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法院纪检监察先进事迹材料

常吹“正气号” 筑牢“防腐墙” ──xx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事迹材料

近几年来,我院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要求,在政治教育、建立制度、责任监督、促进司法和谐等四个方面下足功夫,各项工作稳步协调发展,每年均有新的突破。我院曾荣获最高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称号,全国老龄委和司法部授予“老年工作先进集体”,被江西省委政法委授予“五星级”政法单位,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被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人民满意好法院”、“集体三等功”等称号,先后有6人次被省院授予“先进个人”和“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有8人次被市中院授予“先进个人”和“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1人被xx市政府评为“市劳模”,纪检监察工作也多次被市中院和县纪委评为“先进集体”。

在强化政治教育上下功夫,吹响“正气号”

我院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三篇文章,着力培养一支既懂政治又懂法

治的法官队伍,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我院先后扎实开展了“社会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公道正派主义、建公平正义之家”、“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干警系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通读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邀请南昌大学的博士导师、教授来我院做专题辅导;学习了“最高院司法为民23条措施”、“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等内容,在学习中要求每位干警每年摘录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和写两篇心得体会文章,进一步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我院坚持院领导每月和干警谈一次心,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我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强化全体干警责任意识。根据“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同全体干警签定了廉政承诺书,确保人人有责任,上下齐抓共管,左右协调联动。

牢牢把握工作作风建设这个关键。我院做实领导干部“三廉”工作,将“述廉、评廉、考廉”活动延伸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年终在干部会上报告廉洁勤

政工作情况,进行廉洁述职,由全体法官进行廉洁测评。将《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制成小卡片发放,要求干警随身携带,严格执行,不得违反;要求干警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组织干警观看一次反腐倡廉教育片;不定期向干警荐读廉文,并适时交流心得;在县文化广场廉政宣传栏出专刊,积极参与县纪委组织的“廉政月”、“清风之夜•山水武宁”等活动。我院法官自编自演反腐倡廉群口相声《武宁美》,受到到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也不断增强。同时我院开展了“十不准”活动和院党组书记、院长讲廉政党课活动,使全体法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权力观和金钱观;坚持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开展“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活动,拒贿拒礼于门外;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向全体干警发出一封“倡导廉洁家风、建设文明家庭”的倡议书,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从而在全院上下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廉政勤政的浓厚氛围。

始终不放松司法能力建设这个基础。我院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鼓励法官参加在职法律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在学习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去年我院7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4名顺利通过;选送法官参加省、市法院系统的各类法律业务培训40多人次;适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

“办案能手”活动,不断锻炼干警的实践能力;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对全院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极大调动了法官及工作人员的热情,涌现出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

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构筑“防腐墙”

科学高效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保障。我院在巩固既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奖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近三年来共建立、完善管理制度12项,进一步健全了对干部的诫免谈话制度,院领导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多名后备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在平时工作中要求分管领导对部门正、副职,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进行不定期谈话告诫提醒,不断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官廉政档案制度,将个人的廉洁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对法官的选拔任用的标准之一;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从2005年6月份起,每人从工资中扣除100元,作为廉政保证金,年终没有违纪、违规反映,可全额退回,并且院里给予一定数额廉政奖。

协调外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实施最高院制订的《法官行为规范》,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对照《法官行为规范》要求,扎扎实实进行自查,每年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交院纪检组。建立与执法监督员和县纪委联系制度,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法官违法违纪线索。三年来共邀请执法监督员来院召开座谈会16次,主动到县纪委信访室了解举报线索9次。实行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当事人与案件承办人廉政“双向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以来,我院在规费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对81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减、免诉讼费共计10多万元。

在落实防范措施上下功夫,编织“监督网”

我院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依照“四项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理,决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监督和查处上下大力气,一是加大对审判综合楼等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开支的监督,保证“大楼”建起来,“人”不倒下去;二是对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连续13年来,我院无一法官及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案件评查成效显著。我院把强化内部审判监督工作纳入到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抓实抓好案件评查工作,使审判监

督的重心形成了由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事中警示督促,变消极地改判案件为积极地总结预防的新模式,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我院在推行案件评查制度时,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结合。一是把案件评查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相结合;二是把案件评查与法官的奖惩相结合;三是把案件评查与贯彻执行最高法“两个办法”相结合。通过推行案件评查,每季度案件评查讲评,不但加快了案件结案速度,提高了办案效率,杜绝了超审限审案的发生,防止了迟到的公正,而且增强了审判人员严格执法的观念,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我院案件质量明显好转,二审发回、改判率明显下降,今年一季度服判息诉率达96.3%,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部门联动监督到位。我院责任考核明确,在党风廉政考核过程中,注重采取“五个结合”。即:党风廉政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与实施审判监督相结合、与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结合、与上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相结合、与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畅通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渠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议案,邀请他们观摩庭审、执行听证40多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300多件次,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在促进司法和谐上下功夫,营造“为民情”

在新形势下,我院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以群众满意司法为出发点,以司法和谐为目标,积极改善基层的司法环境,做到以司法公正树形象,以司法文明树形象,以司法廉洁树形象。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一个窗口,是反映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是否公正执法,群众对法院工作监督的有效渠道。

构建信访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满意。我院把初信、初访的处理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抓好。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答疑制、重大重点信访案领导负责制。我院确立每周一为院长(副院长)接待日,三年来院长共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发出接访处理意见函50余件,坚持做好日常性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院办公楼一楼,设立了接待处,长期一人坐班,对来访群众坚持“一张凳”、“一杯水”、“一声问好”,让他们心平气和反映诉求和问题。近三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来信156件,对群众来信来访,能及时分流到各部门和转有关单位办理,并做好调解和说服工作,消除当事人怨气,化解矛盾,维护一方平安稳定。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我院纪检监察接到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投诉举报信8人次,经调查了解,没有一件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办理案件程序合法,查询、划拨手续完备。实行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他们

对法院办案的意见、建议和对法官的评价,共回访当事人80余人次;监察室对诉讼、执行案件随机抽案检查,重点审查程序、实体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诉讼费、执行费收取是否严格按规定收取,案款是否及时发放,共检查各类案件200余件。为控制和减少纪检信访投诉,我们坚持做到:从源头上“堵”,解决法官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从感情上“联”,在接待和处理纪检信访投诉时,坚持从投诉者的角度去理解思考,做到想其所想,急其所需,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道理上“引”,分清是非、以理服人,让信访人心服口服。

虽然我们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对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例如单位的硬件设施建设还有待改善,影响司法形象和群众生活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瞄准更高目标,继续深化提升,追求新的进步,取得新的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常吹“正气号” 筑牢“防腐墙” ──xx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事迹材料

近几年来,我院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要求,在政治教育、建立制度、责任监督、促进司法和谐等四个方面下足功夫,各项工作稳步协调发展,每年均有新的突破。我院曾荣获最高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称号,全国老龄委和司法部授予“老年工作先进集体”,被江西省委政法委授予“五星级”政法单位,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被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人民满意好法院”、“集体三等功”等称号,先后有6人次被省院授予“先进个人”和“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有8人次被市中院授予“先进个人”和“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1人被xx市政府评为“市劳模”,纪检监察工作也多次被市中院和县纪委评为“先进集体”。

在强化政治教育上下功夫,吹响“正气号”

我院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三篇文章,着力培养一支既懂政治又懂法

治的法官队伍,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我院先后扎实开展了“社会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公道正派主义、建公平正义之家”、“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干警系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通读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邀请南昌大学的博士导师、教授来我院做专题辅导;学习了“最高院司法为民23条措施”、“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等内容,在学习中要求每位干警每年摘录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和写两篇心得体会文章,进一步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我院坚持院领导每月和干警谈一次心,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我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强化全体干警责任意识。根据“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同全体干警签定了廉政承诺书,确保人人有责任,上下齐抓共管,左右协调联动。

牢牢把握工作作风建设这个关键。我院做实领导干部“三廉”工作,将“述廉、评廉、考廉”活动延伸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年终在干部会上报告廉洁勤

政工作情况,进行廉洁述职,由全体法官进行廉洁测评。将《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制成小卡片发放,要求干警随身携带,严格执行,不得违反;要求干警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组织干警观看一次反腐倡廉教育片;不定期向干警荐读廉文,并适时交流心得;在县文化广场廉政宣传栏出专刊,积极参与县纪委组织的“廉政月”、“清风之夜•山水武宁”等活动。我院法官自编自演反腐倡廉群口相声《武宁美》,受到到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也不断增强。同时我院开展了“十不准”活动和院党组书记、院长讲廉政党课活动,使全体法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权力观和金钱观;坚持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开展“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活动,拒贿拒礼于门外;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向全体干警发出一封“倡导廉洁家风、建设文明家庭”的倡议书,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从而在全院上下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廉政勤政的浓厚氛围。

始终不放松司法能力建设这个基础。我院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鼓励法官参加在职法律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在学习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去年我院7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4名顺利通过;选送法官参加省、市法院系统的各类法律业务培训40多人次;适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

“办案能手”活动,不断锻炼干警的实践能力;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对全院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极大调动了法官及工作人员的热情,涌现出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

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构筑“防腐墙”

科学高效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保障。我院在巩固既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奖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近三年来共建立、完善管理制度12项,进一步健全了对干部的诫免谈话制度,院领导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多名后备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在平时工作中要求分管领导对部门正、副职,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进行不定期谈话告诫提醒,不断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官廉政档案制度,将个人的廉洁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对法官的选拔任用的标准之一;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从2005年6月份起,每人从工资中扣除100元,作为廉政保证金,年终没有违纪、违规反映,可全额退回,并且院里给予一定数额廉政奖。

协调外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实施最高院制订的《法官行为规范》,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对照《法官行为规范》要求,扎扎实实进行自查,每年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交院纪检组。建立与执法监督员和县纪委联系制度,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法官违法违纪线索。三年来共邀请执法监督员来院召开座谈会16次,主动到县纪委信访室了解举报线索9次。实行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当事人与案件承办人廉政“双向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以来,我院在规费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对81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减、免诉讼费共计10多万元。

在落实防范措施上下功夫,编织“监督网”

我院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依照“四项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理,决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监督和查处上下大力气,一是加大对审判综合楼等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开支的监督,保证“大楼”建起来,“人”不倒下去;二是对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连续13年来,我院无一法官及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案件评查成效显著。我院把强化内部审判监督工作纳入到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抓实抓好案件评查工作,使审判监

督的重心形成了由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事中警示督促,变消极地改判案件为积极地总结预防的新模式,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我院在推行案件评查制度时,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结合。一是把案件评查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相结合;二是把案件评查与法官的奖惩相结合;三是把案件评查与贯彻执行最高法“两个办法”相结合。通过推行案件评查,每季度案件评查讲评,不但加快了案件结案速度,提高了办案效率,杜绝了超审限审案的发生,防止了迟到的公正,而且增强了审判人员严格执法的观念,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我院案件质量明显好转,二审发回、改判率明显下降,今年一季度服判息诉率达96.3%,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部门联动监督到位。我院责任考核明确,在党风廉政考核过程中,注重采取“五个结合”。即:党风廉政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与实施审判监督相结合、与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结合、与上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相结合、与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畅通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渠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议案,邀请他们观摩庭审、执行听证40多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300多件次,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在促进司法和谐上下功夫,营造“为民情”

在新形势下,我院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以群众满意司法为出发点,以司法和谐为目标,积极改善基层的司法环境,做到以司法公正树形象,以司法文明树形象,以司法廉洁树形象。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一个窗口,是反映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是否公正执法,群众对法院工作监督的有效渠道。

构建信访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满意。我院把初信、初访的处理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抓好。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答疑制、重大重点信访案领导负责制。我院确立每周一为院长(副院长)接待日,三年来院长共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发出接访处理意见函50余件,坚持做好日常性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院办公楼一楼,设立了接待处,长期一人坐班,对来访群众坚持“一张凳”、“一杯水”、“一声问好”,让他们心平气和反映诉求和问题。近三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来信156件,对群众来信来访,能及时分流到各部门和转有关单位办理,并做好调解和说服工作,消除当事人怨气,化解矛盾,维护一方平安稳定。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我院纪检监察接到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投诉举报信8人次,经调查了解,没有一件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办理案件程序合法,查询、划拨手续完备。实行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他们

对法院办案的意见、建议和对法官的评价,共回访当事人80余人次;监察室对诉讼、执行案件随机抽案检查,重点审查程序、实体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诉讼费、执行费收取是否严格按规定收取,案款是否及时发放,共检查各类案件200余件。为控制和减少纪检信访投诉,我们坚持做到:从源头上“堵”,解决法官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从感情上“联”,在接待和处理纪检信访投诉时,坚持从投诉者的角度去理解思考,做到想其所想,急其所需,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道理上“引”,分清是非、以理服人,让信访人心服口服。

虽然我们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对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例如单位的硬件设施建设还有待改善,影响司法形象和群众生活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瞄准更高目标,继续深化提升,追求新的进步,取得新的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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