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职工婚丧假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婚、丧假管理的有关条例。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在岗的在编、派谴制、合同制、院内合同工及院聘A、临时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浙人大(1989)19号公告
——浙劳人险(85)257号
——1996年5月台州市人事局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实用手册》
——2001年2月台州市人事局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实用手册》
3 术语
婚假:指职工根据《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在办理法定结婚手续后可享受的假期。
丧假: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时,职工因办理丧事而请的假期。
4 职责
4.1人力资源处负责按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政策贯彻执行职工婚、丧假管理制度,负责全院职工婚丧假的审核审批。
5 婚丧假休假时间规定
5.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5.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5.3 再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4 病假、探亲假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
5.5 职工因配偶在外地工作到对方驻地结婚者,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5.6 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一年内使用有效,超过法定登记时间一年的作废。
5.7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时,可请丧假3天。需赴外地办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
5.8 婚、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6 请假流程
6.1员工个人提出申请→ 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签字→人力资源处审核审批(请婚假带结婚证
或复印件到人力资源处同时办理登记手续)。
6.2 中层干部请婚丧假按中层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办法执行,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报院办备案。
7 婚丧假期间待遇
7.1 工资待遇:各类职工的月工资待遇执行情况如下表:
7.2 职工请婚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法定福利待遇,非法定福利待遇参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7.3 职工请婚丧假期间,不享受与工作绩效相关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和年度奖金。薪酬给付形式为月薪和年薪制的职工,因月薪和年薪均已包含工资和绩效奖金在内,故请婚丧假期间月薪和年薪人员均以当月应发薪酬数为基数,分别按80%和60%的比例享受月薪酬待遇(部份月薪人员另外的奖金补助不再享受)。年底发放专项考核奖、过节费或进行结算时,视当年发放标准参照在编职工比例扣减婚丧假期间的年终绩效奖。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市中心医院
2009-1-20
附件5:
职工婚丧假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婚、丧假管理的有关条例。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在岗的在编、派谴制、合同制、院内合同工及院聘A、临时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浙人大(1989)19号公告
——浙劳人险(85)257号
——1996年5月台州市人事局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实用手册》
——2001年2月台州市人事局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实用手册》
3 术语
婚假:指职工根据《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在办理法定结婚手续后可享受的假期。
丧假: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时,职工因办理丧事而请的假期。
4 职责
4.1人力资源处负责按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政策贯彻执行职工婚、丧假管理制度,负责全院职工婚丧假的审核审批。
5 婚丧假休假时间规定
5.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5.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5.3 再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4 病假、探亲假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
5.5 职工因配偶在外地工作到对方驻地结婚者,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5.6 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一年内使用有效,超过法定登记时间一年的作废。
5.7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时,可请丧假3天。需赴外地办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
5.8 婚、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6 请假流程
6.1员工个人提出申请→ 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签字→人力资源处审核审批(请婚假带结婚证
或复印件到人力资源处同时办理登记手续)。
6.2 中层干部请婚丧假按中层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办法执行,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报院办备案。
7 婚丧假期间待遇
7.1 工资待遇:各类职工的月工资待遇执行情况如下表:
7.2 职工请婚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法定福利待遇,非法定福利待遇参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7.3 职工请婚丧假期间,不享受与工作绩效相关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和年度奖金。薪酬给付形式为月薪和年薪制的职工,因月薪和年薪均已包含工资和绩效奖金在内,故请婚丧假期间月薪和年薪人员均以当月应发薪酬数为基数,分别按80%和60%的比例享受月薪酬待遇(部份月薪人员另外的奖金补助不再享受)。年底发放专项考核奖、过节费或进行结算时,视当年发放标准参照在编职工比例扣减婚丧假期间的年终绩效奖。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市中心医院
200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