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管理办法

促销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一. 促销活动的开展旨在更好地进行品牌推广、产品宣传和提升产品销售,

以期达到福林堂与供应商双赢的效果。

二. 促销活动由市场采购部负责洽谈、引进、联系及管理,促销员由连锁

管理部负责管理。

三. 促销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与供应商建立用工关系,属于供应商内部

员工,其劳动合同、薪金、福利等由供应商与促销员自行协商约定;

促销员与福林堂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福林堂仅负责促销员在门店期

间的日常工作管理。

四. 供应商对促销员在福林堂门店的一切行为负责。任何有关促销员的问

题,必须由福林堂与供应商直接沟通、协商。

一.促销员基本职责

1、按公司规定开展促销活动;

2、按公司要求负责更换所管区域的商品标价签,并能准确、迅速进行打

标价码工作;

3、负责保管、销售所辖区域的商品;

4、确保所辖区域的固定资产(货柜、收银设备等)完好无损;

5、负责所辖区域的清洁卫生、灯光照明;

6、完成店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促销员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遵守公司规定,按公司要求穿着工作服、佩戴员工卡;

2、按公司服务规范使用服务用语,热情周到地接待顾客,本着“顾客至

上”原则,不得与顾客产生任何冲突;

第二部分 促销管理约定

3、促销员须服从门店的考勤、排班管理,不得无故迟到、旷工或换班;

不能擅自在店内发放宣传单页,或调整商品的货位及排面;

4、根据规定对自己促销的商品进行宣传,但不允许贬低或诋毁其他同类

商品,不得强行推销,不允许同时兼任几个厂家的促销员,否则一经

发现立即清退出场,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5、服从店长管理;

6、与福林堂员工及其他进店促销员友好相处;

7、不允许泄露福林堂商品信息、经营信息及管理信息;

8、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福林堂门店进行顾客资料的登记,一经发现立即清

退出场,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9、不允许参与任何有损于福林堂利益及形象的行为。

三. 促销人员管理

1、供应商必须在《促销协议》规定时间安排促销员到连锁门店办理报到

手续,在领取《促销员报到单》2天内(不包括领取当天)必须到门店

报到,否则每逾期一天,交纳滞纳金20元/人。

2、原则上供应商不能更换促销员或调换促销门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

向福林堂市场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市场采购部的同意、办理

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协议期间促销员不论何种原因擅自离岗

超过15天,供应商需向福林堂支付顶岗人员工资。

3、对违反福林堂管理规定而被除名的促销员,在福林堂连锁网络内,将

不得再次成为促销员。

4、为规范供应商之间的恶意竞争,促销员如转任另一供应商的促销员,

需有原供应商提供的离职证明,或离职满30天才可再办理进店手续。

该手续与新进店促销员一致,不享有任何减免。

5、促销员必须服从门店的统一管理,与店员一同完成门店任务。供应商

有责任进行督促和协助。对有不服从门店管理,聚众聊天,与店员或

其他产品促销员发生冲突影响正常工作、擅自调整产品陈列面、擅自

更改员工卡等违规行为的促销员,福林堂店长有权开具《促销员处罚

通知书》。

6、供应商选派之促销员不能同时兼任其他产品的促销员,不允许夸大商

品功效/功能,不允许欺骗顾客,不允许强行推销商品,不允许贬低或诋毁其他同类商品,有以上违规行为者,予以300元罚款,违规者立即离店,在福林堂连锁网络内,将不得再次成为进店促销员。若店长未实施监督职能,对违规行为予以包庇的,一经发现对店长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7、若供应商擅自更换促销员未经采购部书面同意,或是实际人员与登记

在册促销人员不符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该店促销协议,并予以300元/次的罚款,店长因监督不力,将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8、促销员与所属门店店员共同进行门店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盘点若

出现短少,必须根据实盘损失按照规定的金额进行赔偿,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督促,并负责赔款的落实,店长有义务及时将促销员盘点赔款金额通知采购部,以便及时结清赔款。

9、逢节假日,供应商应保证促销员能够按福林堂的工作时间正常到岗,

否则,福林堂有权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用于发放福林堂顶班员工的加班工资。

10、供应商对促销员在福林堂门店的一切行为负责。由于进店促销员行为

不当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或政府处罚,均需由供应商和促销员共同承当。任何有关促销员的问题,必须由福林堂与供应商直接沟通、协商。

11、店长根据促销员工作表现填写〈进店促销员月考评表〉,福林堂有权

要求供应商更换考评不合格的促销员。

12、进店促销员若受到店内福林堂员工的不公正待遇,或发现福林堂员工

存在有损于福林堂及供应商利益的行为,可立即向连锁管理部或通过供应商向市场采购部投诉或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接到投诉的部门有义务在接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决和回复。投诉及举报电话:连锁管理部:0871-3649558、市场采购部:0871-3648282。

供应商需详细阅读以上各条款,并承诺严格遵照及执行本管理协议之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

促销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一. 促销活动的开展旨在更好地进行品牌推广、产品宣传和提升产品销售,

以期达到福林堂与供应商双赢的效果。

二. 促销活动由市场采购部负责洽谈、引进、联系及管理,促销员由连锁

管理部负责管理。

三. 促销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与供应商建立用工关系,属于供应商内部

员工,其劳动合同、薪金、福利等由供应商与促销员自行协商约定;

促销员与福林堂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福林堂仅负责促销员在门店期

间的日常工作管理。

四. 供应商对促销员在福林堂门店的一切行为负责。任何有关促销员的问

题,必须由福林堂与供应商直接沟通、协商。

一.促销员基本职责

1、按公司规定开展促销活动;

2、按公司要求负责更换所管区域的商品标价签,并能准确、迅速进行打

标价码工作;

3、负责保管、销售所辖区域的商品;

4、确保所辖区域的固定资产(货柜、收银设备等)完好无损;

5、负责所辖区域的清洁卫生、灯光照明;

6、完成店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促销员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遵守公司规定,按公司要求穿着工作服、佩戴员工卡;

2、按公司服务规范使用服务用语,热情周到地接待顾客,本着“顾客至

上”原则,不得与顾客产生任何冲突;

第二部分 促销管理约定

3、促销员须服从门店的考勤、排班管理,不得无故迟到、旷工或换班;

不能擅自在店内发放宣传单页,或调整商品的货位及排面;

4、根据规定对自己促销的商品进行宣传,但不允许贬低或诋毁其他同类

商品,不得强行推销,不允许同时兼任几个厂家的促销员,否则一经

发现立即清退出场,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5、服从店长管理;

6、与福林堂员工及其他进店促销员友好相处;

7、不允许泄露福林堂商品信息、经营信息及管理信息;

8、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福林堂门店进行顾客资料的登记,一经发现立即清

退出场,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9、不允许参与任何有损于福林堂利益及形象的行为。

三. 促销人员管理

1、供应商必须在《促销协议》规定时间安排促销员到连锁门店办理报到

手续,在领取《促销员报到单》2天内(不包括领取当天)必须到门店

报到,否则每逾期一天,交纳滞纳金20元/人。

2、原则上供应商不能更换促销员或调换促销门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

向福林堂市场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市场采购部的同意、办理

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协议期间促销员不论何种原因擅自离岗

超过15天,供应商需向福林堂支付顶岗人员工资。

3、对违反福林堂管理规定而被除名的促销员,在福林堂连锁网络内,将

不得再次成为促销员。

4、为规范供应商之间的恶意竞争,促销员如转任另一供应商的促销员,

需有原供应商提供的离职证明,或离职满30天才可再办理进店手续。

该手续与新进店促销员一致,不享有任何减免。

5、促销员必须服从门店的统一管理,与店员一同完成门店任务。供应商

有责任进行督促和协助。对有不服从门店管理,聚众聊天,与店员或

其他产品促销员发生冲突影响正常工作、擅自调整产品陈列面、擅自

更改员工卡等违规行为的促销员,福林堂店长有权开具《促销员处罚

通知书》。

6、供应商选派之促销员不能同时兼任其他产品的促销员,不允许夸大商

品功效/功能,不允许欺骗顾客,不允许强行推销商品,不允许贬低或诋毁其他同类商品,有以上违规行为者,予以300元罚款,违规者立即离店,在福林堂连锁网络内,将不得再次成为进店促销员。若店长未实施监督职能,对违规行为予以包庇的,一经发现对店长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7、若供应商擅自更换促销员未经采购部书面同意,或是实际人员与登记

在册促销人员不符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该店促销协议,并予以300元/次的罚款,店长因监督不力,将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8、促销员与所属门店店员共同进行门店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盘点若

出现短少,必须根据实盘损失按照规定的金额进行赔偿,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督促,并负责赔款的落实,店长有义务及时将促销员盘点赔款金额通知采购部,以便及时结清赔款。

9、逢节假日,供应商应保证促销员能够按福林堂的工作时间正常到岗,

否则,福林堂有权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用于发放福林堂顶班员工的加班工资。

10、供应商对促销员在福林堂门店的一切行为负责。由于进店促销员行为

不当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或政府处罚,均需由供应商和促销员共同承当。任何有关促销员的问题,必须由福林堂与供应商直接沟通、协商。

11、店长根据促销员工作表现填写〈进店促销员月考评表〉,福林堂有权

要求供应商更换考评不合格的促销员。

12、进店促销员若受到店内福林堂员工的不公正待遇,或发现福林堂员工

存在有损于福林堂及供应商利益的行为,可立即向连锁管理部或通过供应商向市场采购部投诉或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接到投诉的部门有义务在接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决和回复。投诉及举报电话:连锁管理部:0871-3649558、市场采购部:0871-3648282。

供应商需详细阅读以上各条款,并承诺严格遵照及执行本管理协议之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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