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通辽京九医院检验科

目录

一、临床实验室生物危害性的评估-------------------1

二、实验室设备

1、生物安全柜---------------------------------3

2、与仪器设备相关的危害-----------------------3

三、微生物操作技术规范

(一)实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常规微生物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操作要点---------4

2、特殊的安全操作规程-------------------------5

(二)感染性物质运输---------------------------6

(三)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和应急程序

1、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处理程序-----------9

2、预防紧急意外事件的预案与流程(附流程图)---9

四、化学试剂、火和电的安全

1、防水灾、防火灾、防电害、防盗程序----------17

2、有毒品、强酸、强碱等安全管理程序----------17

五、安全组织和培训

(一)、生物安全委员会-------------------------18

(二)、保障人员的安全准则---------------------18

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8

2、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程序----------------------19

(三)培训程序

1、上岗培训程序------------------------------21

2、上岗培训的基本内容------------------------22

3、人员录用、培训(继教)考核程序------------22

通辽京九医院

临床实验室危害性评估小组 组长:刘德荣

组员:田文艺

付玉兰

一、临床实验室生物危害性的评估

生物危害评估是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实验室分级管理的重要前提。临床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应建立在对于特定实验室工作全面了解的基础之上并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专业人员进行。微生物的致病性是影响生物危害评估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根据病原体的毒力、感染的后果(包括发病率)、流行性、感染发病的剂量、实验室和社区中的感染途径或传播方式、宿主范围、病原体在实验室环境中的存活能力以及有无有效的预防治疗手段等分析评估微生物相关的特定的实验室危害。

当实验室活动涉及传染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时,应进行危害程度评估。生物危害评估不仅有助于确立实验室标准化操作程序,有助于实验室的合理设计与布局,有助于实验设备和安全设备的正确配置与有效使用,而且有助于在工作过程中对于标准操作程序以及实验室设备、设施的配备是否恰当和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与改进。所以,生物危害评估活动应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1、生物因子种类:对有传染性标本的检查可能含有如SARS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结核杆菌、乙肝病毒、甲肝病毒等。

2、来源:临床实验室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造成实验室环境的污染,如离心、混匀、接种、制片、移液、加样等可产生气溶胶污染,标本喷溅等可直接污染皮肤黏膜及实验台面和地面等。另外,由于室内环境空间的限制,设备、人员拥

挤以及通风换气不充分等都可能使实验室内病原体的浓度增加,使人群在室内被污染的机会明显大于室外。另外,啮齿动物、昆虫等也都可携带传播微生物病原体,给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带来威胁。比如对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标本处理时产生的高浓度气溶胶。

3、传染性:由于临床实验室的标本来自不同的患者,其传染性和致病性也是未知的。如结核分支杆菌为BLS-3;SARS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乙肝病毒、甲肝病毒等微生物属高致病性,应当为BLS-2。

4、致病性:临床实验室由于其规模、建筑布局、周围环境、内部分割及通风条件等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室内小气候。室内小气候的好坏、优劣,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临床实验室也由于处理和检测的标本不同、检测项目和方法不同,其藏匿的具有潜在感染能力的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存在形式亦不同,再加上实验室工作人员免疫状态的不同,均可造成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感染。

5、传播途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与在工作中直接接触、使用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标本或生物材料等有关。最常见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由上呼吸道吸入、经口食入、尖锐物品刺伤接种及皮肤黏膜污染等形式的职业暴露所致。PIKE对3921例报告的实验室感染分析表明,其中59%源自研究性实验室,17%发生在临床诊断性实验室。大多数实验室感染由细菌、病毒和立克次体引起。在这些实验室感染中气溶胶是最主要

的传播途径,在实验室以外引起的感染中70%是由喷溅、针刺或切割伤所致。

6、致病因子在环境中的稳定性:病源微生物在环境中有一定抵抗力比较稳定,比如结核杆菌在干燥空气中可存活1年以上。

7、预防: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鞋套,做好安全防护;正确使用生物安全标志;采集血液时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巾一带一片;工作流程必须合理,严格管理人流、物流、标本流,禁止反复流动;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划分明确;所有报告单消毒后发放;每天对室内空气、操作台、地面进行常规消毒;所有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之初应检测乙肝、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并保留血清,并应注射乙肝疫苗,以后应定期每半年复检一次。

评估结果:××医院检验科能够设置临检、生化、免疫等科室,能够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以及甲肝、丙肝等项目,有传染各型肝炎的危险性,为Ⅱ级实验室。

二、实验室设备

1、生物安全柜:

BSC-1360ⅡA2型。为垂直层流负压机型,气幕式垂直设计,防止内外交叉感染70%气体循环,30%排气的层流方式,符合CLASSⅡTYPEA2标准。

2与仪器设备相关的危害

如:离心机在处理标本时易产生气溶胶;尖锐物品刺伤

接种等。

三、微生物操作技术规范

(一)实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常规微生物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操作要点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尖锐器具的操作使用有锐器盒禁止盖帽。

6、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8、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菌,如高压灭菌。需运出实验室灭菌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9、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

10、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包括使用传染性材料的名称,

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B、特殊的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或动物房内工作。

2、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需要的免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3、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

4、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规范要求操作。

6、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性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7、严格遵守下列规定,防止利器损伤:

(1)除特殊情况(肠道外注射和静脉切开等)外,禁止

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及其他利器。尽可能使用朔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2)尽可能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殊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3)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4)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8、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9、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0、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二)感染性物质运输程序

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本运输中安全保证措施

及发生意外的处理程序

1.目的:明确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木运输中的保证措施及发生意外如何处理,确保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

2.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肘所有病原微生

物的运输及发生意外的处理。

3.职责:各室质量负责人负责书写程序性文件; 各室组长负责审核程序性文件;

检验科主任负责批准程序性文件;

4.程序:

①运输前应将标本进行可靠包装。禁止使用皮氏细菌培养皿邮寄标本;禁止将干冰放入密闭的容器。

②严格遵守运输部门和国际空运协会的有关规定. ③运输用于诊断的标本时应根据需要标记上“易腐坏”、“干冰保存”、“冷冻生物制品”或“易碎”等标志。 ④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本的运输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或者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容器或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生物危害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2)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标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或者运往国外的,由出发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

准。

3)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标本,应当不少于两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露事件。

⑤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本发生意外的处理

1)泄漏事故:(1)立即消毒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通知主管和主任。如果培养物发生泄漏或容器发生破损,应对该区域进行至少十分钟的消毒清洗,直至气溶胶或飞沫已经沉降。(2)吸净漏出的液体。(3)清洗发生泄漏的区域。

(4)尽可能使用漂白剂、酒精或苯酚对工作台进行消毒,并与安全员商议。(5)每个实验室都应制定有关处理含微生物的物品泄漏事故的书面措施。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三)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和应急程序

A、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处理程序

1、目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如何处理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确保生物安全。

2、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处理。

3、职责:各室质量负责人负责书写程序性文件;

各室组长负责审核程序性文件;

检验科主任负责批准程序性文件;

4、程序:

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如发现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标本,首先应报告领导,院领导应及时报告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②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标本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一步确诊;

③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标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④被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处理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包括用于隔离的设备和材料。

⑤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用的平皿和试管必须使用胶袋密封,用压力蒸汽灭菌后进行处理或焚化处理。

B、防止紧急意外事件的预案与流程

1、当发生血样管打破,血样泼洒时,立即用l:50 84消毒液将污染的桌面或地面全部浸泡30分钟,再擦拭千净。

2、当发生废弃针头剌破皮肤时,立即用力挤压伤口,尽力多挤掉一些血液,直到挤不出血为止,再用2.5%碘伏

消毒局部皮肤后包扎好。

3、当发生火灾意外时立即用灭火器灭火。

4、皮肤受强酸或其他酸性性药品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纱布等。

5、皮肤受强碱或其他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

6、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眼药,防止感染。

7、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请眼科医生处置。

详见以下流程图

通辽京九医院

院内紧急意外事件应急程序

通辽京九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工 作 流 程 图

通辽京九医院

火灾的应用程序

通辽京九医院

失窃的应急程序

通辽京九医院

应急水供应程序与措施

通辽京九医院

对突发意外紧急情况处理

流 程 图

四、化学试剂、火和电的安全

(一)防水灾、防火灾、防电害、防盗程序

(1)对科员经常性的进行“四防”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2)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试剂设专人负责保管;

(3)对门、窗,水、电每班丁作人员在下班之前都要严格检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对重点用电量大的仪器设备、配备防火器材.

(二)有毒品、强酸、强碱等安全管理程序

(1)有毒品、强酸,强碱等浸专人负责管理,物品出入库要有严格的手续和记载;

(2)经常检查门窗的牢固程度,烟火严禁带入库内,保管对药品要经常检查。

五、安全组织和培训

(一)、生物安全委员会

通辽京九医院

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委员会

组长:刘德荣

组员:田文艺

付玉兰

(二)、保障人员的安全准则

严格按照微生物操作技术规范、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进行操作是保障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准则。

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设施应完善。

(1)实验室内各工作室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的划分。规模较小的实验室,也应有清洁区,作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区(工作室作为污染区,不得在其中饮水,抽烟、进餐,不得将食品带进工作室)。

(2)工作流程应合理,避免人流,物流、标本流过多的反复、交叉流动。

(3)通风设备应合理,保证工作室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实验室应有不少于每天3-4次通风换气次数。

(4)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实验室台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地面应平整、防滑、易清洁。

(5)实验牢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出口有发光指示标志。

(6)每个实验室出口应有洗手装置,有条件应设置非手动开关。

(7)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

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8)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2、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程序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实验室在医疗安全上特作如下规定: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

(3)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

(5)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稀缺贵重物品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6)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

患。

(7)电炉、煤气炉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8)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

(9)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10)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注意自身防护,防止传染病发生。

(11)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外协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实习和进行人员必须在带教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危险性的试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

(12)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科主任、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医院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13)对于一贯遵纪守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时故事,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上岗培训程序

1、目的

确保岗位人员的能力得到提高,具有规定的能力符合质量体系

要求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院长负责科室主任的能力的识别与评定。

3.2科室主任负责工作人员的能力评定。

4、工作程序

4.1院长组织对科室主任的基础理论、业务能力、实际工作经验、

法律意识、沟通能力与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试考核,评定其

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2科室主任对岗位人员进行基本理论、业务能力、工作经验、法律意识及工作态度进行全面考试考核,使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满足工作要求。

4.3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离岗培训和安置其他工作。

5、相关文件

《实验室工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行为道德守则》

(四)、培训的基本内容

实验室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培训

(1)生物安全预防和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知识。

(2)有关实验室安全防护标准、法规的学习。如《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标准WS233。2002)、《医疗

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等)。

(3)所从事专业面临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的种类、传播途径、危害性、预防方法;

(4)各种防护用具的使用;

(5)各种消毒、灭菌器具及消毒剂的正确使用。

(6)非生物性危害(如防火、防电击、防化学药品的毒性及腐蚀伤害)等的教育;

(7)危急或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安全防护教育实施情况应有记录,并进行考核。

(五)人员录用、培训(继教)、考核程序

1、目的

通过定期、不定期对检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以满足临床工作当前和预期任务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检验操作技能的培训。

3.职责

3.1院长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及培训效果评价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工作;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核与批准。

3.2医教科负责人员教育,培训的总体策划及培训实施计划的制定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和评价。

3.3科主任负责本部门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具体组织实施。

4、录用、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方式

4.1录用、教育、培训的内容。

4.1.1人员录用:通过临床检验中心考试合格,取得检验工作岗资格者。

4.1.2人员教育:临床检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人员职责、

医院内规章制度、服务规范等内容。

4.1.3技能培训: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开展技术技能培训。

4.2培训的方式

4.2.1内部培训:指医院及科室组织进行的教育、培训。

4.2.2外部培训:指参加相关机构、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培训。

5、教育、培训工作程序

5.1确定教育、培训需求和目标

管理者代表应根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要求,组织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确定培训的需求和目标,制定年度培训门划目标。

5.2制定培训计划

医教科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计划》.

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受培训人员、授课人员及考核评价办法等内容。

5.3培训实施

按培训的性质、范围、内容由医教科或科室负责人应参与培训考核。

5.4培训效果的考核

5.4.1每次培训(内部培训)后,都要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

行考核,以评价本次培训的有效性。

5.4.2:培训记录

内部培训的记录由医教科记录,并做为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的赋分基础。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医教科将其培训材料、资格获取的材料记录到《专业人员技术档案》中。

6.相关文件

《教育培训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通辽京九医院检验科

目录

一、临床实验室生物危害性的评估-------------------1

二、实验室设备

1、生物安全柜---------------------------------3

2、与仪器设备相关的危害-----------------------3

三、微生物操作技术规范

(一)实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常规微生物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操作要点---------4

2、特殊的安全操作规程-------------------------5

(二)感染性物质运输---------------------------6

(三)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和应急程序

1、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处理程序-----------9

2、预防紧急意外事件的预案与流程(附流程图)---9

四、化学试剂、火和电的安全

1、防水灾、防火灾、防电害、防盗程序----------17

2、有毒品、强酸、强碱等安全管理程序----------17

五、安全组织和培训

(一)、生物安全委员会-------------------------18

(二)、保障人员的安全准则---------------------18

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8

2、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程序----------------------19

(三)培训程序

1、上岗培训程序------------------------------21

2、上岗培训的基本内容------------------------22

3、人员录用、培训(继教)考核程序------------22

通辽京九医院

临床实验室危害性评估小组 组长:刘德荣

组员:田文艺

付玉兰

一、临床实验室生物危害性的评估

生物危害评估是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实验室分级管理的重要前提。临床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应建立在对于特定实验室工作全面了解的基础之上并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专业人员进行。微生物的致病性是影响生物危害评估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根据病原体的毒力、感染的后果(包括发病率)、流行性、感染发病的剂量、实验室和社区中的感染途径或传播方式、宿主范围、病原体在实验室环境中的存活能力以及有无有效的预防治疗手段等分析评估微生物相关的特定的实验室危害。

当实验室活动涉及传染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时,应进行危害程度评估。生物危害评估不仅有助于确立实验室标准化操作程序,有助于实验室的合理设计与布局,有助于实验设备和安全设备的正确配置与有效使用,而且有助于在工作过程中对于标准操作程序以及实验室设备、设施的配备是否恰当和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与改进。所以,生物危害评估活动应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1、生物因子种类:对有传染性标本的检查可能含有如SARS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结核杆菌、乙肝病毒、甲肝病毒等。

2、来源:临床实验室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造成实验室环境的污染,如离心、混匀、接种、制片、移液、加样等可产生气溶胶污染,标本喷溅等可直接污染皮肤黏膜及实验台面和地面等。另外,由于室内环境空间的限制,设备、人员拥

挤以及通风换气不充分等都可能使实验室内病原体的浓度增加,使人群在室内被污染的机会明显大于室外。另外,啮齿动物、昆虫等也都可携带传播微生物病原体,给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带来威胁。比如对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标本处理时产生的高浓度气溶胶。

3、传染性:由于临床实验室的标本来自不同的患者,其传染性和致病性也是未知的。如结核分支杆菌为BLS-3;SARS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乙肝病毒、甲肝病毒等微生物属高致病性,应当为BLS-2。

4、致病性:临床实验室由于其规模、建筑布局、周围环境、内部分割及通风条件等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室内小气候。室内小气候的好坏、优劣,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临床实验室也由于处理和检测的标本不同、检测项目和方法不同,其藏匿的具有潜在感染能力的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存在形式亦不同,再加上实验室工作人员免疫状态的不同,均可造成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感染。

5、传播途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与在工作中直接接触、使用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标本或生物材料等有关。最常见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由上呼吸道吸入、经口食入、尖锐物品刺伤接种及皮肤黏膜污染等形式的职业暴露所致。PIKE对3921例报告的实验室感染分析表明,其中59%源自研究性实验室,17%发生在临床诊断性实验室。大多数实验室感染由细菌、病毒和立克次体引起。在这些实验室感染中气溶胶是最主要

的传播途径,在实验室以外引起的感染中70%是由喷溅、针刺或切割伤所致。

6、致病因子在环境中的稳定性:病源微生物在环境中有一定抵抗力比较稳定,比如结核杆菌在干燥空气中可存活1年以上。

7、预防: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鞋套,做好安全防护;正确使用生物安全标志;采集血液时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巾一带一片;工作流程必须合理,严格管理人流、物流、标本流,禁止反复流动;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划分明确;所有报告单消毒后发放;每天对室内空气、操作台、地面进行常规消毒;所有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之初应检测乙肝、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并保留血清,并应注射乙肝疫苗,以后应定期每半年复检一次。

评估结果:××医院检验科能够设置临检、生化、免疫等科室,能够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以及甲肝、丙肝等项目,有传染各型肝炎的危险性,为Ⅱ级实验室。

二、实验室设备

1、生物安全柜:

BSC-1360ⅡA2型。为垂直层流负压机型,气幕式垂直设计,防止内外交叉感染70%气体循环,30%排气的层流方式,符合CLASSⅡTYPEA2标准。

2与仪器设备相关的危害

如:离心机在处理标本时易产生气溶胶;尖锐物品刺伤

接种等。

三、微生物操作技术规范

(一)实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常规微生物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操作要点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尖锐器具的操作使用有锐器盒禁止盖帽。

6、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8、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菌,如高压灭菌。需运出实验室灭菌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9、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

10、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包括使用传染性材料的名称,

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B、特殊的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或动物房内工作。

2、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需要的免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3、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

4、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规范要求操作。

6、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性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7、严格遵守下列规定,防止利器损伤:

(1)除特殊情况(肠道外注射和静脉切开等)外,禁止

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及其他利器。尽可能使用朔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2)尽可能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殊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3)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4)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8、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9、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0、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二)感染性物质运输程序

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本运输中安全保证措施

及发生意外的处理程序

1.目的:明确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木运输中的保证措施及发生意外如何处理,确保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

2.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肘所有病原微生

物的运输及发生意外的处理。

3.职责:各室质量负责人负责书写程序性文件; 各室组长负责审核程序性文件;

检验科主任负责批准程序性文件;

4.程序:

①运输前应将标本进行可靠包装。禁止使用皮氏细菌培养皿邮寄标本;禁止将干冰放入密闭的容器。

②严格遵守运输部门和国际空运协会的有关规定. ③运输用于诊断的标本时应根据需要标记上“易腐坏”、“干冰保存”、“冷冻生物制品”或“易碎”等标志。 ④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本的运输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或者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容器或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生物危害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2)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标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或者运往国外的,由出发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

准。

3)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标本,应当不少于两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露事件。

⑤病原微生物检验标本发生意外的处理

1)泄漏事故:(1)立即消毒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通知主管和主任。如果培养物发生泄漏或容器发生破损,应对该区域进行至少十分钟的消毒清洗,直至气溶胶或飞沫已经沉降。(2)吸净漏出的液体。(3)清洗发生泄漏的区域。

(4)尽可能使用漂白剂、酒精或苯酚对工作台进行消毒,并与安全员商议。(5)每个实验室都应制定有关处理含微生物的物品泄漏事故的书面措施。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三)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和应急程序

A、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处理程序

1、目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如何处理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确保生物安全。

2、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处理。

3、职责:各室质量负责人负责书写程序性文件;

各室组长负责审核程序性文件;

检验科主任负责批准程序性文件;

4、程序:

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如发现疑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标本,首先应报告领导,院领导应及时报告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②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标本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一步确诊;

③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标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④被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处理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包括用于隔离的设备和材料。

⑤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用的平皿和试管必须使用胶袋密封,用压力蒸汽灭菌后进行处理或焚化处理。

B、防止紧急意外事件的预案与流程

1、当发生血样管打破,血样泼洒时,立即用l:50 84消毒液将污染的桌面或地面全部浸泡30分钟,再擦拭千净。

2、当发生废弃针头剌破皮肤时,立即用力挤压伤口,尽力多挤掉一些血液,直到挤不出血为止,再用2.5%碘伏

消毒局部皮肤后包扎好。

3、当发生火灾意外时立即用灭火器灭火。

4、皮肤受强酸或其他酸性性药品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纱布等。

5、皮肤受强碱或其他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

6、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眼药,防止感染。

7、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请眼科医生处置。

详见以下流程图

通辽京九医院

院内紧急意外事件应急程序

通辽京九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工 作 流 程 图

通辽京九医院

火灾的应用程序

通辽京九医院

失窃的应急程序

通辽京九医院

应急水供应程序与措施

通辽京九医院

对突发意外紧急情况处理

流 程 图

四、化学试剂、火和电的安全

(一)防水灾、防火灾、防电害、防盗程序

(1)对科员经常性的进行“四防”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2)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试剂设专人负责保管;

(3)对门、窗,水、电每班丁作人员在下班之前都要严格检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对重点用电量大的仪器设备、配备防火器材.

(二)有毒品、强酸、强碱等安全管理程序

(1)有毒品、强酸,强碱等浸专人负责管理,物品出入库要有严格的手续和记载;

(2)经常检查门窗的牢固程度,烟火严禁带入库内,保管对药品要经常检查。

五、安全组织和培训

(一)、生物安全委员会

通辽京九医院

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委员会

组长:刘德荣

组员:田文艺

付玉兰

(二)、保障人员的安全准则

严格按照微生物操作技术规范、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进行操作是保障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准则。

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设施应完善。

(1)实验室内各工作室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的划分。规模较小的实验室,也应有清洁区,作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区(工作室作为污染区,不得在其中饮水,抽烟、进餐,不得将食品带进工作室)。

(2)工作流程应合理,避免人流,物流、标本流过多的反复、交叉流动。

(3)通风设备应合理,保证工作室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实验室应有不少于每天3-4次通风换气次数。

(4)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实验室台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地面应平整、防滑、易清洁。

(5)实验牢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出口有发光指示标志。

(6)每个实验室出口应有洗手装置,有条件应设置非手动开关。

(7)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

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8)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2、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程序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实验室在医疗安全上特作如下规定: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

(3)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

(5)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稀缺贵重物品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6)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

患。

(7)电炉、煤气炉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8)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

(9)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10)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注意自身防护,防止传染病发生。

(11)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外协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实习和进行人员必须在带教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危险性的试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

(12)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科主任、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医院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13)对于一贯遵纪守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时故事,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上岗培训程序

1、目的

确保岗位人员的能力得到提高,具有规定的能力符合质量体系

要求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院长负责科室主任的能力的识别与评定。

3.2科室主任负责工作人员的能力评定。

4、工作程序

4.1院长组织对科室主任的基础理论、业务能力、实际工作经验、

法律意识、沟通能力与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试考核,评定其

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2科室主任对岗位人员进行基本理论、业务能力、工作经验、法律意识及工作态度进行全面考试考核,使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满足工作要求。

4.3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离岗培训和安置其他工作。

5、相关文件

《实验室工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行为道德守则》

(四)、培训的基本内容

实验室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培训

(1)生物安全预防和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知识。

(2)有关实验室安全防护标准、法规的学习。如《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标准WS233。2002)、《医疗

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等)。

(3)所从事专业面临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的种类、传播途径、危害性、预防方法;

(4)各种防护用具的使用;

(5)各种消毒、灭菌器具及消毒剂的正确使用。

(6)非生物性危害(如防火、防电击、防化学药品的毒性及腐蚀伤害)等的教育;

(7)危急或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安全防护教育实施情况应有记录,并进行考核。

(五)人员录用、培训(继教)、考核程序

1、目的

通过定期、不定期对检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以满足临床工作当前和预期任务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检验操作技能的培训。

3.职责

3.1院长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及培训效果评价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工作;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核与批准。

3.2医教科负责人员教育,培训的总体策划及培训实施计划的制定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和评价。

3.3科主任负责本部门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具体组织实施。

4、录用、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方式

4.1录用、教育、培训的内容。

4.1.1人员录用:通过临床检验中心考试合格,取得检验工作岗资格者。

4.1.2人员教育:临床检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人员职责、

医院内规章制度、服务规范等内容。

4.1.3技能培训: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开展技术技能培训。

4.2培训的方式

4.2.1内部培训:指医院及科室组织进行的教育、培训。

4.2.2外部培训:指参加相关机构、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培训。

5、教育、培训工作程序

5.1确定教育、培训需求和目标

管理者代表应根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要求,组织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确定培训的需求和目标,制定年度培训门划目标。

5.2制定培训计划

医教科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计划》.

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受培训人员、授课人员及考核评价办法等内容。

5.3培训实施

按培训的性质、范围、内容由医教科或科室负责人应参与培训考核。

5.4培训效果的考核

5.4.1每次培训(内部培训)后,都要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

行考核,以评价本次培训的有效性。

5.4.2:培训记录

内部培训的记录由医教科记录,并做为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的赋分基础。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医教科将其培训材料、资格获取的材料记录到《专业人员技术档案》中。

6.相关文件

《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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