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部新项目土地落实的流程
根据集团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新项目拓展工作流程:
1、项目初选和信息收集 一、新项目拓展工作流程
负责新项目初选,并完成初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情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基础配套状况、土地权属、项目各项经济及技术指标、初步价格(如合作开发要提供合作方式、分配比例及其他合作条件)等,报公司领导审阅并做出是否继续深入的意见。
2、项目的论证和审核
负责组织市场调查,完成初步可行性分析报告、概念性规划等,(营销中心和设计人员对该项工作予以配合)并做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核。
3、项目的决策
公司领导对新项目进行决策。如新项目符合公司要求,由公司领导亲自落实有关事宜后按集团要求上报审批。
二、新项目拓展工作目标及原则
1、工作原则
1)、保证土地完整性,包括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开发期限、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补偿、拆迁等等;
2)、保证项目经济性,主要指项目的毛利润、销售利润率及可比性等;
3)、落实项目操作性,主要指收购或合作项目的付款方式,产品或利润分配方式等;
4)、落实项目可行性,主要指项目的销售市场情况、客户来源、公司开发能力的评估等。
5)了解项目土地的瑕疵(包括明显和隐性的),即项目土地的有效性(政府有无收回或准备收回);与当地征地农民的历史遗留问题(过去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是否到位或需重新补偿);第三方主张权利(项目土地被抵押、冻结、法院查封等)。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是重点,项目的瑕疵是障碍、项目的操作性是关键。
三、新项目土地的来源
1、收购: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其他公司的土地。通常方式有:
1)土地(项目)通过国土部门直接转让;
2)土地价格折算成公司股权,以股权转让形式获得公司名下的土地(项目)。
2、与企业合作:通过与其他公司(包括农垦等国有企业)合作开发、合资等方式取得土地(项目),通常方式有:
1)对方出地,我方出资,固定利益分配;
2)对方以土地作价入股,我方以现金投入入股,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实行紧密型合作及税后分配。
3、与当地政府合作:与政府合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以项目拿地”的方式取得土地(项目);通常方式有:
1)“土地一级开发”,当地政府提供大规模生地,我方投资开发整理,达到土地出让条件,从政府公开出让中获得土地或从土地出让与政府分享收益;
2)“以项目拿地”,通过项目策划、规划,与当地政府明确项目用地,在政府公开出让中设置对我有利条件,从而获得土地。
4、参与招拍挂竞买:通过参与政府公开出让土地的招、拍、挂形式,竞买土地。通常形式有:
1)挂牌,在政府挂牌底价基础上进行竞买报价,原则以价高者得;
2)拍卖,政府直接拍卖或在最终挂牌价出现多家竞买时转入拍卖,原则以价高者得;
3)招标,根据政府土地出让条件,购买方出具应标文件交政府评审,原则以综合条件优胜者得。
拓展部新项目土地落实的流程
根据集团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新项目拓展工作流程:
1、项目初选和信息收集 一、新项目拓展工作流程
负责新项目初选,并完成初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情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基础配套状况、土地权属、项目各项经济及技术指标、初步价格(如合作开发要提供合作方式、分配比例及其他合作条件)等,报公司领导审阅并做出是否继续深入的意见。
2、项目的论证和审核
负责组织市场调查,完成初步可行性分析报告、概念性规划等,(营销中心和设计人员对该项工作予以配合)并做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核。
3、项目的决策
公司领导对新项目进行决策。如新项目符合公司要求,由公司领导亲自落实有关事宜后按集团要求上报审批。
二、新项目拓展工作目标及原则
1、工作原则
1)、保证土地完整性,包括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开发期限、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补偿、拆迁等等;
2)、保证项目经济性,主要指项目的毛利润、销售利润率及可比性等;
3)、落实项目操作性,主要指收购或合作项目的付款方式,产品或利润分配方式等;
4)、落实项目可行性,主要指项目的销售市场情况、客户来源、公司开发能力的评估等。
5)了解项目土地的瑕疵(包括明显和隐性的),即项目土地的有效性(政府有无收回或准备收回);与当地征地农民的历史遗留问题(过去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是否到位或需重新补偿);第三方主张权利(项目土地被抵押、冻结、法院查封等)。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是重点,项目的瑕疵是障碍、项目的操作性是关键。
三、新项目土地的来源
1、收购: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其他公司的土地。通常方式有:
1)土地(项目)通过国土部门直接转让;
2)土地价格折算成公司股权,以股权转让形式获得公司名下的土地(项目)。
2、与企业合作:通过与其他公司(包括农垦等国有企业)合作开发、合资等方式取得土地(项目),通常方式有:
1)对方出地,我方出资,固定利益分配;
2)对方以土地作价入股,我方以现金投入入股,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实行紧密型合作及税后分配。
3、与当地政府合作:与政府合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以项目拿地”的方式取得土地(项目);通常方式有:
1)“土地一级开发”,当地政府提供大规模生地,我方投资开发整理,达到土地出让条件,从政府公开出让中获得土地或从土地出让与政府分享收益;
2)“以项目拿地”,通过项目策划、规划,与当地政府明确项目用地,在政府公开出让中设置对我有利条件,从而获得土地。
4、参与招拍挂竞买:通过参与政府公开出让土地的招、拍、挂形式,竞买土地。通常形式有:
1)挂牌,在政府挂牌底价基础上进行竞买报价,原则以价高者得;
2)拍卖,政府直接拍卖或在最终挂牌价出现多家竞买时转入拍卖,原则以价高者得;
3)招标,根据政府土地出让条件,购买方出具应标文件交政府评审,原则以综合条件优胜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