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

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

1、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夫妻双方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2、州直单位要有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并确定一名以上专(兼)职干部负责搞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3、凡居住地和其常住户口不在同—乡(镇、街道半事处),年龄在15—49周岁的有关育龄人员都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对象。

凡外出从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必须持户籍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节育证明及相应的一、二孩准生证, 收款收据。结扎证明。登记相片二张到从业和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登记,查验手续后,方可办理暂住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被雇请从业。

4、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劳动、城建、交通等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务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证明时,应道德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否则,每发现一例,对上述单位按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500至2000元,责任人200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按照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处理规定处理。

5、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发现投宿育龄互王女中有逃避计划生育者,应当立即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无论单位或个人,有意窝藏逃避计划生育者,每例处罚200至2000元。

6、无论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时应查验承租人计划生育证明,对无证明者或证明不全者不得出租房屋,

并对其租房期间的计划生育负责监督管理。

7、流动人口应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服从计生部门的管理, 已婚育龄人员(已绝育者除外),每人每月应向计生部门交纳计划生育管理费5元,并自觉按期参加左王检。

8、流动人口中育龄女王女计划外怀孕的,要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经说服教育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自怀孕之月起,每月收300至500元的保证金,终止妊娠后,退还保证金。坚持计划外生育的,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按《州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

1、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夫妻双方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2、州直单位要有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并确定一名以上专(兼)职干部负责搞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3、凡居住地和其常住户口不在同—乡(镇、街道半事处),年龄在15—49周岁的有关育龄人员都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对象。

凡外出从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必须持户籍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节育证明及相应的一、二孩准生证, 收款收据。结扎证明。登记相片二张到从业和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登记,查验手续后,方可办理暂住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被雇请从业。

4、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劳动、城建、交通等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务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证明时,应道德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否则,每发现一例,对上述单位按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500至2000元,责任人200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按照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处理规定处理。

5、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发现投宿育龄互王女中有逃避计划生育者,应当立即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无论单位或个人,有意窝藏逃避计划生育者,每例处罚200至2000元。

6、无论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时应查验承租人计划生育证明,对无证明者或证明不全者不得出租房屋,

并对其租房期间的计划生育负责监督管理。

7、流动人口应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服从计生部门的管理, 已婚育龄人员(已绝育者除外),每人每月应向计生部门交纳计划生育管理费5元,并自觉按期参加左王检。

8、流动人口中育龄女王女计划外怀孕的,要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经说服教育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自怀孕之月起,每月收300至500元的保证金,终止妊娠后,退还保证金。坚持计划外生育的,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按《州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文章

  •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2007年 09月 05日 09:59 深圳新闻网 (1997年8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根据2002年7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修订,根据2004年12月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二 ...查看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百题问答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 赛 百题问答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何时颁布?何时实施? 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流动人口计 ...查看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的中国公民: (一)现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二)有生育能力的. 第三 ...查看


  • [法律法规]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修正)
  • [阅读全文] 1997年7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查看


  •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1-20 [内容纠错]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 ...查看


  • 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载自市人大官网)
  • 信息来源: www.szrd.gov.cn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05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 ...查看


  •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7)
  •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7年07月11日13: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看


  •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
  • 目 录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 ----------------------------------- - 2 - 关于印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的通知 -------------------- ...查看


  • 中融资产-融盛创展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
  • 中融资产-融盛创展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说明书 资产管理人: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目 录 一.资产管理计划概要 ................................. ...查看


  • 南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知识竞赛题目范围
  • 南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知识竞赛 题目范围 1.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四个基本观点是什么? (1)社会生产方式对人口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观点: (2)"两种生产"的观点: (3)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观点: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