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二00一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行业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或具体以甲方认可进场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单)
1.6 若甲方只是委托乙方设计,乙方按工程造价的5%元,当设计费低于3000.00元时按3000.00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
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
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甲方无法进行验收程序,则在交接单中注明)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其它规定: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 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1.2 其它支付方式: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 以合同工期时间一半为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5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未按合同竣工,甲方自行负责;
12.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12.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点,甲方负责支付垃运费用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 章):
有效证件号码: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附表二)
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二)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三) 金额单位:元
(附表四) 金额单位:元
(附表五) 金额单位:元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六)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表八)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结算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工程保修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①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②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③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④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二00一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行业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或具体以甲方认可进场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单)
1.6 若甲方只是委托乙方设计,乙方按工程造价的5%元,当设计费低于3000.00元时按3000.00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
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
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甲方无法进行验收程序,则在交接单中注明)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其它规定: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 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1.2 其它支付方式: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 以合同工期时间一半为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5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未按合同竣工,甲方自行负责;
12.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12.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点,甲方负责支付垃运费用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 章):
有效证件号码: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附表二)
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二)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三) 金额单位:元
(附表四) 金额单位:元
(附表五) 金额单位:元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六)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表八)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结算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工程保修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①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②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③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④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