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教育指南

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教育材料

厂 安 全 管 理 理 念:

目 录

安全为了生命,生产必须安全。

旨: 厂H S E 宗

尊重人的生命,保护人的健康,实现人价值。

2011年8月

● 承包商学习资料„„„„„„„„„„„„„„„„„„„„„„„„„„ 3

★ 对承包商的要求„„„„„„„„„„„„„„„„„„„„„„„„„„3 ★ 施工人员进入装置一般要求:„„„„„„„„„„„„„„„„„„„„3 ★ 装置区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告知„„„„„„„„„„„4 ★ 用火作业要求:„„„„„„„„„„„„„„„„„„„„„„„„„„4 ★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求:„„„„„„„„„„„„„„„„„„„„„„5 ★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5 ★ 破土施工作业要求:„„„„„„„„„„„„„„„„„„„„„„„„6 ★ 高处作业要求:„„„„„„„„„„„„„„„„„„„„„„„„„„6 ★ 现场文明施工要求:„„„„„„„„„„„„„„„„„„„„„„„„7 ★ 安全常识„„„„„„„„„„„„„„„„„„„„„„„„„„„„„7 ★ 环保常识„„„„„„„„„„„„„„„„„„„„„„„„„„„„„8 ★ 安全标志图形 ( GB2894-1996)„„„„„„„„„„„„„„„„„8

● 施工现场以往HSE检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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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承包商的要求:

承包商学习资料

1. 承包商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公司及业主单位有关HSE制度、规定和业主单位与其工作有关的指令,服从业主单位的HSE监督管理。

2. 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持机具的完好。 3. 承包商要根据集团公司、公司和业主单位的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并有记录。

4. 承包商要根据集团公司、公司和业主单位制度的规定及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具。

5. 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HSE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6. 按照“谁总包 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尤其是要明确承包商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全部HSE责任,分包单位也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7. 承包商要成立HSE管理机构,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二、施工人员进入装置一般要求:

1. 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给带个人照片的“安全教育合格证”和“临时入厂证”及“安全承诺书”,进厂随时携带。考试卷不得代答,安全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

2. 进厂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 3.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 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5.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6. 7. 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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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性的溶剂擦洗设备、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

工具和衣物。

8.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

9.

9. 在厂区进行用火作业、进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破土施工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办理相关许可证,其他作业必须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三. 装置区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告知

1、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92),装置区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2)防护缺陷;(3)电危害;(4)噪音;(5)震动危害;(6)坠落物危害;(7)高温、高压物质;(8)易燃易爆性物质;(9)低温物质;(10)粉尘与气溶胶;(11)作业环 境 不良;(12)信号缺陷;(13)标志缺陷;(14)有毒物质;(15)腐蚀性物质;(16)违章指挥;(17) 违章作业;(18)监护失误;(19)登高或攀爬;(20)受限空间;(21)明火;(22)挖掘。

2、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在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以下伤害: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灼烫;(7)火灾;(8)高处坠落;(9)坍塌;(10)易燃易爆气体爆炸;(11)容器爆炸;(12)粉尘爆炸;(13)中毒和窒息;(14)其他伤害;(15)其它伤害。

中毒 火灾 坍塌 坠落

四、用火作业要求:

1. 安全用火的范围包括以下厂区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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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

落实不用火。

3.

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4. 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

5. 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石棉布) 6. 天。

7. 特级用火、一张用火及二级日常用火,限1处1张火票,1名监护人;大检修期间的二级用火,限1处1张火票,1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车间区域内,统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但最多不超过3处。用火票共4联,期中1联由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1联由监护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

特级用火、一级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火票,日常用火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不超过3

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求:

1. 受限空间是指在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

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合作业。

3 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19.5%-23.5%,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4 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5 进入受限空间执行“三不进入”原则,是指未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6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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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1. 外来施工所需临时用电,必须有用电单位向机动部提出申请,由机动部批转电气车间组织实施。

2. 在用火范围内临时用电,用电单位必须先办理施工地点及电源箱处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 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供电执行人,临时用电单位持第三联。临时用电许可证时限必须与用火作业许可证时限一致。

4. 对临时用电盘、箱要进行统一编号,加锁保护,室外临时开关要有防雨措施。 5.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施工。

6. 在防爆区域内使用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7. 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8. 临时用电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和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9. 在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作业装设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七、破土施工作业要求:

1. 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作业票,在道路上及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牌,夜间应设警示灯。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

3. 在坑、沟、槽、井、地道内施工应严格按《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票,施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注意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的检查、检测工作,预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上级报告,查清情况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施工。

4. 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再施工。

八、高处作业要求:

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特级高处作业时,须经安全部门和厂领导审批,方可进行作业。

3.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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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 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底系挂方法。

6.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7.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和安全带,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8.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9.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上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

九、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装置巡检通道、消防通道,若施工必须占用装置巡检通道必须征得车间的书面同意;若施工必须占用消防通道必须到所辖区域消防中队办理审批手续。

2. 临时工棚(板房)不得搭建在易燃易爆有毒的装置区

域,必须按业主单位HSE管理部门指定的区域搭设;临时工棚(板房)不准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发热电器,不得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夜间不准值班人员睡觉。

3.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缆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4. 施工临时用水、汽、风等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动用消防栓供水。 5. 进入正在运行装置施工现场的灯具、开关、接线盒等工具必须使用防爆型,电焊机的把线和电源线不准裸露,严禁接触到热力、酸碱性、急冷的容器和管线上,接地线必须接在焊件上,不准随意乱接。

6. 加强探伤射线管理,尽量做到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探伤,确属需要,应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并经业主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现场探伤作业时,必须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作业区域设立警戒线,夜间作业必须设立警戒灯,并设专人监护。

7.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 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层次和顺序,搞好各作业工种和作业程序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瞻前顾后、相互照应,充分做好现场危险因素的辨识,确保人身安全。

9. 承包商施工人员一旦发现危险因素应立即向业主单位报告。

十、安全常识

1. 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特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产生静电。

2. 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作用,燃烧才能发生。 3. 火警电话:119

4. 生产区“六个严禁”: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物;严禁穿钉子鞋;严禁擅自架设临时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马车及无防火装置车辆进入装置区。

5. 安全施工“七个不准”:没有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准施工;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不系安全带不准进行高空作业;未经检查允许不准进入容器、塔内施工;没有检查起吊设备不准起吊;危险区每横杆、安全网和专人监护不准施工;起吊物下面不准站人。

6.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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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主要是错误的操作和不安全行动,它包括: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工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及着装等。

8. 安全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9. 外来施工人员承诺内容:(见安全承诺书) 10. 安全警句: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支柱,事故是家破人亡的祸根; 忽视安全就是忽视生命,重视安全就是重视生命; 不要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而酿成一生一世的痛苦; 放弃了一次安全教育,等于失去了一次求生的机会;

十一 环保常识

1. 运输各类废渣/液时,必须用槽车、罐车或经包装、固化、或车上加掩盖物 , 防止沿路丢损,对环境造成危害。 2. 储存、运输易挥发物料时要尽量采用密闭容器,防止易挥发物污染环境。 3. 清罐/池产生的渣/泥均送到厂区南渣场、存放凉干,不得随地倾倒。

4. 清理设备排出的物料,必须用桶回收或引入指定处排放,不准排至地面或雨排沟。 5. 运输车辆应保持状况良好,车辆产生的废气、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 接受“三废品”单位必须有区、县级以上环保局出具的环保证明,证明其具有处理“三废品”、防止污染环境的能力。

7.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物/垃圾,应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处理。 8. 土石方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不能超过昼间75 dB 、夜间 55db。 9. 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应由厂安环处指定地点排放 。

10. 装易燃、易爆物料时,管子应插到距罐车底20厘米处,初流速控制在1米/秒。

十二 安全标志图形 ( GB289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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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以往HSE检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提醒外来施工队伍引以为戒,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 物的不安全状态------------------------------------------------------------------------

施工现场电焊机等用电设备不规范。

现场电焊机接线头线头裸漏,不到10米长的电线上竟有8个接头

临时配电箱,接线不规范

配电箱管理混乱:配电箱无防护门、布线凌乱、线头裸露等,做不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等。 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电压为36V,(按照进入受限空间规定应为12V)

施工中使用小型自制电焊机,无产品铭牌和安全附件,且将闸刀开关用铁丝绑在电焊机上,闸刀开

关也没有盖,形成重大危险源。

机具电源线不使用插头,直接用线头插入接线盒 现场施工的钢瓶不符合安全规定。

进入施工现场氧气、乙炔钢瓶无橡胶防护圈 氧气瓶、乙炔瓶混放的情况 氧气瓶、乙炔瓶的压力表损坏 现场施工设备支撑不规范

部分吊车支腿未按规定使用枕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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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设备支撑不牢固(例用砖块木板支撑)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高处施工架脚手板板未固定 罐顶施工脚手架绑扎在设备弯管上 脚手架上的间隙过大,支撑不规范

把易燃的油漆桶 放在钢气瓶存放处。 挖掘的沟壕无防护栏和警示牌。

现场转动设备防护罩不规范。(无防护罩 或防护罩不合格)

施工完后施工垃圾(废铁皮、废石棉、废油漆桶等未及时清理)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质量不合格(一捏一坑,一拳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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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不安全行为------------------------------------------------------------------------

现场劳保穿戴不规范(例现场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穿半截衫裤、穿拖鞋等、现场敞怀甚至光上身) 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现场安全帽系戴不规范,长发露在外面

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两证一书没有或不齐全,电焊工等特种工现场未带特种作业证;

(吊车)司机在车外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不系安带,或未按“高挂低用”的原则系挂安全带; 躺在施工现场睡觉

施工板房内存放乙炔气瓶、氧气瓶,电线铺设乱,私拉电线存在漏电火灾等安全隐患。

施工人员住处

/

施工区域存在烟头、烟盒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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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炮随意乱接水的现象

现场物品随意摆放,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等占用消防通道。

特种作业不规范。

施工人员无电工证私自接电。

施工人员无焊工证私自焊接,防火监护人不在场进行用火作业 现场动火用火票上的动火人与实际动火人不相符。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起重指挥高空不系安全带。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图中顺序为:焊接、搭脚手架、除锈) 防腐人员在未投用的斜梯上刷漆作业,无任何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

外来施工人员违反工艺操作规定越权参与现场工艺流程操作。 试卷、个人承诺书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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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教育材料

厂 安 全 管 理 理 念:

目 录

安全为了生命,生产必须安全。

旨: 厂H S E 宗

尊重人的生命,保护人的健康,实现人价值。

2011年8月

● 承包商学习资料„„„„„„„„„„„„„„„„„„„„„„„„„„ 3

★ 对承包商的要求„„„„„„„„„„„„„„„„„„„„„„„„„„3 ★ 施工人员进入装置一般要求:„„„„„„„„„„„„„„„„„„„„3 ★ 装置区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告知„„„„„„„„„„„4 ★ 用火作业要求:„„„„„„„„„„„„„„„„„„„„„„„„„„4 ★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求:„„„„„„„„„„„„„„„„„„„„„„5 ★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5 ★ 破土施工作业要求:„„„„„„„„„„„„„„„„„„„„„„„„6 ★ 高处作业要求:„„„„„„„„„„„„„„„„„„„„„„„„„„6 ★ 现场文明施工要求:„„„„„„„„„„„„„„„„„„„„„„„„7 ★ 安全常识„„„„„„„„„„„„„„„„„„„„„„„„„„„„„7 ★ 环保常识„„„„„„„„„„„„„„„„„„„„„„„„„„„„„8 ★ 安全标志图形 ( GB2894-1996)„„„„„„„„„„„„„„„„„8

● 施工现场以往HSE检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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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承包商的要求:

承包商学习资料

1. 承包商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公司及业主单位有关HSE制度、规定和业主单位与其工作有关的指令,服从业主单位的HSE监督管理。

2. 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持机具的完好。 3. 承包商要根据集团公司、公司和业主单位的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并有记录。

4. 承包商要根据集团公司、公司和业主单位制度的规定及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具。

5. 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HSE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6. 按照“谁总包 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尤其是要明确承包商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全部HSE责任,分包单位也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7. 承包商要成立HSE管理机构,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二、施工人员进入装置一般要求:

1. 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给带个人照片的“安全教育合格证”和“临时入厂证”及“安全承诺书”,进厂随时携带。考试卷不得代答,安全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

2. 进厂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 3.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 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5.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6. 7. 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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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性的溶剂擦洗设备、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

工具和衣物。

8.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

9.

9. 在厂区进行用火作业、进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破土施工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办理相关许可证,其他作业必须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三. 装置区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告知

1、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92),装置区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2)防护缺陷;(3)电危害;(4)噪音;(5)震动危害;(6)坠落物危害;(7)高温、高压物质;(8)易燃易爆性物质;(9)低温物质;(10)粉尘与气溶胶;(11)作业环 境 不良;(12)信号缺陷;(13)标志缺陷;(14)有毒物质;(15)腐蚀性物质;(16)违章指挥;(17) 违章作业;(18)监护失误;(19)登高或攀爬;(20)受限空间;(21)明火;(22)挖掘。

2、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在检维修作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以下伤害: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灼烫;(7)火灾;(8)高处坠落;(9)坍塌;(10)易燃易爆气体爆炸;(11)容器爆炸;(12)粉尘爆炸;(13)中毒和窒息;(14)其他伤害;(15)其它伤害。

中毒 火灾 坍塌 坠落

四、用火作业要求:

1. 安全用火的范围包括以下厂区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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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

落实不用火。

3.

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4. 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

5. 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石棉布) 6. 天。

7. 特级用火、一张用火及二级日常用火,限1处1张火票,1名监护人;大检修期间的二级用火,限1处1张火票,1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车间区域内,统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但最多不超过3处。用火票共4联,期中1联由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1联由监护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

特级用火、一级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火票,日常用火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不超过3

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求:

1. 受限空间是指在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

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合作业。

3 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19.5%-23.5%,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4 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5 进入受限空间执行“三不进入”原则,是指未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6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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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1. 外来施工所需临时用电,必须有用电单位向机动部提出申请,由机动部批转电气车间组织实施。

2. 在用火范围内临时用电,用电单位必须先办理施工地点及电源箱处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 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供电执行人,临时用电单位持第三联。临时用电许可证时限必须与用火作业许可证时限一致。

4. 对临时用电盘、箱要进行统一编号,加锁保护,室外临时开关要有防雨措施。 5.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施工。

6. 在防爆区域内使用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7. 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8. 临时用电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和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9. 在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作业装设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七、破土施工作业要求:

1. 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作业票,在道路上及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牌,夜间应设警示灯。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

3. 在坑、沟、槽、井、地道内施工应严格按《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票,施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注意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的检查、检测工作,预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上级报告,查清情况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施工。

4. 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再施工。

八、高处作业要求:

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特级高处作业时,须经安全部门和厂领导审批,方可进行作业。

3.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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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 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底系挂方法。

6.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7.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和安全带,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8.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9.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上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

九、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装置巡检通道、消防通道,若施工必须占用装置巡检通道必须征得车间的书面同意;若施工必须占用消防通道必须到所辖区域消防中队办理审批手续。

2. 临时工棚(板房)不得搭建在易燃易爆有毒的装置区

域,必须按业主单位HSE管理部门指定的区域搭设;临时工棚(板房)不准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发热电器,不得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夜间不准值班人员睡觉。

3.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缆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4. 施工临时用水、汽、风等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动用消防栓供水。 5. 进入正在运行装置施工现场的灯具、开关、接线盒等工具必须使用防爆型,电焊机的把线和电源线不准裸露,严禁接触到热力、酸碱性、急冷的容器和管线上,接地线必须接在焊件上,不准随意乱接。

6. 加强探伤射线管理,尽量做到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探伤,确属需要,应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并经业主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现场探伤作业时,必须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作业区域设立警戒线,夜间作业必须设立警戒灯,并设专人监护。

7.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 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层次和顺序,搞好各作业工种和作业程序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瞻前顾后、相互照应,充分做好现场危险因素的辨识,确保人身安全。

9. 承包商施工人员一旦发现危险因素应立即向业主单位报告。

十、安全常识

1. 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特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产生静电。

2. 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作用,燃烧才能发生。 3. 火警电话:119

4. 生产区“六个严禁”: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物;严禁穿钉子鞋;严禁擅自架设临时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马车及无防火装置车辆进入装置区。

5. 安全施工“七个不准”:没有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准施工;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不系安全带不准进行高空作业;未经检查允许不准进入容器、塔内施工;没有检查起吊设备不准起吊;危险区每横杆、安全网和专人监护不准施工;起吊物下面不准站人。

6.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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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主要是错误的操作和不安全行动,它包括: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工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及着装等。

8. 安全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9. 外来施工人员承诺内容:(见安全承诺书) 10. 安全警句: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支柱,事故是家破人亡的祸根; 忽视安全就是忽视生命,重视安全就是重视生命; 不要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而酿成一生一世的痛苦; 放弃了一次安全教育,等于失去了一次求生的机会;

十一 环保常识

1. 运输各类废渣/液时,必须用槽车、罐车或经包装、固化、或车上加掩盖物 , 防止沿路丢损,对环境造成危害。 2. 储存、运输易挥发物料时要尽量采用密闭容器,防止易挥发物污染环境。 3. 清罐/池产生的渣/泥均送到厂区南渣场、存放凉干,不得随地倾倒。

4. 清理设备排出的物料,必须用桶回收或引入指定处排放,不准排至地面或雨排沟。 5. 运输车辆应保持状况良好,车辆产生的废气、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 接受“三废品”单位必须有区、县级以上环保局出具的环保证明,证明其具有处理“三废品”、防止污染环境的能力。

7.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物/垃圾,应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处理。 8. 土石方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不能超过昼间75 dB 、夜间 55db。 9. 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应由厂安环处指定地点排放 。

10. 装易燃、易爆物料时,管子应插到距罐车底20厘米处,初流速控制在1米/秒。

十二 安全标志图形 ( GB289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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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以往HSE检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提醒外来施工队伍引以为戒,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 物的不安全状态------------------------------------------------------------------------

施工现场电焊机等用电设备不规范。

现场电焊机接线头线头裸漏,不到10米长的电线上竟有8个接头

临时配电箱,接线不规范

配电箱管理混乱:配电箱无防护门、布线凌乱、线头裸露等,做不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等。 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电压为36V,(按照进入受限空间规定应为12V)

施工中使用小型自制电焊机,无产品铭牌和安全附件,且将闸刀开关用铁丝绑在电焊机上,闸刀开

关也没有盖,形成重大危险源。

机具电源线不使用插头,直接用线头插入接线盒 现场施工的钢瓶不符合安全规定。

进入施工现场氧气、乙炔钢瓶无橡胶防护圈 氧气瓶、乙炔瓶混放的情况 氧气瓶、乙炔瓶的压力表损坏 现场施工设备支撑不规范

部分吊车支腿未按规定使用枕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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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设备支撑不牢固(例用砖块木板支撑)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高处施工架脚手板板未固定 罐顶施工脚手架绑扎在设备弯管上 脚手架上的间隙过大,支撑不规范

把易燃的油漆桶 放在钢气瓶存放处。 挖掘的沟壕无防护栏和警示牌。

现场转动设备防护罩不规范。(无防护罩 或防护罩不合格)

施工完后施工垃圾(废铁皮、废石棉、废油漆桶等未及时清理)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质量不合格(一捏一坑,一拳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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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不安全行为------------------------------------------------------------------------

现场劳保穿戴不规范(例现场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穿半截衫裤、穿拖鞋等、现场敞怀甚至光上身) 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现场安全帽系戴不规范,长发露在外面

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两证一书没有或不齐全,电焊工等特种工现场未带特种作业证;

(吊车)司机在车外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不系安带,或未按“高挂低用”的原则系挂安全带; 躺在施工现场睡觉

施工板房内存放乙炔气瓶、氧气瓶,电线铺设乱,私拉电线存在漏电火灾等安全隐患。

施工人员住处

/

施工区域存在烟头、烟盒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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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炮随意乱接水的现象

现场物品随意摆放,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等占用消防通道。

特种作业不规范。

施工人员无电工证私自接电。

施工人员无焊工证私自焊接,防火监护人不在场进行用火作业 现场动火用火票上的动火人与实际动火人不相符。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起重指挥高空不系安全带。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图中顺序为:焊接、搭脚手架、除锈) 防腐人员在未投用的斜梯上刷漆作业,无任何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

外来施工人员违反工艺操作规定越权参与现场工艺流程操作。 试卷、个人承诺书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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