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洲镇2008年度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分类: 其他有关文件
发布日期: 2009-12-03
19:34:50
信息索取号:
D28970-0401-2009-0694 文件编号: 塘府字[2008]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塘洲镇政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各有关村委会:
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镇2008年移民搬迁工作,把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区移民搬迁扶贫这项民生工作抓实抓好,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日标。特就移民搬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民搬迁计划:今年县下达我镇移民搬迁指标100人。根据2006、2007年各村调查摸底的数据以及群众的愿望,我镇实施移民搬迁的村委会为南塘、坦湖、朱家、洲头四个村。
二、移民对象的确定:按照市、县的要求,此次移民搬迁对象必须以2006、2007年度的调查摸底和规划为依据,原则上不能脱离规划范围。在具体工作中,各村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强迫命令。二是整体搬迁的原则,一般要求有搬迁意愿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居住点的农户自行决定是否搬迁,然后根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生存状况差的居住点搬迁完毕。三是搬迁人口真实的原则。搬迁以户为单位进行,对象主要是指居住在离公路5公里以上,自然条件恶劣,社会发展程度低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区的在册农户(要求2008年3月31日以前登记在册,以户口薄为准)。搬迁户家庭人口指常住人口,包括现役义务军人、两劳人员、大中专在校学生以及已接受处罚的计划外生育人口等。
三、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移民搬迁工作不仅是一项造福民众,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状况,深受群众欢迎的工作,而且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亲自抓,长期确保2-3人负责工作落实、督促检查,所有的资料都要妥善保管归档,以迎接市、县的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5月6日前报镇移民办。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点建设应该与新农村建设、圩镇开发相结合。
四、工作步骤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从2008年4月开始,至年底结束,按前期准备、核查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至5月上旬)
1、调查摸底。重点对本村辖区内的意向搬迁户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自愿移民搬迁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薄,并将拟移民搬迁对象花名册报送到镇移民办。同时要求农户填写搬迁申请书,一式二份,于5月10日前报镇移民办。
2、会议动员。全镇要在5月4日前召开由实施村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同时各村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村移民搬迁工作,下达移民搬迁任务。
3、落实集中发置点。各村要因村制宜,确定落实一个移民搬迁集中发置点,安置点要选择为环境优、交通便,社会服务功能较为集中的地段,并与新农村建设、圩镇开发相结合。
(二)核查审批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5月20日前,各村要上报移民搬迁户承诺书,移民搬迁对象审批表至镇移民办,由镇移民办再上报至县移民办。
县移民办根据我镇申报的名册,派员深入村组实地核查,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报请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镇政府根据县里批复与移民户签订搬迁协议。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上旬至12月中旬)
1、征地、规划设计。集中安置的,在落实集中安置点的同时,各村要于6月15日前完成集中安置地点土地的调查及征用工作,及时做好“三通一平”。集中安置实行“四统一分”,即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分户建房。移民户宅基地每户占地面积原则控制在100m2以内(人均约20-30m2)。分散安置的由移民搬迁户自行选择建房地点,镇政府进行宅基地勘界,办理有关手续。
2、房屋建设。移民户按规划设计要求拿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期建造房屋,完成必要的装修。
3、移民搬迁。组织移民户进行搬迁,移民搬迁完毕后,将原居住地的房屋拆除,或者将房屋占地收归集体所有,改为移民临时用地。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
移民搬迁后,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移民新房进行检查验收,填写移民新房验收单。
塘洲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塘洲镇2008年度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分类: 其他有关文件
发布日期: 2009-12-03
19:34:50
信息索取号:
D28970-0401-2009-0694 文件编号: 塘府字[2008]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塘洲镇政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各有关村委会:
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镇2008年移民搬迁工作,把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区移民搬迁扶贫这项民生工作抓实抓好,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日标。特就移民搬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民搬迁计划:今年县下达我镇移民搬迁指标100人。根据2006、2007年各村调查摸底的数据以及群众的愿望,我镇实施移民搬迁的村委会为南塘、坦湖、朱家、洲头四个村。
二、移民对象的确定:按照市、县的要求,此次移民搬迁对象必须以2006、2007年度的调查摸底和规划为依据,原则上不能脱离规划范围。在具体工作中,各村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强迫命令。二是整体搬迁的原则,一般要求有搬迁意愿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居住点的农户自行决定是否搬迁,然后根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生存状况差的居住点搬迁完毕。三是搬迁人口真实的原则。搬迁以户为单位进行,对象主要是指居住在离公路5公里以上,自然条件恶劣,社会发展程度低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区的在册农户(要求2008年3月31日以前登记在册,以户口薄为准)。搬迁户家庭人口指常住人口,包括现役义务军人、两劳人员、大中专在校学生以及已接受处罚的计划外生育人口等。
三、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移民搬迁工作不仅是一项造福民众,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状况,深受群众欢迎的工作,而且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亲自抓,长期确保2-3人负责工作落实、督促检查,所有的资料都要妥善保管归档,以迎接市、县的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5月6日前报镇移民办。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点建设应该与新农村建设、圩镇开发相结合。
四、工作步骤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从2008年4月开始,至年底结束,按前期准备、核查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至5月上旬)
1、调查摸底。重点对本村辖区内的意向搬迁户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自愿移民搬迁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薄,并将拟移民搬迁对象花名册报送到镇移民办。同时要求农户填写搬迁申请书,一式二份,于5月10日前报镇移民办。
2、会议动员。全镇要在5月4日前召开由实施村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同时各村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村移民搬迁工作,下达移民搬迁任务。
3、落实集中发置点。各村要因村制宜,确定落实一个移民搬迁集中发置点,安置点要选择为环境优、交通便,社会服务功能较为集中的地段,并与新农村建设、圩镇开发相结合。
(二)核查审批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5月20日前,各村要上报移民搬迁户承诺书,移民搬迁对象审批表至镇移民办,由镇移民办再上报至县移民办。
县移民办根据我镇申报的名册,派员深入村组实地核查,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报请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镇政府根据县里批复与移民户签订搬迁协议。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上旬至12月中旬)
1、征地、规划设计。集中安置的,在落实集中安置点的同时,各村要于6月15日前完成集中安置地点土地的调查及征用工作,及时做好“三通一平”。集中安置实行“四统一分”,即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分户建房。移民户宅基地每户占地面积原则控制在100m2以内(人均约20-30m2)。分散安置的由移民搬迁户自行选择建房地点,镇政府进行宅基地勘界,办理有关手续。
2、房屋建设。移民户按规划设计要求拿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期建造房屋,完成必要的装修。
3、移民搬迁。组织移民户进行搬迁,移民搬迁完毕后,将原居住地的房屋拆除,或者将房屋占地收归集体所有,改为移民临时用地。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
移民搬迁后,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移民新房进行检查验收,填写移民新房验收单。
塘洲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