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北京市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建议

关于改革北京市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建议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27日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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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制度,使招投标交易制度成为预防交易领域腐败行为的一种公认有效的重要制度。这种制度在成为必不可少的社会活动的同时,也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如何进一步改进招投标管理模式,让招投标制度得到更加广泛运用,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廉

洁高效的运行,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北京市招投标工作现状

2002年11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根据这个《意见》,市政府涉及经济管理的部门或拥有审批权,或拥有监管权,几乎全部与招投标发生关系。目前,机电产品办公室设在市商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府采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药品采购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另外,卫生局负责药品的招投标活动,人

力和社保局参与招投标评审专家的组织工作。

2006—2008年,北京市共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3532.8亿元;专业招标366.41亿元; 劳务招标292.6亿元; 材料和设备招标81.8亿元。2007年北京市政府采购规模161亿元。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

购金额约124亿元。

另外,招投标交易形式也已扩大到产权(含知识产权) 及经营权交易、土地招拍挂、医疗器械和药品集中采购等众多领域,招标范围也由工程、货物扩展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项目法人等众多服务类招标。

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设立了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劳务分包交易中心,市财政局设立了政府采购中心(现隶属国资委),市卫生局设立了药品采购中心。区县也设立了相应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设立了

采购、交易中心。

围绕招投标活动,也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政府各主管部门设立了招投标管理机构、交易机构,社会上设立了各种类型的招投标代理公司。按照交易机构0.11%的收费标准计算,2006—2008年,仅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机构的收费就可能达到4亿元(估算)。按照代理机构1%的收费标准计算,2006—2008年,代

理机构仅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收费,就可达到42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本市招投标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出多门,招投标管理不统一。现行的招投标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分别分散在发改委、建设、水利、交通、财政、商务、信息产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这些部门既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又实施具体监督,有的还是招标项目的实施人,或者是招标人的上级,形成了分散管理、同体监督的体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多头立法、条块分割、部门垄断,甚至发生各种规章制度冲突和抵触问题,降低了法律的约束力,也造成

招投标市场缺乏统一的监管尺度和标准,出现市场监管的空白;有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严,行业保护;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部门时,交叉、重复执法,令招标投标当事人无所适从,发生问题又相互推诿。各

自为政、行业垄断,制约了招投标活动。

二是层层设立机构,划地为牢,增加财政开支,权力分散,监督制约困难,日益发生权利寻租。市区均设有标办、采购办,区县也在积极设立交易和采购中心。增设机构必然增加财政支出,必然要划地为牢,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地方保护和权利寻租的机会大大增加。区县在使用专家抽取系统时,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专家要到不同的评标地点,找不到或交通不畅造成不能按时到达,影响评标工作,引发不满。

三是场外交易普遍,场内虚假和串通招标依然存在。目前仍有大量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活动在场外进行交易,进场交易也大量存在着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的现象。存在场外交易,就无法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就存在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可能。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的背后,隐藏的就是以权谋私、行贿受贿、

牟取非法利益。

四是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不规范。有些代理机构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为承揽项目无原则地迁就招标

人,损害投标人利益,破坏招投标秩序。

五是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管理存在脱节。人保局负责专家库,但不懂行业管理,不了解专业需求,更不实际使用专家库。行业管理部门和实际使用人不管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两者之间的脱节,造成了专家库建立、管理和使用中的众多问题。有些专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能正常参加评标,有些专家专业

划分不清,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有些代理机构设立自己的专家库。

三、建议

为解决上述问题,使北京市招投标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发挥更大作用,为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为职能部门的监管提供便利的平台,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供透明的窗口,为遏制腐

败,源头治理提供有效的条件。民进北京市委建议:

一是整合精简招投标管理机构,撤销市区(县)两级建设、水利、交通、财政、商务、信息产业和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权,将招投标管理权明确规定发改委一家负责,在发改委设立招投

标管理处(办公室)。这样做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 彻底解决分散管理、同体监督的体制问题。

2. 彻底消除多头立法、条块分割、部门垄断问题,统一监管尺度和标准,避免监管的空白。

3. 避免或减少职能交叉、重复执法、相互推诿、各自为政、行业垄断等问题。

湖北省已成立直接隶属省政府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并通过政府规章赋予其执法主体地位,作为统一、

独立、权威的招投标综合管理机构,站在更加公正的立场上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和执法。

二是整合精简招投标交易机构,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改建为全市统一(唯

一)的招投标交易中心,由发改委指导,隶属国资委,撤销市区(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招投标、

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交易中心。这样做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 减少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减少财政支出。2005年11月,朝阳区财政局撤销了区政府采购中心,由中介代理机构全面履行采购职责,采购服务费减少了,有效节约了政府开支,采购工作也未受到任何影响。

2. 避免划地为牢、权利分散,有利遏制权利寻租。市区两级的标办、采购办、交易和采购中心都设在政府部门之下,工作人员从行政部门直接调配,工程和采购项目均要求在本辖区内招投标采购,地方保护

和权利寻租的机会大大增加。撤销这些机构,是减少权力设置,避免权力寻租的最好方式。

目前,湖南市长沙市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了招投标交易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

果。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现有面积2.4万多平方米,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和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监控、答疑、档案管理等功能区。建立了专家自动抽取、语音通知、网上预约、音像监控、手机信号屏蔽等系统。实行电子标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建立了企业数据库,投标企业无须重复提供书面材料,遏制了可能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计算机辅助评标,帮助专家评判。指纹识别、全过程监控,实时发布信息,为招投标的单位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交易中心建立了泛华北(环渤海)地区工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区域性工程交易信息共享,有着招投标管理的长期经验,具备改建为唯一交易中

心的基本条件。

现代信息技术和日趋快捷的交通环境,完全具备了取消多头、多层、多点管理和交易的条件。

三是由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专家库。以解决以下问题:

1. 专家库的建设问题

交易中心负责具体管理招投标活动,了解交易情况和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设专家库,还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完善专家库。同时,交易中心有服务费收入,有能力投入专家库的建设,不需要财政

投入。交易中心为提供更好的交易服务,有建好专家库的积极性。

2. 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问题

交易中心统一建设、使用和管理专家库,可以有效解决建、用、管分离的矛盾。建管用一体,矛盾在

内部消化解决,避免脱节,减少扯皮,提高效率。

3. 专家管理问题

交易中心既负责专家库,也负责安排专家的评标活动,对招投标工作的需要、行业专家的要求和专家

的表现了如指掌,便于调整和监管。

交易中心不是人事部门,不是行业管理部门,不是招标人和中标人,更不是代理机构,与实际招投标结果没有利害关系,发现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依职能、职权对交易中心活动进行监督,形

成有效制约关系,有利于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关于改革北京市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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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27日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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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制度,使招投标交易制度成为预防交易领域腐败行为的一种公认有效的重要制度。这种制度在成为必不可少的社会活动的同时,也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如何进一步改进招投标管理模式,让招投标制度得到更加广泛运用,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廉

洁高效的运行,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北京市招投标工作现状

2002年11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根据这个《意见》,市政府涉及经济管理的部门或拥有审批权,或拥有监管权,几乎全部与招投标发生关系。目前,机电产品办公室设在市商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府采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药品采购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另外,卫生局负责药品的招投标活动,人

力和社保局参与招投标评审专家的组织工作。

2006—2008年,北京市共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3532.8亿元;专业招标366.41亿元; 劳务招标292.6亿元; 材料和设备招标81.8亿元。2007年北京市政府采购规模161亿元。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

购金额约124亿元。

另外,招投标交易形式也已扩大到产权(含知识产权) 及经营权交易、土地招拍挂、医疗器械和药品集中采购等众多领域,招标范围也由工程、货物扩展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项目法人等众多服务类招标。

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设立了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劳务分包交易中心,市财政局设立了政府采购中心(现隶属国资委),市卫生局设立了药品采购中心。区县也设立了相应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设立了

采购、交易中心。

围绕招投标活动,也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政府各主管部门设立了招投标管理机构、交易机构,社会上设立了各种类型的招投标代理公司。按照交易机构0.11%的收费标准计算,2006—2008年,仅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机构的收费就可能达到4亿元(估算)。按照代理机构1%的收费标准计算,2006—2008年,代

理机构仅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收费,就可达到42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本市招投标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出多门,招投标管理不统一。现行的招投标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分别分散在发改委、建设、水利、交通、财政、商务、信息产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这些部门既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又实施具体监督,有的还是招标项目的实施人,或者是招标人的上级,形成了分散管理、同体监督的体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多头立法、条块分割、部门垄断,甚至发生各种规章制度冲突和抵触问题,降低了法律的约束力,也造成

招投标市场缺乏统一的监管尺度和标准,出现市场监管的空白;有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严,行业保护;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部门时,交叉、重复执法,令招标投标当事人无所适从,发生问题又相互推诿。各

自为政、行业垄断,制约了招投标活动。

二是层层设立机构,划地为牢,增加财政开支,权力分散,监督制约困难,日益发生权利寻租。市区均设有标办、采购办,区县也在积极设立交易和采购中心。增设机构必然增加财政支出,必然要划地为牢,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地方保护和权利寻租的机会大大增加。区县在使用专家抽取系统时,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专家要到不同的评标地点,找不到或交通不畅造成不能按时到达,影响评标工作,引发不满。

三是场外交易普遍,场内虚假和串通招标依然存在。目前仍有大量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活动在场外进行交易,进场交易也大量存在着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的现象。存在场外交易,就无法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就存在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可能。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的背后,隐藏的就是以权谋私、行贿受贿、

牟取非法利益。

四是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不规范。有些代理机构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为承揽项目无原则地迁就招标

人,损害投标人利益,破坏招投标秩序。

五是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管理存在脱节。人保局负责专家库,但不懂行业管理,不了解专业需求,更不实际使用专家库。行业管理部门和实际使用人不管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两者之间的脱节,造成了专家库建立、管理和使用中的众多问题。有些专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能正常参加评标,有些专家专业

划分不清,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有些代理机构设立自己的专家库。

三、建议

为解决上述问题,使北京市招投标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发挥更大作用,为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为职能部门的监管提供便利的平台,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供透明的窗口,为遏制腐

败,源头治理提供有效的条件。民进北京市委建议:

一是整合精简招投标管理机构,撤销市区(县)两级建设、水利、交通、财政、商务、信息产业和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权,将招投标管理权明确规定发改委一家负责,在发改委设立招投

标管理处(办公室)。这样做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 彻底解决分散管理、同体监督的体制问题。

2. 彻底消除多头立法、条块分割、部门垄断问题,统一监管尺度和标准,避免监管的空白。

3. 避免或减少职能交叉、重复执法、相互推诿、各自为政、行业垄断等问题。

湖北省已成立直接隶属省政府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并通过政府规章赋予其执法主体地位,作为统一、

独立、权威的招投标综合管理机构,站在更加公正的立场上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和执法。

二是整合精简招投标交易机构,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改建为全市统一(唯

一)的招投标交易中心,由发改委指导,隶属国资委,撤销市区(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招投标、

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交易中心。这样做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 减少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减少财政支出。2005年11月,朝阳区财政局撤销了区政府采购中心,由中介代理机构全面履行采购职责,采购服务费减少了,有效节约了政府开支,采购工作也未受到任何影响。

2. 避免划地为牢、权利分散,有利遏制权利寻租。市区两级的标办、采购办、交易和采购中心都设在政府部门之下,工作人员从行政部门直接调配,工程和采购项目均要求在本辖区内招投标采购,地方保护

和权利寻租的机会大大增加。撤销这些机构,是减少权力设置,避免权力寻租的最好方式。

目前,湖南市长沙市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了招投标交易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

果。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现有面积2.4万多平方米,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和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监控、答疑、档案管理等功能区。建立了专家自动抽取、语音通知、网上预约、音像监控、手机信号屏蔽等系统。实行电子标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建立了企业数据库,投标企业无须重复提供书面材料,遏制了可能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计算机辅助评标,帮助专家评判。指纹识别、全过程监控,实时发布信息,为招投标的单位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交易中心建立了泛华北(环渤海)地区工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区域性工程交易信息共享,有着招投标管理的长期经验,具备改建为唯一交易中

心的基本条件。

现代信息技术和日趋快捷的交通环境,完全具备了取消多头、多层、多点管理和交易的条件。

三是由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专家库。以解决以下问题:

1. 专家库的建设问题

交易中心负责具体管理招投标活动,了解交易情况和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设专家库,还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完善专家库。同时,交易中心有服务费收入,有能力投入专家库的建设,不需要财政

投入。交易中心为提供更好的交易服务,有建好专家库的积极性。

2. 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问题

交易中心统一建设、使用和管理专家库,可以有效解决建、用、管分离的矛盾。建管用一体,矛盾在

内部消化解决,避免脱节,减少扯皮,提高效率。

3. 专家管理问题

交易中心既负责专家库,也负责安排专家的评标活动,对招投标工作的需要、行业专家的要求和专家

的表现了如指掌,便于调整和监管。

交易中心不是人事部门,不是行业管理部门,不是招标人和中标人,更不是代理机构,与实际招投标结果没有利害关系,发现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依职能、职权对交易中心活动进行监督,形

成有效制约关系,有利于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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