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瓶车辆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及加强公司(含分公司)内的各种运输钢瓶的车辆在运输钢瓶使用中的管理。
2. 范围
整个公司的运瓶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
3. 有关规定
3.1.本规定里的运瓶车辆指:(1)、危险品运输卡车 ;(2)、农用卡车;(3)、电瓶三轮车;(4)、机械三轮车;(5)、二轮摩托车;(6)、自行车;(7)二轮电瓶车。
3.2. 危险品运输卡车
驾驶危险品运输卡车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车辆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
3.2.1 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危险品三角灯、GPS(已装的车辆)、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2.2车辆必须配备至少2只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2.3运输钢瓶时不许横躺运输;不许超载装运钢瓶;运输钢瓶叠放平稳(15 公斤以下钢瓶不超过两层,50公斤瓶只许一层);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
3.2.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运输时,车上须有持有效证件的押运员。
3.2.5填写好每日行车、检查记录。
3.2.6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2.7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50公里/小时。
3.3农用卡车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对应类型的驾驶证,行驶车辆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
3.3.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3.2车辆必须配备至少2只4公斤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3.3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b、钢瓶叠放平稳(15 公斤以下钢瓶不超过两层,50公斤瓶只许一层);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d、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e、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f、不允许超载运输。
3.3.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运输时,车上须有押运员。
3.3.5填写好每日行车检查记录。
3.3.6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3.7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40公里/小时。
3.4.电瓶三轮车
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电瓶车说明书上的速度、载量要求,不得超速、
超载运输行驶。
3.4.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4.2车辆必须配备一只4公斤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4.3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b、钢瓶摆放平稳,15 公斤钢瓶不允许超过7只,50公斤钢瓶不许超过3只;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d、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e、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f、装载总量不许超过300公斤。
3.4.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及服从当地交警、公路管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3.4.5驾驶员日常驾驶时碰到下列情况时,须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驾驶运输:
(1)、遇到雨天路滑、雪地冰冻路滑时须采取人下来推车行驶。推车时须注意人员自身防滑;
(2)、遇有修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时,人须下车判断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遇有水塘路时,须先下车探明水塘深浅及判断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4.6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的安全行车。
3.4.7每日的常规检查须有文字记录。
3.4.8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4.9不许载物充电,以防充电时引起燃烧事故。充电时须:(1)、远离易燃易爆物品;(2)、做好预防及控制电瓶正、负极碰撞。
3.4.10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20公里/小时。
3.5机械三轮车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对应类型的驾驶证,行驶车辆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机械三轮车说明书上的速度、载量要求,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行驶。
3.5.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5.2车辆必须配备一只4公斤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5.3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b、钢瓶摆放平稳,15 公斤钢瓶不允许超过12只,50公斤钢瓶不许超过3只;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d、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e、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
3.5.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及服从当地交警、公路管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3.5.5驾驶员日常驾驶时碰到下列情况时,须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驾驶运输:
(1)、遇到雨天路滑、雪地冰冻路滑时须采取人下来推车行驶。推车时须注意人员自身防滑;
(2)、遇有修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时,人须下车判断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遇有水塘路时,须先下车探明水塘深浅及判断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5.6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的安全行车。
3.5.7每日常规检查须有文字记录。
3.5.8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5.9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25公里/小时。
3.6二轮摩托车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对应类型的驾驶证,行驶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驾车时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行驶。
3.6.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钢瓶挂钩架;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6.2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不准倒立运输;b、钢瓶摆放平稳(钢瓶只许挂靠在后部位的挂架上,15 公斤钢瓶不允许超过4只,50公斤钢瓶不许用摩托车运输);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
3.6.3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及服从当地交警、公路管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3.6.4驾驶员日常驾驶时碰到下列情况时,须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驾驶运输:
(1)、遇到雨天路滑、雪地冰冻路滑时须采取人下来推车行驶。推车时须注意人员自身防滑;
(2)、遇有修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时,人须下车判断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遇有水塘路时,须先下车探明水塘深浅及判断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6.5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的安全行车。
3.6.6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30公里/小时。
3.7自行车
骑自行车运输钢瓶时,不准闯红灯;穿越马路时,须观看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有斑马线的须从斑马线穿越;运输时道路上靠右骑车运输。
3.7.1钢瓶运输时:(1)、不准横躺运输、不准倒立运输;(2)钢瓶摆放平稳(15 公斤实钢瓶运输一次只许4只,且分两侧摆放;50公斤钢瓶不许直接摆放在自行车运输,可用自行车拖拉有挡板的二轮推车运输,拖车运输50公斤实钢瓶时一次只许1只及2只15公斤);c、运输15公斤空钢瓶时,一次最多允许5只;d、所有运输钢瓶必须进行牢靠挂/捆绑,不得滚动。
3.7.2运输钢瓶前,应检查自行车:(1)、刹车是否灵敏;(2)、车龙头有没松动
(3)、后座架及支撑架是否牢靠;(4)、脚踏有没松动/损坏;(5)、轮胎是否有气、是否损坏;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 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8二轮电瓶车
骑二轮电瓶车运输钢瓶时,不准闯红灯;穿越马路时,须观看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有斑马线的须从斑马线穿越;运输时道路上靠右骑车运输。
3.8.1钢瓶运输时:(1)、不准横躺运输、不准倒立运输;(2)钢瓶应挂靠、摆放平稳。
3.8.2运输钢瓶前,应检查电瓶车:(1)、刹车是否灵敏;(2)、车龙头有没松动
(3)、后座架及支撑架是否牢靠;(4)、脚踏有没松动/损坏;(5)、轮胎是否有气、是否损坏;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 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8.3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水坑塘的安全行车。
3.8.4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20公里/小时。
3.9各运瓶车辆驾驶员(含押运员)运输钢瓶时不许吸烟;不允许酒后驾车/骑车送钢瓶。
3.10运输钢瓶发现漏气 、发生交通事故时,各相关人员须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汇报。
3.11载有实钢瓶的运输车辆不卸瓶时,不得露天曝晒停放。
3.12各运瓶人员(含押运员)搬运、装卸钢瓶时应戴好手套,注意防砸脚、防碰伤手指、防摔倒。
3.13搬运、装卸钢瓶时,应轻拿轻放,不许摔、滚,不许用铁器敲打钢瓶。
3.14禁止私自排放钢瓶里的液化气及乱倒残液。
3.15城区销售部危险品卡车日常安全管理由危险品运输分公司专职人员负责;城区销售部所辖分公司的运瓶电瓶三轮车/机械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自行车的日常安全管理由该分公司生产经理(生产主管)负责;城区销售部各换瓶点的运瓶车辆日常安全管理由该换瓶点营业经理负责。城镇销售部所辖分公司的各运瓶车辆日常安全管理由该分公司生产经理(生产主管)/安全员负责。
上述各负责人负责对所管的运瓶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及上述条款的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安全生产技术助理对上述人员执行情况实行不定期的抽查监督管理。
4. 罚则
4.1违反第3.2.2、3.2.5、3.2.6、3.3.2、3.3.5、3.3.6、3.4.2、3.4.5、3.4.6、3.4.7、
3.4.8、3.4.9、3.5.2、3.5.5、3.5.6、3.5.7、3.5.8、3.6.4、3.6.5、3.7、3.7.2、3.8、
3.8.2、3.8.3、3.10、3.12、3.15条款者为一般违纪行为;违反第3.2、3.2.1、3.2.4、
3.2.7、3.3、3.3.1、3.3.3、3.3.4、3.3.7、3.4、3.4.1、3.4.3、3.4.4、3.4.10、3.5、
3.5.1、3.5.3、3.5.4、3.5.9、3.6、3.6.1、3.6.2、3.6.3、3.6.6、3.7.1、3.8.1、3.8.4、
3.9、3.11、3.13、3.14条款者为较严重违纪行为。
4.2对违纪行为者,按公司《员工处罚制度》处罚。
5.原2003年9月25日制订的《关于电瓶三轮车、机械三轮车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自本规定生效日时废止。
运瓶车辆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及加强公司(含分公司)内的各种运输钢瓶的车辆在运输钢瓶使用中的管理。
2. 范围
整个公司的运瓶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
3. 有关规定
3.1.本规定里的运瓶车辆指:(1)、危险品运输卡车 ;(2)、农用卡车;(3)、电瓶三轮车;(4)、机械三轮车;(5)、二轮摩托车;(6)、自行车;(7)二轮电瓶车。
3.2. 危险品运输卡车
驾驶危险品运输卡车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车辆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
3.2.1 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危险品三角灯、GPS(已装的车辆)、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2.2车辆必须配备至少2只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2.3运输钢瓶时不许横躺运输;不许超载装运钢瓶;运输钢瓶叠放平稳(15 公斤以下钢瓶不超过两层,50公斤瓶只许一层);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
3.2.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运输时,车上须有持有效证件的押运员。
3.2.5填写好每日行车、检查记录。
3.2.6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2.7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50公里/小时。
3.3农用卡车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对应类型的驾驶证,行驶车辆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
3.3.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3.2车辆必须配备至少2只4公斤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3.3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b、钢瓶叠放平稳(15 公斤以下钢瓶不超过两层,50公斤瓶只许一层);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d、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e、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f、不允许超载运输。
3.3.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运输时,车上须有押运员。
3.3.5填写好每日行车检查记录。
3.3.6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3.7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40公里/小时。
3.4.电瓶三轮车
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电瓶车说明书上的速度、载量要求,不得超速、
超载运输行驶。
3.4.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4.2车辆必须配备一只4公斤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4.3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b、钢瓶摆放平稳,15 公斤钢瓶不允许超过7只,50公斤钢瓶不许超过3只;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d、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e、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f、装载总量不许超过300公斤。
3.4.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及服从当地交警、公路管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3.4.5驾驶员日常驾驶时碰到下列情况时,须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驾驶运输:
(1)、遇到雨天路滑、雪地冰冻路滑时须采取人下来推车行驶。推车时须注意人员自身防滑;
(2)、遇有修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时,人须下车判断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遇有水塘路时,须先下车探明水塘深浅及判断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4.6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的安全行车。
3.4.7每日的常规检查须有文字记录。
3.4.8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4.9不许载物充电,以防充电时引起燃烧事故。充电时须:(1)、远离易燃易爆物品;(2)、做好预防及控制电瓶正、负极碰撞。
3.4.10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20公里/小时。
3.5机械三轮车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对应类型的驾驶证,行驶车辆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机械三轮车说明书上的速度、载量要求,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行驶。
3.5.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车厢挡拦板;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5.2车辆必须配备一只4公斤未失效的干粉灭火器、捆绑钢瓶用的绳、50公斤瓶帽。
3.5.3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b、钢瓶摆放平稳,15 公斤钢瓶不允许超过12只,50公斤钢瓶不许超过3只;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d、没有护罩的50公斤钢瓶必须佩戴瓶帽;e、车厢挡拦板必须关紧、关牢。
3.5.4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及服从当地交警、公路管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3.5.5驾驶员日常驾驶时碰到下列情况时,须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驾驶运输:
(1)、遇到雨天路滑、雪地冰冻路滑时须采取人下来推车行驶。推车时须注意人员自身防滑;
(2)、遇有修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时,人须下车判断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遇有水塘路时,须先下车探明水塘深浅及判断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5.6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的安全行车。
3.5.7每日常规检查须有文字记录。
3.5.8车厢的挡拦板高度不低于50cm。
3.5.9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25公里/小时。
3.6二轮摩托车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对应类型的驾驶证,行驶时必须随车携带证照。驾车时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行驶。
3.6.1行车前必须对车辆的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含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刹车、反光镜、方向盘、车灯、仪表显示盘、轮胎、钢瓶挂钩架;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6.2运输钢瓶时:a、不许横躺运输,不准倒立运输;b、钢瓶摆放平稳(钢瓶只许挂靠在后部位的挂架上,15 公斤钢瓶不允许超过4只,50公斤钢瓶不许用摩托车运输);c、对钢瓶进行牢靠捆绑。
3.6.3行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及服从当地交警、公路管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3.6.4驾驶员日常驾驶时碰到下列情况时,须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驾驶运输:
(1)、遇到雨天路滑、雪地冰冻路滑时须采取人下来推车行驶。推车时须注意人员自身防滑;
(2)、遇有修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时,人须下车判断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不平地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遇有水塘路时,须先下车探明水塘深浅及判断推车行驶时是否安全(如是否会倾斜翻车等),对不安全的须采取绕路避开或填碎砖、碎石填平后再行驶。
3.6.5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的安全行车。
3.6.6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30公里/小时。
3.7自行车
骑自行车运输钢瓶时,不准闯红灯;穿越马路时,须观看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有斑马线的须从斑马线穿越;运输时道路上靠右骑车运输。
3.7.1钢瓶运输时:(1)、不准横躺运输、不准倒立运输;(2)钢瓶摆放平稳(15 公斤实钢瓶运输一次只许4只,且分两侧摆放;50公斤钢瓶不许直接摆放在自行车运输,可用自行车拖拉有挡板的二轮推车运输,拖车运输50公斤实钢瓶时一次只许1只及2只15公斤);c、运输15公斤空钢瓶时,一次最多允许5只;d、所有运输钢瓶必须进行牢靠挂/捆绑,不得滚动。
3.7.2运输钢瓶前,应检查自行车:(1)、刹车是否灵敏;(2)、车龙头有没松动
(3)、后座架及支撑架是否牢靠;(4)、脚踏有没松动/损坏;(5)、轮胎是否有气、是否损坏;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 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8二轮电瓶车
骑二轮电瓶车运输钢瓶时,不准闯红灯;穿越马路时,须观看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有斑马线的须从斑马线穿越;运输时道路上靠右骑车运输。
3.8.1钢瓶运输时:(1)、不准横躺运输、不准倒立运输;(2)钢瓶应挂靠、摆放平稳。
3.8.2运输钢瓶前,应检查电瓶车:(1)、刹车是否灵敏;(2)、车龙头有没松动
(3)、后座架及支撑架是否牢靠;(4)、脚踏有没松动/损坏;(5)、轮胎是否有气、是否损坏;对不正常/有问题/损坏的 影响安全运输方面的情况必须先排除/修理/更换 正常后才可进行运输。
3.8.3日常根据行驶路况,做好路上人多、窄路、窄桥、窄巷及上下坡桥、水坑塘的安全行车。
3.8.4运输钢瓶时,车速不许超过20公里/小时。
3.9各运瓶车辆驾驶员(含押运员)运输钢瓶时不许吸烟;不允许酒后驾车/骑车送钢瓶。
3.10运输钢瓶发现漏气 、发生交通事故时,各相关人员须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汇报。
3.11载有实钢瓶的运输车辆不卸瓶时,不得露天曝晒停放。
3.12各运瓶人员(含押运员)搬运、装卸钢瓶时应戴好手套,注意防砸脚、防碰伤手指、防摔倒。
3.13搬运、装卸钢瓶时,应轻拿轻放,不许摔、滚,不许用铁器敲打钢瓶。
3.14禁止私自排放钢瓶里的液化气及乱倒残液。
3.15城区销售部危险品卡车日常安全管理由危险品运输分公司专职人员负责;城区销售部所辖分公司的运瓶电瓶三轮车/机械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自行车的日常安全管理由该分公司生产经理(生产主管)负责;城区销售部各换瓶点的运瓶车辆日常安全管理由该换瓶点营业经理负责。城镇销售部所辖分公司的各运瓶车辆日常安全管理由该分公司生产经理(生产主管)/安全员负责。
上述各负责人负责对所管的运瓶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及上述条款的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安全生产技术助理对上述人员执行情况实行不定期的抽查监督管理。
4. 罚则
4.1违反第3.2.2、3.2.5、3.2.6、3.3.2、3.3.5、3.3.6、3.4.2、3.4.5、3.4.6、3.4.7、
3.4.8、3.4.9、3.5.2、3.5.5、3.5.6、3.5.7、3.5.8、3.6.4、3.6.5、3.7、3.7.2、3.8、
3.8.2、3.8.3、3.10、3.12、3.15条款者为一般违纪行为;违反第3.2、3.2.1、3.2.4、
3.2.7、3.3、3.3.1、3.3.3、3.3.4、3.3.7、3.4、3.4.1、3.4.3、3.4.4、3.4.10、3.5、
3.5.1、3.5.3、3.5.4、3.5.9、3.6、3.6.1、3.6.2、3.6.3、3.6.6、3.7.1、3.8.1、3.8.4、
3.9、3.11、3.13、3.14条款者为较严重违纪行为。
4.2对违纪行为者,按公司《员工处罚制度》处罚。
5.原2003年9月25日制订的《关于电瓶三轮车、机械三轮车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自本规定生效日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