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专业】汕头大学招生网站-汕头大学分数线 汕头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有关省(区、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各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在各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的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文艺特长生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在处理江苏省出档考生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出档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总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出档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两门选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B级,必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C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采用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是: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广东省除外)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区、市)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采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是: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总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且单科成绩要求素描、色彩均不低于70分,文化艺术知识不低于30分)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汕头大学校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校考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类)的出档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出档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则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加分及照顾政策遵循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对各省(区、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招生省(区、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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