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学
生
会
规
章
制
度
2015年4月26日
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干部考核制度„„„„„„„„„„1
二、干部档案管理条例„„„„„„„„3
三、档案管理制度„„„„„„„„„„6
四、财务管理制度„„„„„„„„„„8
五、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9
六、办公室打(复)印制度„„„„„„10
七、办公室值班制度„„„„„„„„„11
八、考勤制度„„„„„„„„„„„„12
九、计划总结制度„„„„„„„„„„13
十、会议制度„„„„„„„„„„„„14 十一、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制度„„„„„15 十二、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制度„„„„16 十三、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17 十四、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9 十五、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20 十六、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章程„„„„„21 十七、治安联防委员会章程„„„„„„22 十八、学风督察委员会章程„„„„„„23 十九、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25 二十、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28
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会内部建设,完善学生会规章制度,加强学生会的组织纪律性,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让财经学院学生会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先进学生组织,团结、严谨、快速、稳健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按规定完成工作和未达到要求者予以奖励及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正副部长的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各部部员的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并由主席团派办公室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和统计。(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提出相关建议)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个学期结束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部员,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作为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二、 考核内容积分量化标准
1、有以下情况给予扣分:
1)、三次例会不参加者扣3分,无正当理由请假者扣1分;
2)、学生会交给的任务没完成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扣4分,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扣1分;
3)、本部门所搞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
4)、无故不参加值班者扣4分,值班不做记录,不按规定打扫卫生的部门一次扣主管副主席和该部部长和副部长分别1分;
5)、例会、值班、搞活动迟到、早退者扣2分;
6)、学生会干部违反校纪校规酌情扣3-5分;
7)、学生会各部工作不协调,干部之间不积极配合,视情节扣部长、副部长1-2分;干部之间不积极配合,除要追究部长副部长责任外,还应该追查当事人责任,酌情扣2-3分;
8)、把学生会的内部或保密文件传出去,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9)、以学生会名誉出现违纪或滥用职权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严重的免除学生会干部职务;
10)、出现滥用职权,有害学生会形象一次性扣15分;
11)、签到是代签与被代签者每人次分别扣5分;
12)、一学期一门专业课不合格酌情扣1-3分;
13)、部门不按时交学期计划或工作总结分别扣部门部长副部长2分和1分;
14)、各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部员名单等),未整理好的扣部长副部长分别2分、1分;
15)、未经主席团或办公室允许将办公室用品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或损坏的扣4分;
16)、未经主席团或办公室允许私自配带走制团委、学生会钥匙扣10分;
17)、在办公室抽烟的每次扣5分,酌情罚空气清新剂(喷雾型);
18)、学生会工作人员借办事之名无故缺课的扣3分;
2、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一个学期内值班全勤者(不迟到不早退)加4分;
2)、向主席团或所在部部长副部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一条加1-4分;
3)、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除有任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人员参与者加一分
4)、拾金不昧者加5分;
5)、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每次加5-10分;
6)、获得学生会内部以外的系级、班级奖励者每次分别加2分和1分;
7)、过英语四级加2分;过英语六级合格加4分;计算机二级合格加2分;
8)、学科竞赛、校园活动:国家级:任何奖项8分,选拔6分,参加3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选拔2分,参加1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参加0.5分;
9)、学术论文:国家级正式刊物:独撰10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分;
10)、文学作品:国家性刊物加5分,地区性加3分,校级(校报)加2分,院级加1分。
三、其他事项:
1、本考核制度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本考核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3、本考核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有效。
注:扣加分情况经办公室上报,主席团核查后执行;分数不明确的由主席团研究决定,办公室执行,定期上报主席团;办公室会上说明扣加分情况,扣加分透明;各部负责人定期(每月)向办公室上报干事扣加分情况,办公室统一管理。
共青团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学生会干部档案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重要考核依据,如实记录着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为了实现学生会工作的正规化以及学生会干部档案管理的系统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适用范围
此条例适用于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以及各系学生分会的所有
正式成员。
二、责任分管
(一)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负责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内
部所有正式学生会干部以及各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档案的建立、填写、更改、保管和销档。
(二)各系学生分会管理本系学生会所有正式学生会干部成员的
档案。
三、具体管理如下:
1、院会办公室对学生会干部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
2、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干部档案管理条例,并具体落实。
3、由专人负责档案的建立、填写、更改、保管和销档,并制作
相应的记录册进行登记。
4、平时掌控好档案的借阅,以免造成私人信息的外漏。
5、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有权督察及过问各系学生会干部档
案的管理情况。
四、期限设定
(一)确立建档:在正式提交个人入会申请,参加相关的面试活
动被录取试用,并且通过试用期之后的学生会干部,方可向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申请建立本人的《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
(二)注销档案:个人任期满、主动辞职或被撤职而退会,在办
理好相关手续后(具体见档案的填写),由本人填写《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中“退会情况登记表”并附上退会申请书,经逐级审批通过后,自行或由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负责交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进行销档。
五、档案的填写
(一)学生会干部个人档案基本情况由本人如实填写,由青海大
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各系学生分会办公室存档保存,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
(二)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以及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
席、团总支副书记干部档案中的“在会期间情况登记表”由其本人在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的监督下如实填写信息资料。
(三)各系学生分会干部的档案中的“在会期间情况登记表”由
其本人在各系学生会的监督下如实填写信息资料。
(四)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职位变动、调动,必须及时上报青海大
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如实填写变动信息。
(五)学生会干部如因任期满申请退会,由本人填写《青海大学
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中“退会情况登记表”并附上退会申请书,经逐级审批后通过。同时还需提交个人工作鉴定。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给予其工作鉴定(加所属单位或上级单位公章方可生效),一式两份,一份装档,一份自留。
(六)学生会干部如因辞职或被撤职而退会,由本人填写《青海
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中“退会情况登记表”并附上退会申请书或撤职通知经逐级审批后通过。
六、档案的保管
(一)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
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系学生分会干部档案由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统一管理。
(二)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将学生会干部档案分部
门、分系保管;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将学生会干部档案分部门
保管,以便以后更改信息时的查阅。
(三)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
席及时将更新的学生会干部档案存档,以避免文件丢失。
(四)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
席定期组织人员对学生会干部档案进行整理,并核对信息和数量。
(五)学生会成员需经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或各系学
生分会正副主席批准方可查阅学生会干部档案。
(六)加强对档案的科学管理,严防潮湿、水淹、污染、霉烂、
虫蛀、鼠咬。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水电、取暖设备的完好情况,
并及时消除隐患。
七、档案查阅
(一)学生会成员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
室或各系学生分正副主席借阅干部档案,但不得将有关文件做非工作之用。
(二)学生会成员借阅干部档案后,应保持档案的完整、清洁,不得
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作出书面检讨,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或各系学生分正副主席作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三)认真办理相关的借阅手续,告知归还日期,并由部长或部长以
上签名(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的借阅手续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学生会主席团签名)。
(四)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者,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
会办公室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五)具体情况及处理方法如下:
1、若有弄脏、弄破档案者,其本人上交2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并对在借阅手续上签名的部长或主席提出批评;
2、若有无意将档案遗失者,其本人上交3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同时将被取消一年的评优的资格,在借阅手续上签名的部长或主席上交2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3、若有故意篡改档案信息者,其本人将被劝其退会,在借阅手
续上签名的部长或主席将被取消一年的评优资格,同时上交3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八、档案编号:
编号组成:组织编码+入会年月+具体号码
示 例:QCJ2010090001
组织编码: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QCJ)
旅游公共管理系学生会分会(QLG)
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学生会分会(QKJ)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学生会分会(QGK)
工商管理系学生会分会(QGS)
经济学系学生会分会(QJJ)
贸易经济系学生会分会(QMJ)
财政金融系学生会分会(QCJ)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档案管理制度
一、 日常档案管理方法
(一)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
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或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二) 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
长整理,交由办公室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活动资料归档备案。
(三) 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文件档案
与电子档案各一份)
(四) 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
室存档,以备查找(每月计划、总结一份存档即可)
(五)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件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
(六) 档案上交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七) 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 档案内容要求:
(一) 人事档案:包括入会申请表及个人履历简历、年度工作鉴定,
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考察记录。
1. 入会申请表及个人履历简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
有关个人填写。
2. 年度工作鉴定是对校学生会成员每年的工作证明,一式三份,每
年由校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证明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 工作鉴定是校学生会成员免职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
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 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日常工作,部门工作档案,院系学生
会工作档案,上级及外来单位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 院学生会日常工作是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
详细内容所在档案的页码。
2. 院学生会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
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标、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细地加以记载,办公室定期检查。
3. 各级学生会填写工作日志,定期上交,由办公室批阅并向主席团
(三) 活动档案
1. 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策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
活动简报;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将以上材料及时交
办公室存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一)查阅要求:
1.各类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分类整理保管,且做好档案记录工
作,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办公室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做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
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作出书面检讨,办公室作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所借档单,并由部长或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
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
作相应处理。
(二)借阅手续:
1.各部门副部长、干事借阅资料要征得部长同意,并有部
长以书面形式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学生会主要干部培训期间,借阅培训材料除外)。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
阅人、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
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5.外单位借阅校学生会工作档案的,需向办公室提出书面
申请,并经主席团签字同意方可。
6.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办公室的对外借档案应做好外借登记(包括编号、内容、时
间、借阅人员的个人资料、签名主席、记录人员),外借期限为一周。
四、档案的保管
(一)学生会所有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办公室及时将报送文件等资料归类存档,以避免文件丢失。
(三)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对学生会档案进行整理,并列出详细清单
(四)学生会成员需经办公室批准方可查阅档案。
(五)加强对永久、长期档案的科学管理,严防潮湿、水淹、污染、
霉烂、虫蛀,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水电、取暖设备的完好情况,并
及时消除隐患。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院专项经费。
(二)相关单位赞助经费。
(三)其他经费来源。
二、学生会会费使用程序
(一)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统一报至办公室,交主席团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凡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二)可预计的费用,需列出清单,干部须先向部长作出书面申请。部长须向主席或副主席作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预支或报销。
(三)如需预支,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其用途、经办人、预算各项费用及预支总额。待主席或副主席同意预支后,方可预支。
(四)对于举行一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预算出整个活动的费用,填好经费申请表,经费申请表必须做到详细、工整,并列清最低费用和最高费用,经费申请表经主席审阅后交送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所报销的费用数额均以发票为准,发票的背面注明费用用途、经手人及主席或副主席审批意见。
(六)经费预算要求一式四份,院团委、主席、主办活动部门部长、办公室各一份,并按团委批示后的预算执行。
(七)活动结束十日内,活动负责人员认真填写经费申请表的实际支出情况,由负责副主席签字后,送交主席审批,再送至团委审批签字,而后到办公室领取经费审批表,附原始凭证后,填写申请表,由团委负责人盖章后报销。
三、会费使用情况
(一)75%的经费用于该活动评比、奖品、场地等费用。
(二) 15%的经费作为活动宣传费用,其余的用作其他费用。
四、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学代会讨论通过有效;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学生会必须向大会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
(一)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校园治安,破坏校园风气的信息。
(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学生会所有电脑。办公室有权立刻阻止院会成员违规使用电脑或上网行为,并在主干例会上通报有关部门。
(三)爱护计算机。按操作要求正确使用计算机设备,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修改计算机设备,否则由此导致软硬件损害或遗失由当事人负责;计算机发生故障,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四)注意安全,正确上网。为防止病毒侵入而影响计算机正常使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严禁私自安装软件。若有需要联系管理员。
(五)定期维护。对于(鼠标、键盘)等易耗物品及时进行卫生清理,以保证正常运行计算机。
(六)未经电脑操作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查看、修改或删除他人的文件内容,违者除通报批评;由于文件泄密或丢失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部门或个人的重要文件必要时需加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动他人的文件资料。
(九)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聊天。一经发现将从部门考核中扣分并通报批评。
(十)在休息时间放音乐应调小音量。
办公室打(复)印制度
一、下列情况可在学生会办公室打(复)印材料
(一) 学生会对外办公材料;
(二) 学生会内部存档材料;
(三) 持有主席团审批手续的打印材料;
(四) 迎接上级各部门检查、汇报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凡持U盘、软盘等可移动存贮设备进入办公室进行打印的,必须先做杀毒处理,没经过杀毒处理的存贮设备,严禁在办公室使用。
(二)无论任何情况,打(复)印都需办公室批准,并在《打(复)印登记本》上如实登记。
(三)凡打(复)印材料一般情况下均实行双面打(复)印。私自打印与学生会无关材料或浪费纸张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机器一旦出现异样,必须停止使用,等待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否则追究其经济责任。
(五)办公室统一管理学生会打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做好服务工作,确保设备安全。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了维持学生会良好的工作秩序,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同时也为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实现学生会管理的制度化、条理化、效率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 值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2) 值班地点:财经学院103-2
(3) 值班人员: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值班人员职责
(1) 保持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地面、走廊的清洁,及时打扫卫生
并将垃圾倒掉。
(2) 爱护办公室公物,保持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
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3) 值班未开门时请到一楼学生管理部取钥匙。
(4) 在值班时应保持安静,禁止吸烟、玩游戏等损害学生会形象的
行为,可在办公室或会议室自习。
(5)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签到,值班签到不可由他人
代签。打开院会电脑,登陆院会QQ。
(6) 值班时请到一楼学生管理部、就业指导中心和二楼团委办公室
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礼仪操行,见到老师进办公室需自动站起并自动问好,老师布置的任务一定积极认真的完成,不得有烦躁或不尊敬的行为。
(7) 值班期间收到请柬、通知、信函等,值班人员务必及时落实到
相关人员,并在值班日志中注明。应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并认真做好来访记录。
(8) 值班过程当中,如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需及时向主席团或
部长请示。
(9) 各部门值班人员之间应做到关系和睦,相处融洽,在完成本部
门工作基础上,应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以保证整体工作顺利开展。
(10)注意保管好办公室一切物品。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私自外借、使用,发现学生会财物有遗失、损坏现象,要及时登记上报。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每次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需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处理。
(11)值班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意外事故应以最快速度报告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灭,人走
窗关,人走门锁。
(12)值班情况由办公室人员监督并负责存档。
(13)主席团不定期进行检查值班情况。
三、值班规定
(1) 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值班。不得无故迟到、
缺勤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经主席团或部长批准方可生效。
注:学生会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副主席保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请各位同学认真执行本制度,谢谢合作!
学生管理部:齐新华老师、田静老师
就业指导中心:王黎明老师、康健老师
团委办公室:鄯文娟老师
院学生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学生会考勤工作为例会考勤、活动考勤和值班考勤。考勤工作由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二、例会考勤由办公室公开进行,凡没应到的均按缺席处理。例会开
始后5分钟内到场者于会后到办公室考勤负责人处签到后作迟到处理,否则按缺席处理。请假者须于会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考勤负责人,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字后方有效)
三、活动考勤采用签到形式,各部门负责人在活动前一天将本部门参
加者名单交到办公室,否则该部门所有在任干部均按缺勤处理。参加者应在活动开始前15分钟自动到办公室考勤,凡在活动后1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30分钟后到者按缺席处理(注:凡没有签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活动结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没有签到按早退处理;请假者需要于活动开始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字后方有效)
四、值班考勤分为财院103-2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勤和10#学生会会议
室值班考勤,依据学生会办公室制定的《值班表》按时值班,按照《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填写《值班日志》。
五、根据《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规定,对例会、活动、值班等未按
规定出席的给予以下处理:
三次无故缺席或以上者(三次请假等同于一次无故缺席),给予降职、辞退等处理,严重者给予除名处理,该项由主席团执行。 因参加学生会其他工作而请假,不遵循上条规定。
所记录考勤情况一学期汇总一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计划总结制度
一、学生会及各部门在学期初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经主席团审阅后方可执行,并由办公室存档。
三、学生会及各部门在每学期末、学年末应对本学期、本学年工作作总结,经主席团审阅后交办公室存档。
四、活动的计划与总结
(一)活动前计划
1.各部门在活动前应拟出详细的工作计划;
2.第一轮计划须有注明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目的、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活动预算效果、需参加活动前期工作的部门及其具体工作等。
3.计划经主席团审阅后方可执行;
4.第二轮计划除包括第一轮计划全部内容外,还应包括所有需要参与活动的部门及分工。
(二)计划实施
1.活动计划经批准后应尽力按计划实施;
2.具体实施中若有需要,各部门可报主席团批准后改变计划;
3.各部向宣传部提供活动报道,以便进行宣传。
(三)活动总结
1.每次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部门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向办公室上交已整理完的活动全程资料;
2.活动全程资料包括活动策划书、预算、相关设计稿、宣传单、学生会整体人员分工、部门人员分工以及各种图片资料、活动总结;
3.活动总结应根据计划与实施执行情况,分析活动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
4.活动中购借物品,各活动负责部门须在两周内将剩余物品清点,交还于办公室;
5.各活动负责部门须在两周内将活动资金结算,上报办公室。
五、计划总结工作是学生会工作的主要环节,学生会各部门应充分重视,认真对待,学生会办公室对其负责监督。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会议制度
一、会议种类和流程
(一)主席团例会,依据《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制度》
1.会议在院学生会会议室由院学生会主席主持,与会人员为各系学生会主席。
2.主要议题:听取各系学生会主席的工作总结汇报,并互相交流讨论近期的学生工作部署。
3.会议记录:办公室专人负责。
(二)主要干部例会
1.每周星期日晚9-00在十号楼会议室准时召开。与会人员为主席团全员及各部部长。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2.主要议题:主席团向各部部长传达校、院文件,并拟定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商议解决。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三)部门例会
1.各部门例会二周定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部门拟定并于学期初上报办公室,具体地点在十号楼学生会会议室。
2.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接下来的工作任务等。
3.各部门须负责会议记录并定期上报办公室。
(四)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依据《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制度》
1.会议在院学生会会议室由院学生会社团部部长主持,与会人员
为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2.主要议题:听取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总结汇报,并互相交流讨论近期的社团工作部署。
3.会议记录:学生会社团部专人负责。
(五)全体干部例会
1.每月末在财院二楼学术报告厅准时召开。与会人员为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2.主要议题:主席团向各部部长传达校、院文件,并拟定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商议解决。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二、开会须知及规范
(一)学生会会议汇报思想工作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原则,汇报工作要求实事求是。
(二)会议进行时须保持会场严肃气氛,不得嬉笑打闹。
(三)无特殊原因,主席团或部长不得取消会议。
(四)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主席团或部长请假批准才可,否则记旷会一次。
(五)会议时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会议主持人说明。
(六)开会时要求保持室内清洁,桌椅整齐,与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
(七)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存档。
(八)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所有干事开会的时间及地点。
(九)如需临时加开会议,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和相关与会人员。
(十)凡旷会两次或无故迟到三次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十)会议非特殊原因不能顺利正常召开要求追查相关负责人,经学生会内部研究后给予处罚并记于档案。
(十一)会议记录每学期末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
(十二)以上十二条适用于主席团例会、主要干部例会、全体干部会议、各部门例会以及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席团例会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的工作纪律,规范主席团例会,进一步密切各级学生会的联与交流,便于主席团内部相互沟通、更好的指导学生会的工作,经学生会主席团商议,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在院学生会会议室召开,由院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主持,与会人员为各系学生分会主席,例会可由下级学生分会轮流承办。
2.请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原则上,现任学生会主席
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于会议前半小时上交由院学生会主席批准的请假条,并指派一名副主席参加例会;
3.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定于单周周一晚19:00。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例会主要听取各系学生分会主席近期的工作汇报,并相互交流探讨近期学生会工作部署;
5.院学生会办公室将派专人负责会议考勤工作及会议记录,整理后及时存档,以备案可查;
6.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在毕业时,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出具学生委员会干部工作书面鉴定,毕业时,主席团成员例会考勤及所在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将写入学生会干部鉴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所有。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社团例会制度
为加强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的工作纪律,规范各社团例会,进一步密切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便于相互沟通、更好的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经学生会主席团商议,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在院学生会会议室召开,由院学生会社团部部长主持,与会人员为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例会可由下级学生社团轮流承办。
2.请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原则上,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于会议前半小时上交由社团部部长批准的请假条,并指派一名社团副社长参加例会;
3.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定于单周周五晚19:00。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学生社团主席团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例会主要听取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近期的工作汇报,并相互交流探讨近期社团工作部署;
5.院学生会社团部将派专人负责会议考勤工作及会议记录,整理后及时存档,以备案可查;
6.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在毕业时,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出具学生委员会干部工作书面鉴定,毕业时,主席团成员例会考勤及所在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将写入学生会干部鉴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所有。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具体指导下开展学生公寓日常行为管理和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宗旨
1.宗旨是提倡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基本工作涉及到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充分调动广大大学生参与公寓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等,努力把公寓建设成为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的大学生之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2.在公寓组织和带领学生积极开展党性教育和公寓建设,做我院与学生联系的桥梁。
第三条 工作理念:
团结,奉献,高效,务实.
工作定位:
同学之家,师生之桥,拓能之地.
第五条 工作精神:
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干劲;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 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风格;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服务
第六条 组织结构及职责
委员会主任由院学生管理部老师担任,院学生会生活部主要负
责,常务委员由各系学生分会生活部负责人和各学生公寓楼长组成,
委员由各学生公寓楼层长和生活部全体成员组成。
第二章 本组织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
2.遵守本组织章程及一切组织制度,执行本会决议,接受组织考核。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组织的工作,维护本组
织的荣誉。
4.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5.所有部门在老师和财经学院生活部的带领和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
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内的日常工作。
6.积极向宿管阿姨和老师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合理的要求,维护
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三章 本组织成员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自我管理、自
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
2.热诚为同学服务,认真实干,敢于开拓,勇于创新。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优秀学生干部”
4.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
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
力。
5.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接受全院师生
的监督。
第四章 例会制度
例会制度是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心全
意位同学服务”宗旨的重要保证。组织内部人员应充分重视学生公寓
管理委员例会,将例会制度规范化、有序化。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制度
针对组织内部人员每次例会考勤,工作态度和认真程度,以及对
组织的贡献和是否能严格遵守组织各项制度做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
学生干部学院给予证书和一些其他奖励。
第六章 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自公布之日
起有效。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一、委员会主任由院学生管理部老师担任,院学生会生活部主要负责
二、机构设置:
1、层长岗位职责
(一)督察本楼层公共部位每天的清洁情况;
(二)协助管理老师及辅导员检查评比各宿舍卫生情况;
(三)协助管理老师及辅导员做好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宿舍管理,做好宿舍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五)制止宿舍、楼层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
管理老师汇报;
(六)协助辅导员和管理老师做好文明宿舍测评工作。
2、楼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管理老师检查评比各宿舍卫生情况,组织建立楼层例会制
度;
(二)配合学生处、公寓管理办公室和管理老师开展公寓卫生评比工
作;
(三)做好楼内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服务活动及文化体育活
动;
(五)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及教师,开展各项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收集学生对公寓楼文明、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建议,
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七)制止本公寓楼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老师、
辅导员、公寓管理办公室或学生处汇报;
(八)做好各层长工作的考核。
三、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每名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做
好干部考勤工作,对于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干部及时进行思
想教育,情节严重者可劝退。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要认真执行有关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制
度条例,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维护学生的正当利
益。
3、要结合新时期共青团的工作的特点,根据院团委的要求在学生公
寓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大学生宿舍文化氛
围,推动团的自身建设。
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区的管理,要把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纳
入综合评价体系中,并与其评优、奖惩、入党挂钩,要定期向各院系
及有关部门反馈学生在公寓的表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5、学生公寓是教育、管理学生的重要阵地,把各院系在学生公寓的业绩纳入院系学生工作年终考评体系中。
6、要监督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管理目标的完成,同时,积极配合后勤管理中心的日常服务工作。
7、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落实公寓区有关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问题;每学期至少向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不定期的向委员会主任和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公寓区学生管理教育服务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1、遵守校纪校规、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2、积极参加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服从组织安排。
3、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如有事须向组织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
4、为改进和发展财院体育事业以及更好的服务田径队提出意见。
5、自觉维护管理委员会的形象,积极主动地为田径队创造有利活 动的条件。
6、思想积极向上,所有成员需积极认真的配合其他成员的工作。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章程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治安联防委员会章程
治安联防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和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下。委员会以“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创新、自我发展”为宗旨,以营造“文明、平安、和谐、尚学” 的校园文化氛围为主旋律,以创建和谐校园为总目标。以“先做人、后做事;己不正、不正人”为工作原则。
一、工作要求
治安联防委员会是围绕学校和我院的中心工作,按照院团委和院学生会的具体要求,与各系学生学生分会共同参与学校内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治安联防,宣传、组织,增强学生的治安防范责任感,加强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各种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不断优化校园环境,营造素质教育大氛围。
二、工作理念:
团结、奉献、高效、务实
三、工作精神:
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干劲;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
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风格;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服务
四、本组织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
2.遵守本组织章程及一切组织制度,执行本会决议,接受组织考核。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组织的工作,维护本组织的荣誉。
4.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5.所有部门在老师和财经学院纪检部的带领和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内的日常工作。
6.积极向有关老师反映学校校园的动态情况。
五、工作内容
1.分析校园治安形式,讨论制定工作对策。
2.收集整理治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组织成员开展相关活动。协助和配合职能部门调查工作。
4.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5.参加校园巡逻,维持校园治安。
6.成员组成:由学生干部组成。
7.热爱学校,热爱治保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遵守纪律。
8.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能全心投入,善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治安联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风督查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根据《青海大学学生手册》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具体指导下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
第三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以“自律、自立、自强”为工作宗旨,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理念,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完善自身综合素质,使其成为新世纪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风督查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充分发挥学风督查委员会的督促和检查其职能,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配合学校有关部门,与各系、(部)相关机构相互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建设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氛围。
(二) 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树立自律意识,开展各种有益的自律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 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学生民主管理,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争取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利益。
(四) 积极开展有利于学风建设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贱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
(五)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反映学生的正确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 生的正当权益。
(六) 加强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内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 组织原则
学风督查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学生处指导下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制,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依照《青海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及《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章程》规章制度,综合协调所属各成员开展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常务委员会是学风督查委员会常设机构,我院学生管理部老师担任指导老师,由院会学科部及各系学科部成员组成。
学风督查委员会基本制度
第八条 委员制度
(一)委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组织管理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二)委员的基本义务:
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学风督查委员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所属任务,
向学风督查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义务。
(三)委员的奖励: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委员可以评选学院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并在毕业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就业,对表现突出的委员及时给予通报嘉奖。
第九条 工作制度
学风督查委员会所有委员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一)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在例行工作时,必须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佩带工作证,文明工作。
(二)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若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注销工作证号码。
(三)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各部门例会,不迟到、不早退,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必须按照请销假手续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必须实事求是,积极认真,严谨负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谦虚友善,在相互团结的基础上扎实创新的工作。任何人不得制造矛盾,破坏团结。任何人不得借职务之便为他人或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必须实事求是,积极认真,严谨负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谦虚友善,在相互团结的基础上扎实创新的工作。任何人不得制造矛盾,破坏团结。任何人不得借职务之便为他人或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学风督查委员会所属各成员依照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手册 〉〉有关规定及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章程 〉〉
规章制度,对全院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表彰先进、惩处违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第十条 本章程自即日颁布通过后通过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察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一、社团部简介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是院党委领导、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具体指导下的,以“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的学生会部门。为加强学生社团自身建设,利用自身优势扩大对学生社团的影响力,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参与性强的特点,扩大学生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全院各类学生社团为基本任务。
社团部设立办公小组、宣传小组、文艺事业小组、联络小组等日常工作机构。社团部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社团既在社团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社团部以建立一流的学生组织为目标,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为己任,以其他学生组织为依托,加强管理,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同学兴趣爱好。努力做好学校与
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会的桥梁纽带关系,使社团真正成为学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舞台。
二、财经学院社团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经学院社团部的工作,服务和指导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在遵守校规、校纪的基础上,本着个性发展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保证我院学生社团能够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财经学院社团部是在院团委和院学生会指导下,以“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以构建“缤纷社团,和谐校园”为目标,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社团文化反映着一个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规模和水平。健康、活泼、文明、科学、积极向上的社团文化,是高校尊重人文精神和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体现,折射着高校特有的精神和品质。
第四条:学生社团本着“为学校服务,为社团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自己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第二课堂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讲座、报告、科技咨询、参观考察等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构成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丰富和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专长,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及各社团所用成员的管
理。
第二章 组织和职能
第六条:社团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本组织的章程,各社团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社团部由财经学院所有学生社团组成,凡已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均为其成员。设办公小组、宣传小组、文艺事业小组、联络小组等日常工作机构。
第八条:社团部的基本职能:
(一)为各社团的良性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加强兄弟社团的统一建设;
(三)发挥社团部的纽带作用,加强社团与学校社团之间的联系;
(四)审批、监督各社团的活动,使之健康运转。
(五)社团部定期对社团进行评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评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负责人若干,名额由当年的社团业绩和发展而定并由院团委发证奖励。
第九条:财经学院的学生社团,是指在院团委和社团部的统一指导下,由在校大学生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以实现成员共同愿望,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制组织。
第十条:社团组织制度
1、各社团实行会长(主席)负责制。
2、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社团部聘任相结合的制度。
3、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社团部批准,并备案于院团委,社团部。
4、社团负责人须准时参加社团部组织召开的会议,各社团须建立本社团例会制度,定期对本社团的工作做出总结和计划。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社团部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各社团开展的有益活动。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对部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有退部门的自由,必须向社团部所属小组递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社团部部长批准。
第十二条:社团部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社团部成员须遵守本章程,服从社团部决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社团部的各项任务,在社团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维护社团部荣誉,勇于同损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须定期参加社团部组织召开的各种大会的义务。
第四章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十四条: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财经学院社团部部长提议,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五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社团部全体成员和社团代表团组成,代表成员包括该社团正副会长。
第十六条:代表应积极参加社团代表大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会议期间的各项议程。
第十七条: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制。
(1)听取和审议社团部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新一届干部;
(5)讨论、决定应当由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社团部在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权力。
第十九条:财经学院各学生社团全体会议由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部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社团部部长是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最高执行官。社团部部长根据财经学院委员会的提名,选举产生社团部部长。社团部部长决定重要事项实行民主表决制。
(1)负责各社团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2)批准任免社团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其他应由社团部部长行使的权利。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二条:社团部每年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并进行表彰。 第二十三条:社团部或院团委组织干部进行干部培训。
第二十四条:社团有以下情形的撤销其社团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社团负责人进行相关惩罚: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的;
(2)登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
(3)机构瘫痪、管理混乱、帐务不清的;
(4)连续三个月以上(包括三个月)不开展活动,经整顿仍无效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草案及修正案由社团部部长提出报请,全体社团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财经学院社团部。
财经学院社团部组织结构图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一、财经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使财经学院社团部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团部要全心全意服务社团的全面发展与社团成员的全面成材.
第三条 社团部承办活动标准:有利于同学全面成材,有利于院团委开展工作,有利于学生社团自身发展.
第四条 社团部各职能小组应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学生社团联合的工作.
第五条 社团部成员应有强烈的时间观念,举办活动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开会要遵守时间.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 社团部的自身工作应有计划进行.各组应提前一周将工作计划报部长,由部长决定是否举办,部长在全体会议上给予答复.
第七条 外单位发来的邀请信(函),由部长负责统一协调并决定参与人员.
第八条 正副组长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劝退者,个人履历不得填写该职务, 院团委及社团部也不得出具相关证明.
第九条 社团部实行部长负责制,由社团部部长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布置工作.部长不在时由常务副部长主持工作.
二、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是由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社团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及院学生会的指导。
第二条 学生社团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通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满足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提高青年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三条 凡承认和遵守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由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经挂靠单位同意,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由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审查并经院团委同意,均可成立。
第四条 申请成立社团,须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社团登记表;3、社团宗旨、章程;4、活动内容和形式;5、社团部的书面意见;6、具体指导教师的书面意见;7、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情况及挂靠单位的推荐意见。
第五条 各级学生社团在财经学院社团部的统一注册下,在其所挂靠单位的具体指导下,面向全院学生开展活动。
第三章 社团管理
第六条 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社团须服从院团委统一管理,服从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的统一协调,定期向挂靠单位和主管团组织
汇报工作。
第七条 社团必须在每年3月和9月到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登记,并汇报上一学期的活动情况及本学期的活动计划。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有权对长期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不遵守国家法律、校纪和本管理条例的社团的社团给予注销。
第八条 社团会员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必须规范,必须定期接受挂靠单位和团组织的审查,并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
第九条 社团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若确为筹集经费所须,须经挂靠单位报院学生处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十条 各社团自办刊物须经院团委同意,再由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审查,院团委终审后方可出刊。刊物一般限于校内交流。
第十一条 凡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加入社团。严禁各社团内部成员擅自以社团名义进行各项活动。
第四章 奖励与处分制度
第十四条 院团委每年评选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团员并进行表彰。 第十五条 院团委定期组织社团干部进行培训,并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 社团有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严重警告、直至撤销其社团资格。由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其社团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由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内容和行为的。
2、活动内容不健康或有损于学校形象和声誉,屡教不改的。
3、连续不开展活动超过三个月,经整顿仍无效果的。社团若被撤销资格,便不得开展活动,否则被视为非法社团。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三、财经学院社团部活动组织程序制度
第一条 各组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部长安排,组织.
第二条 各组若开展常规性的活动,在活动前应在最近的一次例会之 前的一段时间内制定出活动计划(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部长处批准.批准后,在例会上宣布,统一安排部署.方可开展该活动.活动开展后应作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交办公小组存档.
第三条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需其他社团联合开展的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组成一个由部长或承担主要活动的中心部门主管负责的专项活动委员会来具体组织该活动,以便该活动统一指挥, 明确责任,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第四条 活动进行中有任何改变须向部长处汇报.
第五条 专项工作会议根据情况可在正常例会时召开,也可单独召开.
第六条 各部门在每学期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交办公小组核实,以便社团部制定整体的年度工作计划.
四、财经学院社团部活动审批制度
第一条 各小组须在每学期初将本学期工作计划报办公小组,由办公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小组呈部长审批.
第二条 部长须在各小组计划递交后两周内制定出本学期社团部活动计划览表,下发各小组。
第三条 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须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并在活动举行的前一周将>递交本小组签署意见,报部长批准.
第四条 部长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未及时答复申请社团则可以认为同意.
第五条 各社团如需同商家签定赞助合同的先交申请给社团部,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小组到院团委申请加盖财经学院社团部公章.
第六条 活动结束后,填写>与>一同交联合会办公小组存档.
五、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经费使用透明度,促进我院各学生社团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根据《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类学生社团。
第三条 我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和《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勤俭办社,和谐校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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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学
生
会
规
章
制
度
2015年4月26日
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干部考核制度„„„„„„„„„„1
二、干部档案管理条例„„„„„„„„3
三、档案管理制度„„„„„„„„„„6
四、财务管理制度„„„„„„„„„„8
五、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9
六、办公室打(复)印制度„„„„„„10
七、办公室值班制度„„„„„„„„„11
八、考勤制度„„„„„„„„„„„„12
九、计划总结制度„„„„„„„„„„13
十、会议制度„„„„„„„„„„„„14 十一、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制度„„„„„15 十二、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制度„„„„16 十三、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17 十四、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9 十五、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20 十六、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章程„„„„„21 十七、治安联防委员会章程„„„„„„22 十八、学风督察委员会章程„„„„„„23 十九、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25 二十、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28
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会内部建设,完善学生会规章制度,加强学生会的组织纪律性,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让财经学院学生会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先进学生组织,团结、严谨、快速、稳健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按规定完成工作和未达到要求者予以奖励及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正副部长的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各部部员的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并由主席团派办公室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和统计。(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提出相关建议)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个学期结束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部员,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作为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二、 考核内容积分量化标准
1、有以下情况给予扣分:
1)、三次例会不参加者扣3分,无正当理由请假者扣1分;
2)、学生会交给的任务没完成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扣4分,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扣1分;
3)、本部门所搞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
4)、无故不参加值班者扣4分,值班不做记录,不按规定打扫卫生的部门一次扣主管副主席和该部部长和副部长分别1分;
5)、例会、值班、搞活动迟到、早退者扣2分;
6)、学生会干部违反校纪校规酌情扣3-5分;
7)、学生会各部工作不协调,干部之间不积极配合,视情节扣部长、副部长1-2分;干部之间不积极配合,除要追究部长副部长责任外,还应该追查当事人责任,酌情扣2-3分;
8)、把学生会的内部或保密文件传出去,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9)、以学生会名誉出现违纪或滥用职权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严重的免除学生会干部职务;
10)、出现滥用职权,有害学生会形象一次性扣15分;
11)、签到是代签与被代签者每人次分别扣5分;
12)、一学期一门专业课不合格酌情扣1-3分;
13)、部门不按时交学期计划或工作总结分别扣部门部长副部长2分和1分;
14)、各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部员名单等),未整理好的扣部长副部长分别2分、1分;
15)、未经主席团或办公室允许将办公室用品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或损坏的扣4分;
16)、未经主席团或办公室允许私自配带走制团委、学生会钥匙扣10分;
17)、在办公室抽烟的每次扣5分,酌情罚空气清新剂(喷雾型);
18)、学生会工作人员借办事之名无故缺课的扣3分;
2、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一个学期内值班全勤者(不迟到不早退)加4分;
2)、向主席团或所在部部长副部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一条加1-4分;
3)、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除有任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人员参与者加一分
4)、拾金不昧者加5分;
5)、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每次加5-10分;
6)、获得学生会内部以外的系级、班级奖励者每次分别加2分和1分;
7)、过英语四级加2分;过英语六级合格加4分;计算机二级合格加2分;
8)、学科竞赛、校园活动:国家级:任何奖项8分,选拔6分,参加3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选拔2分,参加1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参加0.5分;
9)、学术论文:国家级正式刊物:独撰10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分;
10)、文学作品:国家性刊物加5分,地区性加3分,校级(校报)加2分,院级加1分。
三、其他事项:
1、本考核制度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本考核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3、本考核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有效。
注:扣加分情况经办公室上报,主席团核查后执行;分数不明确的由主席团研究决定,办公室执行,定期上报主席团;办公室会上说明扣加分情况,扣加分透明;各部负责人定期(每月)向办公室上报干事扣加分情况,办公室统一管理。
共青团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学生会干部档案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重要考核依据,如实记录着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为了实现学生会工作的正规化以及学生会干部档案管理的系统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适用范围
此条例适用于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以及各系学生分会的所有
正式成员。
二、责任分管
(一)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负责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内
部所有正式学生会干部以及各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档案的建立、填写、更改、保管和销档。
(二)各系学生分会管理本系学生会所有正式学生会干部成员的
档案。
三、具体管理如下:
1、院会办公室对学生会干部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
2、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干部档案管理条例,并具体落实。
3、由专人负责档案的建立、填写、更改、保管和销档,并制作
相应的记录册进行登记。
4、平时掌控好档案的借阅,以免造成私人信息的外漏。
5、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有权督察及过问各系学生会干部档
案的管理情况。
四、期限设定
(一)确立建档:在正式提交个人入会申请,参加相关的面试活
动被录取试用,并且通过试用期之后的学生会干部,方可向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申请建立本人的《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
(二)注销档案:个人任期满、主动辞职或被撤职而退会,在办
理好相关手续后(具体见档案的填写),由本人填写《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中“退会情况登记表”并附上退会申请书,经逐级审批通过后,自行或由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负责交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进行销档。
五、档案的填写
(一)学生会干部个人档案基本情况由本人如实填写,由青海大
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各系学生分会办公室存档保存,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
(二)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以及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
席、团总支副书记干部档案中的“在会期间情况登记表”由其本人在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的监督下如实填写信息资料。
(三)各系学生分会干部的档案中的“在会期间情况登记表”由
其本人在各系学生会的监督下如实填写信息资料。
(四)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职位变动、调动,必须及时上报青海大
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如实填写变动信息。
(五)学生会干部如因任期满申请退会,由本人填写《青海大学
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中“退会情况登记表”并附上退会申请书,经逐级审批后通过。同时还需提交个人工作鉴定。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给予其工作鉴定(加所属单位或上级单位公章方可生效),一式两份,一份装档,一份自留。
(六)学生会干部如因辞职或被撤职而退会,由本人填写《青海
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中“退会情况登记表”并附上退会申请书或撤职通知经逐级审批后通过。
六、档案的保管
(一)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
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系学生分会干部档案由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统一管理。
(二)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将学生会干部档案分部
门、分系保管;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将学生会干部档案分部门
保管,以便以后更改信息时的查阅。
(三)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
席及时将更新的学生会干部档案存档,以避免文件丢失。
(四)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
席定期组织人员对学生会干部档案进行整理,并核对信息和数量。
(五)学生会成员需经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或各系学
生分会正副主席批准方可查阅学生会干部档案。
(六)加强对档案的科学管理,严防潮湿、水淹、污染、霉烂、
虫蛀、鼠咬。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水电、取暖设备的完好情况,
并及时消除隐患。
七、档案查阅
(一)学生会成员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
室或各系学生分正副主席借阅干部档案,但不得将有关文件做非工作之用。
(二)学生会成员借阅干部档案后,应保持档案的完整、清洁,不得
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作出书面检讨,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或各系学生分正副主席作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三)认真办理相关的借阅手续,告知归还日期,并由部长或部长以
上签名(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的借阅手续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学生会主席团签名)。
(四)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者,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
会办公室或各系学生分会正副主席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五)具体情况及处理方法如下:
1、若有弄脏、弄破档案者,其本人上交2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并对在借阅手续上签名的部长或主席提出批评;
2、若有无意将档案遗失者,其本人上交3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同时将被取消一年的评优的资格,在借阅手续上签名的部长或主席上交2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3、若有故意篡改档案信息者,其本人将被劝其退会,在借阅手
续上签名的部长或主席将被取消一年的评优资格,同时上交3000字以上书面检讨。
八、档案编号:
编号组成:组织编码+入会年月+具体号码
示 例:QCJ2010090001
组织编码: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QCJ)
旅游公共管理系学生会分会(QLG)
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学生会分会(QKJ)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学生会分会(QGK)
工商管理系学生会分会(QGS)
经济学系学生会分会(QJJ)
贸易经济系学生会分会(QMJ)
财政金融系学生会分会(QCJ)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档案管理制度
一、 日常档案管理方法
(一)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
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或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二) 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
长整理,交由办公室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活动资料归档备案。
(三) 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文件档案
与电子档案各一份)
(四) 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
室存档,以备查找(每月计划、总结一份存档即可)
(五)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件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
(六) 档案上交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七) 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 档案内容要求:
(一) 人事档案:包括入会申请表及个人履历简历、年度工作鉴定,
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考察记录。
1. 入会申请表及个人履历简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
有关个人填写。
2. 年度工作鉴定是对校学生会成员每年的工作证明,一式三份,每
年由校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证明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 工作鉴定是校学生会成员免职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
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 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日常工作,部门工作档案,院系学生
会工作档案,上级及外来单位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 院学生会日常工作是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
详细内容所在档案的页码。
2. 院学生会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
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标、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细地加以记载,办公室定期检查。
3. 各级学生会填写工作日志,定期上交,由办公室批阅并向主席团
(三) 活动档案
1. 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策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
活动简报;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将以上材料及时交
办公室存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一)查阅要求:
1.各类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分类整理保管,且做好档案记录工
作,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办公室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做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
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作出书面检讨,办公室作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所借档单,并由部长或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
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
作相应处理。
(二)借阅手续:
1.各部门副部长、干事借阅资料要征得部长同意,并有部
长以书面形式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学生会主要干部培训期间,借阅培训材料除外)。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
阅人、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
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5.外单位借阅校学生会工作档案的,需向办公室提出书面
申请,并经主席团签字同意方可。
6.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办公室的对外借档案应做好外借登记(包括编号、内容、时
间、借阅人员的个人资料、签名主席、记录人员),外借期限为一周。
四、档案的保管
(一)学生会所有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办公室及时将报送文件等资料归类存档,以避免文件丢失。
(三)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对学生会档案进行整理,并列出详细清单
(四)学生会成员需经办公室批准方可查阅档案。
(五)加强对永久、长期档案的科学管理,严防潮湿、水淹、污染、
霉烂、虫蛀,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水电、取暖设备的完好情况,并
及时消除隐患。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院专项经费。
(二)相关单位赞助经费。
(三)其他经费来源。
二、学生会会费使用程序
(一)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统一报至办公室,交主席团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凡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二)可预计的费用,需列出清单,干部须先向部长作出书面申请。部长须向主席或副主席作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预支或报销。
(三)如需预支,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其用途、经办人、预算各项费用及预支总额。待主席或副主席同意预支后,方可预支。
(四)对于举行一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预算出整个活动的费用,填好经费申请表,经费申请表必须做到详细、工整,并列清最低费用和最高费用,经费申请表经主席审阅后交送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所报销的费用数额均以发票为准,发票的背面注明费用用途、经手人及主席或副主席审批意见。
(六)经费预算要求一式四份,院团委、主席、主办活动部门部长、办公室各一份,并按团委批示后的预算执行。
(七)活动结束十日内,活动负责人员认真填写经费申请表的实际支出情况,由负责副主席签字后,送交主席审批,再送至团委审批签字,而后到办公室领取经费审批表,附原始凭证后,填写申请表,由团委负责人盖章后报销。
三、会费使用情况
(一)75%的经费用于该活动评比、奖品、场地等费用。
(二) 15%的经费作为活动宣传费用,其余的用作其他费用。
四、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学代会讨论通过有效;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学生会必须向大会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
(一)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校园治安,破坏校园风气的信息。
(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学生会所有电脑。办公室有权立刻阻止院会成员违规使用电脑或上网行为,并在主干例会上通报有关部门。
(三)爱护计算机。按操作要求正确使用计算机设备,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修改计算机设备,否则由此导致软硬件损害或遗失由当事人负责;计算机发生故障,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四)注意安全,正确上网。为防止病毒侵入而影响计算机正常使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严禁私自安装软件。若有需要联系管理员。
(五)定期维护。对于(鼠标、键盘)等易耗物品及时进行卫生清理,以保证正常运行计算机。
(六)未经电脑操作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查看、修改或删除他人的文件内容,违者除通报批评;由于文件泄密或丢失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部门或个人的重要文件必要时需加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动他人的文件资料。
(九)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聊天。一经发现将从部门考核中扣分并通报批评。
(十)在休息时间放音乐应调小音量。
办公室打(复)印制度
一、下列情况可在学生会办公室打(复)印材料
(一) 学生会对外办公材料;
(二) 学生会内部存档材料;
(三) 持有主席团审批手续的打印材料;
(四) 迎接上级各部门检查、汇报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凡持U盘、软盘等可移动存贮设备进入办公室进行打印的,必须先做杀毒处理,没经过杀毒处理的存贮设备,严禁在办公室使用。
(二)无论任何情况,打(复)印都需办公室批准,并在《打(复)印登记本》上如实登记。
(三)凡打(复)印材料一般情况下均实行双面打(复)印。私自打印与学生会无关材料或浪费纸张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机器一旦出现异样,必须停止使用,等待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否则追究其经济责任。
(五)办公室统一管理学生会打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做好服务工作,确保设备安全。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了维持学生会良好的工作秩序,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同时也为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实现学生会管理的制度化、条理化、效率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 值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2) 值班地点:财经学院103-2
(3) 值班人员: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值班人员职责
(1) 保持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地面、走廊的清洁,及时打扫卫生
并将垃圾倒掉。
(2) 爱护办公室公物,保持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
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3) 值班未开门时请到一楼学生管理部取钥匙。
(4) 在值班时应保持安静,禁止吸烟、玩游戏等损害学生会形象的
行为,可在办公室或会议室自习。
(5)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签到,值班签到不可由他人
代签。打开院会电脑,登陆院会QQ。
(6) 值班时请到一楼学生管理部、就业指导中心和二楼团委办公室
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礼仪操行,见到老师进办公室需自动站起并自动问好,老师布置的任务一定积极认真的完成,不得有烦躁或不尊敬的行为。
(7) 值班期间收到请柬、通知、信函等,值班人员务必及时落实到
相关人员,并在值班日志中注明。应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并认真做好来访记录。
(8) 值班过程当中,如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需及时向主席团或
部长请示。
(9) 各部门值班人员之间应做到关系和睦,相处融洽,在完成本部
门工作基础上,应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以保证整体工作顺利开展。
(10)注意保管好办公室一切物品。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私自外借、使用,发现学生会财物有遗失、损坏现象,要及时登记上报。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每次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需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处理。
(11)值班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意外事故应以最快速度报告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灭,人走
窗关,人走门锁。
(12)值班情况由办公室人员监督并负责存档。
(13)主席团不定期进行检查值班情况。
三、值班规定
(1) 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值班。不得无故迟到、
缺勤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经主席团或部长批准方可生效。
注:学生会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副主席保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请各位同学认真执行本制度,谢谢合作!
学生管理部:齐新华老师、田静老师
就业指导中心:王黎明老师、康健老师
团委办公室:鄯文娟老师
院学生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学生会考勤工作为例会考勤、活动考勤和值班考勤。考勤工作由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二、例会考勤由办公室公开进行,凡没应到的均按缺席处理。例会开
始后5分钟内到场者于会后到办公室考勤负责人处签到后作迟到处理,否则按缺席处理。请假者须于会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考勤负责人,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字后方有效)
三、活动考勤采用签到形式,各部门负责人在活动前一天将本部门参
加者名单交到办公室,否则该部门所有在任干部均按缺勤处理。参加者应在活动开始前15分钟自动到办公室考勤,凡在活动后1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30分钟后到者按缺席处理(注:凡没有签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活动结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没有签到按早退处理;请假者需要于活动开始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字后方有效)
四、值班考勤分为财院103-2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勤和10#学生会会议
室值班考勤,依据学生会办公室制定的《值班表》按时值班,按照《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填写《值班日志》。
五、根据《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规定,对例会、活动、值班等未按
规定出席的给予以下处理:
三次无故缺席或以上者(三次请假等同于一次无故缺席),给予降职、辞退等处理,严重者给予除名处理,该项由主席团执行。 因参加学生会其他工作而请假,不遵循上条规定。
所记录考勤情况一学期汇总一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计划总结制度
一、学生会及各部门在学期初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经主席团审阅后方可执行,并由办公室存档。
三、学生会及各部门在每学期末、学年末应对本学期、本学年工作作总结,经主席团审阅后交办公室存档。
四、活动的计划与总结
(一)活动前计划
1.各部门在活动前应拟出详细的工作计划;
2.第一轮计划须有注明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目的、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活动预算效果、需参加活动前期工作的部门及其具体工作等。
3.计划经主席团审阅后方可执行;
4.第二轮计划除包括第一轮计划全部内容外,还应包括所有需要参与活动的部门及分工。
(二)计划实施
1.活动计划经批准后应尽力按计划实施;
2.具体实施中若有需要,各部门可报主席团批准后改变计划;
3.各部向宣传部提供活动报道,以便进行宣传。
(三)活动总结
1.每次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部门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向办公室上交已整理完的活动全程资料;
2.活动全程资料包括活动策划书、预算、相关设计稿、宣传单、学生会整体人员分工、部门人员分工以及各种图片资料、活动总结;
3.活动总结应根据计划与实施执行情况,分析活动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
4.活动中购借物品,各活动负责部门须在两周内将剩余物品清点,交还于办公室;
5.各活动负责部门须在两周内将活动资金结算,上报办公室。
五、计划总结工作是学生会工作的主要环节,学生会各部门应充分重视,认真对待,学生会办公室对其负责监督。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会议制度
一、会议种类和流程
(一)主席团例会,依据《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制度》
1.会议在院学生会会议室由院学生会主席主持,与会人员为各系学生会主席。
2.主要议题:听取各系学生会主席的工作总结汇报,并互相交流讨论近期的学生工作部署。
3.会议记录:办公室专人负责。
(二)主要干部例会
1.每周星期日晚9-00在十号楼会议室准时召开。与会人员为主席团全员及各部部长。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2.主要议题:主席团向各部部长传达校、院文件,并拟定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商议解决。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三)部门例会
1.各部门例会二周定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部门拟定并于学期初上报办公室,具体地点在十号楼学生会会议室。
2.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接下来的工作任务等。
3.各部门须负责会议记录并定期上报办公室。
(四)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依据《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制度》
1.会议在院学生会会议室由院学生会社团部部长主持,与会人员
为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2.主要议题:听取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总结汇报,并互相交流讨论近期的社团工作部署。
3.会议记录:学生会社团部专人负责。
(五)全体干部例会
1.每月末在财院二楼学术报告厅准时召开。与会人员为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2.主要议题:主席团向各部部长传达校、院文件,并拟定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商议解决。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二、开会须知及规范
(一)学生会会议汇报思想工作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原则,汇报工作要求实事求是。
(二)会议进行时须保持会场严肃气氛,不得嬉笑打闹。
(三)无特殊原因,主席团或部长不得取消会议。
(四)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主席团或部长请假批准才可,否则记旷会一次。
(五)会议时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会议主持人说明。
(六)开会时要求保持室内清洁,桌椅整齐,与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
(七)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存档。
(八)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所有干事开会的时间及地点。
(九)如需临时加开会议,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和相关与会人员。
(十)凡旷会两次或无故迟到三次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十)会议非特殊原因不能顺利正常召开要求追查相关负责人,经学生会内部研究后给予处罚并记于档案。
(十一)会议记录每学期末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
(十二)以上十二条适用于主席团例会、主要干部例会、全体干部会议、各部门例会以及学生社团主席团例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席团例会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的工作纪律,规范主席团例会,进一步密切各级学生会的联与交流,便于主席团内部相互沟通、更好的指导学生会的工作,经学生会主席团商议,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在院学生会会议室召开,由院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主持,与会人员为各系学生分会主席,例会可由下级学生分会轮流承办。
2.请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原则上,现任学生会主席
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于会议前半小时上交由院学生会主席批准的请假条,并指派一名副主席参加例会;
3.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定于单周周一晚19:00。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例会主要听取各系学生分会主席近期的工作汇报,并相互交流探讨近期学生会工作部署;
5.院学生会办公室将派专人负责会议考勤工作及会议记录,整理后及时存档,以备案可查;
6.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在毕业时,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出具学生委员会干部工作书面鉴定,毕业时,主席团成员例会考勤及所在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将写入学生会干部鉴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所有。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社团例会制度
为加强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的工作纪律,规范各社团例会,进一步密切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便于相互沟通、更好的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经学生会主席团商议,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在院学生会会议室召开,由院学生会社团部部长主持,与会人员为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例会可由下级学生社团轮流承办。
2.请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原则上,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于会议前半小时上交由社团部部长批准的请假条,并指派一名社团副社长参加例会;
3.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定于单周周五晚19:00。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学生社团主席团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例会主要听取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近期的工作汇报,并相互交流探讨近期社团工作部署;
5.院学生会社团部将派专人负责会议考勤工作及会议记录,整理后及时存档,以备案可查;
6.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在毕业时,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出具学生委员会干部工作书面鉴定,毕业时,主席团成员例会考勤及所在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将写入学生会干部鉴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所有。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具体指导下开展学生公寓日常行为管理和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宗旨
1.宗旨是提倡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基本工作涉及到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充分调动广大大学生参与公寓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等,努力把公寓建设成为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的大学生之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2.在公寓组织和带领学生积极开展党性教育和公寓建设,做我院与学生联系的桥梁。
第三条 工作理念:
团结,奉献,高效,务实.
工作定位:
同学之家,师生之桥,拓能之地.
第五条 工作精神:
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干劲;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 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风格;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服务
第六条 组织结构及职责
委员会主任由院学生管理部老师担任,院学生会生活部主要负
责,常务委员由各系学生分会生活部负责人和各学生公寓楼长组成,
委员由各学生公寓楼层长和生活部全体成员组成。
第二章 本组织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
2.遵守本组织章程及一切组织制度,执行本会决议,接受组织考核。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组织的工作,维护本组
织的荣誉。
4.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5.所有部门在老师和财经学院生活部的带领和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
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内的日常工作。
6.积极向宿管阿姨和老师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合理的要求,维护
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三章 本组织成员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自我管理、自
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
2.热诚为同学服务,认真实干,敢于开拓,勇于创新。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优秀学生干部”
4.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
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
力。
5.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接受全院师生
的监督。
第四章 例会制度
例会制度是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心全
意位同学服务”宗旨的重要保证。组织内部人员应充分重视学生公寓
管理委员例会,将例会制度规范化、有序化。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制度
针对组织内部人员每次例会考勤,工作态度和认真程度,以及对
组织的贡献和是否能严格遵守组织各项制度做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
学生干部学院给予证书和一些其他奖励。
第六章 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自公布之日
起有效。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一、委员会主任由院学生管理部老师担任,院学生会生活部主要负责
二、机构设置:
1、层长岗位职责
(一)督察本楼层公共部位每天的清洁情况;
(二)协助管理老师及辅导员检查评比各宿舍卫生情况;
(三)协助管理老师及辅导员做好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宿舍管理,做好宿舍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五)制止宿舍、楼层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
管理老师汇报;
(六)协助辅导员和管理老师做好文明宿舍测评工作。
2、楼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管理老师检查评比各宿舍卫生情况,组织建立楼层例会制
度;
(二)配合学生处、公寓管理办公室和管理老师开展公寓卫生评比工
作;
(三)做好楼内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服务活动及文化体育活
动;
(五)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及教师,开展各项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收集学生对公寓楼文明、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建议,
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七)制止本公寓楼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老师、
辅导员、公寓管理办公室或学生处汇报;
(八)做好各层长工作的考核。
三、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每名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做
好干部考勤工作,对于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干部及时进行思
想教育,情节严重者可劝退。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要认真执行有关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制
度条例,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维护学生的正当利
益。
3、要结合新时期共青团的工作的特点,根据院团委的要求在学生公
寓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大学生宿舍文化氛
围,推动团的自身建设。
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区的管理,要把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纳
入综合评价体系中,并与其评优、奖惩、入党挂钩,要定期向各院系
及有关部门反馈学生在公寓的表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5、学生公寓是教育、管理学生的重要阵地,把各院系在学生公寓的业绩纳入院系学生工作年终考评体系中。
6、要监督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管理目标的完成,同时,积极配合后勤管理中心的日常服务工作。
7、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落实公寓区有关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问题;每学期至少向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不定期的向委员会主任和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公寓区学生管理教育服务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1、遵守校纪校规、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2、积极参加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服从组织安排。
3、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如有事须向组织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
4、为改进和发展财院体育事业以及更好的服务田径队提出意见。
5、自觉维护管理委员会的形象,积极主动地为田径队创造有利活 动的条件。
6、思想积极向上,所有成员需积极认真的配合其他成员的工作。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田径队管理委员会章程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治安联防委员会章程
治安联防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和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下。委员会以“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创新、自我发展”为宗旨,以营造“文明、平安、和谐、尚学” 的校园文化氛围为主旋律,以创建和谐校园为总目标。以“先做人、后做事;己不正、不正人”为工作原则。
一、工作要求
治安联防委员会是围绕学校和我院的中心工作,按照院团委和院学生会的具体要求,与各系学生学生分会共同参与学校内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治安联防,宣传、组织,增强学生的治安防范责任感,加强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各种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不断优化校园环境,营造素质教育大氛围。
二、工作理念:
团结、奉献、高效、务实
三、工作精神:
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干劲;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
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风格;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服务
四、本组织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
2.遵守本组织章程及一切组织制度,执行本会决议,接受组织考核。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组织的工作,维护本组织的荣誉。
4.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5.所有部门在老师和财经学院纪检部的带领和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内的日常工作。
6.积极向有关老师反映学校校园的动态情况。
五、工作内容
1.分析校园治安形式,讨论制定工作对策。
2.收集整理治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组织成员开展相关活动。协助和配合职能部门调查工作。
4.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5.参加校园巡逻,维持校园治安。
6.成员组成:由学生干部组成。
7.热爱学校,热爱治保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遵守纪律。
8.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能全心投入,善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治安联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风督查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根据《青海大学学生手册》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具体指导下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
第三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以“自律、自立、自强”为工作宗旨,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理念,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完善自身综合素质,使其成为新世纪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风督查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充分发挥学风督查委员会的督促和检查其职能,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配合学校有关部门,与各系、(部)相关机构相互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建设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氛围。
(二) 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树立自律意识,开展各种有益的自律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 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学生民主管理,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争取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利益。
(四) 积极开展有利于学风建设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贱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
(五)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反映学生的正确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 生的正当权益。
(六) 加强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内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 组织原则
学风督查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学生处指导下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制,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依照《青海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及《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章程》规章制度,综合协调所属各成员开展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常务委员会是学风督查委员会常设机构,我院学生管理部老师担任指导老师,由院会学科部及各系学科部成员组成。
学风督查委员会基本制度
第八条 委员制度
(一)委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组织管理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二)委员的基本义务:
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学风督查委员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所属任务,
向学风督查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义务。
(三)委员的奖励: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委员可以评选学院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并在毕业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就业,对表现突出的委员及时给予通报嘉奖。
第九条 工作制度
学风督查委员会所有委员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一)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在例行工作时,必须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佩带工作证,文明工作。
(二)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若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注销工作证号码。
(三)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各部门例会,不迟到、不早退,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必须按照请销假手续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必须实事求是,积极认真,严谨负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谦虚友善,在相互团结的基础上扎实创新的工作。任何人不得制造矛盾,破坏团结。任何人不得借职务之便为他人或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学风督查委员会委员必须实事求是,积极认真,严谨负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谦虚友善,在相互团结的基础上扎实创新的工作。任何人不得制造矛盾,破坏团结。任何人不得借职务之便为他人或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学风督查委员会所属各成员依照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手册 〉〉有关规定及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章程 〉〉
规章制度,对全院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表彰先进、惩处违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第十条 本章程自即日颁布通过后通过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风督察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一、社团部简介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是院党委领导、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具体指导下的,以“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的学生会部门。为加强学生社团自身建设,利用自身优势扩大对学生社团的影响力,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参与性强的特点,扩大学生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全院各类学生社团为基本任务。
社团部设立办公小组、宣传小组、文艺事业小组、联络小组等日常工作机构。社团部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社团既在社团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社团部以建立一流的学生组织为目标,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为己任,以其他学生组织为依托,加强管理,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同学兴趣爱好。努力做好学校与
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会的桥梁纽带关系,使社团真正成为学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舞台。
二、财经学院社团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经学院社团部的工作,服务和指导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在遵守校规、校纪的基础上,本着个性发展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保证我院学生社团能够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财经学院社团部是在院团委和院学生会指导下,以“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以构建“缤纷社团,和谐校园”为目标,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社团文化反映着一个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规模和水平。健康、活泼、文明、科学、积极向上的社团文化,是高校尊重人文精神和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体现,折射着高校特有的精神和品质。
第四条:学生社团本着“为学校服务,为社团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自己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第二课堂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讲座、报告、科技咨询、参观考察等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构成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丰富和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专长,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及各社团所用成员的管
理。
第二章 组织和职能
第六条:社团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本组织的章程,各社团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社团部由财经学院所有学生社团组成,凡已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均为其成员。设办公小组、宣传小组、文艺事业小组、联络小组等日常工作机构。
第八条:社团部的基本职能:
(一)为各社团的良性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加强兄弟社团的统一建设;
(三)发挥社团部的纽带作用,加强社团与学校社团之间的联系;
(四)审批、监督各社团的活动,使之健康运转。
(五)社团部定期对社团进行评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评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负责人若干,名额由当年的社团业绩和发展而定并由院团委发证奖励。
第九条:财经学院的学生社团,是指在院团委和社团部的统一指导下,由在校大学生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以实现成员共同愿望,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制组织。
第十条:社团组织制度
1、各社团实行会长(主席)负责制。
2、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社团部聘任相结合的制度。
3、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社团部批准,并备案于院团委,社团部。
4、社团负责人须准时参加社团部组织召开的会议,各社团须建立本社团例会制度,定期对本社团的工作做出总结和计划。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社团部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各社团开展的有益活动。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对部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有退部门的自由,必须向社团部所属小组递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社团部部长批准。
第十二条:社团部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社团部成员须遵守本章程,服从社团部决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社团部的各项任务,在社团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维护社团部荣誉,勇于同损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须定期参加社团部组织召开的各种大会的义务。
第四章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十四条: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财经学院社团部部长提议,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五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社团部全体成员和社团代表团组成,代表成员包括该社团正副会长。
第十六条:代表应积极参加社团代表大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会议期间的各项议程。
第十七条: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制。
(1)听取和审议社团部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新一届干部;
(5)讨论、决定应当由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社团部在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权力。
第十九条:财经学院各学生社团全体会议由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部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社团部部长是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最高执行官。社团部部长根据财经学院委员会的提名,选举产生社团部部长。社团部部长决定重要事项实行民主表决制。
(1)负责各社团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2)批准任免社团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其他应由社团部部长行使的权利。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二条:社团部每年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并进行表彰。 第二十三条:社团部或院团委组织干部进行干部培训。
第二十四条:社团有以下情形的撤销其社团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社团负责人进行相关惩罚: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的;
(2)登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
(3)机构瘫痪、管理混乱、帐务不清的;
(4)连续三个月以上(包括三个月)不开展活动,经整顿仍无效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草案及修正案由社团部部长提出报请,全体社团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财经学院社团部。
财经学院社团部组织结构图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一、财经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使财经学院社团部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团部要全心全意服务社团的全面发展与社团成员的全面成材.
第三条 社团部承办活动标准:有利于同学全面成材,有利于院团委开展工作,有利于学生社团自身发展.
第四条 社团部各职能小组应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学生社团联合的工作.
第五条 社团部成员应有强烈的时间观念,举办活动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开会要遵守时间.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 社团部的自身工作应有计划进行.各组应提前一周将工作计划报部长,由部长决定是否举办,部长在全体会议上给予答复.
第七条 外单位发来的邀请信(函),由部长负责统一协调并决定参与人员.
第八条 正副组长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劝退者,个人履历不得填写该职务, 院团委及社团部也不得出具相关证明.
第九条 社团部实行部长负责制,由社团部部长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布置工作.部长不在时由常务副部长主持工作.
二、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是由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社团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及院学生会的指导。
第二条 学生社团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通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满足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提高青年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三条 凡承认和遵守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由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经挂靠单位同意,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由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审查并经院团委同意,均可成立。
第四条 申请成立社团,须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社团登记表;3、社团宗旨、章程;4、活动内容和形式;5、社团部的书面意见;6、具体指导教师的书面意见;7、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情况及挂靠单位的推荐意见。
第五条 各级学生社团在财经学院社团部的统一注册下,在其所挂靠单位的具体指导下,面向全院学生开展活动。
第三章 社团管理
第六条 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社团须服从院团委统一管理,服从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的统一协调,定期向挂靠单位和主管团组织
汇报工作。
第七条 社团必须在每年3月和9月到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登记,并汇报上一学期的活动情况及本学期的活动计划。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有权对长期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不遵守国家法律、校纪和本管理条例的社团的社团给予注销。
第八条 社团会员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必须规范,必须定期接受挂靠单位和团组织的审查,并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
第九条 社团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若确为筹集经费所须,须经挂靠单位报院学生处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十条 各社团自办刊物须经院团委同意,再由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审查,院团委终审后方可出刊。刊物一般限于校内交流。
第十一条 凡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加入社团。严禁各社团内部成员擅自以社团名义进行各项活动。
第四章 奖励与处分制度
第十四条 院团委每年评选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团员并进行表彰。 第十五条 院团委定期组织社团干部进行培训,并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 社团有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严重警告、直至撤销其社团资格。由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其社团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由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内容和行为的。
2、活动内容不健康或有损于学校形象和声誉,屡教不改的。
3、连续不开展活动超过三个月,经整顿仍无效果的。社团若被撤销资格,便不得开展活动,否则被视为非法社团。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财经学院学生会社团部。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三、财经学院社团部活动组织程序制度
第一条 各组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部长安排,组织.
第二条 各组若开展常规性的活动,在活动前应在最近的一次例会之 前的一段时间内制定出活动计划(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部长处批准.批准后,在例会上宣布,统一安排部署.方可开展该活动.活动开展后应作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交办公小组存档.
第三条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需其他社团联合开展的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组成一个由部长或承担主要活动的中心部门主管负责的专项活动委员会来具体组织该活动,以便该活动统一指挥, 明确责任,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第四条 活动进行中有任何改变须向部长处汇报.
第五条 专项工作会议根据情况可在正常例会时召开,也可单独召开.
第六条 各部门在每学期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交办公小组核实,以便社团部制定整体的年度工作计划.
四、财经学院社团部活动审批制度
第一条 各小组须在每学期初将本学期工作计划报办公小组,由办公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小组呈部长审批.
第二条 部长须在各小组计划递交后两周内制定出本学期社团部活动计划览表,下发各小组。
第三条 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须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并在活动举行的前一周将>递交本小组签署意见,报部长批准.
第四条 部长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未及时答复申请社团则可以认为同意.
第五条 各社团如需同商家签定赞助合同的先交申请给社团部,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小组到院团委申请加盖财经学院社团部公章.
第六条 活动结束后,填写>与>一同交联合会办公小组存档.
五、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经费使用透明度,促进我院各学生社团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根据《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类学生社团。
第三条 我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和《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勤俭办社,和谐校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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