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优秀学生申报表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吉市教通字[2006]145 号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评选 2006—2007 学年度小学初中 省级优秀学生和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工作的 通 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中小学、民办中小 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培养学生 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推进未成 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 神,市教育局决定进行 2006—2007 学年度小学、初中省级1优秀学生和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 秀学生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提七点要求。 一、评选对象 小学和初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小学 4 年级及 4 年级以上的普通小学学生和本学年在籍的普通初中 学生。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普通高中 学生。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普通 高中各年级班委会、团支部、校学生会、校团委(团总支)的 学生干部。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普通 高中应届毕业生。农民工子女在其就读的学校参加评选。 继续在全省开展评选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工作, 有关评选 事项,按照《关于评选 2004—2005 学年度普通小学和初中省 级优秀学生、 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省 级优秀学生、 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吉教基字[2005]2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评选条件 小学和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应符合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 (试行) 》 (吉政教督字[2004]8 号) 文件附件六的各项要求。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应符合 《吉林省普 通高中三好学生标准》 的各项要求。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 符合《吉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的各项要求。或基 本符合初中省级优秀学生、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 高中省级优秀 学生干部标准, 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突出, 即在本学段2学习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学生:年满 18 周岁并且其见 义勇为行为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表彰、 在发明创造等科学 研究方面有经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鉴定认 可的重要成果。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应曾被评为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高中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并符合 《吉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 的 各项要求。 三、评选比率 根据省厅文件中 “小学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评选对 象总数的万分之二。 初中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评选对象 总数的万分之五。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为评选对象总 数的万分之四。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为本学年在 籍学生总数的万分之一。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本学 年在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万分之一点五” 的要求, 其数据 采用依据为各县 (市) 区教育局、 江北教育处、 各市直学校 “本 年初的法定统计数据” 评选比率 , “按四舍五入原则核定” 。 “符 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突出条件的中学生评选初中省级 优秀学生或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受名额限 制” 。 各县(市)区评选的毕业年级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和高中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得超过初、高中段同类 名额的 40%;初高中之间的评选名额不得互占用。评选过程 中各校评选的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的名额不得互相占用。3四、评选审批 各学校必须在评选前 3 天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学校全体 师生,向校内外公布学校的评选方案、评选机构及其负责人。 小学和初中省级优秀学生、高中省级三好学生、高中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班主任会同有关 任课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经审核同意的人选, 须 在班主任主持下, 向本班全体同学讲述自己的主要事迹或将事 迹材料印发给每位同学,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 议, 然后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次民主推选, 并当场公布 推选结果。 对在民主推选中得票率达到本班学生总数 80%以上 同时得票率最高的人选, 由班主任上报学校评选机构。 担任年 级或校级学生干部的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 应通过其服 务范围内各班同学的民主评议推选程序。 在班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 由学校评选机构在全校教职工 会议上公布各班上报人选的主要事迹, 然后以不记名投票的方 式由教职工进行一次民主推选, 并当场公布推选结果。 对在教 职工民主推选中得票率达到全校教职工总数 80%以上的人选, 由学校评选机构对其事迹进行评价后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 按 照上级教育部门下达的评选名额确定上报人选。 符合创新精神 和实践能力特别突出条件的中学生评选初中省级优秀学生或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 校负责审核上报。 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前 1 周, 学校必须通过张榜形式在4全校范围内对所有上报人选及其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县 (市) 区教育局、 江北教育处的所属学校的各类侯选人, 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江北教育处根据其事迹材料进行 审核、评选、排序,从中评定报市人选。市直属学校的上报人 选,直接报市;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 选、排序,从中评定报省人选。 五、评选要求 1、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工作过程与往年比有 所不同, 一是加大了对有创新成果学生的鼓励力度; 二是将对 评选过程进行随机抽查, 保证其公平性; 三是依据上报对象的 事迹材料, 进行综合排序审批。 望各县 (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省、市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2、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 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 文件规定进行评选和公示。对在评选中有严重违反申报、审 批程序,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县(市)区教育局和 学校,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年的评选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 员的责任。 3、各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省、市文件中的各 项评选标准,本着与校内评选时公布的事迹相一致的原则认 真填写申报审批表。同类事迹中应填写影响范围最广、最突 出的事迹。保证申报工作的有效性。 4、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文件要求,5认真审核入选学生的评选资格,规范推荐工作的基本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和上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评选和申报时间 评选 2006---2007 学年度高中毕业年级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材料于 2006 年 12 月 18 日报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处; 评选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申报材料于 2007 年 1 月 8 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小学、初中省级优秀学生 以及高中非毕业年级的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从 2007 年 5 月 8 日开始,不得提前” 。材料于 2007 年 5 月 18 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七、申报材料要求 1、校级材料。 各县(市)区及学校的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文件中的时间 要求开展, 不得提前或延期。 评选活动开展后要将评选过程、 公示内容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局,没有评选材料的单 位市教育局将不予报省。 2、候选人的相关资料。 经学校评选、审核、公示通过的人选,由本人填写相应的 《吉林省普通小学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初 、 《 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 、 《 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 、 表》一式 5 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照片 1 张。申报审批6表中填写的文字,应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其事迹应具体、明 了。 重要事迹应附有有效证件。 上报材料时另附一张同版照片, 在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办理获奖证书。附件:1、吉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 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 2、2006---2007 年度小学、初中省级优秀学生、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高中省级学生申报审批表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主题词:教育优秀学生评选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7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1:2006 年 12 月 1 日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吉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标准总体要求: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 。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主人翁责任感。有关心国家大事、响应 国家号召、自觉为社会服务的先进事迹。 第二条 热爱集体,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爱护公共财物。有积极维护集体利益、以自身才智和技能为集体做贡献的先 进事迹。 第三条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有礼。自尊自爱,谦虚谨慎,真诚待人,有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生活情 趣和尊老爱幼的先进事迹。 第四条 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处事光明磊落。关心他人,团结同学。有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和乐 于助人的先进事迹。 第五条 勤俭朴素,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劳动。有积极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在各项劳动中任劳任怨,积8极肯干的突出事迹。 第六条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民主法制意识和分辨是非能力强,见义勇为,知错必改。不参 加封建迷信活动。有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违法和 不良行为的先进事迹。 第七条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广泛的学习兴趣。能够主动完成学习任务并有带动同学 共同学习的先进事迹。 第八条 勤奋进取,刻苦钻研,思维活跃,对问题有独特见解。 在课业学习和实践活动中, 有体现其运用所学知识、 已有经验、技能独立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和研究创新的突 出事迹。 第九条 学习习惯良好, 能扎实、 牢固地掌握所学知识。期末学业成绩总评优良。其中多数考试学科的成绩达到优秀 水平。 第十条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达到中学生体质合格标准的要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自我调 控能力和积极向上的健康情绪与情感。 第十一条 热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9吉林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第一条学习成绩较好,其中期末学业成绩总评良好,多数考试学科成绩达到优良水平。其他各方面均达到《吉林 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热心社会工作,能够创造性地进行工作,本职工作有特色。有主动为同学服务和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 作用的突出事迹。 第三条 平等待人,公平公正。对自己要求严格,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体现克己奉公,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 益的突出事迹。 第四条 作风民主,注意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反映同学意见。有体现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典型 事迹。10吉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总体要求: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 。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的事迹突出。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主人翁责任感。有关心国家大事、响应 国家号召、自觉为社会服务的先进事迹。 第二条 热爱集体,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爱护公共财物。有积极维护集体利益、以自身才智和技能为集体做贡献的先 进事迹。 第三条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有礼。自尊自爱,谦虚谨慎,真诚待人,有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生活情 趣和尊老爱幼的先进事迹。 第四条 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处事光明磊落。关心他人,团结同学。有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和乐 于助人的先进事迹。 第五条 勤俭朴素,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劳动。有积极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在各项劳动中任劳任怨,积 极肯干的突出事迹。 第六条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民主法制意识和分辨是非能力强,见义勇为,知错必改。不参 加封建迷信活动。有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违法和 不良行为的先进事迹。11第七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广泛的学习兴趣。能够主动完成学习任务并有带动同学 共同学习的先进事迹。 第八条 勤奋进取,刻苦钻研,思维活跃,对问题有独特见解。 在课业学习和实践活动中, 有体现其运用所学知识、 已有经验、技能独立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和研究创新的突 出事迹。 第九条 学习习惯良好, 能扎实、 牢固地掌握所学知识。高中会考成绩优良,其中多数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 第十条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达到中学生体质合格标准的要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自我调 控能力和积极向上的健康情绪与情感。 第十一条 热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12附件 2: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高中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高中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主要事迹自述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3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14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高中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主要事迹自述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5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16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学校 政治 在学校班级或 面貌 社团所任职务 评为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 年 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时间 月 日 性别 年龄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族 高中三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证书 第 编号号主要事迹自述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7主要事迹自述高中毕业会考考号: 高 中 毕 业 政治 语文 会考成绩学校意见: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年月日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年月日市(州)教育局评选及公示情况:全市(州)申报者共 人。该生事迹 条,分别符合省级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第 条。其事迹评审结果在申报者中排第 位。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方式: 。 公示地点: 。 公示结果: 。市(州)教育局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市(州)教育局(公章) 省教育厅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审批机构(公章) 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18年月日吉林省普通初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初中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主要事迹自述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9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20吉林省普通小学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年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主要事迹自述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21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22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吉市教通字[2006]145 号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评选 2006—2007 学年度小学初中 省级优秀学生和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工作的 通 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中小学、民办中小 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培养学生 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推进未成 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 神,市教育局决定进行 2006—2007 学年度小学、初中省级1优秀学生和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 秀学生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提七点要求。 一、评选对象 小学和初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小学 4 年级及 4 年级以上的普通小学学生和本学年在籍的普通初中 学生。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普通高中 学生。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普通 高中各年级班委会、团支部、校学生会、校团委(团总支)的 学生干部。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本学年在籍的普通 高中应届毕业生。农民工子女在其就读的学校参加评选。 继续在全省开展评选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工作, 有关评选 事项,按照《关于评选 2004—2005 学年度普通小学和初中省 级优秀学生、 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省 级优秀学生、 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吉教基字[2005]2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评选条件 小学和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应符合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 (试行) 》 (吉政教督字[2004]8 号) 文件附件六的各项要求。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应符合 《吉林省普 通高中三好学生标准》 的各项要求。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 符合《吉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的各项要求。或基 本符合初中省级优秀学生、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 高中省级优秀 学生干部标准, 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突出, 即在本学段2学习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学生:年满 18 周岁并且其见 义勇为行为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表彰、 在发明创造等科学 研究方面有经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鉴定认 可的重要成果。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应曾被评为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高中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并符合 《吉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 的 各项要求。 三、评选比率 根据省厅文件中 “小学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评选对 象总数的万分之二。 初中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评选对象 总数的万分之五。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为评选对象总 数的万分之四。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为本学年在 籍学生总数的万分之一。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本学 年在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万分之一点五” 的要求, 其数据 采用依据为各县 (市) 区教育局、 江北教育处、 各市直学校 “本 年初的法定统计数据” 评选比率 , “按四舍五入原则核定” 。 “符 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突出条件的中学生评选初中省级 优秀学生或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受名额限 制” 。 各县(市)区评选的毕业年级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和高中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得超过初、高中段同类 名额的 40%;初高中之间的评选名额不得互占用。评选过程 中各校评选的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的名额不得互相占用。3四、评选审批 各学校必须在评选前 3 天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学校全体 师生,向校内外公布学校的评选方案、评选机构及其负责人。 小学和初中省级优秀学生、高中省级三好学生、高中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班主任会同有关 任课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经审核同意的人选, 须 在班主任主持下, 向本班全体同学讲述自己的主要事迹或将事 迹材料印发给每位同学,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 议, 然后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次民主推选, 并当场公布 推选结果。 对在民主推选中得票率达到本班学生总数 80%以上 同时得票率最高的人选, 由班主任上报学校评选机构。 担任年 级或校级学生干部的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 应通过其服 务范围内各班同学的民主评议推选程序。 在班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 由学校评选机构在全校教职工 会议上公布各班上报人选的主要事迹, 然后以不记名投票的方 式由教职工进行一次民主推选, 并当场公布推选结果。 对在教 职工民主推选中得票率达到全校教职工总数 80%以上的人选, 由学校评选机构对其事迹进行评价后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 按 照上级教育部门下达的评选名额确定上报人选。 符合创新精神 和实践能力特别突出条件的中学生评选初中省级优秀学生或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 校负责审核上报。 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前 1 周, 学校必须通过张榜形式在4全校范围内对所有上报人选及其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县 (市) 区教育局、 江北教育处的所属学校的各类侯选人, 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江北教育处根据其事迹材料进行 审核、评选、排序,从中评定报市人选。市直属学校的上报人 选,直接报市;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 选、排序,从中评定报省人选。 五、评选要求 1、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工作过程与往年比有 所不同, 一是加大了对有创新成果学生的鼓励力度; 二是将对 评选过程进行随机抽查, 保证其公平性; 三是依据上报对象的 事迹材料, 进行综合排序审批。 望各县 (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省、市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2、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 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 文件规定进行评选和公示。对在评选中有严重违反申报、审 批程序,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县(市)区教育局和 学校,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年的评选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 员的责任。 3、各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省、市文件中的各 项评选标准,本着与校内评选时公布的事迹相一致的原则认 真填写申报审批表。同类事迹中应填写影响范围最广、最突 出的事迹。保证申报工作的有效性。 4、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文件要求,5认真审核入选学生的评选资格,规范推荐工作的基本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和上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评选和申报时间 评选 2006---2007 学年度高中毕业年级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材料于 2006 年 12 月 18 日报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处; 评选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申报材料于 2007 年 1 月 8 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小学、初中省级优秀学生 以及高中非毕业年级的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从 2007 年 5 月 8 日开始,不得提前” 。材料于 2007 年 5 月 18 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七、申报材料要求 1、校级材料。 各县(市)区及学校的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文件中的时间 要求开展, 不得提前或延期。 评选活动开展后要将评选过程、 公示内容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局,没有评选材料的单 位市教育局将不予报省。 2、候选人的相关资料。 经学校评选、审核、公示通过的人选,由本人填写相应的 《吉林省普通小学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初 、 《 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 、 《 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 、 表》一式 5 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照片 1 张。申报审批6表中填写的文字,应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其事迹应具体、明 了。 重要事迹应附有有效证件。 上报材料时另附一张同版照片, 在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办理获奖证书。附件:1、吉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 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 2、2006---2007 年度小学、初中省级优秀学生、 高中省级三好学生、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高中省级学生申报审批表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主题词:教育优秀学生评选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7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1:2006 年 12 月 1 日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吉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标准总体要求: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 。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主人翁责任感。有关心国家大事、响应 国家号召、自觉为社会服务的先进事迹。 第二条 热爱集体,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爱护公共财物。有积极维护集体利益、以自身才智和技能为集体做贡献的先 进事迹。 第三条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有礼。自尊自爱,谦虚谨慎,真诚待人,有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生活情 趣和尊老爱幼的先进事迹。 第四条 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处事光明磊落。关心他人,团结同学。有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和乐 于助人的先进事迹。 第五条 勤俭朴素,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劳动。有积极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在各项劳动中任劳任怨,积8极肯干的突出事迹。 第六条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民主法制意识和分辨是非能力强,见义勇为,知错必改。不参 加封建迷信活动。有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违法和 不良行为的先进事迹。 第七条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广泛的学习兴趣。能够主动完成学习任务并有带动同学 共同学习的先进事迹。 第八条 勤奋进取,刻苦钻研,思维活跃,对问题有独特见解。 在课业学习和实践活动中, 有体现其运用所学知识、 已有经验、技能独立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和研究创新的突 出事迹。 第九条 学习习惯良好, 能扎实、 牢固地掌握所学知识。期末学业成绩总评优良。其中多数考试学科的成绩达到优秀 水平。 第十条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达到中学生体质合格标准的要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自我调 控能力和积极向上的健康情绪与情感。 第十一条 热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9吉林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第一条学习成绩较好,其中期末学业成绩总评良好,多数考试学科成绩达到优良水平。其他各方面均达到《吉林 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热心社会工作,能够创造性地进行工作,本职工作有特色。有主动为同学服务和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 作用的突出事迹。 第三条 平等待人,公平公正。对自己要求严格,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体现克己奉公,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 益的突出事迹。 第四条 作风民主,注意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反映同学意见。有体现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典型 事迹。10吉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标准总体要求: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 。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的事迹突出。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主人翁责任感。有关心国家大事、响应 国家号召、自觉为社会服务的先进事迹。 第二条 热爱集体,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爱护公共财物。有积极维护集体利益、以自身才智和技能为集体做贡献的先 进事迹。 第三条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有礼。自尊自爱,谦虚谨慎,真诚待人,有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生活情 趣和尊老爱幼的先进事迹。 第四条 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处事光明磊落。关心他人,团结同学。有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和乐 于助人的先进事迹。 第五条 勤俭朴素,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劳动。有积极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在各项劳动中任劳任怨,积 极肯干的突出事迹。 第六条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民主法制意识和分辨是非能力强,见义勇为,知错必改。不参 加封建迷信活动。有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违法和 不良行为的先进事迹。11第七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广泛的学习兴趣。能够主动完成学习任务并有带动同学 共同学习的先进事迹。 第八条 勤奋进取,刻苦钻研,思维活跃,对问题有独特见解。 在课业学习和实践活动中, 有体现其运用所学知识、 已有经验、技能独立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和研究创新的突 出事迹。 第九条 学习习惯良好, 能扎实、 牢固地掌握所学知识。高中会考成绩优良,其中多数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 第十条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达到中学生体质合格标准的要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自我调 控能力和积极向上的健康情绪与情感。 第十一条 热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12附件 2: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高中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高中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主要事迹自述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3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14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高中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主要事迹自述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5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16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学校 政治 在学校班级或 面貌 社团所任职务 评为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 年 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时间 月 日 性别 年龄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族 高中三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证书 第 编号号主要事迹自述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7主要事迹自述高中毕业会考考号: 高 中 毕 业 政治 语文 会考成绩学校意见: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年月日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年月日市(州)教育局评选及公示情况:全市(州)申报者共 人。该生事迹 条,分别符合省级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第 条。其事迹评审结果在申报者中排第 位。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方式: 。 公示地点: 。 公示结果: 。市(州)教育局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市(州)教育局(公章) 省教育厅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审批机构(公章) 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18年月日吉林省普通初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初中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主要事迹自述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年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19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20吉林省普通小学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市(州)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年 在学校班级或 社团所任职务 主要事迹自述 县(市、区)报表编号: 民 族 班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框内粘贴)学校 政治 面貌说明:主要事迹自述应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主要内容、结果。不须自我 评价,不超过 1500 字。如打字,用仿宋_GB2312 字体,小四号字。本表 1 张纸,两面印。21主要事迹自述班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班学生共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班级得票名次:第 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学生代表签字: 年级评选情况:评选时间: 年 月 日。评选地点: 。申报并参加评选者 共 人。全年级教师 人,其中投赞成票 人,得票率 %。在年级得票名次:第 名。 年级评选主持人签字: 年级教师代表签字: 学校公示情况:公示时间: 年 月 地点: 。公示结果: 学校意见: 日至 月 日。公示方式: 学校评选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示学校(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校长签字 市(州)教育局意见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说明:学校意见应包括对申报学生各项事迹的认定程度和简要评价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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