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拆一还一政府指导价表(元/㎡) 表十
十五、产权调换安置房的指导价:
1.居住用房拆一还一部分的指导价(见表十)。产权调换安置房面积超过拆迁合法面积的部分按下列方法计算:
(1)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拆迁合法面积以上15平方米以内的(含15平方米),其价格按照同类地区居住商品房拆一还一政府指导价上浮100%;
(2)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拆迁合法面积以上15平方米至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其价格按照同类地区居住商品房拆一还一政府指导价上浮110%;
(3)产权调换安置面积超过拆一还一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计算。
十二、被拆迁人在拆迁人规定期限内搬迁交出房屋(院落)的,提前搬迁奖为120元/m(按拆迁认定合法面积计算),分两个阶段计算:(1)在序时进度内签协议的奖励60元/m;(2)在序时进度内交房的奖励60元/m。对迁建类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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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人规定期限内搬迁并交出房屋(院落)的,提前搬迁奖为30元/m(按拆迁认定合法面积计算)。超过规定期限交房的,不再享受奖励
十、因拆迁造成被拆迁人误工,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误工补贴费,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计算
三、对房屋被拆迁后自行解决过渡的居住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的标准为:一类地区8元/㎡、二类地区7元/㎡、三类地区6元/㎡,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过渡费每月不足300元,由拆迁人补足300元。 由拆迁人提供安置房源,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十八个月内按实际过渡期限计算;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的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方式:除开始6个月计算在拆迁安置补偿大表中,其后每满6个月由拆迁人按标准结算6个月过渡费给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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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拆一还一政府指导价表(元/㎡) 表十
十五、产权调换安置房的指导价:
1.居住用房拆一还一部分的指导价(见表十)。产权调换安置房面积超过拆迁合法面积的部分按下列方法计算:
(1)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拆迁合法面积以上15平方米以内的(含15平方米),其价格按照同类地区居住商品房拆一还一政府指导价上浮100%;
(2)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拆迁合法面积以上15平方米至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其价格按照同类地区居住商品房拆一还一政府指导价上浮110%;
(3)产权调换安置面积超过拆一还一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计算。
十二、被拆迁人在拆迁人规定期限内搬迁交出房屋(院落)的,提前搬迁奖为120元/m(按拆迁认定合法面积计算),分两个阶段计算:(1)在序时进度内签协议的奖励60元/m;(2)在序时进度内交房的奖励60元/m。对迁建类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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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人规定期限内搬迁并交出房屋(院落)的,提前搬迁奖为30元/m(按拆迁认定合法面积计算)。超过规定期限交房的,不再享受奖励
十、因拆迁造成被拆迁人误工,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误工补贴费,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计算
三、对房屋被拆迁后自行解决过渡的居住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的标准为:一类地区8元/㎡、二类地区7元/㎡、三类地区6元/㎡,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过渡费每月不足300元,由拆迁人补足300元。 由拆迁人提供安置房源,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十八个月内按实际过渡期限计算;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的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方式:除开始6个月计算在拆迁安置补偿大表中,其后每满6个月由拆迁人按标准结算6个月过渡费给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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