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业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前   言

未来5年,是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地质环境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中,国家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中,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是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未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因素。面对新形势与新要求,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以下简称“环境监测院”)以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地质环境管理需求以及社会公众需求为出发点,结合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对对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环境监测院技术业务工作未来发展,组织编制了《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业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环境监测院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三定”方案》、《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长期发展思路》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十二五”技术业务发展构想》等。

《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准年, 2011-2015年为规划期。

二、“十一五”技术业务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环境监测院确立了中长期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和队伍建设,在地下水监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以及水工环地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批优秀成果,2006—2010年共荣获国家和省部级成果奖励1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为国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服务。

1、明确了业务发展方向,业务结构调整基本到位

“十一五”期间,环境监测院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准确定位自身发展,提出了“1234”发展思路,编制完成了《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了5个核心领域和3个拓展领域的业务发展方向,构建了“1153”项目管理体系。通过完善业务结构、整合人才队伍、优化项目资源等措施,初步形成层次分明、相互支撑的项目架构,为环境监测院集中力量形成重大成果奠定了基础。

2、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成效显著

先后建立了15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1925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自动监测点数达到474个。依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初步建成全国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以落实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为契机,启动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三大核心领域监测网建设同步推进,监测规模和监测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夯实了监测工作基础。

3、地质灾害与地下水预警预报水平进一步提升

研制了第二代“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 ”,提高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托三峡、雅安、新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研究开发了地质灾害预警分析与信息发布系统和基于北斗一号卫星的地质灾害监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提升了区域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的科技水平。依托北京、济南、乌鲁木齐地下水监测示范区开发建设了REGIS系统,完善了地下水监测数据库和预测模型,在北京平原区建立了102个地下水监测孔的预警模板,初步实现了地下水水位的动态预警。技术示范及引领效应进一步加强。

4、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得到极大增强

全面改善了地质环境信息网络运行环境,建成了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三峡库区等专用网络连接,内部网络信息点400余个。稳步推进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了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预警与遥感数据整合总量达400万兆。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站信息发布与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987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的动态监测数据通过网络公开发布,初步实现了地下水监测信息社会共享。

5、技术支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在规划部署、战略研究以及规范标准编制等方面积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起草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推进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土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框架思路》、《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为部、局规划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依据。新编、修编了《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标准》、《矿山地质环境动态调查监测指标体系》等各类地质环境监测标准,进一步推动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快速起步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人员配备与技术装备建设初步到位。确定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框架,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响应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平战结合的应急机制。建成了由124名专家组成的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库,推进了汛期地质灾害片区巡查指导制度。初步建成基于卫星通信地质灾害应急远程会商系统,实现了国土资源部应急后方指挥与地质灾害现场之间的多点远程会商和数据传输,并在部应急技术实战演练中得到检验。

7、综合研究能力进一步加强

加强科技创新,重视成果集成,综合研究能力大幅提升,在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形成一批优秀成果。通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综合研究,基本掌握了我国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通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综合研究,基本掌握了全国11万个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育分布情况及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通过地下水动态监测成果的综合研究,重点了解了北方平原盆地区,特别是了解了华北平原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地面沉降、地下水超采与污染分布情况。这些成果充分显示了环境监测院在地质环境区域性研究、成果综合集成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也较好地发挥了国家级院的技术支撑作用。

同时也应看到,目前环境监测院业务建设中还存在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基础薄弱,示范区建设及研究深度不足,技术引领作用不够显著等问题,办公基地建设滞后也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环境监测院的业务发展后劲。

三、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仍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地质环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做好新时期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意义重大。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和谐社会,对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把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列为重点领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国家实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对地质环境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提升地质环境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与民生工程,迫切需要地质环境监测提供基础保障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近年来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地下水供水安全存在隐患,局部地区地下水污染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严峻。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民生问题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安全运行,迫切需要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网络,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和应急能力,加快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为改善民生提供基础保障。

3、落实部局领导对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履行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迫切需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国务院赋予了国土资源部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职能,地质环境监测是政府履行地质环境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环境监测院肩负着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高效完善的技术支撑与技术保障的职责,从管理部门要提高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角度也迫切需要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四、规划目标、建设思路及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需求和部、局要求,本着“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建精做强”的基本思想,依托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系统,以满足政府管理技术支撑需要和创造高质量地质科技成果为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和科学管理,全力凝炼核心业务领域,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为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职能,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共安全与环境友好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基本建立覆盖全国重点经济开发区带、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初步构建科学完善的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和地质环境信息综合技术支撑体系,探索建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能力与技术水平,为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区域宏观发展规划和实施地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满足政府监管、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对地质环境信息的需求,形成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

(三)建设思路

围绕环境监测院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提出了“十二五”技术业务工作建设思路,概括为:围绕一个中心,构建两套体系,加强三项建设,做好一项服务。简称为“1231”发展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是指紧密围绕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矿产资源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全面提升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水平。

构建两套体系是指构建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全国地质灾害应急支撑体系。

加强三项建设是指加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和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建设。

做好一项服务是指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四)规划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府管理部门需求,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急需的地区和领域,充分发挥监测工作效益,实现从供给驱动到需求驱动的转变,更加主动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2、继承完善原则。遵循中长期发展总体思路和中长期技术业务发展规划的基本思想,充分考虑业务发展的连续性,保持“十二五”工作与现有业务框架、重点建设领域以及重点工作内容的一致性,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3、适度超前原则。根据《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及国土资源部“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预测,适度超前地规划、部署国家所需的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为实现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4、科技创新原则。以信息平台建设、预测预警方法研究、监测示范区建设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为突破口,追踪和应用国内外地质环境领域的前沿技术,创新理念,提出新的目标和设想,推动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创新发展。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完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支撑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需求,重点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监测队伍体系建设和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1、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按照环境监测院确定的核心业务领域重点加强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

(1)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建设。依托四川雅安、甘肃兰州、云南新平、福建泉州、陕西子长和三峡库区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在6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内建立30-40处典型单体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点并实施监测。依托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对全国1973处滑坡隐患点和665处泥石流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建实全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为基础,结合地方地质灾害防治需求,配合政府部门推进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做好全国20万处群测群防监测点数据的动态管理与分析,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 指导省级及省级以下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按照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各省实际,加强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协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逐步完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2)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

—— 组织实施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建设。依托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和中国北方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项目,组织开展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建设。通过调整优化、升级改造和新建,到2015年,国家级监测点总数达到10000个,实现对黄淮海平原、长江三角洲、东北平原、珠江三角洲、鄂尔多斯盆地、西南岩溶石山地区、汾-渭河谷盆地、河西走廊、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东南沿海平原、四川盆地、洞庭湖-江汉平原、鄱阳湖平原、黄河源区等16个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监控,总监控面积达到325万平方公里。

—— 指导省级及省级以下地下水监测网的规划建设。指导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在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地方需求,开展省级及省级以下地下水监测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控制精度,完善监测功能。通过对现有监测网点的优化、充实和完善,实现对主要城市、工矿区和农牧区地下水的有效监控,使省级及省级以下地下水监测点总数达到50000个。

(3)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以矿山企业自主监测为主,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

国家级监测机构在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基础上,结合全国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初步建成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省级监测机构参照国家级网络建设标准,建立省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矿山企业在专业监测机构指导下,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的要求(国土资厅函[2009]795号),完成采矿活动影响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通过国家、地方和企业三级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全面掌握全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实施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有效监管及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4)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基岩标、分层标、GPS和水准测量网相结合的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汾渭地堑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加强安徽阜阳、黑龙江大庆等重点地段地面沉降监测网的建设,开展多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地面沉降综合监测,实现基本掌握全国地面沉降变化趋势的总体目标。

2、地质环境监测队伍体系建设

(1)推进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设。配合地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分级建设标准”,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公益性监测队伍机构建设,构建权责明晰、分工合理、有机衔接的监测机构和队伍体系。到2015年,实现省级监测站建制完全到位,地(市)级监测站建设基本到位,县级监测站建制初步到位。

(2)加强地质环境监测队伍人才交流和技术培训。探索建立环境监测院与各省总站之间交流学习、挂职锻炼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引领,注重对地质环境监测系统业务能力的培养,提升地质环境监测队伍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3、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1)制定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治相关技术标准。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质量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2)制定和修编地下水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并完善地下水监测技术标准体系,统一和规范地下水监测点建设、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工作流程和方法;推进制定地下水监测管理、监测设施保护规定、监测资料汇交与共享等办法和条例,使地下水监测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3)研究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影响评价和治理恢复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规范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等系列技术标准。

(4)开展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水土样品采集、样品处理和测试分析、测试数据分析整理等工作流程和方法,为建立全国水土地质环境监测、规划水土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基础

(5)完善地质遗迹调查相关标准。结合示范省地质遗迹调查工作,补充完善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制定地质遗迹数据库建设指南,编制省级地质遗迹调查编图指南和地质遗迹区划技术指南。

(二)构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体系

以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需求为导向,以专业队伍、技术和装备建设为重点,以提供高效应急响应技术服务为目标,立足已有资源,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共建原则,集成各方技术优势,全面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能力、地质环境应急监测保障能力。主要任务包括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指挥与会商系统、应急决策与支持系统以及应急标准与制度体系建设四个方面。

1、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以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为基础,统筹部署,分级分区建设一专多能、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体系,初步建成1个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中心、6个分中心,促进和带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国家级、省级和重点地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队伍,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咨询奠定基础。

(1)充实完善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达到实体运行的目的,指导省级应急处置技术机构建设。

(2)探索建立国家地质灾害应急分中心。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征分区、应急资源分布和机动应急需求,逐步建成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中部和三峡库区等6个具有较强机动应急能力的分中心,支撑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3)推进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立省级应急专家组,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水平。

(4)协调统筹地方地质灾害应急资源,加强辅助应急队伍建设。统筹国内地质灾害调查、勘察及治理队伍技术专长和装备状况,建立统一的应急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和辅助应急网络,实现就近支援、协作响应,为重特大地质灾害应急提供社会应急资源支撑。

2、应急指挥与会商系统建设

以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建设满足地质灾害应急快速调度、现场指挥与会商需求的工作系统。

(1)地质灾害应急网络环境建设。建设以国家级应急平台为中心,以片区级应急平台为枢纽,以省级应急平台为节点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网络环境,实现灾情速传速报、人员装备快速调度及应急措施的快速部署。

(2)远程会商平台建设。依托地质灾害监测网络,通过有线、无线网络及卫星通讯,架构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灾害现场的远程通讯与信息传输网络,建立远程会商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为应急指挥、信息传输、远程会商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3、应急决策与支持系统建设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及应急分析技术研究,提供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技术支持,为管理决策提供保障。

(1)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形成应急分析处理和决策的数据基础。收集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技术数据、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案例和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信息,建立不同类型灾害现场的应急技术方案数据库。

(2)专家支持系统建设。建设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集成地质灾害应急国家级专家和省级专家信息,集成整合应急专家知识,建成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系统,逐步形成专家技术咨询和智能辅助决策相结合的应急决策手段。

(3)应急分析处置系统建设。建立地质灾害现场“快速模拟-信息决策-指挥监控”推演系统,快速模拟和推演各种处置措施和治理方案的过程和效果,提供专家判断,辅助领导决策。

(4)应急响应评估系统建设。建立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评估体系,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对应急工作组织情况、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和治理方案实施效果的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完善,不断提高应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应急技术标准与制度体系建设

以规范化、标准化为手段,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支撑体系建设及运行的科学、规范和高效。

(1)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工作规则》、《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标准》、《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等国土资源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2)规范与技术标准建设。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装备配置标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标准》、《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标准,有序有力推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业务能力建设。

(三)加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

围绕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履行政府职能对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建立规范的地质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依托全国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整合地质环境信息资源,完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集多项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中国地质环境信息中心”,有效支撑全国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等多领域多目标的应用服务,大力提升地质环境信息为政府决策支持、为专业技术服务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项。

1、开展地质环境数据中心建设

(1)建立地质环境数据管理目录体系。按照业务工作需求和服务目标建立地质环境数据管理目录指标体系和数据存储方案,支撑地质环境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多目标应用。

(2)完成地质环境数据整合和集成。开展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地质环境基础调查数据、地质环境动态监测数据、基于自动传输技术的动态监测数据库等数据整合,实现对不同来源、不同时代产生的地质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和集成。

(3)建设地质环境综合数据库。结合政府及社会对地质环境信息的需求,研究地质环境数据服务内容,综合分析和提取各类地质环境信息资源,建立面向多目标服务的地质环境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支撑地质环境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综合数据库群。

(4)实现地质环境综合数据库更新与维护,提供信息服务产品。开展地质灾害、地下水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等数据库运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地质环境综合数据,通过地质环境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向各类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制作各种信息服务产品,通过地质环境信息网向用户发布。

2、开展地质环境信息网络建设

(1)开展地质环境骨干网络环境建设。结合现有地质环境信息网络架构和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需求,建设地质环境信息骨干网络,实现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示范区及试验基地等网络的无缝连接。

(2)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按照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建设具有防御功能和入侵检测的地质环境信息外网和物理隔离的内网。加强信息安全培训,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3)推进地质环境信息网站群建设。完善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信息门户网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网,推进省级地质环境信息网站建设。构建地质环境信息网管理平台,形成行业领先、资源共享、集成服务的地质环境网站群。

(4)开展基础支撑集群服务环境建设。利用虚拟化、云计算、集群服务、WebGIS、分布式数据库等技术,构建集群服务环境,统筹使用有限的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软硬件资源,实现信息平台及数据应用的协同管理、实时服务和备份等功能。

3、开展地质环境信息平台系统建设

(1)完成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总体设计。设计适合多级地质环境信息管理、信息综合和共享服务的平台体系架构,开发平台系统软件,构建可分布式部署和运行的信息平台系统。

(2)开发地质环境信息集成及管理系统。优化、整合、开发地质环境信息集成及数据管理系统,开发能够统一管理地质灾害、地下水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等数据的信息集成及管理系统。

(3)建设地质环境信息综合与发布系统。基于“一张图”的思想,建立面向不同用户对象的地质环境信息发布底图,开发地质灾害、地下水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等基础库的综合信息子系统,实现地质环境综合数据服务功能。开发适合地质环境综合数据的发布系统,实现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的适时发布。

(4)开展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与共享系统建设。建立内容全面、运行稳定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与数据共享系统,实现为多类用户服务、信息动态更新、信息资源查询、数据共享、数据产品发布等,支撑多目标、多渠道地质环境信息产品的社会化服务。

(5)开展专业应用系统建设及服务集成。开发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等领域的专业应用系统和数据服务,形成专业领域的数据采集、入库、管理、查询、应用分析、预警预报和数据服务子系统,提供规范化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按照统一的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和数据标准建设或改造已有专业应用系统,开发相应的数据服务后并入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

4、开展地质环境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

根据已有的地质环境数据和信息化技术要求,研究制定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系列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规范地质环境数据体系,指导数据整合、集成和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地质环境数据管理规定》、《地质环境综合数据库体系结构》、《地质环境数据存储技术方案》、《地质环境数据管理目录体系》、《地质环境数据共享与服务方案》、《地质环境数据库框架建设技术方案》、《地质环境数据产品制作技术要求》等技术方案和标准,以及地质环境各专业数据标准等。

(四)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瞄准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水土地质环境等重点业务领域中的技术关键点和难点,加强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综合和决策支撑等环节技术方法与理论研究,依靠科技创新,寻求突破,不断增强和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提升综合业务能力,打造国内一流的业务研究实体。

1、地质灾害领域

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业务中心建设为平台,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区域评价、应急处置、防治工程等多方面开展科学研究,不断增强环境监测院在地质灾害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

(1)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区划研究。集成全国性、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研究不同区域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成灾特点及防治对策,建立不同空间尺度下地质灾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初步形成地质灾害评价与区划的理论方法,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与区划,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2)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积极推进以利用地球资源卫星数据等为基础的遥感信息应用研究,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遥感快速调查系统。应用自动探测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数据信息化技术,实现地质灾害调查主流程现代化。以重点地区示范监测和重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群测群防体系为基础,建立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规范化工作流程,利用北斗卫星系统、GPS、移动通讯网络等高新技术开展地质灾害监测信息传输技术应用研究,探索建立集多种信息采集手段、信息传输方式为一体的区域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系统。

(3)开展区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技术方法研究。开展全国地质灾害中长期趋势预测模型和方法体系研究,分区比选并建立不同地质环境条件下的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和指标体系。开展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临界降雨量判据研究,探索建立动力学模型统计学模型有机结合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空间范围、时间区间和暴发强度等参数准确度的明显提高。研究建立集数据管理、信息共享、分析预测与模拟、预警产品制作、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地质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开展以县为单元的典型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研究,以村镇为预警对象,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和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全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

(4)开展重大单体滑坡形成机理及预警预报方法研究。开展大型和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监测和预警的技术方法研究。不断完善单体滑坡多参数、自动化、实时监测系统,探索可视化预警的可能性,开展单体地质灾害发育过程模拟,比选建立不同地质环境区的单体预警预报模型,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供基础支撑。

(5)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基础科学研究。围绕应急防治技术开展科学研究,重点加强避灾抢险技术、工程处置技术、灾情险情快速评估方法、险情短临预测预报技术、地空应急勘查技术以及应急监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依托国内科研教育机构,联合共建1-2个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开发实验室,建立复杂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应对问题攻关协作机制,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创新与突破。

(6)开展油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研究。以服务于国家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为目标,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提高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实效性。重点开展油气管道工程全生命周期地质灾害防治理论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开展油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方法研究和油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7)开展减灾工程应用研究。在矿山开采区、人口密集区、交通和能源等重大工程建设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用研究。深入开展三峡库区等典型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大型工程的滑坡防治、高切坡防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项目,逐步形成减灾工程应用研究的技术优势。

2、地下水领域

(1)开展全国、区域地下水动态评价及规律研究。深入分析和总结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成果资料,开展二次开发利用。研究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结合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分析预测地下水动态发展趋势,为国家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2)开展动态评价及预警预报模型研究。以北方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项目为依托,建立集数据传输、管理、存储、分析、发布为一体的北方平原盆地地下水信息系统和地下水动态评价系统。开展我国平原、盆地地下水模型建设,进行地下水数值模拟与预测预报,建实地下水模型中心,逐步实现地下水水位、水质和水量由定性预测向定量化预警预报的转化。

(3)开展地下水水质与污染应急调查研究。针对个别地区出现的地下水水质恶化或污染开展应急调查研究,运用地下水水质运移模拟软件,建立地下水水质模型,预测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4)开展水文地质学科基础性研究。以九七三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为支撑,开展地下水系统危机临界识别指标体系研究、地下水资源调控技术方法与理论体系研究、中国西部干旱区含水层存储与利用研究、黑河流域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的观测与机理研究等,推动水文地质学科的应用与建设。

(5)开展地面沉降机理及其对国家重大工程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开展全国地面沉降监测成果集成及综合研究,编制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探索研究地面沉降的致灾机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及防治技术。

3、矿山地质环境领域

(1)开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综合研究。依托全国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项目,加强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数据的汇总与综合分析研究,总结变化规律,评价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预测可能出现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发展趋势,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对策建议,为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技术标准、文件、政策法规等编制前期基础研究。

(2)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法研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及预测预报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探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体系。开展遥感技术、物探技术、三维可视化技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实时监测中的应用研究,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自动化、实时化和现代化。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研究,探索建立基于国家层面、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层面以及单个矿山等不同需求的多级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开展矿山地面塌陷监测预警关键技术方法研究,研发基于监测数据和机理研究的地面塌陷预警软件,为其他类似地质采矿条件下的地面塌陷监测预警提供示范和参考。

(3)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方法研究。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修复技术、生态环境脆弱条件下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重建技术和矿山废物循环利用实用技术研究,提高矿山地质环境防治水平。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矿山水土污染防治、矿山有害废弃物处置及矿山植被重建等方面的技术方法研究。

4、水土环境领域

(1)开展水土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区划研究。在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的基础上,研究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水土地质环境特征,各类水土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程度、分布特征、变化规律和影响因素,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和水土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2)开展水土污染机理研究。选择典型地区开展水土污染机理研究,监测大气降水、地表水、土壤、土壤水、包气带水、潜水等介质中元素的含量及分布特征,研究元素在各种介质中的迁移转化规律,为水土污染监测预警提供依据。

(3)开展水土污染修复技术研究。在典型区污染元素迁移转化机理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水土污染修复技术研究,选取不同的超富集植物对比研究污染修复效果,为开展土地污染修复奠定基础。

5、地质遗迹领域

开展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综合研究工作,在省级地质遗迹调查的基础上,整合集成全国性与省级调查研究成果,分析地质遗迹分布规律及特点,总结地质遗迹的成因和演化规律,开展典型地质遗迹的对比分析研究,开展地质遗迹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和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资源区划和保护规划研究,出版我国地质遗迹分布系列图。

(五)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建设

在现有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的基础上,针对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不同特点,实施分层次、分阶段、分重点建设。编制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各示范区(试验基地)的总体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业务突破重点,加大投入,建精建实,将示范区(试验基地)逐步打造成为国内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研究的开放式科研平台,力争在2015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国不同区域、不同地质环境类型、不同地质环境监测对象的20个左右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实现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的合理布局,并实现4-6示范区(试验基地)申报成功“国土资源部科普基地”称号和“国土资源部科学试验基地”称号。

1、示范区建设工作重点

(1)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示范。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地质环境监测对象在监测网络布设、监测设备选取、监测手段组合、传输手段等方面,研究比选各类监测方法和技术手段的应用效果和应用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水土地质环境方面监测技术规范,并在示范区装备国内外高新监测及传输设备,在技术方法和技术装备上体现示范效应。

(2)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研究不同地质环境背景下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引进、吸收和研发地质环境监测预警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地质环境问题预测预警科技水平,发挥技术引领作用。

(3)探索建立示范区(试验基地)长效运行机制。树立开放理念,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结合地方需求,营造良好环境,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试验基地)运行机制。积极培育科研项目,吸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人员在示范区开展研究工作,提高示范区科学研究水平。加快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各示范区(试验基地)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各示范区(试验基地)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点,寻找技术业务突破口和创新点,发挥技术示范与技术引领作用。

“十二五”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示范区(试验基地)主要任务

示范区类型

示范区名称

主要任务

地下水监测

北京平原地下水监测示范区

结合地方地下水资源管理需求,通过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手段,探索建立地下水监测预警预报技术方法,力争在监测信息服务方式上取得突破。推进我国地下水监测、信息传输和管理现代化,提高地下水监测技术和信息处理水平,形成监测新技术方法应用、科学研究、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的基地,指导和带动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地下水监测、动态评价和预警预报,为全国相似地区开展地下水监测提供示范。

山东济南泉域地下水监测示范区

新疆乌鲁木齐河谷地下水监测示范区

地质灾害监测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不断完善三峡库区、四川雅安、云南新平、陕西子长、福建德化、甘肃兰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全面总结四川雅安、云南新平示范区各类监测手段、方法和仪器设备的适用情况,开展预警体系有效性分析,编制地质灾害监测、信息传输和预警分析相关技术要求,并力争在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与传输技术、预警预报分析方法和预警系统平台建设方面形成创新。

四川雅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云南新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陕西子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甘肃兰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福建德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湖南冷水江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加大湖南冷水江、湖北大冶、山西太原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监测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并总结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方法、手段、工作程序以及数据分析和评估方法,编制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指导开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湖北大冶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山西太原西山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地面沉降监测

河北沧州地面沉降监测示范区

充分利用地方监测需求,加快河北沧州地面沉降监测示范区与地方的合作,全力争取地方支持,完成示范区基地建设和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水土地质环境监测

河北保定沧州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进一步完善示范区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网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监测频度、监测数据处理以及预警预报方法等方面基础理论研究,制订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为全国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提供示范。

地质环境综合监测

甘肃石羊河流域地质环境综合监测示范区

做好石羊河流域综合监测示范区建设的前期研究工作,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为今后实施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

(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1、开展规划战略与决策支撑研究

针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国内外资源与环境变化形势跟踪分析,重点开展全国性、区域性、流域性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规划及战略研究。力争在水工环调查、监测工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国土资源部开展国土规划研究和地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2020年之前水工环地质工作规划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1)开展水工环地质工作战略研究。在系统分析水工环地质工作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跟踪水工环地质工作进展,选取我国东、中、西部典型地区,开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地质环境问题研究,从维护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地质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水工环调查及监测工作部署建议。

(2)开展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研究。在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与预报专项“十一五”总结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地质环境监测以及地质遗迹保护等领域的规划研究。系统地提出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方案,为“十三五”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工作部署提供技术支撑。

2、开展国土资源综合监测与评价

紧密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国土资源部新时期宏观管理思路,研究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各类专业监测成果进行科学集成,进一步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定期反映国土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综合信息,为国土资源综合规划管理服务。

(1)开展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研究。以“数量→质量→生态”监测为主线,探索建立一套由能反映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宏观态势的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为国土资源整体形势判断与趋势预测奠定技术基础。

(2)开展国土资源监测成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于通用地图式搜索引擎和数据查询、与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相适应的、具有动态更新功能的国土资源综合监测信息服务平台,为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土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状况提供技术服务。

(3)开展典型地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示范研究。选择长江中游江汉—洞庭平原、河西走廊石羊河流域和大同盆地,开展典型地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示范研究。针对不同区域国土资源开发和生态地质环境特征,建立从监测工作部署、监测周期频率、监测数据分析到综合评价成果形成一整套技术方法体系,为逐步推进全国不同地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提供技术示范。开展典型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网络优化研究,以掌握区域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宏观动态为目的,提出区域国土资源综合监测工作部署建议和运行方案,为今后实施国土资源综合监测奠定基础。

3、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与国土规划研究

依托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项目,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与区划指标体系,总体把握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状况,科学评价我国区域国土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总体区划和国土资源优化配置的对策建议。

(1)研究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系统分析全国及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与环境本底,以中尺度流域为基础、以相关资源环境要素为主要限制因素,确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对象,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和风险分析。在单要素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基础上,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模型,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实现总体把握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状况的目标。对照国土开发利用现状,评价区域国土开发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强度和时序的科学合理性,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区域国土开发利用的经验教训,指出未来20年区域国土开发利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3)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区划研究。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研究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区划指标体系和区划模式,汇总集成全国及各类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区划成果,研究编制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区划方案。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角度,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优化配置的对策建议。

4、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

以需求为导向,利用现代高新技术,结合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特点,考虑接受人群特征,编制通俗易懂、易于推广应用的新一代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推广地方防灾减灾经验、借鉴防灾减灾成功案例、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通过出版发行、集中培训、报纸刊载和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地质灾害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避险自救和应急互救等方面的技能,满足国家减灾防灾需要。

六、保障措施

1、积极推进规章制度建设

在部、局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尽早出台,做好《办法》出台后实施和落实,不断规范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起草《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汇交办法》和《水工环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尽快出台,为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成果集成及信息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人才资源是实现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目标的根本保障。要以落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为主线,培育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的、专业发展均衡、梯队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通过建立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持续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在环境监测院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合理年龄结构、有较强战斗力、充满活力的人才梯队。

3、争取多方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充足稳定的资金投入是实现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目标的前提和基本保障。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争取多方支持,形成以财政为主导的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一是利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的有利时机,为全面实现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建设目标提供经费保障;二是在部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三是围绕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矿产资源评价专项经费,将项目工作与业务建设重点有机结合,实现互补共赢的目标;四是结合环境监测院的业务发展方向和重点,申报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支持重点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发展;五是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利用合作共建的方式,为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提供经费支持。

4、加强基地建设和技术装备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基地和设备保障

编制并尽快出台《中国地质环境院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装备规划》,为提升科研能力、提高科技水平提供基地及装备保障。加快实施地质环境信息大楼、地下水监测大楼建设,全面解决困扰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的办公基地问题。充分利用实施《中国地质调查局技术装备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快我院应急装备、信息设备和监测设备的补充和完善。合理使用矿产资源评价项目和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与预报项目中的设备经费,实现日常设备的正常更新。尽快启动地质灾害野外试验基地和地下水试验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纳入部、局科技平台建设规划。

5、创新管理理念,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技术业务、预算和行政后勤保障的规范管理,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全面落实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业务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环境监测院将根据规划的总体部署,落实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按照规划要求,明确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保证规划实施。

6、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

建立环境监测院长中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鼓励地质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加强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积极培植创新成果。加强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吸收先进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利用挂靠环境监测院的学术组织和团体,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支持、配合并推动院技术业务的持续发展。

7、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外公益机构、科研组织、大学的合作和交流,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下水监测预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面沉降防治等领域谋求重大项目合作,学习国外地质环境监测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国际间业务交流与互访,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组织出国考察学习,跟踪国际最新地质环境监测发展动态,全面提升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与国外地学教育机构、工作机构合作,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外进行技术培训、业务研修,培育高素质的地质环境技术人才。

一、前   言

未来5年,是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地质环境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中,国家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中,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是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未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因素。面对新形势与新要求,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以下简称“环境监测院”)以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地质环境管理需求以及社会公众需求为出发点,结合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对对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环境监测院技术业务工作未来发展,组织编制了《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业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环境监测院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三定”方案》、《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长期发展思路》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十二五”技术业务发展构想》等。

《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准年, 2011-2015年为规划期。

二、“十一五”技术业务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环境监测院确立了中长期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和队伍建设,在地下水监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以及水工环地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批优秀成果,2006—2010年共荣获国家和省部级成果奖励1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为国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服务。

1、明确了业务发展方向,业务结构调整基本到位

“十一五”期间,环境监测院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准确定位自身发展,提出了“1234”发展思路,编制完成了《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了5个核心领域和3个拓展领域的业务发展方向,构建了“1153”项目管理体系。通过完善业务结构、整合人才队伍、优化项目资源等措施,初步形成层次分明、相互支撑的项目架构,为环境监测院集中力量形成重大成果奠定了基础。

2、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成效显著

先后建立了15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1925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自动监测点数达到474个。依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初步建成全国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以落实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为契机,启动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三大核心领域监测网建设同步推进,监测规模和监测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夯实了监测工作基础。

3、地质灾害与地下水预警预报水平进一步提升

研制了第二代“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 ”,提高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托三峡、雅安、新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研究开发了地质灾害预警分析与信息发布系统和基于北斗一号卫星的地质灾害监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提升了区域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的科技水平。依托北京、济南、乌鲁木齐地下水监测示范区开发建设了REGIS系统,完善了地下水监测数据库和预测模型,在北京平原区建立了102个地下水监测孔的预警模板,初步实现了地下水水位的动态预警。技术示范及引领效应进一步加强。

4、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得到极大增强

全面改善了地质环境信息网络运行环境,建成了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三峡库区等专用网络连接,内部网络信息点400余个。稳步推进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了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预警与遥感数据整合总量达400万兆。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站信息发布与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987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的动态监测数据通过网络公开发布,初步实现了地下水监测信息社会共享。

5、技术支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在规划部署、战略研究以及规范标准编制等方面积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起草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推进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土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框架思路》、《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为部、局规划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依据。新编、修编了《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标准》、《矿山地质环境动态调查监测指标体系》等各类地质环境监测标准,进一步推动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快速起步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人员配备与技术装备建设初步到位。确定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框架,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响应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平战结合的应急机制。建成了由124名专家组成的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库,推进了汛期地质灾害片区巡查指导制度。初步建成基于卫星通信地质灾害应急远程会商系统,实现了国土资源部应急后方指挥与地质灾害现场之间的多点远程会商和数据传输,并在部应急技术实战演练中得到检验。

7、综合研究能力进一步加强

加强科技创新,重视成果集成,综合研究能力大幅提升,在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形成一批优秀成果。通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综合研究,基本掌握了我国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通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综合研究,基本掌握了全国11万个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育分布情况及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通过地下水动态监测成果的综合研究,重点了解了北方平原盆地区,特别是了解了华北平原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地面沉降、地下水超采与污染分布情况。这些成果充分显示了环境监测院在地质环境区域性研究、成果综合集成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也较好地发挥了国家级院的技术支撑作用。

同时也应看到,目前环境监测院业务建设中还存在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基础薄弱,示范区建设及研究深度不足,技术引领作用不够显著等问题,办公基地建设滞后也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环境监测院的业务发展后劲。

三、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仍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地质环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做好新时期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意义重大。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和谐社会,对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把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列为重点领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国家实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对地质环境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提升地质环境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与民生工程,迫切需要地质环境监测提供基础保障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近年来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地下水供水安全存在隐患,局部地区地下水污染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严峻。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民生问题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安全运行,迫切需要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网络,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和应急能力,加快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为改善民生提供基础保障。

3、落实部局领导对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履行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迫切需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国务院赋予了国土资源部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职能,地质环境监测是政府履行地质环境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环境监测院肩负着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高效完善的技术支撑与技术保障的职责,从管理部门要提高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角度也迫切需要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四、规划目标、建设思路及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需求和部、局要求,本着“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建精做强”的基本思想,依托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系统,以满足政府管理技术支撑需要和创造高质量地质科技成果为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和科学管理,全力凝炼核心业务领域,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为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职能,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共安全与环境友好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基本建立覆盖全国重点经济开发区带、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初步构建科学完善的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和地质环境信息综合技术支撑体系,探索建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能力与技术水平,为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区域宏观发展规划和实施地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满足政府监管、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对地质环境信息的需求,形成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

(三)建设思路

围绕环境监测院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提出了“十二五”技术业务工作建设思路,概括为:围绕一个中心,构建两套体系,加强三项建设,做好一项服务。简称为“1231”发展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是指紧密围绕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矿产资源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全面提升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水平。

构建两套体系是指构建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全国地质灾害应急支撑体系。

加强三项建设是指加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和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建设。

做好一项服务是指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四)规划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府管理部门需求,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急需的地区和领域,充分发挥监测工作效益,实现从供给驱动到需求驱动的转变,更加主动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2、继承完善原则。遵循中长期发展总体思路和中长期技术业务发展规划的基本思想,充分考虑业务发展的连续性,保持“十二五”工作与现有业务框架、重点建设领域以及重点工作内容的一致性,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3、适度超前原则。根据《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及国土资源部“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预测,适度超前地规划、部署国家所需的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为实现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4、科技创新原则。以信息平台建设、预测预警方法研究、监测示范区建设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为突破口,追踪和应用国内外地质环境领域的前沿技术,创新理念,提出新的目标和设想,推动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创新发展。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完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支撑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需求,重点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监测队伍体系建设和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1、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按照环境监测院确定的核心业务领域重点加强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

(1)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建设。依托四川雅安、甘肃兰州、云南新平、福建泉州、陕西子长和三峡库区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在6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内建立30-40处典型单体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点并实施监测。依托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对全国1973处滑坡隐患点和665处泥石流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建实全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为基础,结合地方地质灾害防治需求,配合政府部门推进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做好全国20万处群测群防监测点数据的动态管理与分析,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 指导省级及省级以下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按照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各省实际,加强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协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逐步完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2)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

—— 组织实施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建设。依托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和中国北方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项目,组织开展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建设。通过调整优化、升级改造和新建,到2015年,国家级监测点总数达到10000个,实现对黄淮海平原、长江三角洲、东北平原、珠江三角洲、鄂尔多斯盆地、西南岩溶石山地区、汾-渭河谷盆地、河西走廊、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东南沿海平原、四川盆地、洞庭湖-江汉平原、鄱阳湖平原、黄河源区等16个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监控,总监控面积达到325万平方公里。

—— 指导省级及省级以下地下水监测网的规划建设。指导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在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地方需求,开展省级及省级以下地下水监测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控制精度,完善监测功能。通过对现有监测网点的优化、充实和完善,实现对主要城市、工矿区和农牧区地下水的有效监控,使省级及省级以下地下水监测点总数达到50000个。

(3)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以矿山企业自主监测为主,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

国家级监测机构在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基础上,结合全国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初步建成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省级监测机构参照国家级网络建设标准,建立省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矿山企业在专业监测机构指导下,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的要求(国土资厅函[2009]795号),完成采矿活动影响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通过国家、地方和企业三级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全面掌握全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实施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有效监管及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4)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基岩标、分层标、GPS和水准测量网相结合的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汾渭地堑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加强安徽阜阳、黑龙江大庆等重点地段地面沉降监测网的建设,开展多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地面沉降综合监测,实现基本掌握全国地面沉降变化趋势的总体目标。

2、地质环境监测队伍体系建设

(1)推进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设。配合地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分级建设标准”,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公益性监测队伍机构建设,构建权责明晰、分工合理、有机衔接的监测机构和队伍体系。到2015年,实现省级监测站建制完全到位,地(市)级监测站建设基本到位,县级监测站建制初步到位。

(2)加强地质环境监测队伍人才交流和技术培训。探索建立环境监测院与各省总站之间交流学习、挂职锻炼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引领,注重对地质环境监测系统业务能力的培养,提升地质环境监测队伍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3、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1)制定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治相关技术标准。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质量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2)制定和修编地下水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并完善地下水监测技术标准体系,统一和规范地下水监测点建设、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工作流程和方法;推进制定地下水监测管理、监测设施保护规定、监测资料汇交与共享等办法和条例,使地下水监测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3)研究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影响评价和治理恢复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规范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等系列技术标准。

(4)开展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水土样品采集、样品处理和测试分析、测试数据分析整理等工作流程和方法,为建立全国水土地质环境监测、规划水土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基础

(5)完善地质遗迹调查相关标准。结合示范省地质遗迹调查工作,补充完善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制定地质遗迹数据库建设指南,编制省级地质遗迹调查编图指南和地质遗迹区划技术指南。

(二)构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体系

以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需求为导向,以专业队伍、技术和装备建设为重点,以提供高效应急响应技术服务为目标,立足已有资源,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共建原则,集成各方技术优势,全面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能力、地质环境应急监测保障能力。主要任务包括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指挥与会商系统、应急决策与支持系统以及应急标准与制度体系建设四个方面。

1、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以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为基础,统筹部署,分级分区建设一专多能、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体系,初步建成1个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中心、6个分中心,促进和带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国家级、省级和重点地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队伍,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咨询奠定基础。

(1)充实完善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达到实体运行的目的,指导省级应急处置技术机构建设。

(2)探索建立国家地质灾害应急分中心。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征分区、应急资源分布和机动应急需求,逐步建成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中部和三峡库区等6个具有较强机动应急能力的分中心,支撑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3)推进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立省级应急专家组,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水平。

(4)协调统筹地方地质灾害应急资源,加强辅助应急队伍建设。统筹国内地质灾害调查、勘察及治理队伍技术专长和装备状况,建立统一的应急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和辅助应急网络,实现就近支援、协作响应,为重特大地质灾害应急提供社会应急资源支撑。

2、应急指挥与会商系统建设

以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建设满足地质灾害应急快速调度、现场指挥与会商需求的工作系统。

(1)地质灾害应急网络环境建设。建设以国家级应急平台为中心,以片区级应急平台为枢纽,以省级应急平台为节点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网络环境,实现灾情速传速报、人员装备快速调度及应急措施的快速部署。

(2)远程会商平台建设。依托地质灾害监测网络,通过有线、无线网络及卫星通讯,架构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灾害现场的远程通讯与信息传输网络,建立远程会商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为应急指挥、信息传输、远程会商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3、应急决策与支持系统建设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及应急分析技术研究,提供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技术支持,为管理决策提供保障。

(1)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形成应急分析处理和决策的数据基础。收集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技术数据、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案例和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信息,建立不同类型灾害现场的应急技术方案数据库。

(2)专家支持系统建设。建设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集成地质灾害应急国家级专家和省级专家信息,集成整合应急专家知识,建成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系统,逐步形成专家技术咨询和智能辅助决策相结合的应急决策手段。

(3)应急分析处置系统建设。建立地质灾害现场“快速模拟-信息决策-指挥监控”推演系统,快速模拟和推演各种处置措施和治理方案的过程和效果,提供专家判断,辅助领导决策。

(4)应急响应评估系统建设。建立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评估体系,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对应急工作组织情况、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和治理方案实施效果的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完善,不断提高应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应急技术标准与制度体系建设

以规范化、标准化为手段,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支撑体系建设及运行的科学、规范和高效。

(1)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工作规则》、《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标准》、《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等国土资源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2)规范与技术标准建设。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装备配置标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标准》、《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标准,有序有力推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业务能力建设。

(三)加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

围绕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履行政府职能对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建立规范的地质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依托全国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整合地质环境信息资源,完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集多项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中国地质环境信息中心”,有效支撑全国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等多领域多目标的应用服务,大力提升地质环境信息为政府决策支持、为专业技术服务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项。

1、开展地质环境数据中心建设

(1)建立地质环境数据管理目录体系。按照业务工作需求和服务目标建立地质环境数据管理目录指标体系和数据存储方案,支撑地质环境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多目标应用。

(2)完成地质环境数据整合和集成。开展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地质环境基础调查数据、地质环境动态监测数据、基于自动传输技术的动态监测数据库等数据整合,实现对不同来源、不同时代产生的地质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和集成。

(3)建设地质环境综合数据库。结合政府及社会对地质环境信息的需求,研究地质环境数据服务内容,综合分析和提取各类地质环境信息资源,建立面向多目标服务的地质环境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支撑地质环境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综合数据库群。

(4)实现地质环境综合数据库更新与维护,提供信息服务产品。开展地质灾害、地下水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等数据库运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地质环境综合数据,通过地质环境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向各类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制作各种信息服务产品,通过地质环境信息网向用户发布。

2、开展地质环境信息网络建设

(1)开展地质环境骨干网络环境建设。结合现有地质环境信息网络架构和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需求,建设地质环境信息骨干网络,实现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示范区及试验基地等网络的无缝连接。

(2)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按照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建设具有防御功能和入侵检测的地质环境信息外网和物理隔离的内网。加强信息安全培训,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3)推进地质环境信息网站群建设。完善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信息门户网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网,推进省级地质环境信息网站建设。构建地质环境信息网管理平台,形成行业领先、资源共享、集成服务的地质环境网站群。

(4)开展基础支撑集群服务环境建设。利用虚拟化、云计算、集群服务、WebGIS、分布式数据库等技术,构建集群服务环境,统筹使用有限的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软硬件资源,实现信息平台及数据应用的协同管理、实时服务和备份等功能。

3、开展地质环境信息平台系统建设

(1)完成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总体设计。设计适合多级地质环境信息管理、信息综合和共享服务的平台体系架构,开发平台系统软件,构建可分布式部署和运行的信息平台系统。

(2)开发地质环境信息集成及管理系统。优化、整合、开发地质环境信息集成及数据管理系统,开发能够统一管理地质灾害、地下水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等数据的信息集成及管理系统。

(3)建设地质环境信息综合与发布系统。基于“一张图”的思想,建立面向不同用户对象的地质环境信息发布底图,开发地质灾害、地下水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等基础库的综合信息子系统,实现地质环境综合数据服务功能。开发适合地质环境综合数据的发布系统,实现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的适时发布。

(4)开展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与共享系统建设。建立内容全面、运行稳定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与数据共享系统,实现为多类用户服务、信息动态更新、信息资源查询、数据共享、数据产品发布等,支撑多目标、多渠道地质环境信息产品的社会化服务。

(5)开展专业应用系统建设及服务集成。开发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等领域的专业应用系统和数据服务,形成专业领域的数据采集、入库、管理、查询、应用分析、预警预报和数据服务子系统,提供规范化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按照统一的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和数据标准建设或改造已有专业应用系统,开发相应的数据服务后并入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

4、开展地质环境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

根据已有的地质环境数据和信息化技术要求,研究制定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系列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规范地质环境数据体系,指导数据整合、集成和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地质环境数据管理规定》、《地质环境综合数据库体系结构》、《地质环境数据存储技术方案》、《地质环境数据管理目录体系》、《地质环境数据共享与服务方案》、《地质环境数据库框架建设技术方案》、《地质环境数据产品制作技术要求》等技术方案和标准,以及地质环境各专业数据标准等。

(四)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瞄准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水土地质环境等重点业务领域中的技术关键点和难点,加强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综合和决策支撑等环节技术方法与理论研究,依靠科技创新,寻求突破,不断增强和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提升综合业务能力,打造国内一流的业务研究实体。

1、地质灾害领域

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业务中心建设为平台,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区域评价、应急处置、防治工程等多方面开展科学研究,不断增强环境监测院在地质灾害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

(1)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区划研究。集成全国性、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研究不同区域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成灾特点及防治对策,建立不同空间尺度下地质灾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初步形成地质灾害评价与区划的理论方法,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与区划,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2)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积极推进以利用地球资源卫星数据等为基础的遥感信息应用研究,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遥感快速调查系统。应用自动探测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数据信息化技术,实现地质灾害调查主流程现代化。以重点地区示范监测和重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群测群防体系为基础,建立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规范化工作流程,利用北斗卫星系统、GPS、移动通讯网络等高新技术开展地质灾害监测信息传输技术应用研究,探索建立集多种信息采集手段、信息传输方式为一体的区域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系统。

(3)开展区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技术方法研究。开展全国地质灾害中长期趋势预测模型和方法体系研究,分区比选并建立不同地质环境条件下的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和指标体系。开展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临界降雨量判据研究,探索建立动力学模型统计学模型有机结合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空间范围、时间区间和暴发强度等参数准确度的明显提高。研究建立集数据管理、信息共享、分析预测与模拟、预警产品制作、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地质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开展以县为单元的典型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研究,以村镇为预警对象,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和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全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

(4)开展重大单体滑坡形成机理及预警预报方法研究。开展大型和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监测和预警的技术方法研究。不断完善单体滑坡多参数、自动化、实时监测系统,探索可视化预警的可能性,开展单体地质灾害发育过程模拟,比选建立不同地质环境区的单体预警预报模型,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供基础支撑。

(5)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基础科学研究。围绕应急防治技术开展科学研究,重点加强避灾抢险技术、工程处置技术、灾情险情快速评估方法、险情短临预测预报技术、地空应急勘查技术以及应急监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依托国内科研教育机构,联合共建1-2个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开发实验室,建立复杂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应对问题攻关协作机制,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创新与突破。

(6)开展油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研究。以服务于国家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为目标,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提高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实效性。重点开展油气管道工程全生命周期地质灾害防治理论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开展油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方法研究和油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7)开展减灾工程应用研究。在矿山开采区、人口密集区、交通和能源等重大工程建设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用研究。深入开展三峡库区等典型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大型工程的滑坡防治、高切坡防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项目,逐步形成减灾工程应用研究的技术优势。

2、地下水领域

(1)开展全国、区域地下水动态评价及规律研究。深入分析和总结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成果资料,开展二次开发利用。研究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结合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分析预测地下水动态发展趋势,为国家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2)开展动态评价及预警预报模型研究。以北方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项目为依托,建立集数据传输、管理、存储、分析、发布为一体的北方平原盆地地下水信息系统和地下水动态评价系统。开展我国平原、盆地地下水模型建设,进行地下水数值模拟与预测预报,建实地下水模型中心,逐步实现地下水水位、水质和水量由定性预测向定量化预警预报的转化。

(3)开展地下水水质与污染应急调查研究。针对个别地区出现的地下水水质恶化或污染开展应急调查研究,运用地下水水质运移模拟软件,建立地下水水质模型,预测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4)开展水文地质学科基础性研究。以九七三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为支撑,开展地下水系统危机临界识别指标体系研究、地下水资源调控技术方法与理论体系研究、中国西部干旱区含水层存储与利用研究、黑河流域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的观测与机理研究等,推动水文地质学科的应用与建设。

(5)开展地面沉降机理及其对国家重大工程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开展全国地面沉降监测成果集成及综合研究,编制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探索研究地面沉降的致灾机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及防治技术。

3、矿山地质环境领域

(1)开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综合研究。依托全国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项目,加强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数据的汇总与综合分析研究,总结变化规律,评价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预测可能出现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发展趋势,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对策建议,为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技术标准、文件、政策法规等编制前期基础研究。

(2)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法研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及预测预报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探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体系。开展遥感技术、物探技术、三维可视化技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实时监测中的应用研究,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自动化、实时化和现代化。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研究,探索建立基于国家层面、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层面以及单个矿山等不同需求的多级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开展矿山地面塌陷监测预警关键技术方法研究,研发基于监测数据和机理研究的地面塌陷预警软件,为其他类似地质采矿条件下的地面塌陷监测预警提供示范和参考。

(3)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方法研究。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修复技术、生态环境脆弱条件下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重建技术和矿山废物循环利用实用技术研究,提高矿山地质环境防治水平。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矿山水土污染防治、矿山有害废弃物处置及矿山植被重建等方面的技术方法研究。

4、水土环境领域

(1)开展水土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区划研究。在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的基础上,研究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水土地质环境特征,各类水土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程度、分布特征、变化规律和影响因素,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和水土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2)开展水土污染机理研究。选择典型地区开展水土污染机理研究,监测大气降水、地表水、土壤、土壤水、包气带水、潜水等介质中元素的含量及分布特征,研究元素在各种介质中的迁移转化规律,为水土污染监测预警提供依据。

(3)开展水土污染修复技术研究。在典型区污染元素迁移转化机理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水土污染修复技术研究,选取不同的超富集植物对比研究污染修复效果,为开展土地污染修复奠定基础。

5、地质遗迹领域

开展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综合研究工作,在省级地质遗迹调查的基础上,整合集成全国性与省级调查研究成果,分析地质遗迹分布规律及特点,总结地质遗迹的成因和演化规律,开展典型地质遗迹的对比分析研究,开展地质遗迹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和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资源区划和保护规划研究,出版我国地质遗迹分布系列图。

(五)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建设

在现有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的基础上,针对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不同特点,实施分层次、分阶段、分重点建设。编制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各示范区(试验基地)的总体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业务突破重点,加大投入,建精建实,将示范区(试验基地)逐步打造成为国内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研究的开放式科研平台,力争在2015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国不同区域、不同地质环境类型、不同地质环境监测对象的20个左右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实现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试验基地)的合理布局,并实现4-6示范区(试验基地)申报成功“国土资源部科普基地”称号和“国土资源部科学试验基地”称号。

1、示范区建设工作重点

(1)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示范。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地质环境监测对象在监测网络布设、监测设备选取、监测手段组合、传输手段等方面,研究比选各类监测方法和技术手段的应用效果和应用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水土地质环境方面监测技术规范,并在示范区装备国内外高新监测及传输设备,在技术方法和技术装备上体现示范效应。

(2)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研究不同地质环境背景下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引进、吸收和研发地质环境监测预警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地质环境问题预测预警科技水平,发挥技术引领作用。

(3)探索建立示范区(试验基地)长效运行机制。树立开放理念,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结合地方需求,营造良好环境,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试验基地)运行机制。积极培育科研项目,吸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人员在示范区开展研究工作,提高示范区科学研究水平。加快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各示范区(试验基地)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各示范区(试验基地)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点,寻找技术业务突破口和创新点,发挥技术示范与技术引领作用。

“十二五”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示范区(试验基地)主要任务

示范区类型

示范区名称

主要任务

地下水监测

北京平原地下水监测示范区

结合地方地下水资源管理需求,通过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手段,探索建立地下水监测预警预报技术方法,力争在监测信息服务方式上取得突破。推进我国地下水监测、信息传输和管理现代化,提高地下水监测技术和信息处理水平,形成监测新技术方法应用、科学研究、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的基地,指导和带动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地下水监测、动态评价和预警预报,为全国相似地区开展地下水监测提供示范。

山东济南泉域地下水监测示范区

新疆乌鲁木齐河谷地下水监测示范区

地质灾害监测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不断完善三峡库区、四川雅安、云南新平、陕西子长、福建德化、甘肃兰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全面总结四川雅安、云南新平示范区各类监测手段、方法和仪器设备的适用情况,开展预警体系有效性分析,编制地质灾害监测、信息传输和预警分析相关技术要求,并力争在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与传输技术、预警预报分析方法和预警系统平台建设方面形成创新。

四川雅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云南新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陕西子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甘肃兰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福建德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湖南冷水江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加大湖南冷水江、湖北大冶、山西太原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监测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并总结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方法、手段、工作程序以及数据分析和评估方法,编制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指导开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湖北大冶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山西太原西山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地面沉降监测

河北沧州地面沉降监测示范区

充分利用地方监测需求,加快河北沧州地面沉降监测示范区与地方的合作,全力争取地方支持,完成示范区基地建设和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水土地质环境监测

河北保定沧州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进一步完善示范区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网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监测频度、监测数据处理以及预警预报方法等方面基础理论研究,制订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为全国水土地质环境监测提供示范。

地质环境综合监测

甘肃石羊河流域地质环境综合监测示范区

做好石羊河流域综合监测示范区建设的前期研究工作,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为今后实施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

(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1、开展规划战略与决策支撑研究

针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国内外资源与环境变化形势跟踪分析,重点开展全国性、区域性、流域性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规划及战略研究。力争在水工环调查、监测工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国土资源部开展国土规划研究和地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2020年之前水工环地质工作规划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1)开展水工环地质工作战略研究。在系统分析水工环地质工作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跟踪水工环地质工作进展,选取我国东、中、西部典型地区,开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地质环境问题研究,从维护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地质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水工环调查及监测工作部署建议。

(2)开展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研究。在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与预报专项“十一五”总结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地质环境监测以及地质遗迹保护等领域的规划研究。系统地提出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方案,为“十三五”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工作部署提供技术支撑。

2、开展国土资源综合监测与评价

紧密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国土资源部新时期宏观管理思路,研究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各类专业监测成果进行科学集成,进一步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定期反映国土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综合信息,为国土资源综合规划管理服务。

(1)开展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研究。以“数量→质量→生态”监测为主线,探索建立一套由能反映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宏观态势的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为国土资源整体形势判断与趋势预测奠定技术基础。

(2)开展国土资源监测成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于通用地图式搜索引擎和数据查询、与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指标体系相适应的、具有动态更新功能的国土资源综合监测信息服务平台,为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土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状况提供技术服务。

(3)开展典型地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示范研究。选择长江中游江汉—洞庭平原、河西走廊石羊河流域和大同盆地,开展典型地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示范研究。针对不同区域国土资源开发和生态地质环境特征,建立从监测工作部署、监测周期频率、监测数据分析到综合评价成果形成一整套技术方法体系,为逐步推进全国不同地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提供技术示范。开展典型区国土资源综合监测网络优化研究,以掌握区域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宏观动态为目的,提出区域国土资源综合监测工作部署建议和运行方案,为今后实施国土资源综合监测奠定基础。

3、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与国土规划研究

依托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项目,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与区划指标体系,总体把握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状况,科学评价我国区域国土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总体区划和国土资源优化配置的对策建议。

(1)研究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系统分析全国及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与环境本底,以中尺度流域为基础、以相关资源环境要素为主要限制因素,确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对象,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和风险分析。在单要素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基础上,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模型,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实现总体把握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状况的目标。对照国土开发利用现状,评价区域国土开发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强度和时序的科学合理性,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区域国土开发利用的经验教训,指出未来20年区域国土开发利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3)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区划研究。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研究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区划指标体系和区划模式,汇总集成全国及各类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区划成果,研究编制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区划方案。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角度,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优化配置的对策建议。

4、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

以需求为导向,利用现代高新技术,结合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特点,考虑接受人群特征,编制通俗易懂、易于推广应用的新一代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推广地方防灾减灾经验、借鉴防灾减灾成功案例、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通过出版发行、集中培训、报纸刊载和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地质灾害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避险自救和应急互救等方面的技能,满足国家减灾防灾需要。

六、保障措施

1、积极推进规章制度建设

在部、局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尽早出台,做好《办法》出台后实施和落实,不断规范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起草《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汇交办法》和《水工环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尽快出台,为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成果集成及信息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人才资源是实现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目标的根本保障。要以落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为主线,培育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的、专业发展均衡、梯队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通过建立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持续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在环境监测院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合理年龄结构、有较强战斗力、充满活力的人才梯队。

3、争取多方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充足稳定的资金投入是实现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目标的前提和基本保障。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争取多方支持,形成以财政为主导的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一是利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的有利时机,为全面实现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建设目标提供经费保障;二是在部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三是围绕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矿产资源评价专项经费,将项目工作与业务建设重点有机结合,实现互补共赢的目标;四是结合环境监测院的业务发展方向和重点,申报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支持重点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发展;五是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利用合作共建的方式,为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提供经费支持。

4、加强基地建设和技术装备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基地和设备保障

编制并尽快出台《中国地质环境院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装备规划》,为提升科研能力、提高科技水平提供基地及装备保障。加快实施地质环境信息大楼、地下水监测大楼建设,全面解决困扰环境监测院业务发展的办公基地问题。充分利用实施《中国地质调查局技术装备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快我院应急装备、信息设备和监测设备的补充和完善。合理使用矿产资源评价项目和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与预报项目中的设备经费,实现日常设备的正常更新。尽快启动地质灾害野外试验基地和地下水试验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纳入部、局科技平台建设规划。

5、创新管理理念,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技术业务、预算和行政后勤保障的规范管理,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全面落实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业务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环境监测院将根据规划的总体部署,落实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按照规划要求,明确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保证规划实施。

6、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

建立环境监测院长中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鼓励地质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加强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积极培植创新成果。加强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吸收先进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利用挂靠环境监测院的学术组织和团体,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支持、配合并推动院技术业务的持续发展。

7、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外公益机构、科研组织、大学的合作和交流,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下水监测预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面沉降防治等领域谋求重大项目合作,学习国外地质环境监测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国际间业务交流与互访,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组织出国考察学习,跟踪国际最新地质环境监测发展动态,全面提升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与国外地学教育机构、工作机构合作,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外进行技术培训、业务研修,培育高素质的地质环境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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