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什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对“三权分立”

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模式,绝不搞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制。”在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三权分立”制度的形势下,我国却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形式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三权分立”制度都设置体现行政职能、立法职能、司法职能的机关。那么,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反对“三权分立”呢?

一、正确认识“三权分立”的实质

所谓“三权分立”即资产阶级将国家权力划分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三个部分:立法、行政、司法,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这三个方面的权力。资产阶级国家在宪法上规定:立法权,即国家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权力,由议会行使;行政权,即治理整个国家内政外交的权力,由资产阶级国家的中央政府行使;司法权,即监督法律的执行和行使审判的权力,由法院行使。三权之间,既相互分立,各有自己的职权范围,又相互制约,任何一方的权力都受到其他方的限制。

“三权分立”的实质是阶级分权和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分权。“三权分立”在法律上和实践中的表现就是分权和制衡。马克思指出,分权学说产生于阶级分权。不论是它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都是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利益的。作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分权的一种形式,“三权分立”一般是通过资产阶级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来实现的,有的甚至是通过长期执政的一个政党内部的不同派系来实现的。这些政党和派系分别代表了资产阶级内部不同的利益集团。

“三权分立”这种制度相对于封建专制统治与个人独裁是一种进步,它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党派、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保持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但它使国家的权力难以完全集中,相当一部分力量在互相牵制中被抵消,常常造成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缺乏效率和稳定的政策。

二、正确认识我们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体,是我国人民创造的用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最好制度。

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是非常重要的优越性,大家知道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一系列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选举权利,年满18岁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们国家参选率是非常高的,参加选举率都达到90%以上。我国宪法对于人民群众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都有规定,再加上我们参选率高达90%以上,这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性,而且充满活力。随着诸多方面的优越性是广泛代表性。

(二)是效率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然后按照多数人的意志来决定。这样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牵扯因素少,因而工作效率是高的。

(三)是所确定的目标有吸引力和凝聚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

事,这个优越性也决定了非常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我们的一些奋斗目标。比如说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在《宪法》当中得到了体现。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利于我们这些确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这就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讲有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三权分立”制度的本质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根本上否定了“金钱民主”和资本统治。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标榜“主权在民”,但实质上是“金钱民主”和资本统治。在资本主义国家,少数人凭借资本的强势可以左右弱势的社会中下层的民主诉求,金钱的魔力足以压迫多数人对资本的专制保持沉默。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在政治框架中排除了“多党竞选”和“多党轮流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有执政党,有反对党或在野党,各党派明争暗斗,但无论哪个党派上台执政,都不可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都是极力维护自己及其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西方议会是各党派争权夺利的场所。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照党派分配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没有西方议会中各党派的勾心斗角、相互倾轧。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各级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绝不搞两党制、多党制,更不搞“多党竞选”、“多党轮流执政”。

(二)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和核心构建起来的政权体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不像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利益集团、政治派别之间尔虞我诈和互相拆台。在我国,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人民代表大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征,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三权分立”有着本质不同,不会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和效率低下。

(三)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人大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集体履行职权,不像西方许多国家那样实行上院(参议院)、下院(众议院)“两院制”。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具有

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我们的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有各自的工作岗位。我们的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每个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职务高低,无论来自什么职业和地域,都是平等的,每人只有一票,每票效力相同,最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http://cpc.people.com.cn/

2、列宁 国家与革命

3、六个“为什么”——对若干重大问题的解答 人民日报出版社

为什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对“三权分立”

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模式,绝不搞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制。”在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三权分立”制度的形势下,我国却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形式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三权分立”制度都设置体现行政职能、立法职能、司法职能的机关。那么,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反对“三权分立”呢?

一、正确认识“三权分立”的实质

所谓“三权分立”即资产阶级将国家权力划分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三个部分:立法、行政、司法,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这三个方面的权力。资产阶级国家在宪法上规定:立法权,即国家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权力,由议会行使;行政权,即治理整个国家内政外交的权力,由资产阶级国家的中央政府行使;司法权,即监督法律的执行和行使审判的权力,由法院行使。三权之间,既相互分立,各有自己的职权范围,又相互制约,任何一方的权力都受到其他方的限制。

“三权分立”的实质是阶级分权和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分权。“三权分立”在法律上和实践中的表现就是分权和制衡。马克思指出,分权学说产生于阶级分权。不论是它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都是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利益的。作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分权的一种形式,“三权分立”一般是通过资产阶级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来实现的,有的甚至是通过长期执政的一个政党内部的不同派系来实现的。这些政党和派系分别代表了资产阶级内部不同的利益集团。

“三权分立”这种制度相对于封建专制统治与个人独裁是一种进步,它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党派、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保持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但它使国家的权力难以完全集中,相当一部分力量在互相牵制中被抵消,常常造成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缺乏效率和稳定的政策。

二、正确认识我们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体,是我国人民创造的用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最好制度。

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是非常重要的优越性,大家知道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一系列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选举权利,年满18岁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们国家参选率是非常高的,参加选举率都达到90%以上。我国宪法对于人民群众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都有规定,再加上我们参选率高达90%以上,这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性,而且充满活力。随着诸多方面的优越性是广泛代表性。

(二)是效率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然后按照多数人的意志来决定。这样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牵扯因素少,因而工作效率是高的。

(三)是所确定的目标有吸引力和凝聚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

事,这个优越性也决定了非常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我们的一些奋斗目标。比如说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在《宪法》当中得到了体现。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利于我们这些确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这就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讲有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三权分立”制度的本质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根本上否定了“金钱民主”和资本统治。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标榜“主权在民”,但实质上是“金钱民主”和资本统治。在资本主义国家,少数人凭借资本的强势可以左右弱势的社会中下层的民主诉求,金钱的魔力足以压迫多数人对资本的专制保持沉默。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在政治框架中排除了“多党竞选”和“多党轮流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有执政党,有反对党或在野党,各党派明争暗斗,但无论哪个党派上台执政,都不可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都是极力维护自己及其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西方议会是各党派争权夺利的场所。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照党派分配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没有西方议会中各党派的勾心斗角、相互倾轧。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各级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绝不搞两党制、多党制,更不搞“多党竞选”、“多党轮流执政”。

(二)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和核心构建起来的政权体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不像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利益集团、政治派别之间尔虞我诈和互相拆台。在我国,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人民代表大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征,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三权分立”有着本质不同,不会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和效率低下。

(三)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人大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集体履行职权,不像西方许多国家那样实行上院(参议院)、下院(众议院)“两院制”。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具有

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我们的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有各自的工作岗位。我们的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每个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职务高低,无论来自什么职业和地域,都是平等的,每人只有一票,每票效力相同,最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http://cpc.people.com.cn/

2、列宁 国家与革命

3、六个“为什么”——对若干重大问题的解答 人民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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