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克利的兄弟们

  吉卜林:英国的巴尔扎克

  十九世纪将要结束的时候,在伦敦出现了一位刚从印度归来的年轻作家,他的作品以独有的雄浑、粗犷的男子汉气概、丰富的想象力以及神秘浪漫的东方情调,给世纪末萎靡的英国文坛吹进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他的诗歌和小说,使厌倦了维多利亚时期老一套作品的读者为之耳目一新。几乎是一夜之间,他便成了英国文坛上的知名人物,成了一颗耀眼的新星,受到各大文学刊物的热情赞扬。有人称他为“狄更斯的继承人”,也有人把他誉为“英国的巴尔扎克”。1907 年,瑞典学院由于其“敏锐的观察力、新颖的想象力、雄浑的思想和杰出的叙事才能”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使他成为英国获得此项殊荣的第一位作家。这位年轻作家便是约瑟夫・罗德亚德・吉卜林。

  蝙蝠蒙释放了黑夜,

  于是老鹰朗恩把它带了回来―

  牛群都被关进了牛棚和茅屋,

  因为我们要恣意放纵直到黎明。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刻,

  尖牙利爪巨钳一齐进攻。

  哦,听那呼唤声―祝大家狩猎成功,

  遵守丛林法则的全体生物!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谷一个非常暖和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已经七点钟了。他搔了搔痒,打了个呵欠,把爪子一只接一只舒展开来,好赶掉爪子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躺在那儿,她那灰色的大鼻子埋在四只滚来滚去叽叽尖叫的狼崽子身上。月亮的光辉倾泻进了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嗷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他正要纵身跳下山去,一个长着蓬松的大尾巴的小个子挡住了洞口,用乞怜的声音说道:“祝您走好运,狼大王,愿您的高贵的孩子们走好运,长一副结实的白牙,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想起这世界上还有挨饿的。”

  他是一只豺狗―专门吃残羹剩饭的塔巴克。印度的狼都看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耍奸计,搬弄是非,在村庄里的垃圾堆上找破布和烂皮子吃。但是他们也都怕他。因为塔巴克比丛林里任何一个生物都更容易犯疯病,他一犯病,就会忘了他过去曾经那么害怕别人,他会在森林里横冲直撞,遇见谁就咬谁。就连老虎遇上小个子塔巴克犯疯病的时候,也会连忙逃开躲起来,因为野兽们觉得最丢脸的事儿,就是犯疯病。人类管这种病叫“狂犬病”,可是动物们管它叫“狄沃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要赶紧逃开。

  “好吧,进来瞧吧,”狼爸爸板着脸说,“可是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

  “在一头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盛宴了。我们这伙豺民,还有什么好挑剔的?”他一溜烟儿钻进山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了残骨。

  “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接着又不怀好意地说,“大头领谢利・可汗把狩猎场挪了个地方。从下个月起他就要在这附近的山里打猎了。这是他告诉我的。”

  谢利・可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韦根加河畔的那只老虎。

  “他没有那个权利!狼爸爸气呼呼地开了口,“按照‘丛林法则’,他不预先通知是没有权利改换狩猎场地的。他会惊动方圆十英里之内的所有猎物的。而且我,我最近一个人还得猎取双份的吃食呢。”

  “他的母亲管他叫‘瘸腿’,不是没有缘故的,”狼妈妈从容不迫地说道,“他打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他一向都只猎杀耕牛。现在韦根加河一带村子里的老百姓都被他惹得冒火了,他又到这儿来惹我们这里的村民冒火。他自己倒好,回头走得远远的,那些人准会到丛林里来搜捕他,还会点火烧着茅草,害得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无处藏身,只好离开这儿。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利・可汗!”

  “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感激吗?”塔巴克说道。

  “滚出去!”狼爸爸怒喝道,“滚去和你的主子一块打猎吧!这一晚你干的坏事已经够多了。”

  “我这就走,”塔巴克不慌不忙地说,“你们可以听听,谢利・可汗这会儿正在下面林子里走动。其实我用不着给你们捎信来。”

  狼爸爸侧耳细听,他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河谷里有只气冲冲的老虎在发出单调粗鲁的哼哼声。这只老虎什么也没有逮着,而且,哪怕全丛林都知道这一点,他也不在乎。

  “傻瓜!”狼爸爸说,“刚开始干活就那么吵吵嚷嚷的!难道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都像那些养得肥肥的韦根加小公牛一样蠢吗?”

  “嘘!他今晚捕猎的不是小公牛,也不是公鹿,”狼妈妈说,“他捕猎的是人。”哼哼声变成了低沉震颤的呜呜声,仿佛来自四面八方。这种吼声常常会把露宿的樵夫和吉卜赛人吓得晕头转向,有时候会使他们自己跑进老虎嘴里。

  “人!”狼爸爸龇着满口大白牙说,“嘿!难道池塘里的甲壳虫和青蛙还不够他吃的,他非要吃人不可―而且还要在我们这块地盘上?”

  “丛林法则”的每条规定都是有一定原因的,“丛林法则”禁止任何一头野兽吃人,除非他是在教他的孩子如何捕杀猎物,而且即使那样,他也必须在自己这个兽群或是部落的捕猎场地以外的地方去捕猎。这条规定的真实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和几百个手持铜锣、火箭和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人。那时住在丛林里的兽类全部得遭殃。而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所有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们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说得一点也不假―吃人的野兽的毛皮会长瘌痢,牙齿会脱落。

  呜呜声愈来愈响,后来变成了老虎扑食时一声洪亮的吼叫:“嗷呜!”

  接着是谢利・可汗发出的一声哀号,一声很缺乏虎气的哀号。“他没有抓住,”狼妈妈说道,“怎么搞的?”

  狼爸爸跑出去几步远,听见谢利・可汗在矮树丛里跌来撞去,嘴里怒气冲冲地嘟囔个不停。

  “这傻瓜竟然蠢得跳到一个樵夫的篝火堆上,把脚烫伤了,”狼爸爸哼了一声说,“塔巴克跟他在一起。”

  “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的一只耳朵抖动了一下,说道,“准备好。”   树丛的枝条簌簌响了起来,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往上跳。接着,你要是注意瞧他的话,你就可以看见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一只狼在向空中跃起的瞬间,半路上收住了脚。原来他还没有看清要扑的目标就跳了起来,接着,他又设法止住自己。

  其结果是,他跳到四五尺高的空中,几乎又落在他原来起跳的地方。

  “人类!”他猛地说道,“是人类的小娃娃,瞧呀!”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全身赤裸,棕色皮肤,抓着一根低矮的枝条,正站在他面前。从来没有一个这么娇嫩的带着笑的小生命,在夜晚的时候来到狼窝。他抬头望着狼爸爸的脸笑了。

  “那是人类的小娃娃吗?”狼妈妈问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把他叼过来吧。”

  狼是习惯于用嘴叼他自己的小狼崽子的。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用嘴叼一只蛋而不会把它咬碎。因此,尽管狼爸爸咬住小娃娃的背部,当他把娃娃放在狼崽中间的时候,他的牙连娃娃的一点皮都没有擦破。

  “他真小呀!皮肤真光溜呀,啊,真大胆呀!”狼妈妈柔声说道。小娃娃正往狼崽中间挤过去,好靠近暖和的狼皮。“哎!他跟他们一块儿吃起来了。原来这就是人的娃娃。谁听说过一头狼的小崽子们中间会有个小娃娃呢?”

  “我们有时听说过这样的事,可要说是发生在我们的狼群里,或是在我们身边,那倒从没有听说过。”狼爸爸说道,“他身上没有一根毛,我用脚一碰就能把他踢死。可是你瞧,他抬头望着我,一点儿也不怕。”

  洞口的月光被挡住了,因为谢利・可汗方方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堵住了洞口。塔巴克跟在他身后尖声尖气地叫嚷道:“我的主人,我的主人,他就是打这儿进去的。”

  “承蒙谢利・可汗赏脸光临,”狼爸爸说,他的眼里充满了怒气,“谢利・可汗想要什么?”

  “我要我的猎物。有一个人类的娃娃冲这儿来了,”谢利・可汗说,“他的爹妈都跑掉了,把他给我吧。”

  正像狼爸爸说的那样,刚才谢利・可汗跳到了一个樵夫的篝火堆上,把脚烧伤了,痛得他怒不可遏。但是狼爸爸知道洞口很窄,老虎进不来。就在这会儿,谢利・可汗的肩膀和前爪已挤得没法动弹―一个人要是想在一只木桶里打架,就会尝到这种滋味。

  “狼是自由的动物,”狼爸爸说道,“他们只听狼群头领的号令,不听随便那些个身上带条纹的、专宰杀牲口的家伙的话。这个人类娃娃是我们的―要是我们愿意杀他,我们自己会杀的。”

  “什么你们愿意不愿意!这是什么话?凭我杀死的公牛起誓,难道真要我把鼻子伸进你们的狼窝来找回应该属于我的东西吗?听着,这是我谢利・可汗在说话!”

  老虎的咆哮声像雷鸣一般,震动了整个山洞。狼妈妈抛下了崽子们跳上前来,她的眼睛在黑暗里像两个绿莹莹的月亮,直瞪着谢利・可汗,灼灼摄人。

  “这是我,是拉克莎在回答。这个人类娃娃是我的,瘸鬼―他是我的!谁也不许杀死他。我要让他活下来,跟狼群一起奔跑,跟狼群一起猎食。等着瞧吧,你这个猎取赤裸裸的小娃娃的家伙,你这个吃青蛙的家伙,杀鱼的家伙,总有一天,他会来捕猎你的!你现在马上给我滚开,否则凭我杀掉的大公鹿起誓――我可不吃挨饿的牲口――我可要让你比你出世时瘸得更厉害地滚回你妈那儿去,你这丛林里挨火烧的野兽!滚开!”

  狼爸爸惊异地呆立当场。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过去的时光,那时他和五头狼决斗之后才得到了狼妈妈。她那时在狼群里被称作“魔鬼”,那可完全不是简单的恭维话。谢利・可汗也许能和狼爸爸对着干,然而他可不敢对上狼妈妈。他很明白,在这儿狼妈妈占据了有利的地形,而且一旦打起来,就定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于是他低声咆哮着,退出了洞口,到了洞外,他大声嚷嚷道:“每条狗都会在自己院子里汪汪叫,我们等着瞧狼群对收养人类娃娃怎么说吧。这个娃娃是我的,总有一天他会落进我的牙缝里来的,哼,蓬松尾巴的贼!”

  狼妈妈气呼呼地躺倒在崽子们中间。狼爸爸认真地对她说:“谢利・可汗说的倒是实话。小娃娃一定得带去让狼群看看。你真的是打算收留他吗,孩儿他妈?”

  “收留他!”她喘着粗气说,“他是在黑夜里光着身子、饿着肚子、孤零零一个人来的,可是他一点儿不害怕!瞧,他已经把我的一个小崽子挤到一边去了。那个瘸腿的屠夫会杀了他,然后逃到韦根加,而村里的人会来报仇,把我们的窝都搜遍的!收留他?我当然要收留他!好好躺着,不要动,小青蛙。噢,你这个毛克利―我要叫你青蛙毛克利。现在谢利・可汗捕猎你,将来有一天会是你捕猎谢利・可汗。”

  “可是我们的狼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问道。

  “丛林法则”十分明确地规定,任何一头狼结婚的时候,都可以退出他从属的狼群;但是一旦他的崽子长大到能够站立起来的时候,他就必须把他们带到狼群大会上去,让别的狼认识他们。这样的大会一般是在每个月月圆的那一天举行。经过检阅之后,崽子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奔跑。在崽子们第一次杀死一头公鹿以前,狼群里的成年狼绝不能用任何借口杀死一只狼崽。只要抓到凶手,就会立即把他处死。你只要略加思索,就会明白必须这么做的道理。

  狼爸爸等到他的狼崽子们稍稍能跑点路的时候,就在举行狼群大会的晚上,带上他们,以及毛克利,还有狼妈妈,一同来到会议岩。那是一个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和巨岩的小山头,在那里连一百头狼也藏得下。独身大灰狼阿格拉,不论是力气还是智谋,都算得上是全狼群的首领。这会儿他正直挺挺地躺在他的岩石上。在他下面蹲着四十多头有大有小、毛皮不同的狼,有能单独杀死一只公鹿、长着獾色毛皮的老狼,还有自以为也能杀死公鹿的三岁年轻黑狼。孤狼率领他们已有一年了。他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两次掉进人类设置的捕狼陷阱,还有一次他让人狠揍了一顿,被当作死狼扔在一边。所以他很了解人类的风俗习惯。在会议岩上大家都很少吭声。狼崽子们在他们父母围坐的圈子中间互相打闹,滚来滚去。时常有一头老狼静悄悄地走到一头狼崽跟前,仔细地打量打量他,然后轻手轻脚走回自己的座位。有时某个狼妈妈会把她的崽子往前推到月光下面,免得他被漏掉了。阿格拉在他那块岩石上喊道:“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则―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则。好好瞧瞧吧,狼群诸君!”   那些焦急的妈妈们也急忙跟着叫嚷:“仔细瞧瞧啊―仔细瞧瞧,狼群诸君!”

  最后,时候到了,狼妈妈脖颈上的鬃毛直竖了起来,狼爸爸把“青蛙毛克利”―他和狼妈妈是这样叫他的―推到圈子中间。毛克利坐到那里,一边笑着,一边玩着几颗在月光下闪烁发亮的鹅卵石。

  阿格拉一直没有把头从爪子上抬起来,他只是不停地喊着那句单调的话:“好好瞧瞧吧!”岩石后面响起了一声瓮声瓮气的咆哮,那是谢利・可汗在叫嚷:“那崽子是我的。把他还给我。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类娃娃干什么?”阿格拉连耳朵也没有抖动一下,只是说:“好好瞧瞧吧,狼群诸君!自由的兽民只听从自由的兽民的命令,别的什么命令都不听。好好瞧瞧吧!”

  底下响起了一片低沉的嚎叫声,一头四岁的年轻狼用谢利・可汗提出过的问题责问阿格拉:“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类娃娃干什么?”“丛林法则”规定:如果狼群对于某个崽子被接纳的权利发生了争议,那么,除了他的爸爸妈妈,至少得有狼群的其他两个成员为他说话,他才能被接纳入狼群。

  “谁来替这个娃娃说话?”阿格拉说,“自由的兽民里有谁出来说话?”没有人回答。狼妈妈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她知道,如果事情发展到非得搏斗一场的话,这将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战斗。

  这时,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异类动物巴鲁用后脚直立起来,咕哝着说话了。他是只老是打瞌睡的棕熊,专门教小狼崽们“丛林法则”。老巴鲁可以自由来去,因为他只吃坚果、植物块根和蜂蜜。

  “人类娃娃―人类娃娃?”他说道,“我来替人类娃娃说话。人类娃娃不会伤害谁。我拙嘴笨舌,不会说话,但是我说的是实话。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好了,让他跟其他狼崽子一样加入狼群吧。我将亲自来教导他。”

  一道黑影跳进圈子里,这是黑豹巴希拉,他浑身的皮毛都是黑色的,在亮光下面显出波纹绸一般的豹斑。大伙都认识巴希拉,谁都不愿意招惹他,因为他像塔巴克一样狡猾,像野水牛一样凶猛,像受伤的大象那样不顾死活。可是他的嗓音却像树上滴下的野蜂蜜那么甜润,他的皮毛比绒毛还要柔软。

  “噢,阿格拉,还有诸位自由的兽民,”他愉快地柔声说道,“我没有权利参加你们的大会,但是‘丛林法则’规定,如果对于处理一个新的崽子有了疑问,可还不到把他杀死的地步,那么这个崽子的性命是可以用一笔钱买下来的。法则并没有规定谁有权买,谁无权买。我的话对吗?”

  “好哇!好哇!”那些经常饿肚子的年轻狼喊道,“让巴希拉说吧。这崽子是可以赎买的,这是法则。”

  “我知道我在这儿没有发言权,所以我请求你们准许我说几句。”

  “说吧!”二十条嗓子一齐喊了起来。

  “杀死一个赤裸裸的小娃娃是可耻的。何况他长大了也许会给你们捕猎更多的猎物。巴鲁已经为他说了话。现在,除了巴鲁的话,我准备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肥的大公牛,就在离这儿不到半英里的地方,只要你们按法则规定接受这个人类娃娃。怎么样,这事难办吗?”

  几十条嗓子乱哄哄地嚷嚷道:“有什么关系?他会被冬天的雨淋死,他会被太阳烤焦的。一只光身子的青蛙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损害呢?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吧。公牛在哪里,巴希拉?我们接纳他吧。”接着响起了阿格拉低沉的喊声:“好好瞧瞧吧―好好瞧瞧,狼群诸君!”

  毛克利还在一心一意地玩鹅卵石,他一点儿也没留意到一只接着一只的狼跑过来仔细端详他。后来,他们全都下山去找那头死公牛去了,只剩下阿格拉、巴希拉、巴鲁和毛克利自己家的狼。谢利・可汗仍然在黑夜里不停地咆哮。他十分恼怒,因为狼群没有把毛克利交给他。

  “哼,就让你吼个痛快吧,”巴希拉在胡子掩盖下低声说道,“总有一天,这个赤裸的家伙会让你换一个调门嚎叫的,否则就算我对人类的事情一窍不通。”

  “这件事办得不错,”阿格拉说道,“人和他们的崽子都是很聪明的,以后他很可能成为我们的帮手。”

  “不错,到急需的时候,也许他真能成个帮手。因为谁都不能永远当狼群的头领。”巴希拉说。

  阿格拉没有回答。他在想,每个兽群的领袖都有年老体衰的时候,他会愈来愈衰弱,直到最后被狼群杀死,接着会出现一个新的头领。然后,又轮到这新的头领被杀死。

  “带他回去吧,”他对狼爸爸说,“把他训练成一个合格的自由兽民。”

  于是,毛克利就这样凭着一头公牛的代价和巴鲁的话被接纳进了西奥尼的狼群。

  现在我要请你跳过整整十年或者十一年的时间,大家自行去想象这些年里毛克利在狼群中度过的美好生活吧。因为要是把这段生活都写出来,那得写好几本书呢。他是和狼崽子们一块儿成长起来的,当然,在他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是成年狼了。狼爸爸教给他各种本领,让他熟悉丛林里一切事物的含义,直到草儿的每一声响动,夜间的每一股温暖的风,头顶上猫头鹰的每一声啼叫,在树上暂时栖息的蝙蝠脚爪的抓搔声和一条小鱼在池塘里跳跃发出的溅水声,他都能明明白白地分辨清楚,就像商人对他办公室里的事务一样熟悉。他在不学习本领的时候,就待在阳光下睡觉,吃饭,吃完又睡。当他觉得身上脏了或者热了的时候,他就跳进森林的池塘里去游泳。他想吃蜂蜜的时候(巴鲁告诉他,蜂蜜和坚果跟生肉一样美味可口),他就爬上树去取。他是从巴希拉那里学会怎么取蜜的。巴希拉会躺在一根树枝上,叫道:“来吧,小兄弟。”起初,毛克利像只懒熊一样死死搂住树枝不放,但是到后来,他已经能在树枝间攀缘跳跃,像灰人猿一样大胆。狼群开大会的时候,他也参加。他发现如果他死死地盯着某一头狼看,那头狼就会被迫垂下眼睛,所以他常常紧盯着他们,借以取乐。有时候他又帮他的朋友们从脚掌心里拔出长长的刺,因为扎在狼的毛皮里的刺和尖石头碴儿使他们非常痛苦。黑夜里他就下山走近耕地,非常好奇地看着小屋里的村民们。但是他不信任人,因为有次巴希拉指给他看一个在丛林里隐蔽得非常巧妙的装着活门的方匣子,他差点儿走了进去。巴希拉说,那是陷阱。他最喜欢和巴希拉一块儿进入幽暗温暖的丛林深处,懒洋洋地睡上一整天,晚上则去看巴希拉怎么捕猎。巴希拉饿了的时候,见猎物便杀,毛克利也和他一样,但只有一种猎物他们是不杀的。毛克利刚刚懂事的时候,巴希拉就告诉他,永远不要去碰牛,因为他是用一头公牛为代价加入狼群的。“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希拉说,“只要你有气力,爱杀什么都可以,不过看在那头赎买过你的公牛的份上,你绝对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头牛,不管是小牛还是老牛。这是‘丛林法则’。”毛克利也就诚心实意地服从了。

  就这样,毛克利像别的男孩一样壮实地长大了,他不知道他正在学很多东西。他活在世上,除了吃的东西以外,不用为别的事操心。

  有一两回狼妈妈曾经对他说,一定要提防谢利・可汗这家伙,她还对他说,有一天他一定得杀死谢利・可汗。但是,尽管一只年轻的狼会时时刻刻记住这个忠告,毛克利却把它忘了,因为他毕竟只是一个小男孩―不过,要是他会说任何一种人的语言的话,他会把自己叫作狼的。

  (选自《奇幻森林》,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译)

  我了解吉卜林的书……它们对于我来说从来不会变得苍白,它们保持着缤纷的色彩,它们永远是新鲜的。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

  吉卜林:英国的巴尔扎克

  十九世纪将要结束的时候,在伦敦出现了一位刚从印度归来的年轻作家,他的作品以独有的雄浑、粗犷的男子汉气概、丰富的想象力以及神秘浪漫的东方情调,给世纪末萎靡的英国文坛吹进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他的诗歌和小说,使厌倦了维多利亚时期老一套作品的读者为之耳目一新。几乎是一夜之间,他便成了英国文坛上的知名人物,成了一颗耀眼的新星,受到各大文学刊物的热情赞扬。有人称他为“狄更斯的继承人”,也有人把他誉为“英国的巴尔扎克”。1907 年,瑞典学院由于其“敏锐的观察力、新颖的想象力、雄浑的思想和杰出的叙事才能”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使他成为英国获得此项殊荣的第一位作家。这位年轻作家便是约瑟夫・罗德亚德・吉卜林。

  蝙蝠蒙释放了黑夜,

  于是老鹰朗恩把它带了回来―

  牛群都被关进了牛棚和茅屋,

  因为我们要恣意放纵直到黎明。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刻,

  尖牙利爪巨钳一齐进攻。

  哦,听那呼唤声―祝大家狩猎成功,

  遵守丛林法则的全体生物!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谷一个非常暖和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已经七点钟了。他搔了搔痒,打了个呵欠,把爪子一只接一只舒展开来,好赶掉爪子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躺在那儿,她那灰色的大鼻子埋在四只滚来滚去叽叽尖叫的狼崽子身上。月亮的光辉倾泻进了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嗷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他正要纵身跳下山去,一个长着蓬松的大尾巴的小个子挡住了洞口,用乞怜的声音说道:“祝您走好运,狼大王,愿您的高贵的孩子们走好运,长一副结实的白牙,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想起这世界上还有挨饿的。”

  他是一只豺狗―专门吃残羹剩饭的塔巴克。印度的狼都看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耍奸计,搬弄是非,在村庄里的垃圾堆上找破布和烂皮子吃。但是他们也都怕他。因为塔巴克比丛林里任何一个生物都更容易犯疯病,他一犯病,就会忘了他过去曾经那么害怕别人,他会在森林里横冲直撞,遇见谁就咬谁。就连老虎遇上小个子塔巴克犯疯病的时候,也会连忙逃开躲起来,因为野兽们觉得最丢脸的事儿,就是犯疯病。人类管这种病叫“狂犬病”,可是动物们管它叫“狄沃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要赶紧逃开。

  “好吧,进来瞧吧,”狼爸爸板着脸说,“可是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

  “在一头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盛宴了。我们这伙豺民,还有什么好挑剔的?”他一溜烟儿钻进山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了残骨。

  “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接着又不怀好意地说,“大头领谢利・可汗把狩猎场挪了个地方。从下个月起他就要在这附近的山里打猎了。这是他告诉我的。”

  谢利・可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韦根加河畔的那只老虎。

  “他没有那个权利!狼爸爸气呼呼地开了口,“按照‘丛林法则’,他不预先通知是没有权利改换狩猎场地的。他会惊动方圆十英里之内的所有猎物的。而且我,我最近一个人还得猎取双份的吃食呢。”

  “他的母亲管他叫‘瘸腿’,不是没有缘故的,”狼妈妈从容不迫地说道,“他打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他一向都只猎杀耕牛。现在韦根加河一带村子里的老百姓都被他惹得冒火了,他又到这儿来惹我们这里的村民冒火。他自己倒好,回头走得远远的,那些人准会到丛林里来搜捕他,还会点火烧着茅草,害得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无处藏身,只好离开这儿。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利・可汗!”

  “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感激吗?”塔巴克说道。

  “滚出去!”狼爸爸怒喝道,“滚去和你的主子一块打猎吧!这一晚你干的坏事已经够多了。”

  “我这就走,”塔巴克不慌不忙地说,“你们可以听听,谢利・可汗这会儿正在下面林子里走动。其实我用不着给你们捎信来。”

  狼爸爸侧耳细听,他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河谷里有只气冲冲的老虎在发出单调粗鲁的哼哼声。这只老虎什么也没有逮着,而且,哪怕全丛林都知道这一点,他也不在乎。

  “傻瓜!”狼爸爸说,“刚开始干活就那么吵吵嚷嚷的!难道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都像那些养得肥肥的韦根加小公牛一样蠢吗?”

  “嘘!他今晚捕猎的不是小公牛,也不是公鹿,”狼妈妈说,“他捕猎的是人。”哼哼声变成了低沉震颤的呜呜声,仿佛来自四面八方。这种吼声常常会把露宿的樵夫和吉卜赛人吓得晕头转向,有时候会使他们自己跑进老虎嘴里。

  “人!”狼爸爸龇着满口大白牙说,“嘿!难道池塘里的甲壳虫和青蛙还不够他吃的,他非要吃人不可―而且还要在我们这块地盘上?”

  “丛林法则”的每条规定都是有一定原因的,“丛林法则”禁止任何一头野兽吃人,除非他是在教他的孩子如何捕杀猎物,而且即使那样,他也必须在自己这个兽群或是部落的捕猎场地以外的地方去捕猎。这条规定的真实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和几百个手持铜锣、火箭和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人。那时住在丛林里的兽类全部得遭殃。而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所有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们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说得一点也不假―吃人的野兽的毛皮会长瘌痢,牙齿会脱落。

  呜呜声愈来愈响,后来变成了老虎扑食时一声洪亮的吼叫:“嗷呜!”

  接着是谢利・可汗发出的一声哀号,一声很缺乏虎气的哀号。“他没有抓住,”狼妈妈说道,“怎么搞的?”

  狼爸爸跑出去几步远,听见谢利・可汗在矮树丛里跌来撞去,嘴里怒气冲冲地嘟囔个不停。

  “这傻瓜竟然蠢得跳到一个樵夫的篝火堆上,把脚烫伤了,”狼爸爸哼了一声说,“塔巴克跟他在一起。”

  “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的一只耳朵抖动了一下,说道,“准备好。”   树丛的枝条簌簌响了起来,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往上跳。接着,你要是注意瞧他的话,你就可以看见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一只狼在向空中跃起的瞬间,半路上收住了脚。原来他还没有看清要扑的目标就跳了起来,接着,他又设法止住自己。

  其结果是,他跳到四五尺高的空中,几乎又落在他原来起跳的地方。

  “人类!”他猛地说道,“是人类的小娃娃,瞧呀!”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全身赤裸,棕色皮肤,抓着一根低矮的枝条,正站在他面前。从来没有一个这么娇嫩的带着笑的小生命,在夜晚的时候来到狼窝。他抬头望着狼爸爸的脸笑了。

  “那是人类的小娃娃吗?”狼妈妈问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把他叼过来吧。”

  狼是习惯于用嘴叼他自己的小狼崽子的。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用嘴叼一只蛋而不会把它咬碎。因此,尽管狼爸爸咬住小娃娃的背部,当他把娃娃放在狼崽中间的时候,他的牙连娃娃的一点皮都没有擦破。

  “他真小呀!皮肤真光溜呀,啊,真大胆呀!”狼妈妈柔声说道。小娃娃正往狼崽中间挤过去,好靠近暖和的狼皮。“哎!他跟他们一块儿吃起来了。原来这就是人的娃娃。谁听说过一头狼的小崽子们中间会有个小娃娃呢?”

  “我们有时听说过这样的事,可要说是发生在我们的狼群里,或是在我们身边,那倒从没有听说过。”狼爸爸说道,“他身上没有一根毛,我用脚一碰就能把他踢死。可是你瞧,他抬头望着我,一点儿也不怕。”

  洞口的月光被挡住了,因为谢利・可汗方方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堵住了洞口。塔巴克跟在他身后尖声尖气地叫嚷道:“我的主人,我的主人,他就是打这儿进去的。”

  “承蒙谢利・可汗赏脸光临,”狼爸爸说,他的眼里充满了怒气,“谢利・可汗想要什么?”

  “我要我的猎物。有一个人类的娃娃冲这儿来了,”谢利・可汗说,“他的爹妈都跑掉了,把他给我吧。”

  正像狼爸爸说的那样,刚才谢利・可汗跳到了一个樵夫的篝火堆上,把脚烧伤了,痛得他怒不可遏。但是狼爸爸知道洞口很窄,老虎进不来。就在这会儿,谢利・可汗的肩膀和前爪已挤得没法动弹―一个人要是想在一只木桶里打架,就会尝到这种滋味。

  “狼是自由的动物,”狼爸爸说道,“他们只听狼群头领的号令,不听随便那些个身上带条纹的、专宰杀牲口的家伙的话。这个人类娃娃是我们的―要是我们愿意杀他,我们自己会杀的。”

  “什么你们愿意不愿意!这是什么话?凭我杀死的公牛起誓,难道真要我把鼻子伸进你们的狼窝来找回应该属于我的东西吗?听着,这是我谢利・可汗在说话!”

  老虎的咆哮声像雷鸣一般,震动了整个山洞。狼妈妈抛下了崽子们跳上前来,她的眼睛在黑暗里像两个绿莹莹的月亮,直瞪着谢利・可汗,灼灼摄人。

  “这是我,是拉克莎在回答。这个人类娃娃是我的,瘸鬼―他是我的!谁也不许杀死他。我要让他活下来,跟狼群一起奔跑,跟狼群一起猎食。等着瞧吧,你这个猎取赤裸裸的小娃娃的家伙,你这个吃青蛙的家伙,杀鱼的家伙,总有一天,他会来捕猎你的!你现在马上给我滚开,否则凭我杀掉的大公鹿起誓――我可不吃挨饿的牲口――我可要让你比你出世时瘸得更厉害地滚回你妈那儿去,你这丛林里挨火烧的野兽!滚开!”

  狼爸爸惊异地呆立当场。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过去的时光,那时他和五头狼决斗之后才得到了狼妈妈。她那时在狼群里被称作“魔鬼”,那可完全不是简单的恭维话。谢利・可汗也许能和狼爸爸对着干,然而他可不敢对上狼妈妈。他很明白,在这儿狼妈妈占据了有利的地形,而且一旦打起来,就定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于是他低声咆哮着,退出了洞口,到了洞外,他大声嚷嚷道:“每条狗都会在自己院子里汪汪叫,我们等着瞧狼群对收养人类娃娃怎么说吧。这个娃娃是我的,总有一天他会落进我的牙缝里来的,哼,蓬松尾巴的贼!”

  狼妈妈气呼呼地躺倒在崽子们中间。狼爸爸认真地对她说:“谢利・可汗说的倒是实话。小娃娃一定得带去让狼群看看。你真的是打算收留他吗,孩儿他妈?”

  “收留他!”她喘着粗气说,“他是在黑夜里光着身子、饿着肚子、孤零零一个人来的,可是他一点儿不害怕!瞧,他已经把我的一个小崽子挤到一边去了。那个瘸腿的屠夫会杀了他,然后逃到韦根加,而村里的人会来报仇,把我们的窝都搜遍的!收留他?我当然要收留他!好好躺着,不要动,小青蛙。噢,你这个毛克利―我要叫你青蛙毛克利。现在谢利・可汗捕猎你,将来有一天会是你捕猎谢利・可汗。”

  “可是我们的狼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问道。

  “丛林法则”十分明确地规定,任何一头狼结婚的时候,都可以退出他从属的狼群;但是一旦他的崽子长大到能够站立起来的时候,他就必须把他们带到狼群大会上去,让别的狼认识他们。这样的大会一般是在每个月月圆的那一天举行。经过检阅之后,崽子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奔跑。在崽子们第一次杀死一头公鹿以前,狼群里的成年狼绝不能用任何借口杀死一只狼崽。只要抓到凶手,就会立即把他处死。你只要略加思索,就会明白必须这么做的道理。

  狼爸爸等到他的狼崽子们稍稍能跑点路的时候,就在举行狼群大会的晚上,带上他们,以及毛克利,还有狼妈妈,一同来到会议岩。那是一个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和巨岩的小山头,在那里连一百头狼也藏得下。独身大灰狼阿格拉,不论是力气还是智谋,都算得上是全狼群的首领。这会儿他正直挺挺地躺在他的岩石上。在他下面蹲着四十多头有大有小、毛皮不同的狼,有能单独杀死一只公鹿、长着獾色毛皮的老狼,还有自以为也能杀死公鹿的三岁年轻黑狼。孤狼率领他们已有一年了。他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两次掉进人类设置的捕狼陷阱,还有一次他让人狠揍了一顿,被当作死狼扔在一边。所以他很了解人类的风俗习惯。在会议岩上大家都很少吭声。狼崽子们在他们父母围坐的圈子中间互相打闹,滚来滚去。时常有一头老狼静悄悄地走到一头狼崽跟前,仔细地打量打量他,然后轻手轻脚走回自己的座位。有时某个狼妈妈会把她的崽子往前推到月光下面,免得他被漏掉了。阿格拉在他那块岩石上喊道:“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则―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则。好好瞧瞧吧,狼群诸君!”   那些焦急的妈妈们也急忙跟着叫嚷:“仔细瞧瞧啊―仔细瞧瞧,狼群诸君!”

  最后,时候到了,狼妈妈脖颈上的鬃毛直竖了起来,狼爸爸把“青蛙毛克利”―他和狼妈妈是这样叫他的―推到圈子中间。毛克利坐到那里,一边笑着,一边玩着几颗在月光下闪烁发亮的鹅卵石。

  阿格拉一直没有把头从爪子上抬起来,他只是不停地喊着那句单调的话:“好好瞧瞧吧!”岩石后面响起了一声瓮声瓮气的咆哮,那是谢利・可汗在叫嚷:“那崽子是我的。把他还给我。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类娃娃干什么?”阿格拉连耳朵也没有抖动一下,只是说:“好好瞧瞧吧,狼群诸君!自由的兽民只听从自由的兽民的命令,别的什么命令都不听。好好瞧瞧吧!”

  底下响起了一片低沉的嚎叫声,一头四岁的年轻狼用谢利・可汗提出过的问题责问阿格拉:“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类娃娃干什么?”“丛林法则”规定:如果狼群对于某个崽子被接纳的权利发生了争议,那么,除了他的爸爸妈妈,至少得有狼群的其他两个成员为他说话,他才能被接纳入狼群。

  “谁来替这个娃娃说话?”阿格拉说,“自由的兽民里有谁出来说话?”没有人回答。狼妈妈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她知道,如果事情发展到非得搏斗一场的话,这将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战斗。

  这时,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异类动物巴鲁用后脚直立起来,咕哝着说话了。他是只老是打瞌睡的棕熊,专门教小狼崽们“丛林法则”。老巴鲁可以自由来去,因为他只吃坚果、植物块根和蜂蜜。

  “人类娃娃―人类娃娃?”他说道,“我来替人类娃娃说话。人类娃娃不会伤害谁。我拙嘴笨舌,不会说话,但是我说的是实话。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好了,让他跟其他狼崽子一样加入狼群吧。我将亲自来教导他。”

  一道黑影跳进圈子里,这是黑豹巴希拉,他浑身的皮毛都是黑色的,在亮光下面显出波纹绸一般的豹斑。大伙都认识巴希拉,谁都不愿意招惹他,因为他像塔巴克一样狡猾,像野水牛一样凶猛,像受伤的大象那样不顾死活。可是他的嗓音却像树上滴下的野蜂蜜那么甜润,他的皮毛比绒毛还要柔软。

  “噢,阿格拉,还有诸位自由的兽民,”他愉快地柔声说道,“我没有权利参加你们的大会,但是‘丛林法则’规定,如果对于处理一个新的崽子有了疑问,可还不到把他杀死的地步,那么这个崽子的性命是可以用一笔钱买下来的。法则并没有规定谁有权买,谁无权买。我的话对吗?”

  “好哇!好哇!”那些经常饿肚子的年轻狼喊道,“让巴希拉说吧。这崽子是可以赎买的,这是法则。”

  “我知道我在这儿没有发言权,所以我请求你们准许我说几句。”

  “说吧!”二十条嗓子一齐喊了起来。

  “杀死一个赤裸裸的小娃娃是可耻的。何况他长大了也许会给你们捕猎更多的猎物。巴鲁已经为他说了话。现在,除了巴鲁的话,我准备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肥的大公牛,就在离这儿不到半英里的地方,只要你们按法则规定接受这个人类娃娃。怎么样,这事难办吗?”

  几十条嗓子乱哄哄地嚷嚷道:“有什么关系?他会被冬天的雨淋死,他会被太阳烤焦的。一只光身子的青蛙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损害呢?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吧。公牛在哪里,巴希拉?我们接纳他吧。”接着响起了阿格拉低沉的喊声:“好好瞧瞧吧―好好瞧瞧,狼群诸君!”

  毛克利还在一心一意地玩鹅卵石,他一点儿也没留意到一只接着一只的狼跑过来仔细端详他。后来,他们全都下山去找那头死公牛去了,只剩下阿格拉、巴希拉、巴鲁和毛克利自己家的狼。谢利・可汗仍然在黑夜里不停地咆哮。他十分恼怒,因为狼群没有把毛克利交给他。

  “哼,就让你吼个痛快吧,”巴希拉在胡子掩盖下低声说道,“总有一天,这个赤裸的家伙会让你换一个调门嚎叫的,否则就算我对人类的事情一窍不通。”

  “这件事办得不错,”阿格拉说道,“人和他们的崽子都是很聪明的,以后他很可能成为我们的帮手。”

  “不错,到急需的时候,也许他真能成个帮手。因为谁都不能永远当狼群的头领。”巴希拉说。

  阿格拉没有回答。他在想,每个兽群的领袖都有年老体衰的时候,他会愈来愈衰弱,直到最后被狼群杀死,接着会出现一个新的头领。然后,又轮到这新的头领被杀死。

  “带他回去吧,”他对狼爸爸说,“把他训练成一个合格的自由兽民。”

  于是,毛克利就这样凭着一头公牛的代价和巴鲁的话被接纳进了西奥尼的狼群。

  现在我要请你跳过整整十年或者十一年的时间,大家自行去想象这些年里毛克利在狼群中度过的美好生活吧。因为要是把这段生活都写出来,那得写好几本书呢。他是和狼崽子们一块儿成长起来的,当然,在他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是成年狼了。狼爸爸教给他各种本领,让他熟悉丛林里一切事物的含义,直到草儿的每一声响动,夜间的每一股温暖的风,头顶上猫头鹰的每一声啼叫,在树上暂时栖息的蝙蝠脚爪的抓搔声和一条小鱼在池塘里跳跃发出的溅水声,他都能明明白白地分辨清楚,就像商人对他办公室里的事务一样熟悉。他在不学习本领的时候,就待在阳光下睡觉,吃饭,吃完又睡。当他觉得身上脏了或者热了的时候,他就跳进森林的池塘里去游泳。他想吃蜂蜜的时候(巴鲁告诉他,蜂蜜和坚果跟生肉一样美味可口),他就爬上树去取。他是从巴希拉那里学会怎么取蜜的。巴希拉会躺在一根树枝上,叫道:“来吧,小兄弟。”起初,毛克利像只懒熊一样死死搂住树枝不放,但是到后来,他已经能在树枝间攀缘跳跃,像灰人猿一样大胆。狼群开大会的时候,他也参加。他发现如果他死死地盯着某一头狼看,那头狼就会被迫垂下眼睛,所以他常常紧盯着他们,借以取乐。有时候他又帮他的朋友们从脚掌心里拔出长长的刺,因为扎在狼的毛皮里的刺和尖石头碴儿使他们非常痛苦。黑夜里他就下山走近耕地,非常好奇地看着小屋里的村民们。但是他不信任人,因为有次巴希拉指给他看一个在丛林里隐蔽得非常巧妙的装着活门的方匣子,他差点儿走了进去。巴希拉说,那是陷阱。他最喜欢和巴希拉一块儿进入幽暗温暖的丛林深处,懒洋洋地睡上一整天,晚上则去看巴希拉怎么捕猎。巴希拉饿了的时候,见猎物便杀,毛克利也和他一样,但只有一种猎物他们是不杀的。毛克利刚刚懂事的时候,巴希拉就告诉他,永远不要去碰牛,因为他是用一头公牛为代价加入狼群的。“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希拉说,“只要你有气力,爱杀什么都可以,不过看在那头赎买过你的公牛的份上,你绝对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头牛,不管是小牛还是老牛。这是‘丛林法则’。”毛克利也就诚心实意地服从了。

  就这样,毛克利像别的男孩一样壮实地长大了,他不知道他正在学很多东西。他活在世上,除了吃的东西以外,不用为别的事操心。

  有一两回狼妈妈曾经对他说,一定要提防谢利・可汗这家伙,她还对他说,有一天他一定得杀死谢利・可汗。但是,尽管一只年轻的狼会时时刻刻记住这个忠告,毛克利却把它忘了,因为他毕竟只是一个小男孩―不过,要是他会说任何一种人的语言的话,他会把自己叫作狼的。

  (选自《奇幻森林》,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译)

  我了解吉卜林的书……它们对于我来说从来不会变得苍白,它们保持着缤纷的色彩,它们永远是新鲜的。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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