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学校、历山街道办、各镇教体办:
现将《2012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2012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1月是全省第二个法定消防安全宣传月,党的十八大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切实做好宣传月期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公发„2012‟34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消防
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常识、“96119”火灾隐患举报、首届“119”消防奖评选、百姓身边的消防卫士典型事迹等为主要宣传内容,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引导师生学习消防知识,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
三、活动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临教函[2012]31号)等文件精神,
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入参与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来。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突出本校特色,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公益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电子屏幕等,播发“二十条”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
(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以“消防宣传进学校”为契机,推动学校设立消防宣传栏、消防文化角、消防宣传教育室。在公共安全教育教学中适时增加消防教育内容,以“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工作理念,带动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组织师生进行灭火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对应急演练活动的认识,真正把消防演练活动纳入安全工作计划并作为一项常规工作。11月份,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教学楼、公寓楼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中的安全,要组织学生撰写疏散演练心得体会。通过疏散演练活动的有序开展,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消防技能。
(四)组织开展消防志愿集中服务活动。结合公安部门正在开展的平安消防专项行动,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和消防志愿者帮助查找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动员师生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五)开展好“七个一”活动。即:1、召开一次内部安全形势分析会;2、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活动;3、举办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4、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5、
举办一期消防知识板报或手抄报;6、在本单位大门口悬挂一条消防宣传标语;7、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内容丰富,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组织师生参观体验,传播消防常识,普及消防技能,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遇灾自救能力。
(三)广泛宣传、及时汇总。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营造正面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将宣传活动月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方案、活动总结、相关活动照片)于12月2日前报县教体局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
沂源县教体局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
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
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2012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学校、历山街道办、各镇教体办:
现将《2012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2012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1月是全省第二个法定消防安全宣传月,党的十八大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切实做好宣传月期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公发„2012‟34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消防
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常识、“96119”火灾隐患举报、首届“119”消防奖评选、百姓身边的消防卫士典型事迹等为主要宣传内容,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引导师生学习消防知识,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
三、活动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临教函[2012]31号)等文件精神,
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入参与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来。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突出本校特色,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公益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电子屏幕等,播发“二十条”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
(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以“消防宣传进学校”为契机,推动学校设立消防宣传栏、消防文化角、消防宣传教育室。在公共安全教育教学中适时增加消防教育内容,以“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工作理念,带动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组织师生进行灭火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对应急演练活动的认识,真正把消防演练活动纳入安全工作计划并作为一项常规工作。11月份,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教学楼、公寓楼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中的安全,要组织学生撰写疏散演练心得体会。通过疏散演练活动的有序开展,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消防技能。
(四)组织开展消防志愿集中服务活动。结合公安部门正在开展的平安消防专项行动,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和消防志愿者帮助查找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动员师生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五)开展好“七个一”活动。即:1、召开一次内部安全形势分析会;2、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活动;3、举办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4、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5、
举办一期消防知识板报或手抄报;6、在本单位大门口悬挂一条消防宣传标语;7、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内容丰富,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组织师生参观体验,传播消防常识,普及消防技能,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遇灾自救能力。
(三)广泛宣传、及时汇总。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营造正面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将宣传活动月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方案、活动总结、相关活动照片)于12月2日前报县教体局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
沂源县教体局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
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
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