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所从事的岗位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 其系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竞业限制及保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在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本条所称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甲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产品、从事的业务有竞争关系;“其他企业”包括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及其直接或者间接参股或者控股或者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自己开业”包括乙方自己开业、以参股或者合作等方式参与他人开业或者幕后指使他人开业的情形。
二、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4):
(5):
(6):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职后的两年内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年补偿金总额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三分之一。
四、竞业限制补偿金按月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或由乙方到甲方领取)。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将补偿金向有关部门提存。
五、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时间应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后的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次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时间为当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
六、乙方应当于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的10个工作日前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不得由他人代替,经甲方验证后,方可领取。证明材料按以下不同情形予以提供:
(一)已在新单位就业的: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二)自己开业的:提供工商机关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暂未就业的:提供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证明材料及街道联系方式。
乙方就业、开业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于领取下一次竞业限制补偿金的10个工作日前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证明。
七、乙方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其放弃提供证明材料之前的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不免除其所承担的义务。
八、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变化可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在甲
方书面告知乙方后,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一并终止。
九、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
(一)立即改正违约行为,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五十万_元,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
(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已经支付的违约金可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或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的,甲方可根据本条上款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所从事的岗位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 其系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竞业限制及保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在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本条所称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甲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产品、从事的业务有竞争关系;“其他企业”包括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及其直接或者间接参股或者控股或者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自己开业”包括乙方自己开业、以参股或者合作等方式参与他人开业或者幕后指使他人开业的情形。
二、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4):
(5):
(6):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职后的两年内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年补偿金总额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三分之一。
四、竞业限制补偿金按月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或由乙方到甲方领取)。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将补偿金向有关部门提存。
五、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时间应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后的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次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时间为当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
六、乙方应当于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的10个工作日前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不得由他人代替,经甲方验证后,方可领取。证明材料按以下不同情形予以提供:
(一)已在新单位就业的: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二)自己开业的:提供工商机关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暂未就业的:提供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证明材料及街道联系方式。
乙方就业、开业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于领取下一次竞业限制补偿金的10个工作日前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证明。
七、乙方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其放弃提供证明材料之前的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不免除其所承担的义务。
八、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变化可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在甲
方书面告知乙方后,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一并终止。
九、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
(一)立即改正违约行为,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五十万_元,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
(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已经支付的违约金可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或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的,甲方可根据本条上款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