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学 张志亮 [1**********]2 09经济管理学院金融4班
人生来就是神?人生来就是独立于大自然之上的?很多情况下,在人们很大程度上改
变了大自然的某方面时,便往往觉得是自己本身改变了另一样事物而与自己无关。事实上,生态,大自然,本来就应该是独立于人之上的,超脱于人之上的,人类,无论怎样都只能是生存在生态,生存在大自然之中的其中一种生灵。在人类科技越来越发达的时候,人类越来越多地改变了大自然本身的规律时,便变得越来越狂妄自大,殊不知,大自然是有生命的,总会在之后报复我们,或者是我们的子孙。因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给了我们警醒,也夺走了我们一部分同胞的生命。人类逐渐认识到了自我破坏自然地代价。近代,人们衍生出了一种观念——既要发展经济和科学,又要保护自然资源。
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和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一系列
道德规范。通常是人类在进行与自然生态有关的活动中所形成的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 人类的自然生态活动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其中又蕴藏着人与人的关系,表达出特
定的伦理价值理念与价值关系。人类作为自然界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自然生态构成了人类自身存在的客观条件。因此,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给予道德关怀,从根本上说也是对人类自身的道德关怀。
本世纪以前,人们主要将道德看成是调整人际关系的社会规范和评价体系。后来,随
着生态学的发展,人们便将道德扩展到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学揭示,人和自然构成了一个现实的系统——生态系统。二者相互作用并保持着一定的平衡。但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要由于人为的原因,使生态平衡日益受到破坏,以至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能源危机,环境污染、资源枯竭,人口压力等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曾经出现过“八大公害事件”,就是典型例子。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也很严重。如土地沙化面积日渐扩大,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估计每年约在30亿元。在生态危机的情况下,世界上不少人意识到,生态问题是涉及到全球性的全人类利益的大事。未来学派指出,“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人类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人们“对世界的自然资源没有绝对使用的权利”,“必须尽可能公平地保护和共享之,不论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如何”。他们强调,人们应该认识到“我们知识的增加和力量的发展,是对我们子孙后代和其他形式的生命的责任与义务。”在自然界道德方面,可以依据他对周围自然物的行为,判断他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前苏联伦理学家季塔连科把人对自然的态度,列为共产主义道
德的一条重要规范。在人们对人和自然关系的深层认识的基础上,“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 “ 生态伦理学”是一门揭示环境或生态道德的本质及其建构规律的学科。它指导人们在同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推动环境保护,维持生态平衡,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从而保证人类物质生产能够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造就人们在环境问题上的高尚的道德情操。
生态伦理学是围绕改进生命质量而展开的各种伦理问题的概括,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新阶段。它既是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也是对传统医学伦理学的挑战。它涉及到许多传统医学伦理学观念的变更。作为当代新技术革命之一的生物科学,在近几十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1953年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揭开了分子生物学的序幕,使人工改造生命,提高生命质量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生命质量控制、行为控制、体外受精、重组DNA等,一一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传统医学伦理观点的堤坝被冲破了。这种冲击首先表现在对待生死观的问
题上,以往的传统医学伦理学,由于整个社会道德的影响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限的制约,把 “生命神圣论”作为自己的信条。一方面无条件地维护任何生命,“生命”是绝对不能触犯的禁区,在任何情况下,保存和延长生命都是道德的,另一方面又无条件地反对“死”,即
使是那种不可避免的死亡。但是,在以现代医学科学为基础的生命伦理学看来,既然人类可以选择更好的生命,可以改善自己的生命质量,为什么要抱着那种残缺的、毫无价值的生命不放呢?为什么不利用改善生命质量的可能而听任生命的自然发展呢?对那种不可避免的死亡,为什么不可以听其死亡,或者让其安乐地死亡呢?生命伦理学在对待生命与死亡这种认 识上的变化,相应地必然引起医学道德乃至许多社会善恶观念的变化。其次,表现在伦理道德价值观上的变化。生死道德观念的变化,实质上在于生命与死亡的价值观念的变化,在于从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来判定生命与死亡的价值,它一改传统医学伦理学以人的生命为价值目标和落脚点的观点。生命伦理学不是无条件的反对生命神圣论,而是要求把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三者结合起来。即以社会公益价值为前提的生理价 值。最后,这种冲击还表现在义务关系的变化上。生命伦理学对器官移植、试管婴儿、先天性痴呆症、安乐死、遗传工程等问题的伦理道德准则的确定,都是从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不仅是从一个病人的利益出发的。也就是说,生命伦理学把义务关系从医生与单个病人的范围扩大到医生、医学与整个社会的关系。由此可见,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的统一,生理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对病人的义务与社会公益的统一,正是生命伦理学对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由上可以说明,生命伦理学较之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是大大地扩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所依据的是传统医学科学的基础,是以消除疾病,恢复健康,纠正不健康产生的变化,它的信条是同情病人,为病人消除疾病服务,并以此作为判断善恶的标尺,相反,生命伦理学则是以当代科学的巨大进步,特别是以生物工程为基础的,它追求的目标不仅是消除疾病,更重要的是完善生命的质量,增强和发展人的活力,完善和发展生命。但也应看到,伴随着医学科学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一种新的稳定的道德规范未统一形成以前,的确可能出现一些消极的道德现象。特别是在唯钱是图的资本主义社会,“捐赠精子”、“替代母亲”、“租借子宫”、“试管婴儿”、“器官销售”、“买卖胚胎”等阴暗面,引起人们对道德的恐惧和
生态危机主要是由于生态系统的生物链遭到破坏,进而给生物的生存发展带来困难。人类发展史表明,缓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重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第一,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与地球的人口生态容量相适应。据测算,地球可容纳的人口最多为80亿。世界现有人口已达60亿,若不加控制地继续增长,在2050年将突破100亿,超过地球人口生态容量的警戒线。因此,控制人口增长,以保障人类的需求与自然再生产的供给相协调,是一项紧迫任务。第二,把改造自然的行为严格限制在生态运动的规律之内,使人类活动与自然规律相协调。改造自然不应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性控制,而应是调整性控制、改善性控制和理解性控制,即对自身行为的理智性控制。第三,把排污量控制在自然界自净能力之内,促进污染物排放与自然生态系统自净能力相协调。倘若人类排放的污染物超过了大自然的自净能力,污染物就会在大气、水体、生物体内积存下来,对生物和人体产生持续性危害。第四,促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再生产能力相协调,为人类的持续发展留下充足空间。对于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促进自然再生产能力的提高,以保证在长期内物种灭绝不超过物种进化,土壤侵蚀不超过土壤形成,森林破坏不超过森林再造,捕鱼量不超过渔场再生能力等,使人类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人类应摆正自己在大自然中的道德地位。只有当人类能够自觉控制自己的生态道德行为,并理智而友善地对待自然界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才会走向和谐,从而实现生态伦理的真正价值。
人类是大自然产生后才出现的,人类应该尊重大自然,尊重它的规律,不能任意破坏,更不能胡作非为。所有人都应该记住,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
生态伦理学 张志亮 [1**********]2 09经济管理学院金融4班
人生来就是神?人生来就是独立于大自然之上的?很多情况下,在人们很大程度上改
变了大自然的某方面时,便往往觉得是自己本身改变了另一样事物而与自己无关。事实上,生态,大自然,本来就应该是独立于人之上的,超脱于人之上的,人类,无论怎样都只能是生存在生态,生存在大自然之中的其中一种生灵。在人类科技越来越发达的时候,人类越来越多地改变了大自然本身的规律时,便变得越来越狂妄自大,殊不知,大自然是有生命的,总会在之后报复我们,或者是我们的子孙。因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给了我们警醒,也夺走了我们一部分同胞的生命。人类逐渐认识到了自我破坏自然地代价。近代,人们衍生出了一种观念——既要发展经济和科学,又要保护自然资源。
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和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一系列
道德规范。通常是人类在进行与自然生态有关的活动中所形成的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 人类的自然生态活动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其中又蕴藏着人与人的关系,表达出特
定的伦理价值理念与价值关系。人类作为自然界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自然生态构成了人类自身存在的客观条件。因此,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给予道德关怀,从根本上说也是对人类自身的道德关怀。
本世纪以前,人们主要将道德看成是调整人际关系的社会规范和评价体系。后来,随
着生态学的发展,人们便将道德扩展到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学揭示,人和自然构成了一个现实的系统——生态系统。二者相互作用并保持着一定的平衡。但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要由于人为的原因,使生态平衡日益受到破坏,以至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能源危机,环境污染、资源枯竭,人口压力等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曾经出现过“八大公害事件”,就是典型例子。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也很严重。如土地沙化面积日渐扩大,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估计每年约在30亿元。在生态危机的情况下,世界上不少人意识到,生态问题是涉及到全球性的全人类利益的大事。未来学派指出,“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人类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人们“对世界的自然资源没有绝对使用的权利”,“必须尽可能公平地保护和共享之,不论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如何”。他们强调,人们应该认识到“我们知识的增加和力量的发展,是对我们子孙后代和其他形式的生命的责任与义务。”在自然界道德方面,可以依据他对周围自然物的行为,判断他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前苏联伦理学家季塔连科把人对自然的态度,列为共产主义道
德的一条重要规范。在人们对人和自然关系的深层认识的基础上,“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 “ 生态伦理学”是一门揭示环境或生态道德的本质及其建构规律的学科。它指导人们在同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推动环境保护,维持生态平衡,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从而保证人类物质生产能够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造就人们在环境问题上的高尚的道德情操。
生态伦理学是围绕改进生命质量而展开的各种伦理问题的概括,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新阶段。它既是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也是对传统医学伦理学的挑战。它涉及到许多传统医学伦理学观念的变更。作为当代新技术革命之一的生物科学,在近几十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1953年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揭开了分子生物学的序幕,使人工改造生命,提高生命质量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生命质量控制、行为控制、体外受精、重组DNA等,一一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传统医学伦理观点的堤坝被冲破了。这种冲击首先表现在对待生死观的问
题上,以往的传统医学伦理学,由于整个社会道德的影响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限的制约,把 “生命神圣论”作为自己的信条。一方面无条件地维护任何生命,“生命”是绝对不能触犯的禁区,在任何情况下,保存和延长生命都是道德的,另一方面又无条件地反对“死”,即
使是那种不可避免的死亡。但是,在以现代医学科学为基础的生命伦理学看来,既然人类可以选择更好的生命,可以改善自己的生命质量,为什么要抱着那种残缺的、毫无价值的生命不放呢?为什么不利用改善生命质量的可能而听任生命的自然发展呢?对那种不可避免的死亡,为什么不可以听其死亡,或者让其安乐地死亡呢?生命伦理学在对待生命与死亡这种认 识上的变化,相应地必然引起医学道德乃至许多社会善恶观念的变化。其次,表现在伦理道德价值观上的变化。生死道德观念的变化,实质上在于生命与死亡的价值观念的变化,在于从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来判定生命与死亡的价值,它一改传统医学伦理学以人的生命为价值目标和落脚点的观点。生命伦理学不是无条件的反对生命神圣论,而是要求把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三者结合起来。即以社会公益价值为前提的生理价 值。最后,这种冲击还表现在义务关系的变化上。生命伦理学对器官移植、试管婴儿、先天性痴呆症、安乐死、遗传工程等问题的伦理道德准则的确定,都是从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不仅是从一个病人的利益出发的。也就是说,生命伦理学把义务关系从医生与单个病人的范围扩大到医生、医学与整个社会的关系。由此可见,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的统一,生理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对病人的义务与社会公益的统一,正是生命伦理学对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由上可以说明,生命伦理学较之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是大大地扩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所依据的是传统医学科学的基础,是以消除疾病,恢复健康,纠正不健康产生的变化,它的信条是同情病人,为病人消除疾病服务,并以此作为判断善恶的标尺,相反,生命伦理学则是以当代科学的巨大进步,特别是以生物工程为基础的,它追求的目标不仅是消除疾病,更重要的是完善生命的质量,增强和发展人的活力,完善和发展生命。但也应看到,伴随着医学科学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一种新的稳定的道德规范未统一形成以前,的确可能出现一些消极的道德现象。特别是在唯钱是图的资本主义社会,“捐赠精子”、“替代母亲”、“租借子宫”、“试管婴儿”、“器官销售”、“买卖胚胎”等阴暗面,引起人们对道德的恐惧和
生态危机主要是由于生态系统的生物链遭到破坏,进而给生物的生存发展带来困难。人类发展史表明,缓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重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第一,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与地球的人口生态容量相适应。据测算,地球可容纳的人口最多为80亿。世界现有人口已达60亿,若不加控制地继续增长,在2050年将突破100亿,超过地球人口生态容量的警戒线。因此,控制人口增长,以保障人类的需求与自然再生产的供给相协调,是一项紧迫任务。第二,把改造自然的行为严格限制在生态运动的规律之内,使人类活动与自然规律相协调。改造自然不应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性控制,而应是调整性控制、改善性控制和理解性控制,即对自身行为的理智性控制。第三,把排污量控制在自然界自净能力之内,促进污染物排放与自然生态系统自净能力相协调。倘若人类排放的污染物超过了大自然的自净能力,污染物就会在大气、水体、生物体内积存下来,对生物和人体产生持续性危害。第四,促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再生产能力相协调,为人类的持续发展留下充足空间。对于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促进自然再生产能力的提高,以保证在长期内物种灭绝不超过物种进化,土壤侵蚀不超过土壤形成,森林破坏不超过森林再造,捕鱼量不超过渔场再生能力等,使人类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人类应摆正自己在大自然中的道德地位。只有当人类能够自觉控制自己的生态道德行为,并理智而友善地对待自然界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才会走向和谐,从而实现生态伦理的真正价值。
人类是大自然产生后才出现的,人类应该尊重大自然,尊重它的规律,不能任意破坏,更不能胡作非为。所有人都应该记住,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