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1.1 现状监测 5.1.1.1 监测布点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生产生活废水全部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监测点位的布设见表5.1-1及图4.2-1。
表5.1-1 地表水监测布点一览表
5.1.1.2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BOD5、硫化物、氯化物、挥发酚、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六价铬、硫酸盐、苯、铅、全盐量,同时测量河宽、河深、流速、流量、水温等。
采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分析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规定的方法执行,水质分析方法见表5.1-2。
表5.1-2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5.1.1.3 监测时间与频率
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定于2010年10月16、17日进行,监测2天,每天上、下午各采样一次;采样时记录各监测断面的流量、河宽、河深、流速、水温等水文参数。
5.1.1.4 现状监测结果
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见表5.1-3~4。 5.1.2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5.1.2.1 评价因子
pH、化学需氧量、BOD5、硫化物、氯化物、挥发酚、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六价铬、硫酸盐、苯、铅、全盐量。 5.1.2.2 评价方法
⑴ 对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随污染物的浓度的增加而加大的污染物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公式如下:
Pi=Ci/Si
式中:
Pi-单因子指数
Ci-i项目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L; Si-I项目污染物的标准限值浓度,mg/L。 ⑵ 对于pH值的Pi计算公式如下: ① pH≤7时
Pi=(7.0-pH)/(7.0-pHSU) ② pH>7时
Pi=(pH-7.0)/(pHSD-7.0) 式中:
pH-指水环境pH实测值; pHSU-指水环境标准中的下限;
pHSD-指水环境标准中的上限;
菏泽万星能源有限公司15万t/a轻油化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表5.1-3 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L(pH除外)
5-3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5.1.2.3 评价标准
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点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标准,与评价因子相对应的标准限值见表5.2-5。 5.1.2.4 评价结果
地表水现状评价结果见表5.1-4。
表5.1-4 地表水评价标准
表5.1-5 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评价结果一览表
注:未检出按照检出限一半计
由上表可见,四干渠COD、BOD、氨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COD、BOD、氨氮超标主要是沿途接纳生产、生活、农业面源污水。
5.2对鄄城污水处理厂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5m3/d(2850m3/a),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 599-2006) 一般保护区修订单
标准后,排入鄄城污水处理厂,现管网已经铺设至厂址处,水质能够满足鄄城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见表2.11-7)要求;鄄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4万m3/d,主要接纳鄄城县城市管网中的生活污水和少部分工业废水,目前日处理废水1.7万m3/d,有足够容量接纳拟建项目废水,因此,拟建项目废水不会对鄄城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
5.3地表水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通过管道排入鄄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COD≤50、BOD5≤10mg/L、NH3-N≤5mg/L、PH=6~9), 首先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剩余部分排入四干渠,外排CODCr、氨氮分别小于0.14t/a、0.1t/a,排放量较小,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4 事故状况下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事故防范措施
在厂内污水处理站事故或检修时厂内的生产生活废水得不到及时处理,如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在污水处理站旁边设置了4000m3的事故水池,当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事故结束后,再将事故状况时产生的废水逐步处理达标后回用,以确保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2)消防废水
厂区消防水系统设置为独立的稳高压消防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的压力控制在0.8MPa,当消防水系统压力0.8Mpa 时,稳压泵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水系统压力低于0.4Mpa 时,稳压泵自动启动。装置或罐区着火时,消防水系统压力将继续下降至0.4Mpa 时,消防泵(3 台同时自动起动)投运,消防水系统投入运行,而此时稳压泵自动停运,消防水量为2160m3。拟建项目设置4000m3的事故水池,事故以确保消防水不会外排。
(3)初期雨水污染防范措施
对厂区前10分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做到初期雨水不直接外排,后期雨水排入
四干渠,因此,正常情况下工程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避免在各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以及厂区初期雨污水排入地表水环境,从而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
5.5 项目废水对南水北调影响
1、南水北调东线工程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水体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的水系。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是利用江苏省江水北调工程,并扩大规模、向北延伸,利用京杭运河及淮河、海河流域现有河道和建筑物,将长江水输送到华北地区,解决华北地区的缺水问题。规划路线为从江苏扬州附近长江引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其平行的河道输水,经泵站逐级提水进入黄河北岸的东平湖后,分水两路,一路向北自流到天津;另一路向东自流经新开辟的胶东输水干线接引黄济青渠道,向胶东地区供水。东线工程输水线路总长2890km,串联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沟通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水系。其中山东段全长487km,输水线路为:经韩庄运河入南四湖,再经梁济运河、东平湖,在位山闸穿黄河(隧道)。接小运河至临清后分为两支,一支立交穿过卫运河,经临吴渠在吴桥城北入南运河,为河北、天津输水。另一支入七一河,六五河,在武城进入大屯水库。干线汇水区域包括南四湖流域、东平湖流域及海河流域的一部分,涉及枣庄、济宁、荷泽、泰安、莱芜、聊城、德州、临沂、淄博9市。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位置关系具体见图3.3-2。
南水北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南水北调工程的规划和实施要在遵循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基础上,将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推行流域污染物总量核定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污水资源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再提高、禁止向调水沿线排污、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建设与保护、截流与清污分流、河流生态环境恢复等措施,保证沿线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要求。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南水北调工程中调水干线作为输水明渠,不允许排污。汇水区内的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一律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行污水资源化利用。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以2000年为基准年,规划分三期实施:
一期规划:水平年为2005年,主要满足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一期输水需求,输水干线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在规划中考虑与“十五”计划相衔接。
二期规划:水平年为2008年,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期规划:水平年为2013年,满足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二期规划要求。 对南四湖流域的截污导流和污水资源化基本方案是:在汇入南四湖的主要入湖河流上,以县为单位建设橡胶坝,层层截污,枯水期内严禁排入湖区,所截污水处理厂及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尾水用于农田灌溉,就地消化。
2、项目废水对南水北调工程的影响
根据拟建项目的预测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鄄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四干渠,沿四干渠向东8 km后在郝堂西汇入箕山河,再沿箕山河向东北22 km汇入鄄郓河,经38 km向东南汇入洙赵新河,然后经约70 km汇入南四湖。
由于拟建项目外排废水量相对较少,再加上排水沿途的农灌、截流、蒸发、下渗,干旱季节的情况下,项目排水到不了南四湖已消耗殆尽,影响范围涉及不到南水北调工程;即使丰水期有少量工程排水能够进入南四湖,此时南水北调工程处于非调水期,且由于丰水期自然径流量大,工程排水流经路线长,在水体自然蒸发和自净作用下,水量、水质衰减,拟建项目排水对南四湖的影响甚微。
考虑到流域规划中的水质要求,建议拟建项目应注意在日常生产中完善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及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以保护地表水资源。
5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1.1 现状监测 5.1.1.1 监测布点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生产生活废水全部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监测点位的布设见表5.1-1及图4.2-1。
表5.1-1 地表水监测布点一览表
5.1.1.2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BOD5、硫化物、氯化物、挥发酚、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六价铬、硫酸盐、苯、铅、全盐量,同时测量河宽、河深、流速、流量、水温等。
采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分析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规定的方法执行,水质分析方法见表5.1-2。
表5.1-2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5.1.1.3 监测时间与频率
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定于2010年10月16、17日进行,监测2天,每天上、下午各采样一次;采样时记录各监测断面的流量、河宽、河深、流速、水温等水文参数。
5.1.1.4 现状监测结果
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见表5.1-3~4。 5.1.2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5.1.2.1 评价因子
pH、化学需氧量、BOD5、硫化物、氯化物、挥发酚、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六价铬、硫酸盐、苯、铅、全盐量。 5.1.2.2 评价方法
⑴ 对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随污染物的浓度的增加而加大的污染物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公式如下:
Pi=Ci/Si
式中:
Pi-单因子指数
Ci-i项目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L; Si-I项目污染物的标准限值浓度,mg/L。 ⑵ 对于pH值的Pi计算公式如下: ① pH≤7时
Pi=(7.0-pH)/(7.0-pHSU) ② pH>7时
Pi=(pH-7.0)/(pHSD-7.0) 式中:
pH-指水环境pH实测值; pHSU-指水环境标准中的下限;
pHSD-指水环境标准中的上限;
菏泽万星能源有限公司15万t/a轻油化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表5.1-3 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L(pH除外)
5-3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5.1.2.3 评价标准
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点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标准,与评价因子相对应的标准限值见表5.2-5。 5.1.2.4 评价结果
地表水现状评价结果见表5.1-4。
表5.1-4 地表水评价标准
表5.1-5 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评价结果一览表
注:未检出按照检出限一半计
由上表可见,四干渠COD、BOD、氨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COD、BOD、氨氮超标主要是沿途接纳生产、生活、农业面源污水。
5.2对鄄城污水处理厂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5m3/d(2850m3/a),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 599-2006) 一般保护区修订单
标准后,排入鄄城污水处理厂,现管网已经铺设至厂址处,水质能够满足鄄城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见表2.11-7)要求;鄄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4万m3/d,主要接纳鄄城县城市管网中的生活污水和少部分工业废水,目前日处理废水1.7万m3/d,有足够容量接纳拟建项目废水,因此,拟建项目废水不会对鄄城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
5.3地表水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通过管道排入鄄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COD≤50、BOD5≤10mg/L、NH3-N≤5mg/L、PH=6~9), 首先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剩余部分排入四干渠,外排CODCr、氨氮分别小于0.14t/a、0.1t/a,排放量较小,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4 事故状况下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事故防范措施
在厂内污水处理站事故或检修时厂内的生产生活废水得不到及时处理,如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在污水处理站旁边设置了4000m3的事故水池,当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事故结束后,再将事故状况时产生的废水逐步处理达标后回用,以确保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2)消防废水
厂区消防水系统设置为独立的稳高压消防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的压力控制在0.8MPa,当消防水系统压力0.8Mpa 时,稳压泵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水系统压力低于0.4Mpa 时,稳压泵自动启动。装置或罐区着火时,消防水系统压力将继续下降至0.4Mpa 时,消防泵(3 台同时自动起动)投运,消防水系统投入运行,而此时稳压泵自动停运,消防水量为2160m3。拟建项目设置4000m3的事故水池,事故以确保消防水不会外排。
(3)初期雨水污染防范措施
对厂区前10分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做到初期雨水不直接外排,后期雨水排入
四干渠,因此,正常情况下工程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避免在各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以及厂区初期雨污水排入地表水环境,从而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
5.5 项目废水对南水北调影响
1、南水北调东线工程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水体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的水系。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是利用江苏省江水北调工程,并扩大规模、向北延伸,利用京杭运河及淮河、海河流域现有河道和建筑物,将长江水输送到华北地区,解决华北地区的缺水问题。规划路线为从江苏扬州附近长江引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其平行的河道输水,经泵站逐级提水进入黄河北岸的东平湖后,分水两路,一路向北自流到天津;另一路向东自流经新开辟的胶东输水干线接引黄济青渠道,向胶东地区供水。东线工程输水线路总长2890km,串联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沟通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水系。其中山东段全长487km,输水线路为:经韩庄运河入南四湖,再经梁济运河、东平湖,在位山闸穿黄河(隧道)。接小运河至临清后分为两支,一支立交穿过卫运河,经临吴渠在吴桥城北入南运河,为河北、天津输水。另一支入七一河,六五河,在武城进入大屯水库。干线汇水区域包括南四湖流域、东平湖流域及海河流域的一部分,涉及枣庄、济宁、荷泽、泰安、莱芜、聊城、德州、临沂、淄博9市。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位置关系具体见图3.3-2。
南水北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南水北调工程的规划和实施要在遵循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基础上,将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推行流域污染物总量核定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污水资源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再提高、禁止向调水沿线排污、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建设与保护、截流与清污分流、河流生态环境恢复等措施,保证沿线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要求。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南水北调工程中调水干线作为输水明渠,不允许排污。汇水区内的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一律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行污水资源化利用。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以2000年为基准年,规划分三期实施:
一期规划:水平年为2005年,主要满足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一期输水需求,输水干线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在规划中考虑与“十五”计划相衔接。
二期规划:水平年为2008年,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期规划:水平年为2013年,满足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二期规划要求。 对南四湖流域的截污导流和污水资源化基本方案是:在汇入南四湖的主要入湖河流上,以县为单位建设橡胶坝,层层截污,枯水期内严禁排入湖区,所截污水处理厂及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尾水用于农田灌溉,就地消化。
2、项目废水对南水北调工程的影响
根据拟建项目的预测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鄄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四干渠,沿四干渠向东8 km后在郝堂西汇入箕山河,再沿箕山河向东北22 km汇入鄄郓河,经38 km向东南汇入洙赵新河,然后经约70 km汇入南四湖。
由于拟建项目外排废水量相对较少,再加上排水沿途的农灌、截流、蒸发、下渗,干旱季节的情况下,项目排水到不了南四湖已消耗殆尽,影响范围涉及不到南水北调工程;即使丰水期有少量工程排水能够进入南四湖,此时南水北调工程处于非调水期,且由于丰水期自然径流量大,工程排水流经路线长,在水体自然蒸发和自净作用下,水量、水质衰减,拟建项目排水对南四湖的影响甚微。
考虑到流域规划中的水质要求,建议拟建项目应注意在日常生产中完善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及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以保护地表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