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积极倡导、鼓励医护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提高护理人员安全意识,保证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患者安全。方法护理不良事件与纠纷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院的相关制度,特制度我院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规定。
一、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
1、 治疗相关事件:包括给药错误、输血错误、医院感染暴发、手术身份部位识别错误、体内遗留
手术器械、输液输血反应、高危药物外渗、院内感染(口腔、泌尿道、血管导管、呼吸机相关肺炎)。
2、 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走失、烫伤、烧伤、自残、自杀、火灾、失窃、咬破体温表、约
束不良。
3、 医患沟通事件:包括医患争吵、身体攻击、打架、暴力行为等。
4、 饮食、皮肤护理不良事件:包括误吸-/窒息、咽入异物、医源性皮肤损伤、失禁患者皮肤损伤;
使用呼吸机患者卧位不正确。
5、 不良辅助检查、患者转运事件:含身份识别错误、标本丢失、检查或运送中病情突变或出现意
外。
6、 管道安全事件:含管道滑脱(胃管、引流管、人工气道)、患者自拔、中心静脉导管脱落、断裂、
连接错误。
7、 职业暴露事件:含针刺伤、割伤、化疗药物外溅皮肤、放射线泄露、放射性药物未行防护等。 8、 公共设施事件:包括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器械不符合无菌要求。 9、 医疗设备器械事件:包括医疗材料障碍、仪器障碍、器械不符合无菌要求。
10.供应室不良事件:包括消毒物品未达到要求、热原试验阳性、操作中发现器械包器械物品不符、漏消器械包影响科室运转等。
二、护理不良事件通报流程
1、护理人员发现不良事件时,应立即根据中山大学肿瘤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指引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个人邮箱将护理不良事件信息通报护理部,或填写护理安全事件报告表书面上报。
2、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项目包括:不良事件类型,事件前后的描述、不良事件发生的经过、发生后治疗、护理及发生后检查结果等情况。发生原因及建议改善意见,并完成提交。 3、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统计分析全院上报护理不良事件资料内容,归整风险等级、事件类别,确认伤害程度,归类RCA分析事件,并针对部分事件提出安全提醒。 4、护理部每季度在护长会上向全院通报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
5、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跟进科室不良事件后工作改进情况,提出适当建议。
三、护理不良事件所造成的后果
根据事件造成的后果将护理不良事件的伤害分为: 1、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患者身上,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2、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3、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照护、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
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4、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照护、评估或观察外,还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到特别处
理。
5、 极重度伤害:造成患者永久残障或永久功能障碍。
四、护理不良事件通报要求
1、格式内容按广东省《临床护理文书规范》项目内容和各类不良事件发生原因等制定中山大学肿瘤医院护理安全事件报告和个案追踪表。
2、对轻度伤害或无伤害事件,立即报告区护长,24小时内上报科护士长或科主任,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造成极重度伤害、重度伤害和中度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还需要由科室立即口头上报护理部和医务科。
3、护理部对重大伤害事件和重度伤害事件立即成立护理安全小组,进行RCA分析,确认发生原因和可能原因,提出客观的改进意见。
4、护理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一名成员收集整理不良事件个案资料,经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分析,SAC评估后,呈护理管理委员会审阅,由护理部在护长会上全院通报。
5、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需检讨改善工作流程和指引,护理安全管理小组将追踪确认改善成效,定期提交意见给护理部。
6、若通报个案后,再次发生相同事件,将再提至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及检讨,并提出改善措施,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改善,直至该事件不再发生为止。
五、需要进行RCA分析的事件
1、因系统问题事件(可利用不良事件因果分析图分析,发现并判断系统问题)。 2、排除犯罪行为、酒精、药物成瘾等不安全行为。 3、严重后果的不良事件(如:患者死亡、严重伤害等)。
4、风险评估为一级或二级(SAC=1或2)的事件或科室反复发生的不良事件。 5、风险评估为三级或四级(SAC=3或4)但发生频率较高事件。 6、其他医院政策规范的不良事件。
事件严重程度评估矩阵表(SAC)
六、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原则
1、奖励办法:鼓励护士主动上报不良事件,以非惩罚为原则,即不因上报而导致处分,并制定奖励措施。
(1)因主动发现并实时介入,使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未真正发生于患者身上,由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认为几近错失的,对每例发现人奖励30元。
(2)因主动发现并实时介入,使已发生的事件对患者的伤害程度明显降低,由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确认后给予奖励,对每例发现介入人员奖励30元。 2、不良事件通报虽以非惩罚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1)蓄意伤害。
(2)已犯错经纠正后一再犯者。 (3)公诉罪。
(4)因患者权益受损,患者执意提出上诉者,院方败诉而需赔偿者。
(5)因个人因素造成患者身体伤害需协商赔偿或减免医疗费用者。 以上情形视伤害程度、发生原因和判定结果,按医院相关规定,由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需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管理者负管理责任。
(6)因个人因素发生的不良事件中,凡涉及身份识别错误的事件,每例罚50-100元不等,造成重度及以上伤害者,由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因同样错误在年度内反复发生者,要写工作反思上交护理部。
(7)查实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漏报、瞒报的科室,视情节轻重扣100元到300元不等。并取消科室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处理。
(8)发生不良事件后因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而加重患者伤害者,经护理安全小组调查分析,认定为重度及以上伤害者,扣500元,并由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积极倡导、鼓励医护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提高护理人员安全意识,保证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患者安全。方法护理不良事件与纠纷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院的相关制度,特制度我院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规定。
一、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
1、 治疗相关事件:包括给药错误、输血错误、医院感染暴发、手术身份部位识别错误、体内遗留
手术器械、输液输血反应、高危药物外渗、院内感染(口腔、泌尿道、血管导管、呼吸机相关肺炎)。
2、 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走失、烫伤、烧伤、自残、自杀、火灾、失窃、咬破体温表、约
束不良。
3、 医患沟通事件:包括医患争吵、身体攻击、打架、暴力行为等。
4、 饮食、皮肤护理不良事件:包括误吸-/窒息、咽入异物、医源性皮肤损伤、失禁患者皮肤损伤;
使用呼吸机患者卧位不正确。
5、 不良辅助检查、患者转运事件:含身份识别错误、标本丢失、检查或运送中病情突变或出现意
外。
6、 管道安全事件:含管道滑脱(胃管、引流管、人工气道)、患者自拔、中心静脉导管脱落、断裂、
连接错误。
7、 职业暴露事件:含针刺伤、割伤、化疗药物外溅皮肤、放射线泄露、放射性药物未行防护等。 8、 公共设施事件:包括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器械不符合无菌要求。 9、 医疗设备器械事件:包括医疗材料障碍、仪器障碍、器械不符合无菌要求。
10.供应室不良事件:包括消毒物品未达到要求、热原试验阳性、操作中发现器械包器械物品不符、漏消器械包影响科室运转等。
二、护理不良事件通报流程
1、护理人员发现不良事件时,应立即根据中山大学肿瘤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指引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个人邮箱将护理不良事件信息通报护理部,或填写护理安全事件报告表书面上报。
2、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项目包括:不良事件类型,事件前后的描述、不良事件发生的经过、发生后治疗、护理及发生后检查结果等情况。发生原因及建议改善意见,并完成提交。 3、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统计分析全院上报护理不良事件资料内容,归整风险等级、事件类别,确认伤害程度,归类RCA分析事件,并针对部分事件提出安全提醒。 4、护理部每季度在护长会上向全院通报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
5、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跟进科室不良事件后工作改进情况,提出适当建议。
三、护理不良事件所造成的后果
根据事件造成的后果将护理不良事件的伤害分为: 1、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患者身上,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2、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3、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照护、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
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4、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照护、评估或观察外,还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到特别处
理。
5、 极重度伤害:造成患者永久残障或永久功能障碍。
四、护理不良事件通报要求
1、格式内容按广东省《临床护理文书规范》项目内容和各类不良事件发生原因等制定中山大学肿瘤医院护理安全事件报告和个案追踪表。
2、对轻度伤害或无伤害事件,立即报告区护长,24小时内上报科护士长或科主任,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造成极重度伤害、重度伤害和中度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还需要由科室立即口头上报护理部和医务科。
3、护理部对重大伤害事件和重度伤害事件立即成立护理安全小组,进行RCA分析,确认发生原因和可能原因,提出客观的改进意见。
4、护理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一名成员收集整理不良事件个案资料,经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分析,SAC评估后,呈护理管理委员会审阅,由护理部在护长会上全院通报。
5、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需检讨改善工作流程和指引,护理安全管理小组将追踪确认改善成效,定期提交意见给护理部。
6、若通报个案后,再次发生相同事件,将再提至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及检讨,并提出改善措施,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改善,直至该事件不再发生为止。
五、需要进行RCA分析的事件
1、因系统问题事件(可利用不良事件因果分析图分析,发现并判断系统问题)。 2、排除犯罪行为、酒精、药物成瘾等不安全行为。 3、严重后果的不良事件(如:患者死亡、严重伤害等)。
4、风险评估为一级或二级(SAC=1或2)的事件或科室反复发生的不良事件。 5、风险评估为三级或四级(SAC=3或4)但发生频率较高事件。 6、其他医院政策规范的不良事件。
事件严重程度评估矩阵表(SAC)
六、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原则
1、奖励办法:鼓励护士主动上报不良事件,以非惩罚为原则,即不因上报而导致处分,并制定奖励措施。
(1)因主动发现并实时介入,使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未真正发生于患者身上,由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认为几近错失的,对每例发现人奖励30元。
(2)因主动发现并实时介入,使已发生的事件对患者的伤害程度明显降低,由护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确认后给予奖励,对每例发现介入人员奖励30元。 2、不良事件通报虽以非惩罚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1)蓄意伤害。
(2)已犯错经纠正后一再犯者。 (3)公诉罪。
(4)因患者权益受损,患者执意提出上诉者,院方败诉而需赔偿者。
(5)因个人因素造成患者身体伤害需协商赔偿或减免医疗费用者。 以上情形视伤害程度、发生原因和判定结果,按医院相关规定,由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需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管理者负管理责任。
(6)因个人因素发生的不良事件中,凡涉及身份识别错误的事件,每例罚50-100元不等,造成重度及以上伤害者,由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因同样错误在年度内反复发生者,要写工作反思上交护理部。
(7)查实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漏报、瞒报的科室,视情节轻重扣100元到300元不等。并取消科室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处理。
(8)发生不良事件后因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而加重患者伤害者,经护理安全小组调查分析,认定为重度及以上伤害者,扣500元,并由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