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省科技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根据《省科技厅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从源头上遏制其发展的对策及措施

潘英姿

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市场经济处于形成和不完善的状态,立法滞后,尤其是执法不严,使经济领域中国家的宏观管理出现了部分“真空地带”。“小金库”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成长”和“发展”起来的,它被称为截留国家收入的“地下溶洞”严重影响国家经济正常运行,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最直接和最基本的物质因素之一。 近年来,中央虽三令五申,却依然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关键因素在于,由于打着集体的幌子,小金库往往被看作是一般的违纪违规,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铲除“小金库”这块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扭转社会风气,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在“小金库”形式日趋多样化、手段日趋隐蔽化、方法日趋智能化的今天,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小金库”问题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金库”问题的形成

“小金库”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

私放的各种资金。“小金库”是民间俗语,反映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的一种现象,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财政部组织清理的“小钱柜”,八十年代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时开始俗称“小金库”。其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国家预算内、预算外收入;截留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高价倒卖、非法牟取价差收入;一些经济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侵占、截留罚没收入。不包括党委、团委、工会会费,稿费提成和职工互助金等项目。“小金库”范围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臵、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通过往来帐列收列支、转移资金、虚列支出或未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 二、“小金库”具有如下特点:

(一)截留收入,帐外有帐。 “小金库”的资金大部分是采取截留收入不入大账、虚列成本等手段,把应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资金,转移到账外,或者人为抬高单位产品成本、虚列虚支,搞资金体外循环,账中有账。

(二)支出随意,没有约束。“小金库”资金多数是私存

私放,隐蔽性强,只有个别领导和具体经办人晓知,在开支和使用上,往往是个别人说了算。这些资金,除了少部分用于给职工搞福利外,大部分资金都用于请客送礼、招待应酬等活动,还有就是用于按规定不能报销的其它一些费用,甚至存在个别领导贪污、挪用、中饱私囊的现象,无制度约束。

(三)集中保管,收支隐蔽。有的单位“小金库”是领导管账,会计管钱;有的单位是领导自管自支,开支隐蔽;还有的是公款私存,套取利息。不管哪种形式,收支都十分隐蔽。

(四)管理混乱,账目糊涂。许多单位的“小金库”,既无管理规定,又无审批程序。收入不记账,支出不登记,现金直接收支,“白条”随意抵库。使“小金库”的资金成了个别领导干部的“私房钱”。或者是由于“小金库”多是见不得人收支,除了经办人和了解情况的领导外,很少有人主动过问“小金库”的具体情况,易使经办人私存私用、以公肥私。

三、“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存在形态五花八门 “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概括起来分为三大类:

(一)账外经营形式。也就是帐外帐。这种形式的“小金库”有账薄、有凭证,钱账分管,对“小金库”作日常收支账目处理,按时对账,余额滚存。这种形式

的“小金库”较为常见。也有将不同来源的“小金库”分别设账,由不同人员管理的情况。 (二)往来账形式。通常的作法在往来账户设个假名,“小金库”的收支变换单据后记在该往来账上,“小金库”的真实单据另外存放,往来账的收支、余额即为“小金库”收支、余额。(三)存折形式。即没有账薄、单据,只有存折,收支都记在存折上,存折的收支、余额就是“小金库”的收支、余额。这种形式的“小金库”往往以单位领导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名义办存折、存单,查到了存折、存单即查到了“小金库”。

从实际情况来看,“小金库”存在形态十分繁杂,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形态:

(一)现金形态。现金形态存放的“小金库”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基本特点是:金额相对于银行存款较小,支配权一般掌握在个别部门或小部分利益团体手里,主要用于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额外的福利。使用时现金来、现金去,最为方便、快捷。主要表现为:一是收入不入账,保险柜直接存放现金。通常是利用非正规票据或自制票据,将收取的房租、管理费、废品变卖收入等不入账,或利用一些个人交款后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收款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将其收入隐藏形成 “小金库”资金。二是采用虚列支出的方法,套取现金。如:以劳务费、办公费、工程费、假发票等方式

套取现金;虚报人数、工资额,将差额部分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此外,还包括收取的各种回扣未入账,等等。

(二)银行存款形态。银行存款形态的“小金库”,是当前小金库的主要形态,金额往往较大,支配权层级相对现金形式来说一般要高些,主要由单位或部门支配,部分挂靠于二级单位或关联单位,部分甚至以个人存款形式存在。如:将收入存放在下属单位、学会、协会、工会等账户,将其成为私设“小金库”的“避风港”;通过下属单位走账,将收入存放在账外单独设立的账户;通过收入转移、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账户,躲避日常监管等等。

(三)有价证券形态。有价证券多为单位账外购买的国库券、债券、股票和购物卡等。这类形态的“小金库”是在当前金融证券市场异常活跃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新形式的“小金库”。一般来源于公用闲臵资金或其它“小金库”资金在违法理财过程中形成的产物,而购物卡还可能是下属单位或关联单位使用“小金库”资金购买赠送的。

(四)固定资产形态。固定资产形式的“小金库”,多表现为设备、汽车、房屋等未在账面反映,为“小金库”的进一步繁衍生息提供了基础,多与资产出租、处臵收入不入账等相关。一部分是历史上形成的账外资产清理不彻底遗留下来的,也有利用特殊资源与其他单位合作获取的,还有一部分用资金购买形成。固定资产来源途径大致有两类:一是来源

于改制过程中形成的账外资产;二是利用职权以应收不收或放松管制为交易手段,让相关单位购买车辆、楼房等大宗物品等,挂靠在外单位,在本单位不入账,表面上可能表现为某种借用关系。

(五)股权和债权形态。这里的股权与债权主要是指单位或部门与关联单位之间股权、债权关系,不包括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这种股权、债权往往是以一种契约或协议的形式出现,甚至是一种口头上的承诺。其来源部分是改制变迁过程中形成的股权、债权关系,没有在账上反映,形成账外“小金库”;也有部分是以权利作为交换而形成的所谓“干股”,成为“小金库”。这种形式的“小金库”隐蔽性较强,只有经办人和单位(部门)领导等少数几个人知道。

此外,“小金库”的存在形态还包括存货、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 四、“小金库”的存在有多种原因。

(一)制度、机制不规范。单位在不规范的经济活动中,缺乏严格周密的制度和规定,为私设“小金库”的人提供了借口,从而在管理上为私设“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市场经济不规范是产生“小金库”的土壤,政策规定不周密是“小金库”赖以生存的温床。

(二)单位负责人认识存在偏差。“小金库”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了本位利益驱动外,最根本、最关健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非观念模糊。一些单位领导缺乏全局观念,他们只考虑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不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有的通过非法截留、隐瞒和转移收入,偷漏应上缴资金;有的滥发奖金、补贴和福利,片面照顾干部职工利益;有的只图用钱方便自由,不考虑是否违反规定、是否损害国家利益。

(三)个别人吃喝玩乐、贪污腐化的需要。有的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利欲薰心、腐化堕落,为满足其私欲,损公肥私设立“小金库”,或请客送礼,或公款旅游,或大吃大喝,把“小金库”视为个人私囊,随意支用。

(四)财务管理工作薄弱。财务管理薄弱为“小金库”的生存创造了条件。尤其是二级、三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用普通收据做账,或用白条抵现和无据凭证支出,造成各种虚假支出现象;在日常的检查中我们发现,二级财务单位现金管理严重违反规定,一些大额收入和支出不通过银行转账,而直接用现金收付;有的甚至以个人名义将“小金库”资金存入银行,或干脆将现金带回家中保管;乱收费,一个单位多部门、多人收费现象较为普遍。

(五)查处力度不强。有关部门对小金库的查处不深入、不到位,加之处罚办法刚性差、弹性大,大多是对“小金库”一收了之,一罚了之,或根本不没收不处罚。没有追根溯源,没有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即使没收了、处罚了,还敢再设。国家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曾组织过多次清查活动,虽有收效,但远没有达到令行禁止的地步,有的地方则出现屡禁不止的现象。

五、“小金库”问题的危害

“小金库”的显著特征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私房钱"也就几乎成为了必然。不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某些单位请客送礼、乱发钱物、收送红包、公款行贿等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部门小金库。可以说,小金库正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单位可支配现金减少,一些单位从局部利益出发,巧立明目,不断翻新形式设立小金库,从而引发的矛盾,职务犯罪时有发生。

(一)“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由于“小金库”资金深藏不露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使用起来方便,不受监督和制约,因此有些人便用它大搞不正之风,有的用它行贿,将公家的钱转换成联络感情、拢络人

心、捞取“政治前途”的筹码;有的用它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有的将“小金库”资金花光分光,装进少数人腰包,据为已有,中饱私囊,使“小金库”成为损公肥私的“供应站”。

(二)“小金库”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有的“小金库”资金是截留了应上交的财政资金、税金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形成的,使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有的“小金库”资金是转移单位的各项收入或资金形成的,如预算外收入、资产变卖收入、企业销售收入以及上级拨款和其他资金等,这些资金被转移到“小金库”中为少数人谋利益,国家、集体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必然受到侵害。

(三)“小金库”的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 一些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并大肆挥霍资金,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 由于“小金库”掌握和控制在少数“实权人物”手中,没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属于人所尽知,但又不能人所尽知的东西,所以一个单位有“小金库”存在,群众难免会产生“领导多吃、多占、再多拿,咱们勤勤恳恳为了啥”的心理,领导难免产生“你不拿,他也说你拿,不拿不占就是傻”的心理。于是,干群关系紧张,人心涣散,凝聚力降低,使一个单位跌入内耗漩涡。

(四)“小金库”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一些单位的“小金库”已经改变了过去那种存“私房小钱”的性质,有的“小金库”已达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游离于财政监督系统之外。它不仅污染社会风气,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且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的对策

“小金库”的设立,其性质属侵占、截留、私分国家或单位收入;它的支配权仅掌握在个别领导者手中,其存在的隐蔽性和开支的随意性,形成了监督的死角、管理的“黑洞”,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财务管理秩序,造成了大量国家、集体资产的流失,也极易诱发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纵容助长了不正当的职务消费和职务腐败,侵害了领导干部队伍的健康,危害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一)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首先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那些行政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少了,截留、坐支的可能性自然减少。对于那些服务于市场经济、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也应从制度上规范审批和收费行为,增强收费行为的透明度。其次要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一是加强部门预算,收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支出按部门和支出项目进行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二是改革资金缴拨方式,规范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统

发范围,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大力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彻底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要进一步拓宽采购类别,凡是符合政府采购范围规定的支出项目(包括会议费)都要实施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应采购规模的比重,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是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即“收”要实行票款分离,直收统管;“支”要统一开支,集中报销,从而将收支全部纳入正常循环渠道,消除“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五是加快会计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实现资金一个口进出,统一核算。同时改变会计人员的附属地位,强化会计职能、消除虚假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杜绝“小金库”产生的体制因素,使会计的监督和核算职能得到切实加强。

(二)强化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设“小金库” 要不断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和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控制力度,堵塞管理环节的漏洞,在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使哪些想搞“小金库”的人搞不了,搞不成。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是“小金库”问题的第

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小金库”,除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必须对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要研究制订关于发生“小金库”问题的处分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把涉及“小金库”问题的处分细分细化,增强实际操作性。在制度建设方面,关键是要维护制度的尊严,制度的尊严不是制订出来的,而是执行出来的,要强化制度的刚性原则,提高执行力。一个制度制订出来了,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给人的感觉是可有可无,时间长了,人们就会无视制度的存在。执行制度的主体要明确,即谁来执行。一般是谁制订谁就是执行主体。比如说责任追究制度,就必须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是执行主体,一个案件查处了,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就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如果不追究,就应该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不追究的责任。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必须形成这样相互制衡的闭环,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机制上保证制度得到落实。从而使想设“小金库”的单位和部门没有机会去设“小金库”。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治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处理处罚,采取有效措施,克服重处理事轻处理人的倾向。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不仅在日常的经济监督检查

中,要对查出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还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真正使“小金库”成为一个“禁区”,一道“高压线”。 (四)加快经济发展, 靠发展、 靠改革解决“小金库”问题

除利用“小金库”进行贪污行贿、中饱私囊等违法乱纪者需严肃处理外,应该说,一些“小金库”问题还是由于资金紧张造成的,其资金主要用于了招待和单位职工福利等方面。因此,归根到底还是得发展经济,在发展中、在改革中解决问题,经济以展上去了,各单位的办公经费和职工福利待遇得到了保证,也将有助于“小金库”等违纪问题的解决。

(五)依靠群众监督,让“小金库”无处藏身

“小金库”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直接检查往往不易发现,最有效的办法是内部知情者举报。为此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举报者实行重奖。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和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开两项制度。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扩大突破口,拓宽覆盖面。“小金库”就会陷入人民的包围之中,不透明的信息得到透明,“小金库”也就容易被摧毁、遏制。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使治理“小金库”工作经常化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细化措施,制定可行的制度。在整体上形成协调互动的局面,层层设防,环环相扣。纪检、监察部门要善于在制止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过程中,发现“小金库”栖息地;审计、财税部门要善于在审计监督和财税物价检查中察觉“小金库”的藏身所;检察机关要善于在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办中洞悉“小金库”隐蔽点。加快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小金库”体系,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逐步加以完善,使领导干部不敢、不能设臵“小金库”。同时,完善强有力的审计监督制度,只有加强财政法治,通过预算法等刚性制约,并辅之以强有力的财政公开和财务审计监督,“小金库”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并最终实现遏止和根治“小金库”的目标。

(作者单位:市审计局行政事业科副科长)

近日,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海南省制发了《海南省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

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是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问题的原因,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铲除“小金库”赖以生存的土壤,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

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关于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了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成果,构建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省科技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教育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要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克服侥幸心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三是、要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把治理和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同时,要加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对“小金库”的危害问题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筑行为防线。要建全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控制能力,强化资金管理、细化处罚措施,多措并举、促进基础管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小金库”的产生。

三、加大监督力度,构筑机制防线。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名负其责、依靠职工支持和参与的防治“小金库”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有效防范和治理“小金库”的整体合力。大力推进财务公开、注重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和职工的舆论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设立举报电话,让“小金库”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消除“小金库”产生和存在的主客观条件。

总之,通过采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纠防并举,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的同时,还要从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彻底堵住“小金库”滋生的源头,使“小金库”没有生存的空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省科技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根据《省科技厅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从源头上遏制其发展的对策及措施

潘英姿

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市场经济处于形成和不完善的状态,立法滞后,尤其是执法不严,使经济领域中国家的宏观管理出现了部分“真空地带”。“小金库”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成长”和“发展”起来的,它被称为截留国家收入的“地下溶洞”严重影响国家经济正常运行,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最直接和最基本的物质因素之一。 近年来,中央虽三令五申,却依然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关键因素在于,由于打着集体的幌子,小金库往往被看作是一般的违纪违规,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铲除“小金库”这块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扭转社会风气,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在“小金库”形式日趋多样化、手段日趋隐蔽化、方法日趋智能化的今天,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小金库”问题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金库”问题的形成

“小金库”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

私放的各种资金。“小金库”是民间俗语,反映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的一种现象,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财政部组织清理的“小钱柜”,八十年代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时开始俗称“小金库”。其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国家预算内、预算外收入;截留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高价倒卖、非法牟取价差收入;一些经济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侵占、截留罚没收入。不包括党委、团委、工会会费,稿费提成和职工互助金等项目。“小金库”范围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臵、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通过往来帐列收列支、转移资金、虚列支出或未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 二、“小金库”具有如下特点:

(一)截留收入,帐外有帐。 “小金库”的资金大部分是采取截留收入不入大账、虚列成本等手段,把应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资金,转移到账外,或者人为抬高单位产品成本、虚列虚支,搞资金体外循环,账中有账。

(二)支出随意,没有约束。“小金库”资金多数是私存

私放,隐蔽性强,只有个别领导和具体经办人晓知,在开支和使用上,往往是个别人说了算。这些资金,除了少部分用于给职工搞福利外,大部分资金都用于请客送礼、招待应酬等活动,还有就是用于按规定不能报销的其它一些费用,甚至存在个别领导贪污、挪用、中饱私囊的现象,无制度约束。

(三)集中保管,收支隐蔽。有的单位“小金库”是领导管账,会计管钱;有的单位是领导自管自支,开支隐蔽;还有的是公款私存,套取利息。不管哪种形式,收支都十分隐蔽。

(四)管理混乱,账目糊涂。许多单位的“小金库”,既无管理规定,又无审批程序。收入不记账,支出不登记,现金直接收支,“白条”随意抵库。使“小金库”的资金成了个别领导干部的“私房钱”。或者是由于“小金库”多是见不得人收支,除了经办人和了解情况的领导外,很少有人主动过问“小金库”的具体情况,易使经办人私存私用、以公肥私。

三、“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存在形态五花八门 “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概括起来分为三大类:

(一)账外经营形式。也就是帐外帐。这种形式的“小金库”有账薄、有凭证,钱账分管,对“小金库”作日常收支账目处理,按时对账,余额滚存。这种形式

的“小金库”较为常见。也有将不同来源的“小金库”分别设账,由不同人员管理的情况。 (二)往来账形式。通常的作法在往来账户设个假名,“小金库”的收支变换单据后记在该往来账上,“小金库”的真实单据另外存放,往来账的收支、余额即为“小金库”收支、余额。(三)存折形式。即没有账薄、单据,只有存折,收支都记在存折上,存折的收支、余额就是“小金库”的收支、余额。这种形式的“小金库”往往以单位领导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名义办存折、存单,查到了存折、存单即查到了“小金库”。

从实际情况来看,“小金库”存在形态十分繁杂,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形态:

(一)现金形态。现金形态存放的“小金库”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基本特点是:金额相对于银行存款较小,支配权一般掌握在个别部门或小部分利益团体手里,主要用于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额外的福利。使用时现金来、现金去,最为方便、快捷。主要表现为:一是收入不入账,保险柜直接存放现金。通常是利用非正规票据或自制票据,将收取的房租、管理费、废品变卖收入等不入账,或利用一些个人交款后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收款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将其收入隐藏形成 “小金库”资金。二是采用虚列支出的方法,套取现金。如:以劳务费、办公费、工程费、假发票等方式

套取现金;虚报人数、工资额,将差额部分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此外,还包括收取的各种回扣未入账,等等。

(二)银行存款形态。银行存款形态的“小金库”,是当前小金库的主要形态,金额往往较大,支配权层级相对现金形式来说一般要高些,主要由单位或部门支配,部分挂靠于二级单位或关联单位,部分甚至以个人存款形式存在。如:将收入存放在下属单位、学会、协会、工会等账户,将其成为私设“小金库”的“避风港”;通过下属单位走账,将收入存放在账外单独设立的账户;通过收入转移、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账户,躲避日常监管等等。

(三)有价证券形态。有价证券多为单位账外购买的国库券、债券、股票和购物卡等。这类形态的“小金库”是在当前金融证券市场异常活跃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新形式的“小金库”。一般来源于公用闲臵资金或其它“小金库”资金在违法理财过程中形成的产物,而购物卡还可能是下属单位或关联单位使用“小金库”资金购买赠送的。

(四)固定资产形态。固定资产形式的“小金库”,多表现为设备、汽车、房屋等未在账面反映,为“小金库”的进一步繁衍生息提供了基础,多与资产出租、处臵收入不入账等相关。一部分是历史上形成的账外资产清理不彻底遗留下来的,也有利用特殊资源与其他单位合作获取的,还有一部分用资金购买形成。固定资产来源途径大致有两类:一是来源

于改制过程中形成的账外资产;二是利用职权以应收不收或放松管制为交易手段,让相关单位购买车辆、楼房等大宗物品等,挂靠在外单位,在本单位不入账,表面上可能表现为某种借用关系。

(五)股权和债权形态。这里的股权与债权主要是指单位或部门与关联单位之间股权、债权关系,不包括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这种股权、债权往往是以一种契约或协议的形式出现,甚至是一种口头上的承诺。其来源部分是改制变迁过程中形成的股权、债权关系,没有在账上反映,形成账外“小金库”;也有部分是以权利作为交换而形成的所谓“干股”,成为“小金库”。这种形式的“小金库”隐蔽性较强,只有经办人和单位(部门)领导等少数几个人知道。

此外,“小金库”的存在形态还包括存货、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 四、“小金库”的存在有多种原因。

(一)制度、机制不规范。单位在不规范的经济活动中,缺乏严格周密的制度和规定,为私设“小金库”的人提供了借口,从而在管理上为私设“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市场经济不规范是产生“小金库”的土壤,政策规定不周密是“小金库”赖以生存的温床。

(二)单位负责人认识存在偏差。“小金库”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了本位利益驱动外,最根本、最关健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非观念模糊。一些单位领导缺乏全局观念,他们只考虑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不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有的通过非法截留、隐瞒和转移收入,偷漏应上缴资金;有的滥发奖金、补贴和福利,片面照顾干部职工利益;有的只图用钱方便自由,不考虑是否违反规定、是否损害国家利益。

(三)个别人吃喝玩乐、贪污腐化的需要。有的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利欲薰心、腐化堕落,为满足其私欲,损公肥私设立“小金库”,或请客送礼,或公款旅游,或大吃大喝,把“小金库”视为个人私囊,随意支用。

(四)财务管理工作薄弱。财务管理薄弱为“小金库”的生存创造了条件。尤其是二级、三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用普通收据做账,或用白条抵现和无据凭证支出,造成各种虚假支出现象;在日常的检查中我们发现,二级财务单位现金管理严重违反规定,一些大额收入和支出不通过银行转账,而直接用现金收付;有的甚至以个人名义将“小金库”资金存入银行,或干脆将现金带回家中保管;乱收费,一个单位多部门、多人收费现象较为普遍。

(五)查处力度不强。有关部门对小金库的查处不深入、不到位,加之处罚办法刚性差、弹性大,大多是对“小金库”一收了之,一罚了之,或根本不没收不处罚。没有追根溯源,没有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即使没收了、处罚了,还敢再设。国家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曾组织过多次清查活动,虽有收效,但远没有达到令行禁止的地步,有的地方则出现屡禁不止的现象。

五、“小金库”问题的危害

“小金库”的显著特征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私房钱"也就几乎成为了必然。不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某些单位请客送礼、乱发钱物、收送红包、公款行贿等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部门小金库。可以说,小金库正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单位可支配现金减少,一些单位从局部利益出发,巧立明目,不断翻新形式设立小金库,从而引发的矛盾,职务犯罪时有发生。

(一)“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由于“小金库”资金深藏不露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使用起来方便,不受监督和制约,因此有些人便用它大搞不正之风,有的用它行贿,将公家的钱转换成联络感情、拢络人

心、捞取“政治前途”的筹码;有的用它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有的将“小金库”资金花光分光,装进少数人腰包,据为已有,中饱私囊,使“小金库”成为损公肥私的“供应站”。

(二)“小金库”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有的“小金库”资金是截留了应上交的财政资金、税金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形成的,使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有的“小金库”资金是转移单位的各项收入或资金形成的,如预算外收入、资产变卖收入、企业销售收入以及上级拨款和其他资金等,这些资金被转移到“小金库”中为少数人谋利益,国家、集体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必然受到侵害。

(三)“小金库”的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 一些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并大肆挥霍资金,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 由于“小金库”掌握和控制在少数“实权人物”手中,没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属于人所尽知,但又不能人所尽知的东西,所以一个单位有“小金库”存在,群众难免会产生“领导多吃、多占、再多拿,咱们勤勤恳恳为了啥”的心理,领导难免产生“你不拿,他也说你拿,不拿不占就是傻”的心理。于是,干群关系紧张,人心涣散,凝聚力降低,使一个单位跌入内耗漩涡。

(四)“小金库”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一些单位的“小金库”已经改变了过去那种存“私房小钱”的性质,有的“小金库”已达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游离于财政监督系统之外。它不仅污染社会风气,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且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的对策

“小金库”的设立,其性质属侵占、截留、私分国家或单位收入;它的支配权仅掌握在个别领导者手中,其存在的隐蔽性和开支的随意性,形成了监督的死角、管理的“黑洞”,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财务管理秩序,造成了大量国家、集体资产的流失,也极易诱发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纵容助长了不正当的职务消费和职务腐败,侵害了领导干部队伍的健康,危害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一)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首先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那些行政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少了,截留、坐支的可能性自然减少。对于那些服务于市场经济、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也应从制度上规范审批和收费行为,增强收费行为的透明度。其次要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一是加强部门预算,收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支出按部门和支出项目进行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二是改革资金缴拨方式,规范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统

发范围,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大力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彻底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要进一步拓宽采购类别,凡是符合政府采购范围规定的支出项目(包括会议费)都要实施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应采购规模的比重,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是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即“收”要实行票款分离,直收统管;“支”要统一开支,集中报销,从而将收支全部纳入正常循环渠道,消除“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五是加快会计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实现资金一个口进出,统一核算。同时改变会计人员的附属地位,强化会计职能、消除虚假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杜绝“小金库”产生的体制因素,使会计的监督和核算职能得到切实加强。

(二)强化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设“小金库” 要不断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和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控制力度,堵塞管理环节的漏洞,在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使哪些想搞“小金库”的人搞不了,搞不成。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是“小金库”问题的第

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小金库”,除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必须对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要研究制订关于发生“小金库”问题的处分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把涉及“小金库”问题的处分细分细化,增强实际操作性。在制度建设方面,关键是要维护制度的尊严,制度的尊严不是制订出来的,而是执行出来的,要强化制度的刚性原则,提高执行力。一个制度制订出来了,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给人的感觉是可有可无,时间长了,人们就会无视制度的存在。执行制度的主体要明确,即谁来执行。一般是谁制订谁就是执行主体。比如说责任追究制度,就必须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是执行主体,一个案件查处了,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就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如果不追究,就应该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不追究的责任。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必须形成这样相互制衡的闭环,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机制上保证制度得到落实。从而使想设“小金库”的单位和部门没有机会去设“小金库”。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治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处理处罚,采取有效措施,克服重处理事轻处理人的倾向。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不仅在日常的经济监督检查

中,要对查出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还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真正使“小金库”成为一个“禁区”,一道“高压线”。 (四)加快经济发展, 靠发展、 靠改革解决“小金库”问题

除利用“小金库”进行贪污行贿、中饱私囊等违法乱纪者需严肃处理外,应该说,一些“小金库”问题还是由于资金紧张造成的,其资金主要用于了招待和单位职工福利等方面。因此,归根到底还是得发展经济,在发展中、在改革中解决问题,经济以展上去了,各单位的办公经费和职工福利待遇得到了保证,也将有助于“小金库”等违纪问题的解决。

(五)依靠群众监督,让“小金库”无处藏身

“小金库”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直接检查往往不易发现,最有效的办法是内部知情者举报。为此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举报者实行重奖。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和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开两项制度。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扩大突破口,拓宽覆盖面。“小金库”就会陷入人民的包围之中,不透明的信息得到透明,“小金库”也就容易被摧毁、遏制。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使治理“小金库”工作经常化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细化措施,制定可行的制度。在整体上形成协调互动的局面,层层设防,环环相扣。纪检、监察部门要善于在制止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过程中,发现“小金库”栖息地;审计、财税部门要善于在审计监督和财税物价检查中察觉“小金库”的藏身所;检察机关要善于在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办中洞悉“小金库”隐蔽点。加快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小金库”体系,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逐步加以完善,使领导干部不敢、不能设臵“小金库”。同时,完善强有力的审计监督制度,只有加强财政法治,通过预算法等刚性制约,并辅之以强有力的财政公开和财务审计监督,“小金库”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并最终实现遏止和根治“小金库”的目标。

(作者单位:市审计局行政事业科副科长)

近日,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海南省制发了《海南省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

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是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问题的原因,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铲除“小金库”赖以生存的土壤,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

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关于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了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成果,构建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省科技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教育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要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克服侥幸心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三是、要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把治理和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同时,要加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对“小金库”的危害问题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筑行为防线。要建全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控制能力,强化资金管理、细化处罚措施,多措并举、促进基础管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小金库”的产生。

三、加大监督力度,构筑机制防线。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名负其责、依靠职工支持和参与的防治“小金库”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有效防范和治理“小金库”的整体合力。大力推进财务公开、注重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和职工的舆论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设立举报电话,让“小金库”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消除“小金库”产生和存在的主客观条件。

总之,通过采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纠防并举,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的同时,还要从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彻底堵住“小金库”滋生的源头,使“小金库”没有生存的空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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