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城市卫生检查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关区2011年迎接全省第八次城市卫生

检查评比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提高我区城市卫生的总体水平和档次,以优美整洁的城区环境和一流的工作绩效迎接全省第八次城市卫生大检查,依据《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和《兰州市2011年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迎接全省第八次卫生城市复查验收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全区创卫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突出标本兼治,强化动态管理,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开展各项整治达标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努力建设健康文明、和谐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区环境,保证我区在检查验收中不丢分或少丢分,为兰州市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四连冠”目标多做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区爱卫办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编制、人员和经费,落实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爱卫办)

2. 完善基层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社区要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3. 落实成员部门职责。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督促爱卫会委员部门落实职责任务。(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相关部门)

(二)普及全民健康教育

1. 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核定经费、改善条件,配备工作需要的健教设备,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健教所)

2. 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教育工作。突出医院、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公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健教所、各街道)

3. 强化宣传。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在办好健康教育专报和各种培训班的同时,切实杜绝烟草广告,创新形式和载体,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知识的宣传。(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健教所)

4. 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丰富“健康教育进社区”、“健康教育直通车”等活动内容,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健教所、各街道)

5. 积极推进控烟工作。以“国家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实施为契机,加强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兰州市公共场所禁烟实施管理办法》的宣传,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措施,积极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直机关事务局、区健教所、各街道)

(三)加强市容市貌整治

1.建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境卫生层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强化属地化管理,促进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做到布局合理、因需设置、保证需求,

确保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

2. 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做到清洁标准严格、清扫时间适宜、洒水压尘及时、垃圾日产日清落实、不落地收集清运到位,清扫保洁合格率达98%,垃圾清运率达100%,建成10条道路清扫保洁示范街;加大对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河洪道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在环卫设施覆盖不到的区域及“城中村”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加强对城市出入口的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出入口市容环境。深入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和辖区单位、街道、社区群众的自管自护功能,开展“全民行动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整治集中活动。(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街道、各部门)

3.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落实卫生、绿化、秩序管理责任,规范广告牌匾,铲除乱贴乱画,取缔店外店和占道经营;重点抓好主干道、重点路口、中心广场、校园周 边各类流动摊点、店外店的清理取缔工作;完善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街道)

4. 强化行业监管。按照《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行业监管,对无证经营和严

重影响市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沿途修理、洗车点要按照修理进场、洗车进室的原则,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进行规范管理,对设施简陋、占道经营、破坏和污染路面的洗修车点坚决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

5. 加强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完善集贸市场环卫设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划行归市、高台摆放等有关规定。加快标准化菜市场新建改建工作步伐,加大对城区老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力度。(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6.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区公厕建设步伐,建成10 座星级公厕;按照《兰州市公厕免费开放管理办法》,加强公厕开放后的卫生管理,认真解决公共旱厕的脏、乱、差问题,保证公厕数量和卫生达标。(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四)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1.加大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和餐饮业整治步伐,加大对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的防治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噪声、生活、建筑施工和交通噪声,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2.继续抓好黄河城关段水污染排放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和改善黄河城关段水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坚持日常巡查,防止污染,确保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3. 实施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大力推进破墙透绿、城市小园林建设工作,加大服务半径500米的小游园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精品游园建设,巩固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公共绿地人均占有率;继续做好对城区现有树木花草的管护,清理枯枝死树,修复粉饰护栏,巩固单位、居民区绿化达标成果,坚持开展“花园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等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面貌。(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五)加强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卫生管理

1.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宾馆、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不断巩固和提高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牵头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责任单位:食药局、文化局、各街道)

2.抓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及发证工作,从业人员体检率要达到95%,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

率达100%,“五病”调离率达100%。(牵头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加强重点窗口整治和管理。督促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卫生设施,认真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制度,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和袋装化管理,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侯车室禁烟标志明显,通风状况良好,空气质量达标。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要严格符合标准,防鼠防蝇措施到位。(牵头单位:相关街道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区食药局、区爱卫办)

(六)严格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

1.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重点解决饮食摊点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无证经营、设施不全、公共用具不消毒、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工商城关分局)

2.推进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各类食品索票索证及推行“一票通”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从业人员体检率、五病调离率、卫生知识培训率要达到100%,食品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工商城关分局)

3.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完善防鼠、防蝇、防沉、防腐等措施,保证食品安全质量。年监督覆盖率达100%,年监督频率达4次以上,

六类食品抽样监测合格率保持在85%以上。(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区食药局、区爱卫办)

4.二次供水监管。落实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档案,搞好每年一次的清洗消毒工作,做到清洗记录和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七)提高除害防病工作水平

1.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及时率达到98%以上,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强化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严防急、烈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各街道)

2. 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规范医院肠道门诊,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监控工作。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接种证查证工作,及时进行查漏补种。扎实推进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安全接种率达100%。(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3.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专(兼) 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措施,保障消杀灭

药品、器械必须的经费,坚持做好鼠、蝇、蟑、蚊的消杀和密度监测工作。坚持环境治理多举并重。落实以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抓好餐饮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旱厕、垃圾收集站点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以内。(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卫监城关分所、区食药局、区商务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八)优化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环境

1. 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积极开展卫生小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

2. 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乱贴乱画,完善环卫设施,硬化路面,美化环境,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提高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环卫局、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3.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完善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清洗消毒和索证管理制度,保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安全达标,确保不发生群众性食物中毒事件。(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靠实责任。创建卫生城市是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系统工程”,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区率先建设全省最宜居城区的必然要求。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迎接全省第八次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惠及民众”的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把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迎检方案,分解具体任务,确定责任人员,明确标准要求,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爱国卫生是一项群众性运动,要把群众支持和全社会参与作为迎检达标工作的基础。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做好动员,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迎检活动中来。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迎检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卫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全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讲卫生、创文明、促达标,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创卫迎检达标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标准,抓好落实。迎检工作既有“硬件”建设指标,又有“软件”管理方面的要求,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各项具体指标,切实

按照“严、细、实、效”四个字的要求,开展一系列迎检专项整治达标活动。要抓住关键领域,抓准薄弱环节,抓好时间进度,做好城乡结合部、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重点问题。要把创卫迎检达标工作作为完善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的有效载体,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加大市场整治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努力做到“硬件”建设达标、“软件”管理规范。

(四)强化督查,促进整改。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本单位迎检工作督查,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时限三落实,确保各项迎检工作任务如期达标。区迎检领导小组各督导组要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方法,采取现场督查、走访群众、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电话督查等督查形式,对全区迎检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组织进行“回头看”,以确保整改效果。

(五)健全机制,严格奖惩。为进一步发挥我区在迎检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兰州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四连冠”的目标,区委、区政府将把迎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全区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在迎检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在年底目标考核时给予加分;对

工作拖沓、推诿扯皮、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考核时给予减分处理。对全区迎检工作造成重大缺失的,要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兰州市城关区2011年迎接全省第八次城市卫生

检查评比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提高我区城市卫生的总体水平和档次,以优美整洁的城区环境和一流的工作绩效迎接全省第八次城市卫生大检查,依据《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和《兰州市2011年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迎接全省第八次卫生城市复查验收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全区创卫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突出标本兼治,强化动态管理,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开展各项整治达标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努力建设健康文明、和谐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区环境,保证我区在检查验收中不丢分或少丢分,为兰州市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四连冠”目标多做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区爱卫办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编制、人员和经费,落实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爱卫办)

2. 完善基层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社区要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3. 落实成员部门职责。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督促爱卫会委员部门落实职责任务。(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相关部门)

(二)普及全民健康教育

1. 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核定经费、改善条件,配备工作需要的健教设备,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健教所)

2. 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教育工作。突出医院、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公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健教所、各街道)

3. 强化宣传。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在办好健康教育专报和各种培训班的同时,切实杜绝烟草广告,创新形式和载体,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知识的宣传。(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健教所)

4. 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丰富“健康教育进社区”、“健康教育直通车”等活动内容,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健教所、各街道)

5. 积极推进控烟工作。以“国家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实施为契机,加强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兰州市公共场所禁烟实施管理办法》的宣传,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措施,积极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直机关事务局、区健教所、各街道)

(三)加强市容市貌整治

1.建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境卫生层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强化属地化管理,促进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做到布局合理、因需设置、保证需求,

确保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

2. 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做到清洁标准严格、清扫时间适宜、洒水压尘及时、垃圾日产日清落实、不落地收集清运到位,清扫保洁合格率达98%,垃圾清运率达100%,建成10条道路清扫保洁示范街;加大对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河洪道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在环卫设施覆盖不到的区域及“城中村”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加强对城市出入口的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出入口市容环境。深入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和辖区单位、街道、社区群众的自管自护功能,开展“全民行动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整治集中活动。(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街道、各部门)

3.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落实卫生、绿化、秩序管理责任,规范广告牌匾,铲除乱贴乱画,取缔店外店和占道经营;重点抓好主干道、重点路口、中心广场、校园周 边各类流动摊点、店外店的清理取缔工作;完善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街道)

4. 强化行业监管。按照《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行业监管,对无证经营和严

重影响市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沿途修理、洗车点要按照修理进场、洗车进室的原则,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进行规范管理,对设施简陋、占道经营、破坏和污染路面的洗修车点坚决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

5. 加强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完善集贸市场环卫设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划行归市、高台摆放等有关规定。加快标准化菜市场新建改建工作步伐,加大对城区老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力度。(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6.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区公厕建设步伐,建成10 座星级公厕;按照《兰州市公厕免费开放管理办法》,加强公厕开放后的卫生管理,认真解决公共旱厕的脏、乱、差问题,保证公厕数量和卫生达标。(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四)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1.加大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和餐饮业整治步伐,加大对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的防治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噪声、生活、建筑施工和交通噪声,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2.继续抓好黄河城关段水污染排放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和改善黄河城关段水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坚持日常巡查,防止污染,确保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3. 实施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大力推进破墙透绿、城市小园林建设工作,加大服务半径500米的小游园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精品游园建设,巩固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公共绿地人均占有率;继续做好对城区现有树木花草的管护,清理枯枝死树,修复粉饰护栏,巩固单位、居民区绿化达标成果,坚持开展“花园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等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面貌。(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五)加强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卫生管理

1.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宾馆、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不断巩固和提高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牵头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责任单位:食药局、文化局、各街道)

2.抓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及发证工作,从业人员体检率要达到95%,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

率达100%,“五病”调离率达100%。(牵头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加强重点窗口整治和管理。督促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卫生设施,认真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制度,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和袋装化管理,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侯车室禁烟标志明显,通风状况良好,空气质量达标。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要严格符合标准,防鼠防蝇措施到位。(牵头单位:相关街道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区食药局、区爱卫办)

(六)严格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

1.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重点解决饮食摊点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无证经营、设施不全、公共用具不消毒、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工商城关分局)

2.推进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各类食品索票索证及推行“一票通”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从业人员体检率、五病调离率、卫生知识培训率要达到100%,食品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工商城关分局)

3.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完善防鼠、防蝇、防沉、防腐等措施,保证食品安全质量。年监督覆盖率达100%,年监督频率达4次以上,

六类食品抽样监测合格率保持在85%以上。(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区食药局、区爱卫办)

4.二次供水监管。落实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档案,搞好每年一次的清洗消毒工作,做到清洗记录和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

(七)提高除害防病工作水平

1.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及时率达到98%以上,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强化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严防急、烈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各街道)

2. 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规范医院肠道门诊,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监控工作。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接种证查证工作,及时进行查漏补种。扎实推进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安全接种率达100%。(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3.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专(兼) 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措施,保障消杀灭

药品、器械必须的经费,坚持做好鼠、蝇、蟑、蚊的消杀和密度监测工作。坚持环境治理多举并重。落实以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抓好餐饮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旱厕、垃圾收集站点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以内。(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卫监城关分所、区食药局、区商务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八)优化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环境

1. 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积极开展卫生小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

2. 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乱贴乱画,完善环卫设施,硬化路面,美化环境,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提高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环卫局、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3.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完善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清洗消毒和索证管理制度,保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安全达标,确保不发生群众性食物中毒事件。(牵头单位:区食药局 责任单位:卫监城关分所、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靠实责任。创建卫生城市是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系统工程”,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区率先建设全省最宜居城区的必然要求。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迎接全省第八次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惠及民众”的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把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迎检方案,分解具体任务,确定责任人员,明确标准要求,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爱国卫生是一项群众性运动,要把群众支持和全社会参与作为迎检达标工作的基础。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做好动员,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迎检活动中来。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迎检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卫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全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讲卫生、创文明、促达标,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创卫迎检达标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标准,抓好落实。迎检工作既有“硬件”建设指标,又有“软件”管理方面的要求,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各项具体指标,切实

按照“严、细、实、效”四个字的要求,开展一系列迎检专项整治达标活动。要抓住关键领域,抓准薄弱环节,抓好时间进度,做好城乡结合部、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重点问题。要把创卫迎检达标工作作为完善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的有效载体,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加大市场整治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努力做到“硬件”建设达标、“软件”管理规范。

(四)强化督查,促进整改。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本单位迎检工作督查,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时限三落实,确保各项迎检工作任务如期达标。区迎检领导小组各督导组要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方法,采取现场督查、走访群众、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电话督查等督查形式,对全区迎检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组织进行“回头看”,以确保整改效果。

(五)健全机制,严格奖惩。为进一步发挥我区在迎检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兰州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四连冠”的目标,区委、区政府将把迎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全区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在迎检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在年底目标考核时给予加分;对

工作拖沓、推诿扯皮、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考核时给予减分处理。对全区迎检工作造成重大缺失的,要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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