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继承该如何分割 简介:父母单位分配的央产房,因央产房性质特殊,父母去世后子女该如何继承央产房,房产纠纷律师为您解读央产房继承如何分割。
关键词:央产房,房产纠纷律师
【案情简介】
李老先生和王老太共有三个子女,大女儿李琳,大儿子李明和小女儿李珍,共同居住在单位分配的201号房屋内。2000年房改时,李老先生购买了201号房屋的产权,登记在李老先生个人名下。
2003年王老太早年意外去世,李老先生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生活。李明和李珍结婚后从201号房屋内搬出,李琳为了照顾李老先生,婚后仍住在201号房屋内。李琳自幼照顾弟妹,之后一直照顾李老先生,李老先生写了一份遗嘱,将其名下201号房屋留给李琳。
2015年李老先生去世后,因房屋是央产房,李琳到产权单位咨询如何过户。产权单位表示不能上市买吗,只能家庭内部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办理相应手续,才能过户。李琳拿出李老先生遗嘱,希望弟弟妹妹能配合自己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李明表示大姐李琳为家庭牺牲很大,201号房所有份额都应属于李琳的,愿意配合李琳办理相关手续,并过户。李珍表示201号房屋还有王老太的一半,应当由三人共同来分割。经过李明协调,李琳同意给李珍六分之一份额的钱,但这六分之一到底是多少钱,二人在此产生分歧。李琳着急将房屋过户,咨询律师如何解决。
【律师解读】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李松律师表示,央产房因其特殊性质,能否过户要看产权单位对本单位房屋的管理政策。
有的产权单位房管政策中央产房允许上市交易,那么因该类央产房的买卖、继承等办理了相关上市手续后可以过户;有的产权单位明确规定本单位房屋禁止上市交易,或是央产经济适用房、副部级以上取得的央产房因有明确政策规定暂缓上市交易,这两类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无论是买卖还是继承,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另外还有一部分央产房的产权单位不允许本单位房屋上市买卖,但可以家庭内部继承,这类房屋在继承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李松律师表示,对于不能上市可以继承的房屋,在继承时最大的问题在于分
割时如何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具体到本案,201号房屋属于李老先生和王老太夫妻共同财产,王老太去世后其份额由李老先生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李老先生去世后有遗嘱,其份额由李琳继承。在彻底分割前201号房屋应有李琳、李明和李珍共有,李琳占三分之二,李明和李珍各占八分之一。李琳想将房屋过户至一个人名下,就要给李明和李珍八分之一份额的补偿,但201号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其市场价值无法评定。实践中通常由所有继承人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竞价,按照竞价高的价格来分割;或是争议较大的暂不予以彻底分割,只确认每个继承人的份额。如果李琳和李珍都想将201号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法院会综合考虑所占份额的多少、实际居住情况以及能否支付他人份额的补偿等,将房屋过户给某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李松律师指出,对于其他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继承人可以确认相应的份额以及居住使用情况,待具备条件时再予以彻底分割。
央产房继承该如何分割 简介:父母单位分配的央产房,因央产房性质特殊,父母去世后子女该如何继承央产房,房产纠纷律师为您解读央产房继承如何分割。
关键词:央产房,房产纠纷律师
【案情简介】
李老先生和王老太共有三个子女,大女儿李琳,大儿子李明和小女儿李珍,共同居住在单位分配的201号房屋内。2000年房改时,李老先生购买了201号房屋的产权,登记在李老先生个人名下。
2003年王老太早年意外去世,李老先生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生活。李明和李珍结婚后从201号房屋内搬出,李琳为了照顾李老先生,婚后仍住在201号房屋内。李琳自幼照顾弟妹,之后一直照顾李老先生,李老先生写了一份遗嘱,将其名下201号房屋留给李琳。
2015年李老先生去世后,因房屋是央产房,李琳到产权单位咨询如何过户。产权单位表示不能上市买吗,只能家庭内部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办理相应手续,才能过户。李琳拿出李老先生遗嘱,希望弟弟妹妹能配合自己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李明表示大姐李琳为家庭牺牲很大,201号房所有份额都应属于李琳的,愿意配合李琳办理相关手续,并过户。李珍表示201号房屋还有王老太的一半,应当由三人共同来分割。经过李明协调,李琳同意给李珍六分之一份额的钱,但这六分之一到底是多少钱,二人在此产生分歧。李琳着急将房屋过户,咨询律师如何解决。
【律师解读】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李松律师表示,央产房因其特殊性质,能否过户要看产权单位对本单位房屋的管理政策。
有的产权单位房管政策中央产房允许上市交易,那么因该类央产房的买卖、继承等办理了相关上市手续后可以过户;有的产权单位明确规定本单位房屋禁止上市交易,或是央产经济适用房、副部级以上取得的央产房因有明确政策规定暂缓上市交易,这两类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无论是买卖还是继承,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另外还有一部分央产房的产权单位不允许本单位房屋上市买卖,但可以家庭内部继承,这类房屋在继承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李松律师表示,对于不能上市可以继承的房屋,在继承时最大的问题在于分
割时如何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具体到本案,201号房屋属于李老先生和王老太夫妻共同财产,王老太去世后其份额由李老先生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李老先生去世后有遗嘱,其份额由李琳继承。在彻底分割前201号房屋应有李琳、李明和李珍共有,李琳占三分之二,李明和李珍各占八分之一。李琳想将房屋过户至一个人名下,就要给李明和李珍八分之一份额的补偿,但201号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其市场价值无法评定。实践中通常由所有继承人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竞价,按照竞价高的价格来分割;或是争议较大的暂不予以彻底分割,只确认每个继承人的份额。如果李琳和李珍都想将201号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法院会综合考虑所占份额的多少、实际居住情况以及能否支付他人份额的补偿等,将房屋过户给某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李松律师指出,对于其他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继承人可以确认相应的份额以及居住使用情况,待具备条件时再予以彻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