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工程资料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质量追溯的依据。为了加强公司施工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神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施工的工程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在外省施工的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满足本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当地的相应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要求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 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施工资料的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工程所在地和公司的有关管理文件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均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格
式认真填写,做到齐全、准确、真实、规范,无未了事项。
(四)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资料及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以及编制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五)施工资料的原件不得少于4套,其中分公司保存一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备案表原件交公司工程管理部保存),保存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到工程有效使用期为止。
第五条 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工程管理部岗位职责
负责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2.定期、不定期对所属项目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记录。
3.监督各项目部所施工工程的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4.对竣工工程的资料进行审核和预验收,负责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职责
1.根据所承接工程的规模大小设专职资料员(一般每个资料员最多承接4-5个单位工程)。
2.负责编制所施工工程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3.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4.项目经理部总工(技术负责人)每月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并作
好记录,对不合格的技术资料应及时督促补充、完善、限期整改。
5.对于分包工程,资料的管理由项目部统一进行管理。 第三章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组卷 第六条 施工资料的编制、组卷 (一)质量要求
1.施工资料必须真实的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程序责任者的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2.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施工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施工资料采用打印的形式并手工签名,必须由本人签,签名要有可辨性。
(二)载体形式
施工资料可采用载体形式:纸质载体、光盘载体。 (三)施工资料组卷
1.施工资料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1至C8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2.卷封面采用国家颁发的《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表D4-2,卷内目录采用表D4-3。
第七条 竣工资料的编制、组卷 (一)责任与时限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项目经理部应按照要求把竣工资
料编制完成并移交完毕,备案资料在30天内移交完毕。
2.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二)组卷原则
1.竣工档案按照单位工程组卷。
2.竣工档案应按基建文件、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3.竣工档案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1至C8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4.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卷内目录、文件资料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5.卷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先后进行排序,不同类资料按照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
6.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30㎜,案卷内不允许有重复资料。 7.竣工档案案卷封面采用国家颁发《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表D4-2,卷内目录采用表D4-3。
第八条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一)案卷规格
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幅,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托纸衬托。
(二)案卷装具
案卷采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装具。 (三)图纸折叠方式
图纸折叠前要按图框裁切整齐,折叠方式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
标、竣工图章应外露。
(四)案卷的装订
1.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以装订成册也可以散装在卷盒内存放。
2.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
3.装订时需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散装在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第四章 竣工资料的验收移交
第九条 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要通知所属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验收,同意移交后方可向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竣工资料的移交时间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时间进行移交。 第十二条 所有竣工移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以及交接证书和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要报送工程管理部进行备案。
第五章 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施工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每季度对正在施工的工程施工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据《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进行打分,得分在92分以上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视工程规模分别进行200元-500元奖励,对得分不合格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200元-500元的处罚,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对要竣工的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前10天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部长进行500元-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
第十六条 对于在施工程资料中间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资料缺陷、漏项、不合格项、整理收集不全、装订混乱的项目部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00-10000元罚款,对不能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日期进行竣工资料移交的按每天1000元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年终要评比优秀资料员3-5名,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程建设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须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附件
1.《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 2.《整改通知书》。 3. 变更记录表。
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
检查人: 检查接受人:
整改通知书
编 号:
变更记录表
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工程资料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质量追溯的依据。为了加强公司施工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神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施工的工程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在外省施工的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满足本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当地的相应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要求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 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施工资料的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工程所在地和公司的有关管理文件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均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格
式认真填写,做到齐全、准确、真实、规范,无未了事项。
(四)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资料及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以及编制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五)施工资料的原件不得少于4套,其中分公司保存一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备案表原件交公司工程管理部保存),保存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到工程有效使用期为止。
第五条 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工程管理部岗位职责
负责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2.定期、不定期对所属项目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记录。
3.监督各项目部所施工工程的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4.对竣工工程的资料进行审核和预验收,负责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职责
1.根据所承接工程的规模大小设专职资料员(一般每个资料员最多承接4-5个单位工程)。
2.负责编制所施工工程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3.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4.项目经理部总工(技术负责人)每月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并作
好记录,对不合格的技术资料应及时督促补充、完善、限期整改。
5.对于分包工程,资料的管理由项目部统一进行管理。 第三章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组卷 第六条 施工资料的编制、组卷 (一)质量要求
1.施工资料必须真实的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程序责任者的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2.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施工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施工资料采用打印的形式并手工签名,必须由本人签,签名要有可辨性。
(二)载体形式
施工资料可采用载体形式:纸质载体、光盘载体。 (三)施工资料组卷
1.施工资料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1至C8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2.卷封面采用国家颁发的《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表D4-2,卷内目录采用表D4-3。
第七条 竣工资料的编制、组卷 (一)责任与时限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项目经理部应按照要求把竣工资
料编制完成并移交完毕,备案资料在30天内移交完毕。
2.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二)组卷原则
1.竣工档案按照单位工程组卷。
2.竣工档案应按基建文件、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3.竣工档案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1至C8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4.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卷内目录、文件资料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5.卷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先后进行排序,不同类资料按照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
6.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30㎜,案卷内不允许有重复资料。 7.竣工档案案卷封面采用国家颁发《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表D4-2,卷内目录采用表D4-3。
第八条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一)案卷规格
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幅,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托纸衬托。
(二)案卷装具
案卷采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装具。 (三)图纸折叠方式
图纸折叠前要按图框裁切整齐,折叠方式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
标、竣工图章应外露。
(四)案卷的装订
1.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以装订成册也可以散装在卷盒内存放。
2.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
3.装订时需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散装在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第四章 竣工资料的验收移交
第九条 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要通知所属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验收,同意移交后方可向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竣工资料的移交时间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时间进行移交。 第十二条 所有竣工移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以及交接证书和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要报送工程管理部进行备案。
第五章 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施工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每季度对正在施工的工程施工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据《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进行打分,得分在92分以上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视工程规模分别进行200元-500元奖励,对得分不合格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200元-500元的处罚,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对要竣工的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前10天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部长进行500元-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
第十六条 对于在施工程资料中间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资料缺陷、漏项、不合格项、整理收集不全、装订混乱的项目部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00-10000元罚款,对不能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日期进行竣工资料移交的按每天1000元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年终要评比优秀资料员3-5名,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程建设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须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附件
1.《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 2.《整改通知书》。 3. 变更记录表。
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
检查人: 检查接受人:
整改通知书
编 号:
变更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