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管理,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列为学校工

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做到定人、定岗,明确责任。

2、切实加大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力度。学校直接纳

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以落实“三个代表”精神,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各方面工作,确保达标。

3、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相关工作人员要

认真组织学习《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讲解,掌握食品卫生方面的基本常识和急救知识。

4、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对食品卫生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

划、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建立和完善自身的食品卫生管理措施和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机制,定期进行演习。强化单位内外环境、加工条件及设施,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建立每天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的制度,并做好检查的详细记录,确保安全。

5、抓好食堂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的清扫保洁工作。尤其是食品存放、食品生产作坊更要做到无蚊蝇、蟑螂、老鼠等。做到窗明几净,案板干净、整洁,杜绝病从口入关的源头。

6、建立完善各类食品采购加工的安全责任制。认真把好进入校

园食品质量关,严防腐烂、变质、有病菌等食品或原料进入校园,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杜绝一切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卫生管理实行

一票否决制。

王集中心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

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季节食物中毒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三、禁止师生购买来路不明的、过期的、卫生检验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品。

四、要定期对学校各种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控。要适时地向学生、教职工传授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和技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向当地防保站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食物留存等调查取证及消毒处理工作。

五、学校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应听从领导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食

品卫生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以人为本,

安全至上。

王集中心小学预防学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教师和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维护社会的高度稳定,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师生的职责。

(一)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小组

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组员由教导处、各教研组长、食堂管理员、各班班主任等组成,具体情况是: 组 长: 黎富海

副 组长: 庞广斌 梁其海 梁林波

组 员: 覃金源 陈妍兰 陈惠兰 陈洁慧 陈彩运 张 海 黄 容 陈肇葵 各班班主任

(二)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法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三)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形式,普及有关食品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 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四)前期工作:

1、严格把好食物、食品原料进货关。

学校食物、食品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要定点采购,确保采购的食物、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条件,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

2、严格把好食物、食品贮存仓库、食堂关。

学校食物、食品贮存仓库、食堂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专门保管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物、食品贮存仓库和食堂,定期对食物、食品贮存仓库的原料进行检查,对发现霉烂、变质、过期的,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好炊具、装盛食物的器具的消毒和食物留样关。

对学校食堂、厨房的炊具、装盛食物的器具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确保食堂、厨房的炊具、装盛食物器具的清洁卫生,防止因交叉感染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食物留样,取每餐的饭菜100克,放在已经过消毒好的器具内,密封好后放在食物留样专柜内保存24小时。

(五)做好消毒及保洁工作。

1、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厨房的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堂、厨房的工作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食品、厨房的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其工作。

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采取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霉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采取高温杀灭病原菌的措施,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六)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当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生产活动,并于第一时间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和市食品卫生公共监督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和留样的食物。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4、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留样食品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

原因,吸取教训。

7、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 分析判断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物、食品进行消毒处理, 根据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处理措施。

(七) 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情况之前,对可疑中毒食物、食品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情况,确定食物中毒源后,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 炊具、装盛食物的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八) 根据查明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从事食堂食品、厨房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导致食物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的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中毒事故,视情节的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九)事故报告、处理联系电话

市人民医院: 120

镇卫生院: 8232506

市公监所: 8232112

总指挥: 庞广斌

现场保护: 梁其海

通讯联系: 梁林波

食物封存: 覃金源

(十)食物中毒应急流程图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建卫生安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特制定以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2.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保持个人卫生。

3.保持库房整洁,存放食品原料应隔墙离地。采购食品时应注意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等标识,不采购可疑食品。

4.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生、熟食品的加工和存放应分开,且有明显标记。

6.餐具使用后应洗净,并按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好的餐具放置保洁柜内备用。

7.保持店堂内外环境整洁。操作间应配备密闭式垃圾容器。有防鼠、防蝇、防蟑螂、防尘措施。

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防鼠、防蝇、防尘及防其它昆虫的设施完好。

2.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有害物。

3.注意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在生产时将手洗净,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4.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它工用具和设备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5.存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做到随时清运。

三、食堂操作间卫生制度

1.盛放生、熟、荤食品的容器要严格区分,并做到不落地,洗净消毒,摆放整齐。

2.炊事用具,做到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3.操作间要清洁无灰尘、无油垢。

4.坚持每餐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垃圾及废弃物倒入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

5.有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的措施。

6.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7.厨房操作间内不准喝酒、吸烟、洗衣服或堆放其他杂物。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取得健康证,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2.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应戴口罩。

4.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和大小便后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5.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吸烟,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带入个人用品,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五、点心制作卫生制度

1.原料经检查挑选,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工作人员操作前先把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点心前先把台面、刀、砧板、工具、容器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

5.食品添加剂按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6.成品放在经消毒的清洁容器内,并存放在专用熟食橱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7.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搅拌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8.工作人员根据当天点心加工量,每天到食品仓库领取面粉等原料,加工后剩余原料放在容器内,加盖保存。

六、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分类存放,隔墙离地,并有防潮、防鼠、防蟑螂等措施。

2.做好食品进库时的质量验收工作,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入库。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4.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药物、化学物品不同库储存。严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仓库。

5.肉类、水产品、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冰箱、冰库内保质清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冰箱、冰库内生食品、半成品、成品严禁混放。

6.发现食品变质、发霉、虫蛀等感官异常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处理。

7.散装食品、食品原料必须放在加盖的容器内,并有标签。

8.保质库房干燥,有机械通风设施。

七、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地存放,以销定量及时加工切配,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鲜食品及时放入冰箱保存。严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入冰箱内备用。

3.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刮清洗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4.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配菜盘与出菜盘分开,并能明显区分,点菜牌、木夹子等不接触食品。

5.工具用具清洁,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6.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理,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成品、半成品、生食品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记。

7.配菜结束后,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配菜台面、菜架、食品橱整理干净,地面清洗干净,保质室内清洁卫生。

八、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烹调,不烧煮。

2.食品烧熟煮透、烤熟煎透,防止里生外熟。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清洁容器、餐具中。

3.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内保存,隔顿、隔夜存放超过四小时的熟食品及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供应。

4.抹布专用并保质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

5.工作结束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地面清扫干净,保质不湿、不滑,无油腻。

九、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专人负责。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其中酱油、醋、米、面、油有QS标志。

2.不采购腐败变质、发霉、虫蛀、有毒、有害、未经兽医检疫、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3.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4.采购农副产品,有固定的进货渠道。

十、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类、水产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净后放在食品货架上。清洗池要有明显标志。

4.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尽羽毛、内脏,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残留物、杂草。

6.盛放荤食品与盛放蔬菜的容器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7.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8.垃圾及废弃物倒入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

十一、小卖部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防蝇、防尘措施,将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目处。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健康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进货时应索取有关检验证明,不出售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不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4、保持食品卫生,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包装破损、鼠咬等感官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有明显的处理标志。

5、销售散装食品要有专柜,有防止材料遮盖。

6、从业人员上岗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十二、师生饮水用水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全校师生饮用清洁纯净的生活用水,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建卫生安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办法:

1、学校生活饮用水由后勤处统一管理,食堂具体负责向全校师生供应。

2、生活饮用水必须是自来水经过高温消毒后提供给师生饮用,盛水容器必须经过消毒灭菌处理。

3、学校定期将市卫生监督局对饮用水的质量检测报告单公示给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无条件接受市卫生监督局对生活饮用水不定期的抽查。

4、负责将生活饮用水挑送到教室的工人必须经过严格的思想品质、社会关系考察和身体健康检查,保证饮用水挑送过程中不出用水安全事故和用水卫生问题。

5、饮用水在挑送教室的途中必须密封,进入教室后由班主任检查密封签是否完好,班主任打开完好的密封签后供班级师生饮用,否则不得提供给班级师生饮用。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饮水办法的指导和用水安全的教育,杜绝病毒病菌进入盛水容器造成交叉感染。

7、出现用水卫生安全问题由现场教职员工(第一当事人)及时报告学校,学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进行处理和上报。

十三、饮用水设备消毒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建卫生平安校园,对师生饮用水设备消毒人员及流程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1、盛装饮用水的设备在灌装清洁饮用水之前,必须经过严格消毒。

2、灌装清洁纯净的饮用水之后,要用密封签密封,保证饮用水与空气隔绝。

3、用饮水机供应师生饮用纯净水的,饮水机春夏季一周一消毒,秋冬季两周一消毒。用开水桶供应师生饮用开水的,开水桶春夏季一天一消毒,秋冬季周日、周二、周四消三次毒。

4、饮水机、开水桶消毒必须按照“一、三、三”的办法进行。即用消毒剂消毒一次,用自来水冲洗三次,用纯净水(或开水)冲洗三次。

5、供应饮用水进入教室的人员,给盛水设备消毒的人员必须每年到市卫生监督局参加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每天上岗前必须按照《荆州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做好个人卫生。

十四、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能做到合法、及时、有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2、出现食物中毒疑似症状时,应及时将受害人送入荆州中心医院进行检查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和食物证据。

3、现场发现中毒现象的所有后勤从业人员或教师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反映,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者,将承担相应行政及刑事责任。

4、学校主管领导接到师生中毒现象反映的信息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反映中毒事件的大致情况,等待上级处理。

5、学校校长、主管后勤的副校长、后勤主任、部门经理应加强平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微杜渐,严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五、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必须制定实际、有效、全面、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加强食品进货采买、加工、贮存、售卖等环节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不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管理到位,收到实效。

2、对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后勤副校长、后勤主任等直接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3、学校管理人员对食堂、小卖部经营行为和过程提出整改意见,而经营者拖沓、不予履行造成学校卫生事故的,应追究食堂经理、小卖部经理的行政责任。

4、出现卫生安全事故、部门故意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食堂、小卖部经理的责任;已报告处理不及时或未及时向上级报告造

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学校后勤管理者的责任。

5、根据上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结果、事故严重程度等,按照相关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及管理者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

十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出现时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严禁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活动内容按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无条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管理与质量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力争不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时,应迅速将受害人送入荆州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及时停止发售有问题食品,保留现场及食物证据,等待食品卫生监督局对问题食品进行检查。

3、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卫生管理部门,由上级根据事故原因、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管理,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列为学校工

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做到定人、定岗,明确责任。

2、切实加大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力度。学校直接纳

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以落实“三个代表”精神,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各方面工作,确保达标。

3、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相关工作人员要

认真组织学习《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讲解,掌握食品卫生方面的基本常识和急救知识。

4、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对食品卫生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

划、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建立和完善自身的食品卫生管理措施和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机制,定期进行演习。强化单位内外环境、加工条件及设施,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建立每天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的制度,并做好检查的详细记录,确保安全。

5、抓好食堂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的清扫保洁工作。尤其是食品存放、食品生产作坊更要做到无蚊蝇、蟑螂、老鼠等。做到窗明几净,案板干净、整洁,杜绝病从口入关的源头。

6、建立完善各类食品采购加工的安全责任制。认真把好进入校

园食品质量关,严防腐烂、变质、有病菌等食品或原料进入校园,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杜绝一切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卫生管理实行

一票否决制。

王集中心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

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季节食物中毒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三、禁止师生购买来路不明的、过期的、卫生检验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品。

四、要定期对学校各种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控。要适时地向学生、教职工传授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和技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向当地防保站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食物留存等调查取证及消毒处理工作。

五、学校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应听从领导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食

品卫生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以人为本,

安全至上。

王集中心小学预防学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教师和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维护社会的高度稳定,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师生的职责。

(一)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小组

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组员由教导处、各教研组长、食堂管理员、各班班主任等组成,具体情况是: 组 长: 黎富海

副 组长: 庞广斌 梁其海 梁林波

组 员: 覃金源 陈妍兰 陈惠兰 陈洁慧 陈彩运 张 海 黄 容 陈肇葵 各班班主任

(二)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法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三)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形式,普及有关食品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 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四)前期工作:

1、严格把好食物、食品原料进货关。

学校食物、食品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要定点采购,确保采购的食物、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条件,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

2、严格把好食物、食品贮存仓库、食堂关。

学校食物、食品贮存仓库、食堂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专门保管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物、食品贮存仓库和食堂,定期对食物、食品贮存仓库的原料进行检查,对发现霉烂、变质、过期的,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好炊具、装盛食物的器具的消毒和食物留样关。

对学校食堂、厨房的炊具、装盛食物的器具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确保食堂、厨房的炊具、装盛食物器具的清洁卫生,防止因交叉感染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食物留样,取每餐的饭菜100克,放在已经过消毒好的器具内,密封好后放在食物留样专柜内保存24小时。

(五)做好消毒及保洁工作。

1、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厨房的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堂、厨房的工作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食品、厨房的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其工作。

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采取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霉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采取高温杀灭病原菌的措施,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六)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当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生产活动,并于第一时间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和市食品卫生公共监督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和留样的食物。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4、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留样食品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

原因,吸取教训。

7、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 分析判断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物、食品进行消毒处理, 根据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处理措施。

(七) 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情况之前,对可疑中毒食物、食品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情况,确定食物中毒源后,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 炊具、装盛食物的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八) 根据查明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从事食堂食品、厨房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导致食物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的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中毒事故,视情节的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九)事故报告、处理联系电话

市人民医院: 120

镇卫生院: 8232506

市公监所: 8232112

总指挥: 庞广斌

现场保护: 梁其海

通讯联系: 梁林波

食物封存: 覃金源

(十)食物中毒应急流程图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建卫生安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特制定以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2.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保持个人卫生。

3.保持库房整洁,存放食品原料应隔墙离地。采购食品时应注意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等标识,不采购可疑食品。

4.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生、熟食品的加工和存放应分开,且有明显标记。

6.餐具使用后应洗净,并按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好的餐具放置保洁柜内备用。

7.保持店堂内外环境整洁。操作间应配备密闭式垃圾容器。有防鼠、防蝇、防蟑螂、防尘措施。

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防鼠、防蝇、防尘及防其它昆虫的设施完好。

2.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有害物。

3.注意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在生产时将手洗净,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4.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它工用具和设备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5.存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做到随时清运。

三、食堂操作间卫生制度

1.盛放生、熟、荤食品的容器要严格区分,并做到不落地,洗净消毒,摆放整齐。

2.炊事用具,做到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3.操作间要清洁无灰尘、无油垢。

4.坚持每餐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垃圾及废弃物倒入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

5.有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的措施。

6.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7.厨房操作间内不准喝酒、吸烟、洗衣服或堆放其他杂物。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取得健康证,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2.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应戴口罩。

4.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和大小便后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5.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吸烟,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带入个人用品,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五、点心制作卫生制度

1.原料经检查挑选,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工作人员操作前先把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点心前先把台面、刀、砧板、工具、容器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

5.食品添加剂按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6.成品放在经消毒的清洁容器内,并存放在专用熟食橱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7.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搅拌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8.工作人员根据当天点心加工量,每天到食品仓库领取面粉等原料,加工后剩余原料放在容器内,加盖保存。

六、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分类存放,隔墙离地,并有防潮、防鼠、防蟑螂等措施。

2.做好食品进库时的质量验收工作,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入库。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4.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药物、化学物品不同库储存。严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仓库。

5.肉类、水产品、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冰箱、冰库内保质清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冰箱、冰库内生食品、半成品、成品严禁混放。

6.发现食品变质、发霉、虫蛀等感官异常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处理。

7.散装食品、食品原料必须放在加盖的容器内,并有标签。

8.保质库房干燥,有机械通风设施。

七、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地存放,以销定量及时加工切配,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鲜食品及时放入冰箱保存。严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入冰箱内备用。

3.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刮清洗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4.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配菜盘与出菜盘分开,并能明显区分,点菜牌、木夹子等不接触食品。

5.工具用具清洁,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6.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理,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成品、半成品、生食品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记。

7.配菜结束后,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配菜台面、菜架、食品橱整理干净,地面清洗干净,保质室内清洁卫生。

八、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烹调,不烧煮。

2.食品烧熟煮透、烤熟煎透,防止里生外熟。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清洁容器、餐具中。

3.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内保存,隔顿、隔夜存放超过四小时的熟食品及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供应。

4.抹布专用并保质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

5.工作结束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地面清扫干净,保质不湿、不滑,无油腻。

九、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专人负责。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其中酱油、醋、米、面、油有QS标志。

2.不采购腐败变质、发霉、虫蛀、有毒、有害、未经兽医检疫、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3.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4.采购农副产品,有固定的进货渠道。

十、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类、水产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净后放在食品货架上。清洗池要有明显标志。

4.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尽羽毛、内脏,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残留物、杂草。

6.盛放荤食品与盛放蔬菜的容器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7.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8.垃圾及废弃物倒入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

十一、小卖部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防蝇、防尘措施,将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目处。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健康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进货时应索取有关检验证明,不出售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不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4、保持食品卫生,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包装破损、鼠咬等感官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有明显的处理标志。

5、销售散装食品要有专柜,有防止材料遮盖。

6、从业人员上岗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十二、师生饮水用水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全校师生饮用清洁纯净的生活用水,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建卫生安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办法:

1、学校生活饮用水由后勤处统一管理,食堂具体负责向全校师生供应。

2、生活饮用水必须是自来水经过高温消毒后提供给师生饮用,盛水容器必须经过消毒灭菌处理。

3、学校定期将市卫生监督局对饮用水的质量检测报告单公示给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无条件接受市卫生监督局对生活饮用水不定期的抽查。

4、负责将生活饮用水挑送到教室的工人必须经过严格的思想品质、社会关系考察和身体健康检查,保证饮用水挑送过程中不出用水安全事故和用水卫生问题。

5、饮用水在挑送教室的途中必须密封,进入教室后由班主任检查密封签是否完好,班主任打开完好的密封签后供班级师生饮用,否则不得提供给班级师生饮用。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饮水办法的指导和用水安全的教育,杜绝病毒病菌进入盛水容器造成交叉感染。

7、出现用水卫生安全问题由现场教职员工(第一当事人)及时报告学校,学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进行处理和上报。

十三、饮用水设备消毒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建卫生平安校园,对师生饮用水设备消毒人员及流程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1、盛装饮用水的设备在灌装清洁饮用水之前,必须经过严格消毒。

2、灌装清洁纯净的饮用水之后,要用密封签密封,保证饮用水与空气隔绝。

3、用饮水机供应师生饮用纯净水的,饮水机春夏季一周一消毒,秋冬季两周一消毒。用开水桶供应师生饮用开水的,开水桶春夏季一天一消毒,秋冬季周日、周二、周四消三次毒。

4、饮水机、开水桶消毒必须按照“一、三、三”的办法进行。即用消毒剂消毒一次,用自来水冲洗三次,用纯净水(或开水)冲洗三次。

5、供应饮用水进入教室的人员,给盛水设备消毒的人员必须每年到市卫生监督局参加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每天上岗前必须按照《荆州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做好个人卫生。

十四、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能做到合法、及时、有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2、出现食物中毒疑似症状时,应及时将受害人送入荆州中心医院进行检查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和食物证据。

3、现场发现中毒现象的所有后勤从业人员或教师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反映,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者,将承担相应行政及刑事责任。

4、学校主管领导接到师生中毒现象反映的信息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反映中毒事件的大致情况,等待上级处理。

5、学校校长、主管后勤的副校长、后勤主任、部门经理应加强平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微杜渐,严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五、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必须制定实际、有效、全面、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加强食品进货采买、加工、贮存、售卖等环节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不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管理到位,收到实效。

2、对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后勤副校长、后勤主任等直接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3、学校管理人员对食堂、小卖部经营行为和过程提出整改意见,而经营者拖沓、不予履行造成学校卫生事故的,应追究食堂经理、小卖部经理的行政责任。

4、出现卫生安全事故、部门故意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食堂、小卖部经理的责任;已报告处理不及时或未及时向上级报告造

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学校后勤管理者的责任。

5、根据上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结果、事故严重程度等,按照相关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及管理者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

十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出现时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严禁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活动内容按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无条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管理与质量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力争不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时,应迅速将受害人送入荆州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及时停止发售有问题食品,保留现场及食物证据,等待食品卫生监督局对问题食品进行检查。

3、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卫生管理部门,由上级根据事故原因、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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