凡超过一个月不结账者,一律不予报销,财务室有权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三条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因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临时备用金,公司采购人员原则上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二)、借支备用金需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三)、临时备用金借款人应在业务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
(四)、一般情况下临时备用金的借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
(五)、每年12月31日前,备用金借款人必须将所借的备用金全额结清。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市内采购人员也应在年底前全额结清,下一年度再重新核定并办理备用金借用手续。
(六)、对未按规定结清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工资中扣减。
(七)、公司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第三章、公司费用报销规定及流程
第十四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会计和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二级审查;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费用报销规定
(一)、公司一切费用支出必须按先申请.后办理的原则进行,对未进行申请、审批的一切费用开支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所有费用支出报销原则上依据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的资金限额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报销人员所报销的费用支出必须真实.合规,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报销人员必须凭真实.合规.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销,所持票据必须是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票据并要填写完整.数字清楚,严禁和杜绝白条入帐和费用支出项目与所附票据不
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四)、报销人员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规定和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凭证,待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销当事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人员剔除的部分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日常物品采购费等;车辆费用按养路费、加油费、保养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八)、报销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费用报销流程
(一)、公司所有资金支出报销按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资金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资金申请单或物资验收单和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的程序办理。
(二)、报销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三)、报销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会计和财务总监进行审核,财务会计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及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财务总监应对费用报销的必要性和有关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规范性进行审查以及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稽查;
(四)、报销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财务会计、财务总监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上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资金支出的报销有审核批准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销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2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和会计凭证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六)、公司所有资金支出报销必须由公司财务总监在会计凭证上审核签字。
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八条、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根据按集团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报总经理核定执行。
(二)、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
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将按缺勤论处,所发生的差旅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短途出差当天往返的,往返时间超过8小时的按1天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0.5天计算;不足4小时的按0天计算。
4、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的人员,承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实际缴纳的费用报销,不得再同时享受出差伙食补贴。
5、到业务单位洽谈工作,由业务单位提供伙食的,也不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
6、多人一起出差的,所有能分开的结算费用都应该分开结算,如车船票/住宿费/出差补助等。
7、出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探亲访友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绕道多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每日相关补贴等)都不得报销。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8、公司交通及误餐补贴标准:
(六)、司机出车补助标准:
1、司机出车在孝感地区(含郊县市)范围之内的无出车补助,市内出车误餐的,按5条执行。
2、司机出车超出孝感地区以外的,按孝感市到目的地之间点对点距离公里数往返计算出
车补助,若中途折转其他城市的,也按城市之间点对点里程累加计算出车里程。出车补助按 元/km计算,出车公里补贴与出差伙食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 七)、报销时限
1、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归来五个工作日(以报销原始票据日期为准)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费用报销,结清借款。
2、出差人员借款原则上前款不清不再预借差旅费
第十九条、电话费报销规定
(一)、电话费报销标准
1、通讯费用的管理包括办公用座机费和手机费;公司为管理人员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公司办公电话原则上严禁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部门座机电话拨打声讯台、交友等娱乐电话,一经发现将按所发生费用的双倍进行处罚。各部门所属办公电话要有下班后及休假日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公司将对部门座机电话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制度;
2、公司办公电话费及网络使用费依据办公室核定的各职能部门电话费标准进行交纳和报销。
3、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的执行。公司每月对享受手机费用报销人员的手机费用实行限额管理,超出限额的按标准核实报销;
4、手机费用报销标准:
带电话造成无法联络,导致工作事项无法处理或处理延缓的,一律取消当月话费报销待遇;
6、
报销办法:执行移动话费定额报销人员凭移动通讯公司的缴费发票进行限额报销,按规定每季度报销一次。定额充值发票(或充值卡)不被视为有效地报销凭证。
(二)、电话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公司固定电话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通讯部门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示处理办理。
2
、员工手机话费在一个年度内(上年12月至当年
11月)按季度报销,在报销期内可随时报销,超过报销期限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一)、招待费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在业务往来中招待有关人员所发生的餐费、礼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招待费报销原则上实行“事前申请,确认标准,按标准报销”的控制程序,对超出标准的招待费公司不予报销,由经办当事人承担。
(二)、公司所有招待必须填写《招待费用申请表》,经逐级批准后,方可办理。特别情况,在外办事期间需发生招待而无法填写《招待费用申请表》,需电话请示并做好备注,在发生招待次日补齐手续。所有招待必须在申请表写明真实宴请人员和陪同人员姓名、时间、事因、电话。招待费用凭《招待费用申请表》和发票报销,并由经办人及证明人在该张发票背后签字。无审批《招待费用申请表》的或发票背面无经办人和证明人同时签字的不予报销。
1、必须严格控制招待费的发生,并坚持“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
2、招待费用实行“先申请、后实施”的控制办法。审批流程如下:
3、招待费用必须在发生后的3日内报账,并且不得跨月报销,对超出批准的招待项目及超限金额不予报销。
4、特殊情况下口头的请示和批准,事后都必须补办书面的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三)、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各职能部门当月累计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当月预算指标,超预算总额的开支需按预算管理制度报批后方可开支。
(四)、所涉及购买招待礼品、招待日常用品(招待烟、茶以及其他招待用品)等按物品申购程序办理;统一购买,按需领用。
(五)、需签字欠帐的招待费(餐费及临时性住房等)经办当事人必须在欠帐明细单上注明时间、事由、招待单位或个人名称、金额等。
(六)、公司内部人员来往费用不在招待费列支。
(七)、各级管理人员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1、总监级以上的业务招待费按预算指标控制开支;
2、一般工作及业务招待用餐每人不得超过元;
3、一般工作及业务招待住宿标准为标准(普通)双人房。
4、超出以上招待标准由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报销。
(八)、公司发生的所有招待费原则上须在发生的(出差发生的招待费以出差归来之日)五日内回单报销,否则,财务室有权拒绝报销。
第二十一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规定
(一)、一般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人资办公室统一计划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公司行政人资办公室每月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三)、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行政人资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报销办公用品必须有正式发票,并附有供货单位加盖公章的出货单或电脑小票。
第二十二条、车辆费用报销规定
(一)、车辆费用是指公司车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养路费、检车费、保险费及车辆肇事应由公司负担的费用等。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公司财务部按期缴纳。
(二)、车辆费用的管理实行单车核定费用的办法。由行政人资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核定单车费用标准,经批准后执行,同时将车辆费用标准报财务部一份备案;
(三)、车辆油料由行政人资办公室统一预算、计划、购置,依据单车油耗标准发放加油卡或加油票,并进行登记、考核和管理。
(四)、公司驾驶人员因工作需要(长途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者应事先争得行政人资办公室同意并有随同人员在加油票上签字证明方可报销,否则加油费不予报销,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五)、驾驶员登记用车情况台账,详细记录用车人、起止时间、起止地点、发生的路桥费、汽油费、维修费 、停车费,并要求用车人签名及注明部门、项目。几人一起用车的,按受益原则分摊项目、部门费用。用车情况台账经行政人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六)、汽车每年一次性必须支出的费用,如:年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审费、检测费等统一由行政人资办公室按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统一办理报销。
(七)、车辆维修必须事先进行申请,并由定点维修单位对车辆维修项目、费用进行预算,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现有新的维修项目时,必须办理维修项目及费用追加审批手续。擅自维修的项目和超额费用不予报销。所有更换下来的旧零部件必须带回公司,否则相关费用亦不予报销。车辆定点维修厂的维修费,报销时要附上具体维修项目明细单;车辆外出临时加油和维修发生的费用报销时除提供有效凭证外,用车人必须在发生费用当天在发票上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车辆必须持公司油卡加油,公司将对车辆实行油耗考核,超过核定油耗的必须作出分析和说明,公司根据情况决定超额油费是否由主车司机自行承担。出差途中加油应开具正式发票,回程后与过路过桥费等发票一起填报,如无经批准的《派车申请单》(见附件三),其相关行驶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八)、车辆外出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用车人必须当天在每张发票上签字,以防忘记,驾驶员单个外出所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等,驾驶员外出归来由行政人资办公室分管依据派车单签字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九)、各辆汽车所需零星购买的机油、配件、工具备件、清洁用品等,驾驶员应先向本单位主管车辆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购买,否则不应予以报销。
(十)、车辆外出发生的洗车费(即车辆美容费)不给予报销;市内停车费必须随对应的《派车申请单》或经财务部审核认定合理方可报销。因车辆违章的罚款、拖车费、保管费,一律
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十一)、公司部门经理以上职员私车公用实行车补制度,具体标准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依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及流程执行。
(一)、每月15号是管理人员发放工资的时间,遇节假日则提前。
(二)、每月30号是员工发放工资的时间,如遇节假日提前。
第二十四条、日常物品采购费用报销
(一)、日常物品采购费用支出是指因采购零星材料、机械设备配件、劳保福利性用品及办公设施用品等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供应部门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采购物品,按实际付款金额取得正式发票(增值税发票),凭发票和入库单办理费用报批。
(二)、公司所有物品采购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物品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财务总监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申购当事人将批准的“物品申购单”一式两份分别递交至公司采购人员和公司比质比价人员进行采购询价和比质比价,由公司采购比质比价小组对询价及比质比价结果进行分析确认。
(四)、公司采购人员依据经比质比价小组确认的比质比价单进行物品采购,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物品验收和入库手续。
(五)、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物品的,必须签订《供货合同》,并以《供货合同》为附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六)、物品采购后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办理物品验收及入库手续,所购物品发票和物品验收单及入库单以及物品申购单一并作为报销原始票据,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财务人员说明情况,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同城采购的,必须在业务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报批;异地采购的,必须在到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且自借款日起最长15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报批。设备、模具、夹具、专用工具等制作周期较长的物资采购例外。
第四章、专项支出财务报销规定
第二十五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公司固定资产支出、咨询顾问费用、工程安装施工费、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专项资金支出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支出(包括大修理支出)依据《集团财务审批权限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咨询顾问费用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三)、工程安装施工费、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报销由职能部门提出资金预算待逐级审批后按合同或协议审批权限签订“专项”合同或协议,并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手续。
(四)、公司专项资金支出报销必须附正规发票、各项验收单、“专项”合同或协议,财务人员依据合同或协议之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章、其他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七条、其他费用是指公司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并且上述条款不包括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费用的报销必须坚持“先申请,后办理,再报销”的原则,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章、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费用报销流程
第三十条 费用的报销期限
(一)、费用发生后3日内按上述流程将报销凭证传递到财务部出纳处,由财务部每周
二、五下午传总经理批准。
(二)、原则上费用不得跨月报销。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一)、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二)、经办人员取得合法凭证时,需检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的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 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第三十三条、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一)、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二)、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四)、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五)、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六)、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七)、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八)、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 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三十四条、原始票据的粘贴办法:
(一)、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要按照内容进行分类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纸,注意不要混贴及票据间相覆盖,以免影响辨认。
(二)、粘贴时,在粘贴纸左边留出两公分装订位置,将票据按类分别粘贴。
(三)、如果同类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纸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
(四)、票据粘贴完整后,归集拟报销的合法单据,汇总票据金额,注明票据的张数,填写《费用报销单》,由经办人与审批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十五条、粘贴注意事项:
(一)、将各类票据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二)、费用报销单
1、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部门经理及财务部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在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2、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暂按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的意见核定报销,之后由财务室对该制度进行补充及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