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集煤矿爆破作业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爆破管理,提高职工队伍技术水平,现将爆破作业流程细化如下:
1、需爆破作业的单位,在当班班前会前将经区队(或班组长)签字的车集爆破材料单送通风队,通风队根据爆破材料单安排放炮员。
2、爆破工、背药工必须穿棉布衣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及携带火源。
3、入井前带齐发爆器、钥匙、便携式瓦检仪、温度计、母线、哨子、竹签、放炮手册、圆珠笔等,并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有效证件要随身携带。
4、爆破工在火药库或其他地点交接班时,有上班爆破工向下班爆破工说明工作面爆破、瓦斯等情况,并在爆破图表上签字。
5、在领取火工品前,爆破工和背药工要认真检查领药单据、雷管箱,要确保单据填写正确,雷管箱和火药箱完好。
6、爆破工和背药工要认真核对火工品发放数量、雷管段数、雷管编号、炸药质量等符合规定,在入箱上锁。保证台帐、放炮手册、材料单上数量一致,做到三对口,并签字。
7、爆破工和背药工离开火药库,背药工在前,爆破工在后,二者间距在20---50米,中途不得无故逗留,更不得转让他人,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
8、爆破工和背药工运送爆破材料时严禁乘坐上下山猴车和将爆破材料放到矿车内及皮带、溜子上运输。南翼(23采区除外)爆破工和背药工运送爆破材料必须乘坐运输专列,严禁在大巷行走,向火药库返爆破材料时必须走回风巷。
9、爆破工和背药工到达采掘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工作面火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火药箱是否远离电器设备。然后核对炸药数量雷管数量是否有错,核对结束后有班长在手册上签字,在分别入箱上锁,火药箱钥匙有班长保存,雷管钥匙由爆破工保存。
10、由采掘区队班长通知爆破工开始做炮头(引药) ,制作(引药)的地点,要求顶板完好、远离电气设备,远离电缆和人员多的地点,炮头的数量由班长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11、炮头做好后,爆破组成员核对炮头、领用炮头的爆破组成员签字。爆破工拿仪器和放炮工具,爆破组成员运送炮头。背药工拿炸药到工作面。
12、爆破工到达工作面地点首先了解爆破地点(煤仓)的作业进度、地质构造情况、通风和瓦斯情况,只有符合装药规定、方可装药。
13、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派人警戒,每个警戒都必须去二回一制度,警戒人必须执行三警戒制度,(警戒人、警戒绳、警戒牌)。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专、兼职)检查迎头瓦斯、顶板情况,只有迎头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1
﹪, 炮眼内无异常、炮棍,黄泥、水炮泥的数量和质量等满足装药要求、支护情况符合规定,方可开始装药。
14、爆破组成员一起协助爆破工进行装药、填水炮泥、连线角线:爆破工检查炮头、角线扭结悬空情况、监督填炮泥和充填水炮泥质量及装药量、装药完成后采掘区队班组长核对爆破材料数量,并在放炮手册上签字。
15、各路回执人在放炮手册上签完字装药完成后,班组长要把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专、兼职),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巷道支护、监测探头、电缆设备的保护情况。放炮前20米范围内如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放炮,经处理后瓦斯降到1﹪以下时,方可放炮作业。一切确认安全后,瓦检员(专、兼职)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并在放炮手册上签字。
16、放炮员接到放炮后,开始吹哨撤人,除放炮员以外的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放炮员开始联接母线。母线必须悬挂在没有电缆的一侧。不得接触电气设备及电缆,拉线的距离为:岩巷要大于120米,拐弯巷道大于100米,煤巷不小于100米,拐弯巷道不小于80米,特殊地点按措施执行,但放炮母线必须拉到警戒线以外。
17、爆破工取出发爆器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先去掉防尘罩,把母线两个头分开各押在发爆器上两个接线柱上。
18、第一次吹哨和第二次吹哨要有时间间隔,吹第二声后,开始取出发爆器钥匙插入毫秒开关内,向左侧转方向进行充电(时
间15秒----18秒)。吹第三声时后,回头张望看一下警戒区域内是否有人,待氖灯发亮稳定后,接着高声大喊(放炮啦),等待5秒后确认警戒范围内无人,最后将毫秒开关向右侧转到放电位置上进行起爆。
19、起爆后,爆破工将发爆器上的钥匙拔出,再将接线柱上螺母拧松,取出爆破母线两端头,立即将母线两端头扭结成短路。
20、放炮15分钟后班组长、瓦检员(专、兼职)放炮员要到工作面验炮。验炮步骤:检查瓦斯 → 吊挂风筒→洒水降尘→检查巷道支护情况→验炮。
21、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放炮,严禁延点爆破。原则上当班炮当班必须验完,对于岩巷工作面,由于放炮后矸石堆积较多,不能及时出货,导致巷道中、下部炮眼当班无法验完炮时,放炮员离开爆破地点必须经班长签字同意后,放炮员才可以离开。但验炮工作要由当班班长完全负责,不管当班是否验完炮,在交接班时,班长都要把验炮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并有据可查。煤巷工作面原则上当班必须验完炮,如特殊原因当班不能验完炮,放炮员要经通风队值班领导认可,并经施工现场区队班组长签字后,放炮员可以离开。但验炮工作要有当班班长完全负责,不管当班是否验完炮,在交接班时,班长都要把验炮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并有据可查。如果有拒爆现象,要当班进行处理,在处理拒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22、放炮完成后,警戒人员必须有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安排撤
除警戒,三牌各归原主。
23、爆破结束后,经班组长确认本班使用的雷管,炸药量后,由班组长在放炮手册上工作完成栏内签字,爆破工和背药工离开工作地点。
24、爆破工在工作地点完成工作后,要向通风调度汇报工作完成情况,然后与背药工将剩余爆破材料交到爆破材料库。
25、为了有效避免放炮事故,各班班组长和放炮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上一班爆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瞎炮、残暴、拒爆要立即按措施进行处理。
26、对于一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放炮且有多个警戒的地点时,每次放炮时均要落实以上爆破流程,且爆破组成员必须和放炮员一起撤到同一个警戒点避炮,严禁到其它警戒点避炮。
车集煤矿爆破作业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爆破管理,提高职工队伍技术水平,现将爆破作业流程细化如下:
1、需爆破作业的单位,在当班班前会前将经区队(或班组长)签字的车集爆破材料单送通风队,通风队根据爆破材料单安排放炮员。
2、爆破工、背药工必须穿棉布衣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及携带火源。
3、入井前带齐发爆器、钥匙、便携式瓦检仪、温度计、母线、哨子、竹签、放炮手册、圆珠笔等,并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有效证件要随身携带。
4、爆破工在火药库或其他地点交接班时,有上班爆破工向下班爆破工说明工作面爆破、瓦斯等情况,并在爆破图表上签字。
5、在领取火工品前,爆破工和背药工要认真检查领药单据、雷管箱,要确保单据填写正确,雷管箱和火药箱完好。
6、爆破工和背药工要认真核对火工品发放数量、雷管段数、雷管编号、炸药质量等符合规定,在入箱上锁。保证台帐、放炮手册、材料单上数量一致,做到三对口,并签字。
7、爆破工和背药工离开火药库,背药工在前,爆破工在后,二者间距在20---50米,中途不得无故逗留,更不得转让他人,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
8、爆破工和背药工运送爆破材料时严禁乘坐上下山猴车和将爆破材料放到矿车内及皮带、溜子上运输。南翼(23采区除外)爆破工和背药工运送爆破材料必须乘坐运输专列,严禁在大巷行走,向火药库返爆破材料时必须走回风巷。
9、爆破工和背药工到达采掘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工作面火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火药箱是否远离电器设备。然后核对炸药数量雷管数量是否有错,核对结束后有班长在手册上签字,在分别入箱上锁,火药箱钥匙有班长保存,雷管钥匙由爆破工保存。
10、由采掘区队班长通知爆破工开始做炮头(引药) ,制作(引药)的地点,要求顶板完好、远离电气设备,远离电缆和人员多的地点,炮头的数量由班长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11、炮头做好后,爆破组成员核对炮头、领用炮头的爆破组成员签字。爆破工拿仪器和放炮工具,爆破组成员运送炮头。背药工拿炸药到工作面。
12、爆破工到达工作面地点首先了解爆破地点(煤仓)的作业进度、地质构造情况、通风和瓦斯情况,只有符合装药规定、方可装药。
13、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派人警戒,每个警戒都必须去二回一制度,警戒人必须执行三警戒制度,(警戒人、警戒绳、警戒牌)。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专、兼职)检查迎头瓦斯、顶板情况,只有迎头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1
﹪, 炮眼内无异常、炮棍,黄泥、水炮泥的数量和质量等满足装药要求、支护情况符合规定,方可开始装药。
14、爆破组成员一起协助爆破工进行装药、填水炮泥、连线角线:爆破工检查炮头、角线扭结悬空情况、监督填炮泥和充填水炮泥质量及装药量、装药完成后采掘区队班组长核对爆破材料数量,并在放炮手册上签字。
15、各路回执人在放炮手册上签完字装药完成后,班组长要把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专、兼职),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巷道支护、监测探头、电缆设备的保护情况。放炮前20米范围内如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放炮,经处理后瓦斯降到1﹪以下时,方可放炮作业。一切确认安全后,瓦检员(专、兼职)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并在放炮手册上签字。
16、放炮员接到放炮后,开始吹哨撤人,除放炮员以外的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放炮员开始联接母线。母线必须悬挂在没有电缆的一侧。不得接触电气设备及电缆,拉线的距离为:岩巷要大于120米,拐弯巷道大于100米,煤巷不小于100米,拐弯巷道不小于80米,特殊地点按措施执行,但放炮母线必须拉到警戒线以外。
17、爆破工取出发爆器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先去掉防尘罩,把母线两个头分开各押在发爆器上两个接线柱上。
18、第一次吹哨和第二次吹哨要有时间间隔,吹第二声后,开始取出发爆器钥匙插入毫秒开关内,向左侧转方向进行充电(时
间15秒----18秒)。吹第三声时后,回头张望看一下警戒区域内是否有人,待氖灯发亮稳定后,接着高声大喊(放炮啦),等待5秒后确认警戒范围内无人,最后将毫秒开关向右侧转到放电位置上进行起爆。
19、起爆后,爆破工将发爆器上的钥匙拔出,再将接线柱上螺母拧松,取出爆破母线两端头,立即将母线两端头扭结成短路。
20、放炮15分钟后班组长、瓦检员(专、兼职)放炮员要到工作面验炮。验炮步骤:检查瓦斯 → 吊挂风筒→洒水降尘→检查巷道支护情况→验炮。
21、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放炮,严禁延点爆破。原则上当班炮当班必须验完,对于岩巷工作面,由于放炮后矸石堆积较多,不能及时出货,导致巷道中、下部炮眼当班无法验完炮时,放炮员离开爆破地点必须经班长签字同意后,放炮员才可以离开。但验炮工作要由当班班长完全负责,不管当班是否验完炮,在交接班时,班长都要把验炮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并有据可查。煤巷工作面原则上当班必须验完炮,如特殊原因当班不能验完炮,放炮员要经通风队值班领导认可,并经施工现场区队班组长签字后,放炮员可以离开。但验炮工作要有当班班长完全负责,不管当班是否验完炮,在交接班时,班长都要把验炮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并有据可查。如果有拒爆现象,要当班进行处理,在处理拒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22、放炮完成后,警戒人员必须有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安排撤
除警戒,三牌各归原主。
23、爆破结束后,经班组长确认本班使用的雷管,炸药量后,由班组长在放炮手册上工作完成栏内签字,爆破工和背药工离开工作地点。
24、爆破工在工作地点完成工作后,要向通风调度汇报工作完成情况,然后与背药工将剩余爆破材料交到爆破材料库。
25、为了有效避免放炮事故,各班班组长和放炮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上一班爆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瞎炮、残暴、拒爆要立即按措施进行处理。
26、对于一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放炮且有多个警戒的地点时,每次放炮时均要落实以上爆破流程,且爆破组成员必须和放炮员一起撤到同一个警戒点避炮,严禁到其它警戒点避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