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e.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g.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h.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i.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j.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k.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l.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筒体严重锈蚀,
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
表面有凹坑;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器头存在裂纹,
无泄压机构;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
包括铭牌脱落,
或虽有铭牌,
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
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被火烧过。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手提干粉的有效期10年,1—2年进行一次检修,换粉 手提CO2的有效期12年,5—6年进行水压试验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e.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g.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h.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i.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j.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k.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l.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筒体严重锈蚀,
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
表面有凹坑;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器头存在裂纹,
无泄压机构;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
包括铭牌脱落,
或虽有铭牌,
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
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被火烧过。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手提干粉的有效期10年,1—2年进行一次检修,换粉 手提CO2的有效期12年,5—6年进行水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