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育人树己,用爱公益华夏;播种希望,放飞梦想!
育苗支教志愿者纪律守则
为确保全体志愿者在支教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育苗支教志愿者协议》框架下制定本守则,所有随队人员均有义务遵守以下规定:
1、各支教队选出副队长和队长,副队长协同队长提前了解支教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应急方案;队长和支教地学校联系沟通,做好学生到校和离校的安全工作,取得校长、村委会主任以及当地派出所的电话。
2、支教队成员应当团结一致、拥护队长的决定、服从组织的安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于有问题、意见或者建议的要在会议中及时提出,志愿者之间有误会的要相互谅解,不得以任何理由争吵、打架。
3、支教期间,不发牢骚,不埋怨交通不便和支教条件简陋,踏踏实实工作,让团队放心,让学生及村民满意;发扬团队精神,树立当代大学生良好形象,团结协作,同甘共苦,相互勉励,相互支持,并肩战斗,共创佳绩,彰显“育苗人”风采。
4、各队工作的开展必须在队长等相关负责人的统一部署下进行,严厉禁止私自开展各种活动;不得擅自离队,支教期间不得独自外出,无论何时,外出必须经过队长同意。
5、支教上课期间应该锁好校门,照看好学生,避免学生私自离校。
6、支教期间集体饮食费用由管理财务的同学负责支出,合理支配,作好账目明晰。最大可能的保证每一个支教队员的饮食正常,尽量不出现饮食不足和浪费的现象。
7、随队人员应当树立安全意识,采取适当措施保障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男志愿者有义务照顾好女志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女志愿者外出开展工作必须有男志愿者陪同。
8、团队成员的通讯工具(手机)要随时处于开机状态(电池带足),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与队长或副队长联系;为以防万一,每位志愿者应该随身携带一份纸质的团队成员通讯录。
9、志愿者应尽量避免夜间或者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外出。
10、严禁志愿者私自下河游泳、带学生下河游泳;严禁志愿者在学校吸烟喝酒。
11、志愿者应当“入乡随俗” ,不搞特殊,不着奇装异服;礼貌用语,不得辱骂、讽刺村民,与村民交谈时需耐心、用心;不得扰乱当地居民生活,不得随便接受学生或者村民的馈赠,不得随便在居民家用餐、住宿;不得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克制忍让,如有矛盾须及时向队长汇报;志愿者不得参与村民内部纷争,时刻保持中立态度。
10、志愿者要认真备课,有计划地开展支教,课程内容应当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能快乐学习。
11、志愿者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2、志愿者要为人师表,不得在工作时间嬉戏打闹,不得传授学生不良习惯,教唆学生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者应承担刑事责任。
13、志愿者不得歧视学生和家长,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可进行适当的思想教育,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
14、在支教活动中保护好每一名孩子的安全。如户外活动的举行,考虑好当天的天气情况并做好防护措施。
15、支教团队应当安排后勤人员负责志愿者的日常饮食,并有义务检查蔬菜、大米等食物来源的安全性,禁止使用变质、发霉的饮食材料;志愿者们不得随意购买无安全保障的零食。
16、发现饮用水变色、变浑、变味,应立即停止饮用;对水质较差的饮用水须经长期沉淀后使用;不到水渠、水库、河流或湖泊等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危险地取水,不得接近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17、副队长有义务定期检查室内的电线、电源,排除安全隐患,志愿者应该谨慎使用大功率日常家用电器。
18、禁止志愿者私自接电线、不得用湿手触摸电线。
19、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使用蜡烛或煤炉时应远离有易燃物品的地方。
20、后勤人员在生火做饭过程中要注意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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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苗支教志愿者纪律守则
为确保全体志愿者在支教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育苗支教志愿者协议》框架下制定本守则,所有随队人员均有义务遵守以下规定:
1、各支教队选出副队长和队长,副队长协同队长提前了解支教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应急方案;队长和支教地学校联系沟通,做好学生到校和离校的安全工作,取得校长、村委会主任以及当地派出所的电话。
2、支教队成员应当团结一致、拥护队长的决定、服从组织的安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于有问题、意见或者建议的要在会议中及时提出,志愿者之间有误会的要相互谅解,不得以任何理由争吵、打架。
3、支教期间,不发牢骚,不埋怨交通不便和支教条件简陋,踏踏实实工作,让团队放心,让学生及村民满意;发扬团队精神,树立当代大学生良好形象,团结协作,同甘共苦,相互勉励,相互支持,并肩战斗,共创佳绩,彰显“育苗人”风采。
4、各队工作的开展必须在队长等相关负责人的统一部署下进行,严厉禁止私自开展各种活动;不得擅自离队,支教期间不得独自外出,无论何时,外出必须经过队长同意。
5、支教上课期间应该锁好校门,照看好学生,避免学生私自离校。
6、支教期间集体饮食费用由管理财务的同学负责支出,合理支配,作好账目明晰。最大可能的保证每一个支教队员的饮食正常,尽量不出现饮食不足和浪费的现象。
7、随队人员应当树立安全意识,采取适当措施保障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男志愿者有义务照顾好女志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女志愿者外出开展工作必须有男志愿者陪同。
8、团队成员的通讯工具(手机)要随时处于开机状态(电池带足),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与队长或副队长联系;为以防万一,每位志愿者应该随身携带一份纸质的团队成员通讯录。
9、志愿者应尽量避免夜间或者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外出。
10、严禁志愿者私自下河游泳、带学生下河游泳;严禁志愿者在学校吸烟喝酒。
11、志愿者应当“入乡随俗” ,不搞特殊,不着奇装异服;礼貌用语,不得辱骂、讽刺村民,与村民交谈时需耐心、用心;不得扰乱当地居民生活,不得随便接受学生或者村民的馈赠,不得随便在居民家用餐、住宿;不得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克制忍让,如有矛盾须及时向队长汇报;志愿者不得参与村民内部纷争,时刻保持中立态度。
10、志愿者要认真备课,有计划地开展支教,课程内容应当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能快乐学习。
11、志愿者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2、志愿者要为人师表,不得在工作时间嬉戏打闹,不得传授学生不良习惯,教唆学生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者应承担刑事责任。
13、志愿者不得歧视学生和家长,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可进行适当的思想教育,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
14、在支教活动中保护好每一名孩子的安全。如户外活动的举行,考虑好当天的天气情况并做好防护措施。
15、支教团队应当安排后勤人员负责志愿者的日常饮食,并有义务检查蔬菜、大米等食物来源的安全性,禁止使用变质、发霉的饮食材料;志愿者们不得随意购买无安全保障的零食。
16、发现饮用水变色、变浑、变味,应立即停止饮用;对水质较差的饮用水须经长期沉淀后使用;不到水渠、水库、河流或湖泊等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危险地取水,不得接近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17、副队长有义务定期检查室内的电线、电源,排除安全隐患,志愿者应该谨慎使用大功率日常家用电器。
18、禁止志愿者私自接电线、不得用湿手触摸电线。
19、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使用蜡烛或煤炉时应远离有易燃物品的地方。
20、后勤人员在生火做饭过程中要注意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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