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及目录

目 录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5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 7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 10 隐患排查治理全员通报制度 ...............................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惩制度 .............................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 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及销号制度 ....................... 19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 20 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 21 岗位职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 23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整改,严防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试用于高闸煤矿井上下生产环节及非生产性环节。

第二章 重大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指因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发生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高闸煤矿井上下生产环节实际情况,事故隐患分为“一通三防”、顶板、提升运输、火灾、水害、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坠落和其它类隐患共11类。

按高闸煤矿非生产环节实际情况,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触电、坠落、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和其它类隐患共7类。

第三章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和上报

第六条、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将最终的确认结果汇总后于下月2日前报矿长。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月检查上报。

第七条、重大事故隐患上报需填写“重大事故隐排查月报表”,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

1、事故隐患类别;2、事故隐患等级;3、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4、事故隐患整改措施;5、整改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6、整改目标;

7、事故应急预案;8、事故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四章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

第八条、高闸煤矿成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采煤队、掘进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九条、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

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动态。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使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措施。

4、保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5、安排布置、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每一项重大事故隐患指定负责整改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期限等。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每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工作,并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的填制上报。

2、检查、督促、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具体落实工作。

3、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工作。

4、制定事故隐患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

5、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6、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好的建议。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严格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矿长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落实过程中实施挂牌管理,领导亲自督办,负责人跟班负责,紧盯死守,直至隐患整改完毕。要做到“六落实”和“三不放过”,即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隐患不整改完毕不放过、监控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第十二条、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可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报矿长审批后执行。如无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利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按规定编制措施后执行或进行整顿,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矿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及整改落实工作会议,总结当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布置下一步的工作。矿安监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确保各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有效完成

第十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以后,由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然后以书面报告形式进行总结。

第十五条、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法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11年7月20日起执行。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为副组长的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副队长为副组长的事故隐患排查小组。

2、各跟班队长、组长负责所在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其余各工作人员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3、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缺陷。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以及结合本矿、本队生产管理的实际将其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队解决不了,需要矿上解决的隐患。

B级: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解决的隐患。

C级:班组及个人能够解决的隐患。

4、隐患排查的主步骤:

①由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安监部门在定期及日常检查中检查出的需要区队解决的隐患和问题,由安监科负责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队事故隐患排查小组牵头,并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五定”表,带领或督促班组解决,限期整改。

②由队领导检查出的问题属A级隐患的及时填写隐患报告单,呈报矿安监科。属B级隐患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属C级隐患立即现场或班前会、专题会上安排,责令班组限期整改。

③由本班组跟班队长、组长跟班检查出的C级隐患要立即现场整改落实。属B级、A级隐患时,填写隐患报告单呈报队领导进行解决或上报。

④本队各作业人员、岗位人员对本职作业范围内的隐患及时排查,本人解决不了的上报班组长或队领导。

⑤事故隐患一经发现,要求查出者立即落实整改或上报,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和“五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资金)原则,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并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⑥因事故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责任者进行100-1000元的罚款或上报煤矿进行处理。

⑦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区队、班组或作业点,必须在限期内将隐患处理完毕。对存在的A类事故隐患没有按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条罚本队队长300元,对存在的每条B类事故隐患没有按队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整改的,罚当班跟班队长200元。对存在的每条C类事故隐患没有按队或班组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整的,罚组长和责任人各100元。

5、安监科作为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机构,对事故隐患的排查负监督

职责。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监督各队组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档案,认真填写整改隐患排查统计报表,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每周要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矿领导。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強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安全生产隐患危害程度按照隐患导致事故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指可能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隐患: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是指《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内容;

矿有关文件专门规定的重大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级别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

A、B、C三级。

A级隐患指难度较大,各责任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隐患指难度较大,连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科室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指须由连队(车间)解决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类别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性质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灾和其它。

2、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领导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安监科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和复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销售科负责非原煤口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凡检查单位都要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专人管理。

4、各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 各业务科室及部门对本专业和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管理责任;

跟班干部、班组长对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安监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

安检员对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

6、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排查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矿管理干部、安检人员对沿途路线及区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升井后必须在井口登记在井下所查的

事故隐患,调度室每天必须对所有登记的事故隐患进行筛选分类,向被检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7、隐患排查每周为一个周期,由安监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井上下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

8、一般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区队、科室和生产调度室安排落实整改;隐患单位要在班前落实整改责任人,做到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内已整改的隐患,由业务科室负责验收,安监部门监督和复查,并汇报调度室备案。

9、《重大隐患》由安监科指派安检员盯在现场,直至隐患消除,整改情况及时向安监科科长、公司汇报。对科室、区队暂时无法落实的隐患,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处理。

10、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向公司和安监局、煤监局汇报,并由矿长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按照“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由分管矿领导组织有关科室验收,安监部门负责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隐患单位制定恢复生产方案,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经安监部门批准后,调度室负责下达恢复生产开工通知书,方可恢复生产。

11、对隐患的处罚,依照《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以及矿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单位必须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隐患内容及处罚通知书,明确规定隐患限期整改的日期和处罚金额,对未按期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落实继续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12、各业务科室的隐患处罚必须与次月3日前交安监科,由安监科提交矿考评会审定后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13、安监科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

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公司。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彻底实施完善全员重视,加强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果进行通报评,促进事故责任的落实完善,制定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一、每月进行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有针对性地下达整改指令书,准确及时有效地促进了隐患整改。并将每月的隐患排查情况于次月4日统计报总经理办公室,

二、对出现隐患的部门人员,一般隐患要在本部门通报,严重隐患要在全公司通报。并由有关部门研究部署隐患整改方案。

三、隐患治理通报的内容依据。主要是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和掌握的隐患情况;检查通报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不漏报。通过公司电子大屏幕的形式进行

四、为杜绝同样的隐患连续发生,公司将继续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强化对员工的管理,层层抓落实和检查整改治理结果,确保隐患治理整改率为100﹪.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全员通报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总体负责全公司事故隐患通报管理工作。

2、各单位负责将事故隐患及时通报。

3、从业人员及时了解事故隐患情况及防范措施。

四、通报的程序

1、一般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隐患汇总后及时下发各单位。

2、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总经理汇报。

五、通报的形式和内容

1、事故隐患通告:主要分为电话、口头传达和书面告知。主要通告的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整改难易程度及紧急程度。

2、检查通报:公司每次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后及时以安全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等。

3、重大隐患告知牌:公司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不能在短期内治理完成应在隐患部位设立告知牌,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等级、状态、可能导致的后果、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时间、责任人和验收责任人等。

六、奖惩

1、隐患发生单位对发现的隐患故意瞒报不报,对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制度严肃处理,发生事故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安全管理部门未按照本制度及时通报事故隐患,并责令立即整改。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吴忠市高闸煤矿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连队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矿安监科、矿领导报告。

(三)、安监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四)、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五)、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六)、生产技术科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安全隐患

(一)、安全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隐患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B级或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二)、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作业地点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连队,连队报安全科,安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

A、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B、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整改负责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在井口信息站的隐患登记记录表上填写清楚,由信息管理员统计并填写隐患通知卡下发责任单位。

(三)、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各责任单位发现或接到隐患通知单后,应立即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报安监科验收。各单位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监科,安监科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隐患,由安监科提交公司,由公司相关部室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隐患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监科应进行监控。

(四)、档案建立

安监科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

立隐患信息台帐。

六、奖惩

(一)奖励

1、排查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50-200元的奖励。

3、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按文件或条例执行)。

(二)惩处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规定》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罚款50-200元。

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或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3、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吴忠市高闸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双倍处罚。

4、对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违章者,停工到培训科学习,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安全教育合格并处罚后方能上岗。

5、对通知整改的隐患却未及时整改,按情节严重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并督促继续整改,否则加倍罚款。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

经查实从重处理。

7、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只实用于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三、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四、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公司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领导对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六、公司所有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和有

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好,应当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八、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有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1、方法和措施;

2、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3、经费和物资;

4、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5、人员需求;

6、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7、治理时限;

8、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9、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为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

急预案。

九、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十、各单位(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十一、各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十二、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三、各单位(部门)应与项目工程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

十四、奖罚

(一)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及销号制度

一、公司安监科是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安监科科长是责任人,督促有关的隐患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安监科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整改计划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矿长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依照规定向安全矿长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监科要对排查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确认。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安监科应建档监控挂牌督办;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要责成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和监控责任人,以利于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

四、挂牌隐患完成整改工作的,由隐患主体责任人提出书面改主体责任人和监控责任人,以利于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

挂牌隐患完成整改工作的,由隐患主体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 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关

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并向社会公告,将有关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或台账整理归档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一、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动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按照《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款用于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我矿属小型煤矿,低瓦斯矿井, 吨煤费用提取按 10元/吨进行提取,按照要求,安全费用的提取报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和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煤矿在实际 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安全费用的提取,有关企业分类标准,严格按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年度节余资金转下年使用。

(2)、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A、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B、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

C、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治理支出;

D、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E、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F、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G、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现场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隐患识别排查治理能力,确保生产现场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班组成立以班长为组长,副班长为副组长,有一定经验的老工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结合本班组现场实际,积极开展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除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步建立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符合规定,取得实效。

3、按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将本班组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分为A、B、C三级,分别为:

A级:难度大,队解决不了,需要矿上解决的隐患。

B级: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解决的隐患。

C级:班组及个人能够解决的隐患。

4、班组隐患排查的主要步骤:

1)对矿、队安排的需本班组解决的A级或B级隐患,要求严格按照矿队确定的安全措施、整改期限进行整改。

2)属矿队有关人员检查提出的C级隐患立即现场或班前会、专题会上安排,责令班组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3)由本班组跟班队长、组长跟班检查出的C级隐患要立即现场整改落实。属B级、A级隐患时,填写隐患报告单呈报队领导进行解决或上报。

4)本班各作业人员、岗位人员对本职作业范围内的隐患以及时排查处理,本人解决不了的上报班组长或队领导。

5、班组隐患排查的有关要求

1)班组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措施不贯彻学习不生产)和“四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原则,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并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2)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班组或作业点,必须在限期内将隐患处理完毕。对存在的隐患没有按矿队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条罚本班班长100~200元。因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责任者进行100-1000元的罚款或上报煤矿进行处理。

3)各班组要积极配合矿队开展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学习,经常性地利用班前会、学习会时间学习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各岗位操作技能,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隐患识别治理的能力。

4)积极开展班组间、班组内部隐患识别的自查、互查、联查工作,建立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激励机制,努力推动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职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为提高现场岗位人员安全生产隐患识别排查治理能力,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直接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二、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三、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形成事故隐患。

四、经常性地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五、检查出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能自己予以排除的要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汇报班组长或值班领导,在现场班组长或者值班领导的具体安排下及时处理。

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待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七、要积极参加煤矿或班队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熟知煤矿安全常识和本职操作技能,增加自身识别或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的能力。要熟练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目 录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5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 7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 10 隐患排查治理全员通报制度 ...............................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惩制度 .............................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 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及销号制度 ....................... 19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 20 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 21 岗位职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 23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整改,严防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试用于高闸煤矿井上下生产环节及非生产性环节。

第二章 重大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指因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发生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高闸煤矿井上下生产环节实际情况,事故隐患分为“一通三防”、顶板、提升运输、火灾、水害、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坠落和其它类隐患共11类。

按高闸煤矿非生产环节实际情况,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触电、坠落、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和其它类隐患共7类。

第三章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和上报

第六条、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将最终的确认结果汇总后于下月2日前报矿长。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月检查上报。

第七条、重大事故隐患上报需填写“重大事故隐排查月报表”,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

1、事故隐患类别;2、事故隐患等级;3、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4、事故隐患整改措施;5、整改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6、整改目标;

7、事故应急预案;8、事故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四章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

第八条、高闸煤矿成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采煤队、掘进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九条、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

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动态。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使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措施。

4、保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5、安排布置、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每一项重大事故隐患指定负责整改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期限等。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每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工作,并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的填制上报。

2、检查、督促、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具体落实工作。

3、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工作。

4、制定事故隐患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

5、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6、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好的建议。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严格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矿长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落实过程中实施挂牌管理,领导亲自督办,负责人跟班负责,紧盯死守,直至隐患整改完毕。要做到“六落实”和“三不放过”,即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隐患不整改完毕不放过、监控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第十二条、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可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报矿长审批后执行。如无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利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按规定编制措施后执行或进行整顿,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矿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及整改落实工作会议,总结当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布置下一步的工作。矿安监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确保各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有效完成

第十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以后,由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然后以书面报告形式进行总结。

第十五条、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法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11年7月20日起执行。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为副组长的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副队长为副组长的事故隐患排查小组。

2、各跟班队长、组长负责所在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其余各工作人员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3、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缺陷。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以及结合本矿、本队生产管理的实际将其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队解决不了,需要矿上解决的隐患。

B级: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解决的隐患。

C级:班组及个人能够解决的隐患。

4、隐患排查的主步骤:

①由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安监部门在定期及日常检查中检查出的需要区队解决的隐患和问题,由安监科负责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队事故隐患排查小组牵头,并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五定”表,带领或督促班组解决,限期整改。

②由队领导检查出的问题属A级隐患的及时填写隐患报告单,呈报矿安监科。属B级隐患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属C级隐患立即现场或班前会、专题会上安排,责令班组限期整改。

③由本班组跟班队长、组长跟班检查出的C级隐患要立即现场整改落实。属B级、A级隐患时,填写隐患报告单呈报队领导进行解决或上报。

④本队各作业人员、岗位人员对本职作业范围内的隐患及时排查,本人解决不了的上报班组长或队领导。

⑤事故隐患一经发现,要求查出者立即落实整改或上报,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和“五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资金)原则,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并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⑥因事故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责任者进行100-1000元的罚款或上报煤矿进行处理。

⑦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区队、班组或作业点,必须在限期内将隐患处理完毕。对存在的A类事故隐患没有按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条罚本队队长300元,对存在的每条B类事故隐患没有按队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整改的,罚当班跟班队长200元。对存在的每条C类事故隐患没有按队或班组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整的,罚组长和责任人各100元。

5、安监科作为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机构,对事故隐患的排查负监督

职责。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监督各队组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档案,认真填写整改隐患排查统计报表,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每周要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矿领导。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強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安全生产隐患危害程度按照隐患导致事故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指可能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隐患: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是指《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内容;

矿有关文件专门规定的重大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级别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

A、B、C三级。

A级隐患指难度较大,各责任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隐患指难度较大,连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科室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指须由连队(车间)解决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类别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性质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灾和其它。

2、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领导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安监科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和复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销售科负责非原煤口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凡检查单位都要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专人管理。

4、各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 各业务科室及部门对本专业和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管理责任;

跟班干部、班组长对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安监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

安检员对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

6、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排查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矿管理干部、安检人员对沿途路线及区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升井后必须在井口登记在井下所查的

事故隐患,调度室每天必须对所有登记的事故隐患进行筛选分类,向被检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7、隐患排查每周为一个周期,由安监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井上下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

8、一般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区队、科室和生产调度室安排落实整改;隐患单位要在班前落实整改责任人,做到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内已整改的隐患,由业务科室负责验收,安监部门监督和复查,并汇报调度室备案。

9、《重大隐患》由安监科指派安检员盯在现场,直至隐患消除,整改情况及时向安监科科长、公司汇报。对科室、区队暂时无法落实的隐患,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处理。

10、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向公司和安监局、煤监局汇报,并由矿长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按照“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由分管矿领导组织有关科室验收,安监部门负责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隐患单位制定恢复生产方案,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经安监部门批准后,调度室负责下达恢复生产开工通知书,方可恢复生产。

11、对隐患的处罚,依照《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以及矿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单位必须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隐患内容及处罚通知书,明确规定隐患限期整改的日期和处罚金额,对未按期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落实继续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12、各业务科室的隐患处罚必须与次月3日前交安监科,由安监科提交矿考评会审定后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13、安监科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

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公司。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彻底实施完善全员重视,加强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果进行通报评,促进事故责任的落实完善,制定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一、每月进行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有针对性地下达整改指令书,准确及时有效地促进了隐患整改。并将每月的隐患排查情况于次月4日统计报总经理办公室,

二、对出现隐患的部门人员,一般隐患要在本部门通报,严重隐患要在全公司通报。并由有关部门研究部署隐患整改方案。

三、隐患治理通报的内容依据。主要是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和掌握的隐患情况;检查通报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不漏报。通过公司电子大屏幕的形式进行

四、为杜绝同样的隐患连续发生,公司将继续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强化对员工的管理,层层抓落实和检查整改治理结果,确保隐患治理整改率为100﹪.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全员通报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总体负责全公司事故隐患通报管理工作。

2、各单位负责将事故隐患及时通报。

3、从业人员及时了解事故隐患情况及防范措施。

四、通报的程序

1、一般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隐患汇总后及时下发各单位。

2、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总经理汇报。

五、通报的形式和内容

1、事故隐患通告:主要分为电话、口头传达和书面告知。主要通告的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整改难易程度及紧急程度。

2、检查通报:公司每次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后及时以安全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等。

3、重大隐患告知牌:公司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不能在短期内治理完成应在隐患部位设立告知牌,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等级、状态、可能导致的后果、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时间、责任人和验收责任人等。

六、奖惩

1、隐患发生单位对发现的隐患故意瞒报不报,对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制度严肃处理,发生事故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安全管理部门未按照本制度及时通报事故隐患,并责令立即整改。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吴忠市高闸煤矿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连队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矿安监科、矿领导报告。

(三)、安监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四)、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五)、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六)、生产技术科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安全隐患

(一)、安全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隐患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B级或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二)、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作业地点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连队,连队报安全科,安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

A、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B、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整改负责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在井口信息站的隐患登记记录表上填写清楚,由信息管理员统计并填写隐患通知卡下发责任单位。

(三)、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各责任单位发现或接到隐患通知单后,应立即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报安监科验收。各单位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监科,安监科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隐患,由安监科提交公司,由公司相关部室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隐患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监科应进行监控。

(四)、档案建立

安监科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

立隐患信息台帐。

六、奖惩

(一)奖励

1、排查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50-200元的奖励。

3、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按文件或条例执行)。

(二)惩处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规定》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罚款50-200元。

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或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3、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吴忠市高闸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双倍处罚。

4、对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违章者,停工到培训科学习,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安全教育合格并处罚后方能上岗。

5、对通知整改的隐患却未及时整改,按情节严重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并督促继续整改,否则加倍罚款。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

经查实从重处理。

7、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只实用于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三、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四、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公司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领导对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六、公司所有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和有

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好,应当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八、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有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1、方法和措施;

2、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3、经费和物资;

4、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5、人员需求;

6、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7、治理时限;

8、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9、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为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

急预案。

九、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十、各单位(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十一、各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十二、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三、各单位(部门)应与项目工程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

十四、奖罚

(一)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及销号制度

一、公司安监科是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安监科科长是责任人,督促有关的隐患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安监科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整改计划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矿长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依照规定向安全矿长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监科要对排查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确认。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安监科应建档监控挂牌督办;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要责成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和监控责任人,以利于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

四、挂牌隐患完成整改工作的,由隐患主体责任人提出书面改主体责任人和监控责任人,以利于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

挂牌隐患完成整改工作的,由隐患主体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 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关

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并向社会公告,将有关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或台账整理归档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一、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动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按照《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款用于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我矿属小型煤矿,低瓦斯矿井, 吨煤费用提取按 10元/吨进行提取,按照要求,安全费用的提取报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和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煤矿在实际 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安全费用的提取,有关企业分类标准,严格按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年度节余资金转下年使用。

(2)、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A、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B、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

C、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治理支出;

D、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E、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F、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G、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现场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隐患识别排查治理能力,确保生产现场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班组成立以班长为组长,副班长为副组长,有一定经验的老工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结合本班组现场实际,积极开展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除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步建立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符合规定,取得实效。

3、按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将本班组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分为A、B、C三级,分别为:

A级:难度大,队解决不了,需要矿上解决的隐患。

B级: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解决的隐患。

C级:班组及个人能够解决的隐患。

4、班组隐患排查的主要步骤:

1)对矿、队安排的需本班组解决的A级或B级隐患,要求严格按照矿队确定的安全措施、整改期限进行整改。

2)属矿队有关人员检查提出的C级隐患立即现场或班前会、专题会上安排,责令班组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3)由本班组跟班队长、组长跟班检查出的C级隐患要立即现场整改落实。属B级、A级隐患时,填写隐患报告单呈报队领导进行解决或上报。

4)本班各作业人员、岗位人员对本职作业范围内的隐患以及时排查处理,本人解决不了的上报班组长或队领导。

5、班组隐患排查的有关要求

1)班组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措施不贯彻学习不生产)和“四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原则,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并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2)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班组或作业点,必须在限期内将隐患处理完毕。对存在的隐患没有按矿队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条罚本班班长100~200元。因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责任者进行100-1000元的罚款或上报煤矿进行处理。

3)各班组要积极配合矿队开展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学习,经常性地利用班前会、学习会时间学习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各岗位操作技能,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隐患识别治理的能力。

4)积极开展班组间、班组内部隐患识别的自查、互查、联查工作,建立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激励机制,努力推动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职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为提高现场岗位人员安全生产隐患识别排查治理能力,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直接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二、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三、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形成事故隐患。

四、经常性地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五、检查出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能自己予以排除的要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汇报班组长或值班领导,在现场班组长或者值班领导的具体安排下及时处理。

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待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七、要积极参加煤矿或班队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熟知煤矿安全常识和本职操作技能,增加自身识别或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的能力。要熟练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

  • [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基本问题分析
  • <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基本问题分析 韩煦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110016) 摘要:目的:通过对两种目录基本问题的分析,理清二者的关系,使两种目录在维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方法 ...查看


  • 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
  • 9 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 4-9-1重症医学科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4-9-1-1重症医学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查看


  • 华东理工大学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 华东理工大学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目录类别规章制度 工作事项√√√√ √ 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 责任主体 序号代码 名 称 通一其 公校 报党定党会它长年短 告园 公内范外议方期度期 栏网 告围式 ...查看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介绍
  •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9年第29卷第23期ChinHospPharmJ,2009Dec,Vol29,No.23 #2037# #药事管理# 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医 ...查看


  • 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2010)
  • 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 ...查看


  •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
  • [药事管理]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年第6期(总第240期)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 覃正碧1,汪志宏2.程 刚3.刘源超4.李元启4,向继洲1.卢祖洵1 (1.华中科技大季同济医学院,湖北武汉430003: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 ...查看


  • 国家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概述-童荣生
  • 国家药物政策和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药物政策(National Drug Policy,NDP)是在1975年第28次国际卫生会议上首次提出来的.它是一国政府构建的解决医药产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总体政策框架,用以指导各国的药品研究.生产.流通 ...查看


  •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在线律师网 http://www.52lawyers.net 时间:2011-12-08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库[2011]16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查看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公开制度
  •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65号).** ...查看


  • 临床科室各登记本内容
  •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记录目录 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 二.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三.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四.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五.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 六.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