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付款提示
各施工单位:
方便您顺利办理付款事宜,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付款请凭以下单据,缺一不可,请提前作好准备。
(1)发票(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财务收据(请提前填好工程名称、盖好财务专用章);
(3)资金审批表原件,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竣工提供验收证明、一审提供审定单、二审提供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证明);
(4)监理、设计、检测、招标、审计单位须提供合同以及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计算依据;
(5)单位介绍信(需写明工程名称和领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加盖单位公章,不能重复使用);
(6)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计划表各1份;
(8)现场填写我公司《财务付款审核单》,详细填写“收款方填写”栏内容。
2、首次付款需附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前三张及付款页)。涉及单位名称变更的,请提供工商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税收征管规定,建安工程应在工程所属地开票,请您在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或鹿鸣路市地税一分局窗口开具建安发票。发票需加盖税款入开发区库印章证明。
5、发票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对非合同名称单位章、项目部章不予认可(合同与总公司签订的,不能盖分公司印章)。
6、款项支付至合同收款单位,支票、电汇单、银行汇票申请表等均填写至合同单位。请确认资金审批表名称无误。
7、发票已开具给我公司的请提前与我司联系,无财务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可。
8、付款时间:2月4日-5日9:00-18:00。
9、付款地点:会展中心1楼B馆(东侧窗口办理东方集团及东
方市政、东方新城付款,西侧窗口办理东方置业及成大公司)。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二月
2016年春节付款提示
各施工单位:
方便您顺利办理付款事宜,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付款请凭以下单据,缺一不可,请提前作好准备。
(1)发票(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财务收据(请提前填好工程名称、盖好财务专用章);
(3)资金审批表原件,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竣工提供验收证明、一审提供审定单、二审提供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证明);
(4)监理、设计、检测、招标、审计单位须提供合同以及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计算依据;
(5)单位介绍信(需写明工程名称和领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加盖单位公章,不能重复使用);
(6)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计划表各1份;
(8)现场填写我公司《财务付款审核单》,详细填写“收款方填写”栏内容。
2、首次付款需附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前三张及付款页)。涉及单位名称变更的,请提供工商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税收征管规定,建安工程应在工程所属地开票,请您在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或鹿鸣路市地税一分局窗口开具建安发票。发票需加盖税款入开发区库印章证明。
5、发票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对非合同名称单位章、项目部章不予认可(合同与总公司签订的,不能盖分公司印章)。
6、款项支付至合同收款单位,支票、电汇单、银行汇票申请表等均填写至合同单位。请确认资金审批表名称无误。
7、发票已开具给我公司的请提前与我司联系,无财务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可。
8、付款时间:2月4日-5日9:00-18:00。
9、付款地点:会展中心1楼B馆(东侧窗口办理东方集团及东
方市政、东方新城付款,西侧窗口办理东方置业及成大公司)。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