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职工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资部67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室文件

徐矿司人资〔2015〕67号

关于2015年职工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 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通知》(徐人社发〔2015〕143号)精神,现就集团公司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有关基数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 职工社会保险

徐州市从2015年1月起,实行社会保险缴费按月申报政策,因此各单位务必每月6至20日期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上月工资收入,作为下月缴费基数。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44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50元。

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4. 工伤保险按单位性质划分,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0.5%~

2.2%,职工个人不缴费;

5.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不缴费。

二、职工企业年金

1. 缴费基数上、下限

集团公司职工企业年金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年度月缴费基数以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上限为15446元、下限为2550元。

2. 缴费比例

职工缴费基数大于或等于8000元/月的,个人缴费比例为3%;缴费基数小于8000元/月的,个人缴费比例仍为1%。

3.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口径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 = 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是指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

2014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 2014年实际领取工资的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收入。2015年 1 至 6 月份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2014 年从集团外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工作的实际月份

计算月平均工资收入,2015年 1 至 6 月份从集团外新调入的职工,以职工调入第一个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对于内退职工(含离职离岗休息),为了使扣缴个人企业年金不致影响当期生活,可以申请调低个人缴费比例为1%。

三、具体要求

职工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缴费基数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业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地做好此项调整工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按月申报调整,企业年金基数调整时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15年7月2日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室文件

徐矿司人资〔2015〕67号

关于2015年职工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 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通知》(徐人社发〔2015〕143号)精神,现就集团公司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有关基数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 职工社会保险

徐州市从2015年1月起,实行社会保险缴费按月申报政策,因此各单位务必每月6至20日期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上月工资收入,作为下月缴费基数。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44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50元。

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4. 工伤保险按单位性质划分,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0.5%~

2.2%,职工个人不缴费;

5.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不缴费。

二、职工企业年金

1. 缴费基数上、下限

集团公司职工企业年金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年度月缴费基数以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上限为15446元、下限为2550元。

2. 缴费比例

职工缴费基数大于或等于8000元/月的,个人缴费比例为3%;缴费基数小于8000元/月的,个人缴费比例仍为1%。

3.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口径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 = 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是指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

2014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 2014年实际领取工资的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收入。2015年 1 至 6 月份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2014 年从集团外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工作的实际月份

计算月平均工资收入,2015年 1 至 6 月份从集团外新调入的职工,以职工调入第一个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对于内退职工(含离职离岗休息),为了使扣缴个人企业年金不致影响当期生活,可以申请调低个人缴费比例为1%。

三、具体要求

职工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缴费基数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业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地做好此项调整工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按月申报调整,企业年金基数调整时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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