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招标文件(1)

招标编******莆田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7月

******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四合同协议书

五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更改图纸(另册)六工程量清单(另册)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123456

内容

******办公楼装修工程

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城厢区宏基现代城******层包工包料合格

按图施工(不含软装、家具、部分灯具,详见清单说明)施工总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在具备施工条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进场施工,中标人须按招标人通知时间开工并按规定的工期完成。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于2011年日17:00前将疑问材料送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将于2011年月日17:00前公布答疑内容,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前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取。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纳)

1000元(图纸交还后退回)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

踏勘现场

8答疑

[1**********]

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收件地址:莆田市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秀屿)及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合同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费用及说明: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

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拥有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投标人不得任意曲解。

2、工程预算价及清单编制:

2.1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2.2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现行定额和规定。

2.3.工程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2.3.1《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2.3.2《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2.3.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2.3.4《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2.3.5《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2.3.6《2008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11年第6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

2.3.7闽建筑(2010)47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2.3.8本工程2011年7月30日以前工程造价行政管理部门所颁发的定额及与之相关的文件均适用,之后均不再调整。

2.4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材料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费用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2.5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图纸进行计量,若投标人出现漏项和少算,均视为优惠。

2)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答疑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后调整工程量清单;若投标人认为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除指定分包项目及部分取消项目外)。

4)招标人会根据工程规模给以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由于核对工程量影响投标时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截标时间。

2.6主要材料品牌及规格:(本工程材料价格各投标人需自行市场询价并对其负责,中标后不得调整)

一、土建主要材料品牌

序号12345678

材料水泥复合实木地板防滑地砖仿古砖仿古砖玻化砖黑金砂大理石艺术墙纸饰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吊

顶矿棉板米黄色石

材益胶泥厨房、卫生间防水涂

料门窗配件门窗玻璃胶、耐候胶

YJ-1型

华鸿PA-A、易成PA-A、金鼎500

创益防水、驰铭防水、日久防水

“坚朗”、“杨氏立兴”、“和合兴”、广州“白云”、杭州“之江”

检验标准符合

DB35/516-2005

600*600

暂定价80元/m2

300*300300*300300*600800*800

东鹏、金舵、欧神诺合兴隆、耐尔仕、光辉

规格型号及特征

R32.5、R42.5

品牌

建福、炼石、海螺、万年青、广平岩城

暂定价120元/m2

备注

9

101112

600*600

13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14详铝合金门窗配件型号表

15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等部位使用

公共部份16(楼梯间内墙涂料

及天棚等)公共部份17(楼梯间腻子

及天棚等)

备注:1、以上材料除分包外其他均为乙方采购;

三棵树2000型

泥宝、三霸、福大

2、以上所列材料,原则上每种材料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牌施工,进场前需报建设单位确认;若因特殊原因每种材料需选两个品牌材料施工,需报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以上材料的规格外观等做相应调整。4、以上材料暂定价的调整办法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5、暂定价格材料暂按暂定价格预算,待甲方落实材料后结算时按实调整。

二、水电主要材料品牌

序号

设备、材料名

品牌

备注

一、电气专业[**************]13

焊接钢管电工PVC管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面板、白板开关、插座面

别墅套外配电箱元器件别墅套内配电箱元器件配电箱箱体

线槽弱电箱日光灯吸顶灯诱导灯

德塑、联塑、融林、亚通辉阳、超阳、彩兰、深缆奇胜如意系列、西门子远景系列、梅兰日兰C86系列

松日电工、松本、凌格、绿锋森泰、万松、德力西

ABB、施奈德、穆勒;西门子;

(具体系列详见"别墅套内配电箱元器件附表")畅通、瑞鑫、福州正泽、先行、立益畅通、瑞鑫、福州正泽、先行、立益

鸿雁、冠林、光大、光速达(佳家通)。配置按电话二进八出、电视一进四出、网络一进四出,箱体尺寸预留电源模块空间

辉日、明辉、世代照明(光源选用欧普、三雄极光、雷士)辉日、明辉、世代照明万友、明辉、万安

住户套外公共部份住户套内部份

品牌不限

国标

二、给水、排水专业123

PP-R管衬塑复合钢

管内螺旋管

亚通、金德、公元、顾地、兴源熊猫金州牌、西迪、上海通瑞、上海劳动亚通、公元、顾地、兴源熊猫

备注:1、以上材料除甲供、分包外其他均为乙方采购;

2、以上所列材料,原则上每种材料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牌施工,进场前需报建设单位确认;3、若因特殊原因每种材料需选两个品牌材料施工,需报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3.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3.3.2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

3)投标人简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简历表;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7)工期计划安排表。

3.3.3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说明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8)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1)设备清单计价表

12)规费分析计算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14)主要材料价格表

15)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电子文件等)3.43.5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报价

3.4.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3.5.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3.5.2本报价的劳保费用按丁类计算。

3.5.3本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应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外,投标人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自主确定报价。

3.5.4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投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3.5.5投标人的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5.6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由投标人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自身潜力自行报价。

3.5.7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包干,实行风险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道路(及人行道)拆迁拆除等所有项目引起的拆除物外运和处理,施工设计图与施工现有现状的差别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交通干扰造成的费用增加,保证施工项目与相邻道路(或管道等)相顺接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Ⅶ度及以上级别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3.5.8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3.5.9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4.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4.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4.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4.4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3.3条中所规定。

5.2投标文件及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封面应贴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5.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所需内容应装订成册,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外包封

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贴在包封另一侧,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6.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6.2件。

6.2.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

6.2.3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向投标人公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6.2.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

6.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三、投标格式表格:

一、投标函投标文件

投标人:

编制时间:

投标函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人简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6、工期计划安排表

1、投标函

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壹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

3、投标人简历表

姓名职务手机

参加工作时间

性别职称年龄学历

证号从事工程工作年限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4、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职位名称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

形号规格数量

定额功率

(KW)

生产能力

6、工期计划安排表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

(签字并盖章)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或预算员及证号):

(盖执业专用章或盖预算员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标投标文件目录

[***********]415

投标总价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设备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材料价格表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电子文档)

注:以上表3-14表可由软件自动生成表格

1、投

标总价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或预算员及证号):

(盖执业专用章或盖预算员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标报价说明及主要材料品牌: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2、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3、本工程劳保按丁类。4、5、6、

……

四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定义乙方:管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安监单位:监理单位:本工程:本合同: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图纸: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

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工程合同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或: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如1.1.甲方:2.1.

4.

5.

6.

7.

8.

2.2.果本合同依据议标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和(或)样板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1.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的规范和国家标准:

1)2.2.2.2.2.3.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标准、规范。

2.3.图纸

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3.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开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

需的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3.4.乙方负责设计或完善的,以上图纸条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3.5.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招投标及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

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宏基现代城*******

建筑面积:约1100m2

3.2.承包范围:2.3.1.甲方于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贰套)。并要求3.1.工程概况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小写)人民币4.1.合同价款(暂定)为:¥

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

4.2.1.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甲方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

设计等,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并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确定。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调整,

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

4.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

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

4.2.3.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

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4.3.合同价款的调整

4.3.1.材差调整:材料设备价格不得调整。

4.3.2.人工费调整:人工费用不得调整。

4.3.3.工程量调整(设计变更及签证)。

4.4.工程款支付

4.4.1.本工程预付款:。

4.4.2.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节点支付

1)支付方式: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支付已完工部分款项的70%,同时扣除甲方代付款、

乙方违约金等;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至实际完工合

同款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付款至工程结算审核款的95%;工程结算

审核款的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两年之后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自工程竣工资料、

图纸、钥匙移交完毕、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质量进度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

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乙方对此承担责任,并在下次

申请付款之前,不得因资金理由导致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

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索赔。。

3)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乙方达到付款节点时,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以及经甲方单

位审核签字的《工程付款报告》、预算书、《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

甲方于当月25日前审核确认应付款项;乙方还需提供相应建安税务发票,甲方审核

后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该笔款项。如乙方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

文件,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5.双方的人员、设备

/女士,除五千元以上的签证变更、付款审批还需

5.1.甲方5.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得到甲方法定代表授权的其他代表批准外,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

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效。

5.1.2.本工程委托/女士,监

理行使职权范围按国家监理法规进行工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管理,但付款、投资审批、签证变更、停工令等还需甲方审核方可生效。

5.2.乙方

5.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

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如实际到位的乙方项目经理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调换合适人选并经甲方批准。

5.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其它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

5.2.3.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

5.2.4.如甲方有要求,则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

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5.2.5.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和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和年审证等证件。

5.2.6.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

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6)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6.甲方责任

6.1.施工准备

6.1.1.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6.1.2.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

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6.1.3.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6.2.施工期间

6.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

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6.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

6.2.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

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责任

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7.2.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7.3.乙方应于开工前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监理和甲方批准

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7.4.本工程为整体项目发展中的一环,在各方面均须与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协调。乙方须清

楚明了此项,并保证会在甲方的指示下全面与有关单位配合和协调。

7.5.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7.6.不能滥用或破坏甲方提供的设施。

7.7.除甲方书面批准外,乙方不得允许工人在工地上住宿。

7.8.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承包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

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7.9.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

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

7.10.从管理单位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

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1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和管理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

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

7.12.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和管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

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7.1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的施

工。

7.14.按合同约定内容,为本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参加相关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本工

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如超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则每有效投诉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7.15.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

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管理单位,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7.1.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该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16.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如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

自费负责修复。

7.17.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

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18.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7.19.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7.20.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7.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

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7.22.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

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7.23.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7.24.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并严格遵守之,《廉洁合作协议》见附件。

7.25.应管理单位要求,乙方在开工前应与管理单位签订配合协议。

7.26.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承担本工程所必要的资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承担包工期、包材料、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等。

8.工期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甲方、丙方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8.2.进度计划: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

8.2.1.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的5日内向甲方、监理、管理单位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

设计,甲方、监理、管理单位在乙方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8.2.2.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以下要求: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

8.1.开工、竣工

8.2.3.与相关承包商配合的时间要求: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

8.2.4.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8.2.2、8.2.3中规定的内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2000

元;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返还。在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乙方按照本条款约定的阶段及总工期(及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期调整)完成的,奖励人民币

另行约定作为合同附件。

8.2.5.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管理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管理

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管理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8.3.开工及延期开工

8.3.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

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甲方同意延期的方可延期,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5000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

8.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

开工日期。

8.4.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8.5.工期延误

8.5.1.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

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2)不可抗力;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甲方同意顺延工期。

8.6.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2000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

9.质量与检验

。具体奖励办法8.5.2.乙方在8.5.1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

9.1.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且需满足甲方的设计及使用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经一次整改仍无法达到使用要求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之一执行。

1)甲方同意降级接收的,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甲方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3)因此造成的甲方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9.2.检查和返工

9.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管理单位的要求拆除和重新

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3.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以免破坏已隐蔽的其他工

程;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3.2.甲方、监理、管理单位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或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9.3.3.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不在

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9.3.4.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

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甲方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3.5.关键工序主要包括:。

9.3.6.为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监理、甲方提交隐蔽工程大样详图,如有管

线则需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

9.3.7.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

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9.4.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

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如该隐蔽工程在关键线路上并影响总工期则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设备调试

9.5.1.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9.5.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并在设备调试前48小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设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设备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设备调试合格,监理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9.5.3.甲方、监理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

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设备调试,但应承认设备调试记录。

9.5.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调试

内容、时间、地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各方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9.5.5.双方责任

1)由乙方承担设计或提出修改设计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计是否经过

甲方、监理批准,由乙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如乙方不承担

设计,因设计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

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备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

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

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

3)

4)

5)

6)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监理要求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的费用。设备调试费用除非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承担。监理在设备调试合格后不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设备调试结束24小时后,视为监理已经认可设备调试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投料设备调试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投料设备调试费用除非不包括在合同

价款之内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承担。

9.5.6.乙方在调试前应充分了解供水、排水、供电等是否正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

由乙方承担。

10.现场管理

10.1.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

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违

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2.安全防护

10.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10.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0.3.事故处理

10.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

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0.3.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10.4.文明施工

10.4.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

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10.4.2.如甲方有要求,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

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10.4.3.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

10.4.4.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

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0.4.5.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

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11.材料设备

11.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1.1.1.甲供材料设备清单见附件。

11.1.2.甲方在材料设备清单或工程施工中指定的材料设备需要乙方现场搬运及保管的,费用

以签证方式处理。

11.1.3.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支付甲供材料/设备结算价格的2%作为乙方的保管费用(已含税

金)。

11.1.4.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通道及

卸货位置,乙方应承担的工作如下:

a)乙方须负责按实地所需加合理的损耗计算应由甲方供应的物料的订货数量。

b)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供货计划以便甲方安排物料按时供应。

c)甲方供应的物料应送到工地地面。若乙方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则由中转场地

运到工地的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d)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应的物料4小时内开箱验收完毕,乙方可采用抽样开箱验收的方

法,破损及不符合规格的按抽样中的比例乘以总数量进行替换。验收完成,视为乙方已认可验收结果,如以后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1.5.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图纸)后7天内编制属甲方供应范围内的材料、设

备的供货计划,包括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并报甲方审核,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11.1.6.材料设备量由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此后设计变更引起的调整工程量套用当地

定额规定或招标文件有关甲供材料设备损耗率说明计算包干使用,损耗率没有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节约,则有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11.1.7.除非甲方另行通知,超出上款规定的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甲方将从当期工

程款中扣除按甲方采购价格及有关税费的材料设备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采购委托,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1.1.8.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

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因甲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11.1.9.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

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

12.工程变更

12.1.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

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才能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12.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

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

12.3.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

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2.4.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2.5.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

不予顺延。

12.6.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2.7.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

于有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12.8.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13.工程竣工验收

13.1.竣工验收

1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监理提供完

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

13.1.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

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5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13.1.3.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3.1.4.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按照本合同第9.1条执行。

13.1.5.乙方在竣工验收后3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二套及相应的电子磁

盘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并符合城建档案馆对资料的要求)。另外,乙方应及时配合管理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乙方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6.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甩项竣工时,双方协商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3.2.工程移交

13.2.1.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乙方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13.2.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

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6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2.3.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或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

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2.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

用由甲方承担。

13.2.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13.3.竣工结算及其支付和保修金

13.3.1.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

上签字和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上报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后90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结算审核完毕后,甲方支付扣除保修款、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的工程总价余款,留工程总价5%作为保修金。乙方应在结算审核完毕一个月内办理结算付款时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发票原件,逾期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全额发票复印件,并在办理保修款支付手续时出示其复印件。对于乙方因发票保存不善所造成的结算价款(亦含保修款)无法正常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2.工程总价为按照4.1.、4.2.、4.3.条款确定的合同价款及其调整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款

项的调整后的总和。

13.3.3.在工程竣工后90天内,乙方应依据甲方下发的《结算通知书(工程类)》,并严格遵照

合同约定及甲方所要求的内容与格式,做到一次性报送齐全、完整、有效的结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若乙方未能按要求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时,上述结算期限应相应顺延。

13.3.4.乙方须对其一次性所报送的结算资料之齐全、完整、有效性负责。在结算办理过程中,

除非甲方要求,乙方不得再另外提交或补充与结算相关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工程造价书、计算底稿等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所发现或已存在的遗漏项目,乙方也不得调增或追加。

13.3.5.乙方须保证其所报送结算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并基于同一计算范围及口径,乙方在其

预结算书中所编报的造价金额,均不得高出由甲方所最终确认的其审定造价的10%(含本数)。否则,将视为乙方故作高估冒算、虚造数据、主观掺假,属于违约行为,乙方应按审定造价的1%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可在合同结算价款中自行抵扣),以补偿甲方因此而额外支出的咨询编制及审核等费用。

13.3.6.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和程序组织预结算专业人员专职跟班、密切配合甲方的工

作,且此专职人员须从开工预算到竣工结算自始至终负责本工程的预结算工作;若乙方编制和报送的结算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计价原则及内容格式,甲方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乙方重新编制和报送,同时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及结算期限应按由此延误的累计天数作相应顺延。

13.3.7.经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造价书在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应返还一份给乙方,该结

算书将作为乙方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有效依据之一,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并在办理价款支付手续时出示其影印件。对于乙方因保存不善所造成的结算价款(亦含保修款)无法正常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8.结算额=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项目-减少项目+奖励-违约金-借款

14.工程接收与工程保修

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15.转让与分包

15.1.转让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

15.2.乙方分包

15.2.1.分包须经监理、甲方书面批准,并向监理、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

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如有未经监理、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中止该分包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价款15%的违约金;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15.2.2.乙方分包合同不解除乙方对该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

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15.2.3.乙方应在开工后20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30天)提交乙方分包工程的进

退场时间,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a)烈度为7

b)d)e)级以上的地震;300mm以上;11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c)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0℃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

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6.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6.3.1.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16.3.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6.3.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6.3.4.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16.3.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7.保险

17.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

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

17.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8.保证担保

18.1.保金方式:乙方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办理履约担

保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将履约担保金汇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合同方为生效。工程全部完工时退还履约担保金。

18.2.保函方式:无。

19.违约、争议及诉讼

19.1.违约

19.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

2)

3)

4)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

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协商。

19.1.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的协议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开工、完工或竣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未按时完成经甲、乙及监理共同制订的阶段性施工计划;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的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

约定的,双方协商。

19.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

续履行合同。

19.2.若乙方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甲方要求,经甲方书

面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取补偿。

19.2.1.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9.2.2.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尚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9.2.3.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

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2.解除合同。

19.3.争议、诉讼

19.3.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

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合同解除

2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0.2.当乙方将已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0.4.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

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20.5.一方依照24.2、24.3、24.4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

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20.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

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20.7.除根据24.4款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

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20.8.根据24.4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7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

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

21.合同生效与终止

21.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1.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

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保留贰份。

甲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乙方(公章):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以及装修部分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装修工程为2年,防水工程为5

2年;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年__月__日

招标编******莆田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7月

******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四合同协议书

五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更改图纸(另册)六工程量清单(另册)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123456

内容

******办公楼装修工程

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城厢区宏基现代城******层包工包料合格

按图施工(不含软装、家具、部分灯具,详见清单说明)施工总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在具备施工条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进场施工,中标人须按招标人通知时间开工并按规定的工期完成。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于2011年日17:00前将疑问材料送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将于2011年月日17:00前公布答疑内容,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前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取。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纳)

1000元(图纸交还后退回)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

踏勘现场

8答疑

[1**********]

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收件地址:莆田市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秀屿)及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合同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费用及说明: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

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拥有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投标人不得任意曲解。

2、工程预算价及清单编制:

2.1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2.2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现行定额和规定。

2.3.工程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2.3.1《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2.3.2《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2.3.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2.3.4《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2.3.5《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2.3.6《2008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11年第6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

2.3.7闽建筑(2010)47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2.3.8本工程2011年7月30日以前工程造价行政管理部门所颁发的定额及与之相关的文件均适用,之后均不再调整。

2.4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材料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费用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2.5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图纸进行计量,若投标人出现漏项和少算,均视为优惠。

2)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答疑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后调整工程量清单;若投标人认为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除指定分包项目及部分取消项目外)。

4)招标人会根据工程规模给以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由于核对工程量影响投标时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截标时间。

2.6主要材料品牌及规格:(本工程材料价格各投标人需自行市场询价并对其负责,中标后不得调整)

一、土建主要材料品牌

序号12345678

材料水泥复合实木地板防滑地砖仿古砖仿古砖玻化砖黑金砂大理石艺术墙纸饰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吊

顶矿棉板米黄色石

材益胶泥厨房、卫生间防水涂

料门窗配件门窗玻璃胶、耐候胶

YJ-1型

华鸿PA-A、易成PA-A、金鼎500

创益防水、驰铭防水、日久防水

“坚朗”、“杨氏立兴”、“和合兴”、广州“白云”、杭州“之江”

检验标准符合

DB35/516-2005

600*600

暂定价80元/m2

300*300300*300300*600800*800

东鹏、金舵、欧神诺合兴隆、耐尔仕、光辉

规格型号及特征

R32.5、R42.5

品牌

建福、炼石、海螺、万年青、广平岩城

暂定价120元/m2

备注

9

101112

600*600

13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14详铝合金门窗配件型号表

15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等部位使用

公共部份16(楼梯间内墙涂料

及天棚等)公共部份17(楼梯间腻子

及天棚等)

备注:1、以上材料除分包外其他均为乙方采购;

三棵树2000型

泥宝、三霸、福大

2、以上所列材料,原则上每种材料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牌施工,进场前需报建设单位确认;若因特殊原因每种材料需选两个品牌材料施工,需报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以上材料的规格外观等做相应调整。4、以上材料暂定价的调整办法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5、暂定价格材料暂按暂定价格预算,待甲方落实材料后结算时按实调整。

二、水电主要材料品牌

序号

设备、材料名

品牌

备注

一、电气专业[**************]13

焊接钢管电工PVC管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面板、白板开关、插座面

别墅套外配电箱元器件别墅套内配电箱元器件配电箱箱体

线槽弱电箱日光灯吸顶灯诱导灯

德塑、联塑、融林、亚通辉阳、超阳、彩兰、深缆奇胜如意系列、西门子远景系列、梅兰日兰C86系列

松日电工、松本、凌格、绿锋森泰、万松、德力西

ABB、施奈德、穆勒;西门子;

(具体系列详见"别墅套内配电箱元器件附表")畅通、瑞鑫、福州正泽、先行、立益畅通、瑞鑫、福州正泽、先行、立益

鸿雁、冠林、光大、光速达(佳家通)。配置按电话二进八出、电视一进四出、网络一进四出,箱体尺寸预留电源模块空间

辉日、明辉、世代照明(光源选用欧普、三雄极光、雷士)辉日、明辉、世代照明万友、明辉、万安

住户套外公共部份住户套内部份

品牌不限

国标

二、给水、排水专业123

PP-R管衬塑复合钢

管内螺旋管

亚通、金德、公元、顾地、兴源熊猫金州牌、西迪、上海通瑞、上海劳动亚通、公元、顾地、兴源熊猫

备注:1、以上材料除甲供、分包外其他均为乙方采购;

2、以上所列材料,原则上每种材料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牌施工,进场前需报建设单位确认;3、若因特殊原因每种材料需选两个品牌材料施工,需报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3.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3.3.2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

3)投标人简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简历表;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7)工期计划安排表。

3.3.3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说明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8)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1)设备清单计价表

12)规费分析计算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14)主要材料价格表

15)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电子文件等)3.43.5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报价

3.4.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3.5.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3.5.2本报价的劳保费用按丁类计算。

3.5.3本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应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外,投标人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自主确定报价。

3.5.4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投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3.5.5投标人的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5.6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由投标人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自身潜力自行报价。

3.5.7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包干,实行风险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道路(及人行道)拆迁拆除等所有项目引起的拆除物外运和处理,施工设计图与施工现有现状的差别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交通干扰造成的费用增加,保证施工项目与相邻道路(或管道等)相顺接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Ⅶ度及以上级别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3.5.8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3.5.9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4.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4.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4.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4.4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3.3条中所规定。

5.2投标文件及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封面应贴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5.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所需内容应装订成册,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外包封

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贴在包封另一侧,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6.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6.2件。

6.2.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

6.2.3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向投标人公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6.2.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

6.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三、投标格式表格:

一、投标函投标文件

投标人:

编制时间:

投标函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人简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6、工期计划安排表

1、投标函

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壹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

3、投标人简历表

姓名职务手机

参加工作时间

性别职称年龄学历

证号从事工程工作年限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4、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职位名称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

形号规格数量

定额功率

(KW)

生产能力

6、工期计划安排表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

(签字并盖章)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或预算员及证号):

(盖执业专用章或盖预算员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标投标文件目录

[***********]415

投标总价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设备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材料价格表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电子文档)

注:以上表3-14表可由软件自动生成表格

1、投

标总价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或预算员及证号):

(盖执业专用章或盖预算员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标报价说明及主要材料品牌: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2、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3、本工程劳保按丁类。4、5、6、

……

四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定义乙方:管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安监单位:监理单位:本工程:本合同: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图纸: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

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工程合同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或: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如1.1.甲方:2.1.

4.

5.

6.

7.

8.

2.2.果本合同依据议标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和(或)样板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1.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的规范和国家标准:

1)2.2.2.2.2.3.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标准、规范。

2.3.图纸

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3.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开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

需的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3.4.乙方负责设计或完善的,以上图纸条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3.5.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招投标及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

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宏基现代城*******

建筑面积:约1100m2

3.2.承包范围:2.3.1.甲方于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贰套)。并要求3.1.工程概况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小写)人民币4.1.合同价款(暂定)为:¥

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

4.2.1.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甲方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

设计等,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并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确定。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调整,

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

4.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

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

4.2.3.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

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4.3.合同价款的调整

4.3.1.材差调整:材料设备价格不得调整。

4.3.2.人工费调整:人工费用不得调整。

4.3.3.工程量调整(设计变更及签证)。

4.4.工程款支付

4.4.1.本工程预付款:。

4.4.2.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节点支付

1)支付方式: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支付已完工部分款项的70%,同时扣除甲方代付款、

乙方违约金等;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至实际完工合

同款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付款至工程结算审核款的95%;工程结算

审核款的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两年之后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自工程竣工资料、

图纸、钥匙移交完毕、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质量进度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

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乙方对此承担责任,并在下次

申请付款之前,不得因资金理由导致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

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索赔。。

3)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乙方达到付款节点时,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以及经甲方单

位审核签字的《工程付款报告》、预算书、《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

甲方于当月25日前审核确认应付款项;乙方还需提供相应建安税务发票,甲方审核

后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该笔款项。如乙方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

文件,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5.双方的人员、设备

/女士,除五千元以上的签证变更、付款审批还需

5.1.甲方5.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得到甲方法定代表授权的其他代表批准外,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

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效。

5.1.2.本工程委托/女士,监

理行使职权范围按国家监理法规进行工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管理,但付款、投资审批、签证变更、停工令等还需甲方审核方可生效。

5.2.乙方

5.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

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如实际到位的乙方项目经理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调换合适人选并经甲方批准。

5.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其它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

5.2.3.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

5.2.4.如甲方有要求,则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

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5.2.5.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和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和年审证等证件。

5.2.6.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

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6)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6.甲方责任

6.1.施工准备

6.1.1.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6.1.2.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

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6.1.3.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6.2.施工期间

6.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

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6.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

6.2.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

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责任

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7.2.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7.3.乙方应于开工前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监理和甲方批准

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7.4.本工程为整体项目发展中的一环,在各方面均须与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协调。乙方须清

楚明了此项,并保证会在甲方的指示下全面与有关单位配合和协调。

7.5.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7.6.不能滥用或破坏甲方提供的设施。

7.7.除甲方书面批准外,乙方不得允许工人在工地上住宿。

7.8.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承包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

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7.9.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

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

7.10.从管理单位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

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1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和管理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

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

7.12.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和管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

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7.1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的施

工。

7.14.按合同约定内容,为本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参加相关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本工

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如超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则每有效投诉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7.15.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

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管理单位,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7.1.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该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16.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如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

自费负责修复。

7.17.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

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18.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7.19.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7.20.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7.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

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7.22.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

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7.23.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7.24.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并严格遵守之,《廉洁合作协议》见附件。

7.25.应管理单位要求,乙方在开工前应与管理单位签订配合协议。

7.26.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承担本工程所必要的资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承担包工期、包材料、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等。

8.工期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甲方、丙方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8.2.进度计划: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

8.2.1.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的5日内向甲方、监理、管理单位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

设计,甲方、监理、管理单位在乙方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8.2.2.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以下要求: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

8.1.开工、竣工

8.2.3.与相关承包商配合的时间要求: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

8.2.4.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8.2.2、8.2.3中规定的内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2000

元;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返还。在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乙方按照本条款约定的阶段及总工期(及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期调整)完成的,奖励人民币

另行约定作为合同附件。

8.2.5.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管理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管理

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管理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8.3.开工及延期开工

8.3.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

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甲方同意延期的方可延期,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5000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

8.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

开工日期。

8.4.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8.5.工期延误

8.5.1.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

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2)不可抗力;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甲方同意顺延工期。

8.6.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2000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

9.质量与检验

。具体奖励办法8.5.2.乙方在8.5.1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

9.1.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且需满足甲方的设计及使用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经一次整改仍无法达到使用要求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之一执行。

1)甲方同意降级接收的,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甲方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3)因此造成的甲方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9.2.检查和返工

9.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管理单位的要求拆除和重新

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3.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以免破坏已隐蔽的其他工

程;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3.2.甲方、监理、管理单位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或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9.3.3.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不在

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9.3.4.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

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甲方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3.5.关键工序主要包括:。

9.3.6.为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监理、甲方提交隐蔽工程大样详图,如有管

线则需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

9.3.7.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

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9.4.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

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如该隐蔽工程在关键线路上并影响总工期则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设备调试

9.5.1.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9.5.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并在设备调试前48小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设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设备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设备调试合格,监理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9.5.3.甲方、监理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

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设备调试,但应承认设备调试记录。

9.5.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调试

内容、时间、地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各方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9.5.5.双方责任

1)由乙方承担设计或提出修改设计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计是否经过

甲方、监理批准,由乙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如乙方不承担

设计,因设计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

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备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

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

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

3)

4)

5)

6)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监理要求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的费用。设备调试费用除非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承担。监理在设备调试合格后不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设备调试结束24小时后,视为监理已经认可设备调试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投料设备调试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投料设备调试费用除非不包括在合同

价款之内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承担。

9.5.6.乙方在调试前应充分了解供水、排水、供电等是否正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

由乙方承担。

10.现场管理

10.1.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

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违

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2.安全防护

10.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10.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0.3.事故处理

10.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

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0.3.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10.4.文明施工

10.4.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

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10.4.2.如甲方有要求,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

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10.4.3.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

10.4.4.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

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0.4.5.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

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11.材料设备

11.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1.1.1.甲供材料设备清单见附件。

11.1.2.甲方在材料设备清单或工程施工中指定的材料设备需要乙方现场搬运及保管的,费用

以签证方式处理。

11.1.3.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支付甲供材料/设备结算价格的2%作为乙方的保管费用(已含税

金)。

11.1.4.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通道及

卸货位置,乙方应承担的工作如下:

a)乙方须负责按实地所需加合理的损耗计算应由甲方供应的物料的订货数量。

b)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供货计划以便甲方安排物料按时供应。

c)甲方供应的物料应送到工地地面。若乙方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则由中转场地

运到工地的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d)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应的物料4小时内开箱验收完毕,乙方可采用抽样开箱验收的方

法,破损及不符合规格的按抽样中的比例乘以总数量进行替换。验收完成,视为乙方已认可验收结果,如以后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1.5.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图纸)后7天内编制属甲方供应范围内的材料、设

备的供货计划,包括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并报甲方审核,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11.1.6.材料设备量由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此后设计变更引起的调整工程量套用当地

定额规定或招标文件有关甲供材料设备损耗率说明计算包干使用,损耗率没有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节约,则有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11.1.7.除非甲方另行通知,超出上款规定的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甲方将从当期工

程款中扣除按甲方采购价格及有关税费的材料设备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采购委托,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1.1.8.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

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因甲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11.1.9.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

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

12.工程变更

12.1.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

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才能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12.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

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

12.3.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

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2.4.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2.5.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

不予顺延。

12.6.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2.7.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

于有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12.8.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13.工程竣工验收

13.1.竣工验收

1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监理提供完

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

13.1.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

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5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13.1.3.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3.1.4.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按照本合同第9.1条执行。

13.1.5.乙方在竣工验收后3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二套及相应的电子磁

盘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并符合城建档案馆对资料的要求)。另外,乙方应及时配合管理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乙方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6.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甩项竣工时,双方协商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3.2.工程移交

13.2.1.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乙方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13.2.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

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6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2.3.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或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

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2.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

用由甲方承担。

13.2.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13.3.竣工结算及其支付和保修金

13.3.1.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

上签字和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上报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后90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结算审核完毕后,甲方支付扣除保修款、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的工程总价余款,留工程总价5%作为保修金。乙方应在结算审核完毕一个月内办理结算付款时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发票原件,逾期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全额发票复印件,并在办理保修款支付手续时出示其复印件。对于乙方因发票保存不善所造成的结算价款(亦含保修款)无法正常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2.工程总价为按照4.1.、4.2.、4.3.条款确定的合同价款及其调整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款

项的调整后的总和。

13.3.3.在工程竣工后90天内,乙方应依据甲方下发的《结算通知书(工程类)》,并严格遵照

合同约定及甲方所要求的内容与格式,做到一次性报送齐全、完整、有效的结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若乙方未能按要求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时,上述结算期限应相应顺延。

13.3.4.乙方须对其一次性所报送的结算资料之齐全、完整、有效性负责。在结算办理过程中,

除非甲方要求,乙方不得再另外提交或补充与结算相关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工程造价书、计算底稿等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所发现或已存在的遗漏项目,乙方也不得调增或追加。

13.3.5.乙方须保证其所报送结算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并基于同一计算范围及口径,乙方在其

预结算书中所编报的造价金额,均不得高出由甲方所最终确认的其审定造价的10%(含本数)。否则,将视为乙方故作高估冒算、虚造数据、主观掺假,属于违约行为,乙方应按审定造价的1%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可在合同结算价款中自行抵扣),以补偿甲方因此而额外支出的咨询编制及审核等费用。

13.3.6.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和程序组织预结算专业人员专职跟班、密切配合甲方的工

作,且此专职人员须从开工预算到竣工结算自始至终负责本工程的预结算工作;若乙方编制和报送的结算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计价原则及内容格式,甲方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乙方重新编制和报送,同时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及结算期限应按由此延误的累计天数作相应顺延。

13.3.7.经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造价书在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应返还一份给乙方,该结

算书将作为乙方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有效依据之一,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并在办理价款支付手续时出示其影印件。对于乙方因保存不善所造成的结算价款(亦含保修款)无法正常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8.结算额=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项目-减少项目+奖励-违约金-借款

14.工程接收与工程保修

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15.转让与分包

15.1.转让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

15.2.乙方分包

15.2.1.分包须经监理、甲方书面批准,并向监理、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

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如有未经监理、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中止该分包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价款15%的违约金;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15.2.2.乙方分包合同不解除乙方对该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

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15.2.3.乙方应在开工后20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30天)提交乙方分包工程的进

退场时间,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a)烈度为7

b)d)e)级以上的地震;300mm以上;11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c)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0℃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

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6.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6.3.1.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16.3.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6.3.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6.3.4.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16.3.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7.保险

17.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

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

17.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8.保证担保

18.1.保金方式:乙方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办理履约担

保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将履约担保金汇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合同方为生效。工程全部完工时退还履约担保金。

18.2.保函方式:无。

19.违约、争议及诉讼

19.1.违约

19.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

2)

3)

4)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

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协商。

19.1.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的协议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开工、完工或竣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未按时完成经甲、乙及监理共同制订的阶段性施工计划;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的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

约定的,双方协商。

19.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

续履行合同。

19.2.若乙方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甲方要求,经甲方书

面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取补偿。

19.2.1.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9.2.2.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尚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9.2.3.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

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2.解除合同。

19.3.争议、诉讼

19.3.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

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合同解除

2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0.2.当乙方将已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0.4.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

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20.5.一方依照24.2、24.3、24.4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

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20.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

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20.7.除根据24.4款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

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20.8.根据24.4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7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

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

21.合同生效与终止

21.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1.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

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保留贰份。

甲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乙方(公章):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以及装修部分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装修工程为2年,防水工程为5

2年;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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