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及分公司(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向各部门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 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 年。
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权。 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向各部门签发《公司对部门授权管理规定》,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该部门签发《公司对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的规定。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及分公司(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向各部门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 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 年。
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权。 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向各部门签发《公司对部门授权管理规定》,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该部门签发《公司对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的规定。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