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切实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溧阳市农机局从细抓起,从实做起,采取四大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溧阳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农林局、环保局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该市委宣传部、监察局、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具体实施班子。
二是明确职能,签订责任状。实行“政府+农机合作社+示范基地农户”的推进模式,和48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了责任状。
三是加强资金投入。根据省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落实补贴政策,加快相关农机具及时到位。对秸秆还田机在省补基础上,溧阳市财政每台追补500元,配套补贴资金达40万元。上半年已购买110台,购买大中拖85台,使全市秸秆还田机保有量达879台,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09台。并建立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每个镇20万。
四是加大考核力度。该市政府出台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实施意见,由市财政直接结算,既增加了镇、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性也调动了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整体推进。对签订责任状的合作社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加强政策宣传;三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四是要及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达到以上要求后,溧阳市农机局将按照《2011年秸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合作社的专项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专项资金的安排挂钩,对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取消秸秆机械化还田专项资金的补贴资格,调动了广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切实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溧阳市农机局从细抓起,从实做起,采取四大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溧阳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农林局、环保局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该市委宣传部、监察局、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具体实施班子。
二是明确职能,签订责任状。实行“政府+农机合作社+示范基地农户”的推进模式,和48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了责任状。
三是加强资金投入。根据省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落实补贴政策,加快相关农机具及时到位。对秸秆还田机在省补基础上,溧阳市财政每台追补500元,配套补贴资金达40万元。上半年已购买110台,购买大中拖85台,使全市秸秆还田机保有量达879台,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09台。并建立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每个镇20万。
四是加大考核力度。该市政府出台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实施意见,由市财政直接结算,既增加了镇、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性也调动了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整体推进。对签订责任状的合作社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加强政策宣传;三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四是要及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达到以上要求后,溧阳市农机局将按照《2011年秸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合作社的专项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专项资金的安排挂钩,对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取消秸秆机械化还田专项资金的补贴资格,调动了广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