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洛南县城关镇薛村村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筑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筑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私人房屋的建设。一层房屋建设(包括地基处理建设、钢筋建设、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楼梯、墙内粉刷、地面铺瓷砖、卫生间、灶房墙壁铺瓷砖、安装好上、下水管道、电路暗线、台阶、灶台等)。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该房屋以260元/平方米计价,水泥混凝土结构,以圈梁长宽为准。一层上砌砖,打现浇、灰模板、房屋面积一半计算。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地工要求深度见硬土层,上平石要求水平一致,方正不斜。圈梁下回填沙石震压夯实。
2、柱桩高度一致,横竖对齐<±cm 。
3、墙体平光、端正,外墙、内墙约24cm 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浆,强度达C40,砌砖时必须把砖浸水湿润、沙2
浆的饱满度必须达到三一砌砖法,一块砖一铲灰一挤实的要求。
4、屋顶现浇板、钢筋不低于12mm ,距离16cm 混凝土±C20级,沙浆1/3。
五、工程期限,从开工起110天完工。逾期不能完工(除重大问题)按违约对待。
六、付款方式
采取阶段式付款,乙方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50%工费。全部完工、院落推平、扫地出门方可入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在不违约的情况下)余款。
七、付款时暂扣5000元维修押金,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出现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免费),如有沉淀、主体倾斜、墙壁裂缝、房顶渗水的现象示为违约,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不出现任何问题5000元扣押金如数归付乙方。
八、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八、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此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包括质量问题)。
十、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洛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二、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共3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洛南县城关镇薛村村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筑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筑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私人房屋的建设。一层房屋建设(包括地基处理建设、钢筋建设、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楼梯、墙内粉刷、地面铺瓷砖、卫生间、灶房墙壁铺瓷砖、安装好上、下水管道、电路暗线、台阶、灶台等)。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该房屋以260元/平方米计价,水泥混凝土结构,以圈梁长宽为准。一层上砌砖,打现浇、灰模板、房屋面积一半计算。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地工要求深度见硬土层,上平石要求水平一致,方正不斜。圈梁下回填沙石震压夯实。
2、柱桩高度一致,横竖对齐<±cm 。
3、墙体平光、端正,外墙、内墙约24cm 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浆,强度达C40,砌砖时必须把砖浸水湿润、沙2
浆的饱满度必须达到三一砌砖法,一块砖一铲灰一挤实的要求。
4、屋顶现浇板、钢筋不低于12mm ,距离16cm 混凝土±C20级,沙浆1/3。
五、工程期限,从开工起110天完工。逾期不能完工(除重大问题)按违约对待。
六、付款方式
采取阶段式付款,乙方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50%工费。全部完工、院落推平、扫地出门方可入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在不违约的情况下)余款。
七、付款时暂扣5000元维修押金,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出现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免费),如有沉淀、主体倾斜、墙壁裂缝、房顶渗水的现象示为违约,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不出现任何问题5000元扣押金如数归付乙方。
八、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八、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此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包括质量问题)。
十、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洛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二、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共3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