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一、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于2010年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民政工作任务。

《2010年民政工作报告》指出:2010年,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和年度工作安排,切实履职,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救灾减灾高效有序;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拥军优抚安置迈出新步伐;城乡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实现新突破;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新成效;区划地名工作创新开展;婚姻、收养、殡葬和流浪救助管理与服务继续加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民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会议部署了《2011年民政工作要点》。指出:2011年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水平,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要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做好综合减灾工作;要健全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发

展残疾人福利事业,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改善优抚对象待遇,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加大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力度,落实军休人员安置政策,提升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服务能力,深化双拥工作;要深化城乡基层民主,统筹城乡社区建设;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要规范婚姻工作,深化收养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培养评价,推进专业服务;要推进《慈善事业促进法》立法的相关工作,建立慈善事业协调机制和慈善活动评价机制,加大慈善文化的宣传力度;要抓好规划引领,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要推进立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抓好人才、科技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建设,加强国际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推进部省(区、市)合作;要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会上,李立国部长做了题为《改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讲话。李部长指出:一要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认识问题,谋划、运筹工作。要找准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既在服务全局中推进民政工作,又在民政事业发展中解决好党委政府高度关心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与时俱进,以发展眼光、创新思维和进取精神,推动民政工作适应形势变化、符合发展趋势、体现群众要求。二要坚持群众观点和路线。根据群众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来制定政策、作出决策,保障好群众

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要善于把群众分散的意见、多样的诉求、不同的建议集中起来,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制定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策或决策;还要把这些政策或决策付诸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和群众反馈的意见,再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推动民政工作越做越好、不断前进。三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要改变孤立型、封闭式的落后工作方式,不断拓宽社会参与的途径,日益扩大民政公共服务的资源和能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制度,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购并等方式参与发展民政公共服务,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四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在民政资源分配上,可以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用,让资源流向最能创造价值或社会效益最高的地方。在民政自身发展上,要适当引入市场手段和竞争机制来增强活力,通过推行聘用制、绩效工资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通过竞争上岗、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完善人事激励机制,推动勤政廉政建设。五要熟练使用现代工作手段。要善于利用现有社会条件来运筹工作,善于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开放式工作,善于运用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手段,推动民政工作向现代转型,推进民政工作精确管理、提升效能。六要经常督查落实。要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工作,要将督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大到政策实施、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部署,小到具体交办事项,都要跟踪问效、及时反馈。还要积极接受各界监督,鞭策自己提高效率,抓好落实,加强自律,当好表率。

二、2011年全省民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011年全省民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月16日上午在省福利彩票培训基地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省委民生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表彰先进,总结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全省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大为出席了会议,省民政厅全体领导干部及各市(地)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民政局局长、纪检组长(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喜军厅长做了工作报告,对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做了全面回顾,对2011年民政工作做了统筹安排,孙永波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市民政局聂伟局长还围绕“社区服务信息化,打造12349特色品牌”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

杨喜军厅长总结了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指出: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突出为民解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着力服务社会,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得到加强;适应形势要求,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和实力进一步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总的要求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把握“民政为民”核心,以推进“信息化、标准化、法制化”等“三化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思维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四个创新”为动力,切实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功能,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做

出新的贡献。重点围绕八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围绕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落实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按照2010年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30%,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建立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挂钩的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落实,着力推动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化,推广“一站式”结算模式。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启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整体效能。三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继续实施“霞光计划”,重点推进“五保家园”建设,确保全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同时,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2810元和2000元以上。

(二)围绕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一是重点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具体办法,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全省机构养老床位要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左右。确保60%的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每个中心乡镇至少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和持证上岗。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三无”老人生活费标准。二是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出台政策性文件,推动全省机构供养孤儿生活标准普遍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儿童生活费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启动实施“十二五”时期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继续抓好孤儿和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助医项目实施。

三是着力发展福彩发行和慈善捐赠事业。确保福彩发行“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和发行额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在省及各市(地)全面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增设“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助学”三项慈善基金。

(三)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制定出台我省推进社会化拥军指导意见,深化开展军地“三联活动”,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实现新的提高。二是进一步改善优抚对象待遇。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把农村泥草房改造、因灾倒危房重建、农村五保家园建设和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结合起来推进,力争年内全省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率达到80%以上。在县以上优抚定点医院90%实行“一站式”结算,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优抚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三是全面完成军休安置军供任务。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95%以上,自谋职业率达到75%以上。

(四)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减灾指挥平台县级“地理、农业、经济”等信息数据库建设,开展农业灾害保险试点。建设100个省级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动7个省级救灾储备库建设规划立项。

(五)围绕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不断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一是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双百工程”。在全省打造100个城市示范社区,100个农村样板社区,并确保全省城市社区达标率达到56%,力争达到60%,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达到60%。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继续开展城市社区“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和农村社区“三新”主题实践活动。

规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室)的建设,引导其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项目,并推动社区服务产业化发展。同时,在全省统一“社区标识”。三是抓好社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区服务社工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打造100个社工人才集聚、服务水平较高的社工服务试点社区。

(六)围绕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建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培育扶持公益类社会组织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市(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继续开展好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七)围绕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上,稳妥实施区划调整科学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在地名服务和界线管理上,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地名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深化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确保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八)围绕强化民政事业长远发展能力,着力加强民政人才队伍等基础建设。以社工队伍建设为重点,抓好民政队伍建设。同时,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抓好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孙永波副省长在对全省民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从“四个突破”的角度重点谈了如何创新发展的问题。

(一)科学研判形势与准确把握机遇相结合,力争在创新民政工作思路上有所突破。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参与,将民政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转变为整体作战的局面,实现民政工作社会化。

(二)推进当前重点与谋划长远目标相结合,力争在破解民生工作难题上有所突破。首要任务就是制定好民政事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将谋划长远目标与推进当前重点有机结合起来,是破解工作难题的有效举措。

(三)保障基本民生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力争在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上有所突破。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基本民生的保障上,全力构筑 “基本民生保障网”,让鳏寡孤独、肢体残缺,或者突遭灾难的弱势群体,都能在这张网的保护下,保障最基本的生活,共享社会进步成果。

(四)巩固现有阵地与探索全新领域相结合,力争在拓展民政工作职能上有所突破。要树立紧迫意识,稳中有进,重点突破。要善于找准重点,集中力量,一举突破。如:慈善事业的发展,就是当前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要积极探索制定对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减免税收、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荣誉等优惠政策,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社会公德得弘扬的多方共赢的局面。

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一、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于2010年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民政工作任务。

《2010年民政工作报告》指出:2010年,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和年度工作安排,切实履职,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救灾减灾高效有序;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拥军优抚安置迈出新步伐;城乡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实现新突破;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新成效;区划地名工作创新开展;婚姻、收养、殡葬和流浪救助管理与服务继续加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民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会议部署了《2011年民政工作要点》。指出:2011年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水平,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要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做好综合减灾工作;要健全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发

展残疾人福利事业,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改善优抚对象待遇,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加大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力度,落实军休人员安置政策,提升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服务能力,深化双拥工作;要深化城乡基层民主,统筹城乡社区建设;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要规范婚姻工作,深化收养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培养评价,推进专业服务;要推进《慈善事业促进法》立法的相关工作,建立慈善事业协调机制和慈善活动评价机制,加大慈善文化的宣传力度;要抓好规划引领,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要推进立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抓好人才、科技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建设,加强国际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推进部省(区、市)合作;要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会上,李立国部长做了题为《改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讲话。李部长指出:一要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认识问题,谋划、运筹工作。要找准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既在服务全局中推进民政工作,又在民政事业发展中解决好党委政府高度关心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与时俱进,以发展眼光、创新思维和进取精神,推动民政工作适应形势变化、符合发展趋势、体现群众要求。二要坚持群众观点和路线。根据群众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来制定政策、作出决策,保障好群众

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要善于把群众分散的意见、多样的诉求、不同的建议集中起来,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制定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策或决策;还要把这些政策或决策付诸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和群众反馈的意见,再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推动民政工作越做越好、不断前进。三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要改变孤立型、封闭式的落后工作方式,不断拓宽社会参与的途径,日益扩大民政公共服务的资源和能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制度,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购并等方式参与发展民政公共服务,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四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在民政资源分配上,可以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用,让资源流向最能创造价值或社会效益最高的地方。在民政自身发展上,要适当引入市场手段和竞争机制来增强活力,通过推行聘用制、绩效工资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通过竞争上岗、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完善人事激励机制,推动勤政廉政建设。五要熟练使用现代工作手段。要善于利用现有社会条件来运筹工作,善于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开放式工作,善于运用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手段,推动民政工作向现代转型,推进民政工作精确管理、提升效能。六要经常督查落实。要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工作,要将督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大到政策实施、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部署,小到具体交办事项,都要跟踪问效、及时反馈。还要积极接受各界监督,鞭策自己提高效率,抓好落实,加强自律,当好表率。

二、2011年全省民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011年全省民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月16日上午在省福利彩票培训基地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省委民生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表彰先进,总结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全省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大为出席了会议,省民政厅全体领导干部及各市(地)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民政局局长、纪检组长(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喜军厅长做了工作报告,对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做了全面回顾,对2011年民政工作做了统筹安排,孙永波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市民政局聂伟局长还围绕“社区服务信息化,打造12349特色品牌”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

杨喜军厅长总结了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指出: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突出为民解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着力服务社会,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得到加强;适应形势要求,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和实力进一步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总的要求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把握“民政为民”核心,以推进“信息化、标准化、法制化”等“三化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思维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四个创新”为动力,切实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功能,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做

出新的贡献。重点围绕八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围绕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落实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按照2010年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30%,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建立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挂钩的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落实,着力推动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化,推广“一站式”结算模式。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启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整体效能。三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继续实施“霞光计划”,重点推进“五保家园”建设,确保全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同时,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2810元和2000元以上。

(二)围绕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一是重点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具体办法,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全省机构养老床位要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左右。确保60%的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每个中心乡镇至少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和持证上岗。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三无”老人生活费标准。二是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出台政策性文件,推动全省机构供养孤儿生活标准普遍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儿童生活费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启动实施“十二五”时期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继续抓好孤儿和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助医项目实施。

三是着力发展福彩发行和慈善捐赠事业。确保福彩发行“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和发行额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在省及各市(地)全面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增设“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助学”三项慈善基金。

(三)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制定出台我省推进社会化拥军指导意见,深化开展军地“三联活动”,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实现新的提高。二是进一步改善优抚对象待遇。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把农村泥草房改造、因灾倒危房重建、农村五保家园建设和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结合起来推进,力争年内全省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率达到80%以上。在县以上优抚定点医院90%实行“一站式”结算,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优抚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三是全面完成军休安置军供任务。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95%以上,自谋职业率达到75%以上。

(四)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减灾指挥平台县级“地理、农业、经济”等信息数据库建设,开展农业灾害保险试点。建设100个省级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动7个省级救灾储备库建设规划立项。

(五)围绕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不断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一是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双百工程”。在全省打造100个城市示范社区,100个农村样板社区,并确保全省城市社区达标率达到56%,力争达到60%,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达到60%。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继续开展城市社区“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和农村社区“三新”主题实践活动。

规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室)的建设,引导其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项目,并推动社区服务产业化发展。同时,在全省统一“社区标识”。三是抓好社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区服务社工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打造100个社工人才集聚、服务水平较高的社工服务试点社区。

(六)围绕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建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培育扶持公益类社会组织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市(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继续开展好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七)围绕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上,稳妥实施区划调整科学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在地名服务和界线管理上,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地名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深化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确保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八)围绕强化民政事业长远发展能力,着力加强民政人才队伍等基础建设。以社工队伍建设为重点,抓好民政队伍建设。同时,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抓好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孙永波副省长在对全省民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从“四个突破”的角度重点谈了如何创新发展的问题。

(一)科学研判形势与准确把握机遇相结合,力争在创新民政工作思路上有所突破。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参与,将民政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转变为整体作战的局面,实现民政工作社会化。

(二)推进当前重点与谋划长远目标相结合,力争在破解民生工作难题上有所突破。首要任务就是制定好民政事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将谋划长远目标与推进当前重点有机结合起来,是破解工作难题的有效举措。

(三)保障基本民生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力争在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上有所突破。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基本民生的保障上,全力构筑 “基本民生保障网”,让鳏寡孤独、肢体残缺,或者突遭灾难的弱势群体,都能在这张网的保护下,保障最基本的生活,共享社会进步成果。

(四)巩固现有阵地与探索全新领域相结合,力争在拓展民政工作职能上有所突破。要树立紧迫意识,稳中有进,重点突破。要善于找准重点,集中力量,一举突破。如:慈善事业的发展,就是当前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要积极探索制定对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减免税收、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荣誉等优惠政策,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社会公德得弘扬的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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