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医疗体制现状的思考

对我国医疗体制现状的思考

-----由国外器官移植说起 在我国,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是一个让人们无法忍受但又不得不忍的大问题!从这个小角度其实可以一窥我国现行医疗体制存在的恪待解决的弊端,这其中既有客观原因,当然也有人为的原因。因此,社会大众对医疗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寄予厚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似乎不容乐观。

前几天,王玉老师在《医疗仪器原理》课堂上通过一个美国教学视频向我们介绍了有关心脏移植手术的知识。这个片子给我最深的映象不是里面的临床医生高超的技术,而是美国医疗体制的优越性,以及在这种体制下患者(往大的说是全体公民)生命遇到严重疾病时得以继续存活的幸福感!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尊重人权!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现行医疗体制,不得不引起我深深的思考。下面我将就“国外器官移植之现状”,“我国器官移植之现状”,“国外与我国医疗体制的对比”,“对我国医改的思考和展望”四个方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一.国外器官移植之现状:

1.瑞典:调查显示,2006年在瑞典进行了136例器官捐献手术,这是1991年以来手术数量最多的一年。根据瑞典器官捐献法,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作出选择,是否捐献器官将由死者家属决定。自2003年起,瑞典政府投入了2700万瑞典克朗,加强对自愿捐献器官的宣传和教育。在瑞典900万人口中,有150万人自愿在国家器官捐献登

记册上登记,没有登记但对器官捐献态度积极的人可以随身携带器官捐献卡。自1964年瑞典进行第一例肾脏移植手术以来,瑞典在器官移植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德国:于1997年通过的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规定,本意是提高人体器官捐献数量,现在来看这个目标并未实现。其原因并不完全是医疗系统能力不足,法律缺陷也是造成捐献数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德国伦理委员会建议,首先要在全国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然后由国家出面,系统地要求所有公民回答其是否同意死后捐献器官的问题。公民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捐献器官的决定,可记录在其医疗卡及驾驶证的数据库中,公民有权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

3.美国:所有尸体器官捐献工作均由OPO(器官获取组织)完成。据2004年统计,全美有59个OPO,其中50个为独立组织,不依靠于医院或相关研究机构,其余9个则依托指定医院。在美国,捐赠者死亡后,约42%-69%的家庭同意进行捐赠;但如果捐献者生前曾登记愿意捐献器官,家属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

由以上一些国外的器官移植案例可以看出,他们的成功主要是因为有人性化的法律,建立了完善的分配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公民捐献意识。

二.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每年大约有100万至150万名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但受供体数量严重不足影响,每年实际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例,

但现在已经做不到1万例了,只能做几千例,需要肾移植的患者可以通过透析维持一段时间,但肝移植就没有别的办法,就因此而死亡。随着诊断条件的改进和病人数量的增加,这一需求数据还会飙升。这也意味着,供需间的缺口还将增大。

麻烦还不止如此,另据卫生部数据显示,我国移植器官的来源一直都是以死刑犯为主。此前,卫生部做过统计,65%以上的器官来源于死刑犯,这也是中国器官移植屡遭国际诟病的原因。目前,我国器官分配公平性也存在问题。一些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患者可以得到器官移植治疗,而且在一次器官移植失败后,还可以继续获得二次器官移植,而不具备支付能力却又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往往一次器官移植的机会也不能得到。

北大人民医院的朱继业教授说:目前我国人体器官供需矛盾过大。现在每年有近3000位患者接受肝移植,而需求者是30多万人。而人体的肝只有1个,肾有两个,因此肝脏的供给比肾脏还“紧俏”。但我国现行的自发的活体或尸体器官资源捐献的方式,没能从法律上明确规范捐献的方式和途径,另外受传统观念影响,导致极少有人提出捐献自己的器官,至今国内只有几十例的活体肝移植。结果导致不仅是供体器官严重不足,且质量也不高。

现在还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我国各地器官移植状态无序,主要表现在做器官移植的医院医疗水平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技术准入制度和评价标准。近年来不少医疗机构盲目进行器官移植项目,有时一个地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多达五六家,一些中型的区级(二级)医

院也开展器官移植,其目的常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想表现医院的整体实力。结果是对病人生命的不负责,难以保证器官移植的质量和疗效。 其实我个人认为: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法律体系的“空白”以及政府管理的“缺位”,是导致各地器官移植无序状态的主要原因。原因很简单,既然这是一个有利可图的“行当”,而且“利”还不少,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之徒(包括某些医德尽失的医生)肯定会走上以身试法的道路。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这方面的法规,为医务人员和器官移植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监督。

三.国内与国外医疗体制的对比:

结合以上国内外人体器官移植的现状,我们基本上可以理出这么一条思路来:欧美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在人体器官移植做的如此出色,主要归功于其成熟的医务法规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相对公平完整的分配,供求体制;而相反,我国在这方面之所以漏洞百出,混乱无章主要是因为缺乏一套合理,可靠,科学的管理体制,当然还有法律上的空白。下面我们不妨通过对比一下国内外的医疗体制来思考我们的医改未来:

在美国,需要接受移植手术的病人必须在一个全国系统内登记,一旦捐赠人出现,电脑系统会寻找最佳匹配并根据治疗需要的迫切性决定移植候选人。排队病人能否接受心脏移植取决于其血型、病重程度、等候时间等因素,等候时间长短并非决定因素。接受者的经济情况、社会地位或种族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在西班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器官捐献,最主要的是申请器官

捐献卡以及提前到自愿捐献组织登记处登记。申请器官捐献卡意味着该公民愿意在自己死后免费捐献器官或者相关组织,但如果该公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可以取消自己的器官捐献卡。

欧美国家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指定的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与调配,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中国目前还没有类似机构和网络体系,器官分配公平性也存在问题。目前我国有人利用各种关系,“插队”来获取供体器官,而急需移植的患者却只好等待。人体器官供不应求,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我国器官移植市场已存在诱发器官买卖的倾向,也使得器官交易或变相买卖器官的犯罪行为有机可乘。我国全国性的器官捐献体系刚刚建立,尚未正式运作,仅建立器官移植科学登记系统,缺少对捐献器官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的系统。说到这里我又不禁想起在王玉老师的那个视频里看到的场景,患有严重心脏病的鲍勃在医院登记以后,几乎每天都接到医院电话,告知他有关心脏移植的许多消息,包括供体心脏的情况,在最后七小时,终于找到合适的供体心脏,鲍勃因此是幸运的。这种高效率,高准确度,高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在我国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当然,“上面有人”的话就不得而知了)。我想,这至少应该成为我们的一个目标吧。

四. 对我国医改的思考和展望

在我国,医改是一个异常艰巨和复杂的工程,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我们暂且撇开行政体制对此的限制不说,单单谈一点个人的看法。首先,还是从器官移植说起,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类似欧美国

家的人体器官移植协调机构和器官分配的网络体系,因为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医疗条件参差不齐,如果没有一个完整成熟,高效运转的网络体系,那么要做到国外那样的高效率,高准确度,高人性化的医疗服务是不可能的;其次,要严格按照申请先后、病情轻重,以及距离远近等原则,全国统一认可、分配捐献器官,这样至少可以相对公平公正一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尸体器官的利用率,这其实是很重要的一环!

不得不提的一点那就是医疗体制了,即我国现行医疗体制还存在哪些漏洞。

1.医患关系。现在在中国,医患关系已经发展到一个很紧张的状态了。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几乎每个人都受过医生护士的无厘头的窝囊气!反正在我的映像当中医生不是救死扶伤的职业,护士也不是“白衣天使”。他们只是看惯了生离死别,处变不惊的人。护士一般都是冷冰冰的,几乎和患者没话说,说的最多的一句应该就是“***床,该交药费了!”。去年,我表弟在南大一附院住院,要换一个什么关节,然后医生进来淡淡的问家属:“你们打算用进口的还是国产的?”我姨夫陪着笑脸问他能不能让我们看一下治疗方案,在做决定;医生就很不耐烦的吼了一句:“这个你们看了有什么用?你们又不懂!我们医生难道还会害你不成!还是用进口的吧,质量好。。。”然后就走了。患者几乎没有起码的知情权。

2.红包问题。这几乎已经成为医生和患者之间公开的秘密了。红包确实是家属主动送的,但是自愿的吗?答案明显是否定的,本来

医药费就很贵了,谁还愿意再拿钱?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信任,买踏实。人家给了你没给,那医生就有可能让你多受苦。多少变态医生天天都见诸报端。

3.医,药费高是医患矛盾的焦点了。我一直很想知道为什么药品到了医院(特别是那些有名气的医院)就可以很容易“翻上N番”呢?现在我们都知道,治个感冒只要一进医院,打个吊瓶什么的没个四五百是不行。而同样的药在药店里面的价格会让你看了想死的心都有!而且我还发现了一个绝对是咱中国医院特有的现象:不管白天黑夜,不管春夏秋冬,不管有人没人,不管上班下班,公立医院里的所有的灯都是亮着的;空调之类的设备也永远在运行!而这类浪费在私立医院则少的多!有人可能会说医院(特别是大型公立医院)每天的开销那么大,医生护士都要工资,当然费用高了,那我想说国家每年大把的钱砸进去都上哪了?

4.医保存在很大的问题。上周,我奶奶摔断了腿住院治疗,等出院报销医药费时,报销比例为:门诊20%,住院60%,门槛费50-500元,这样的比例对于农民来说受益的人非常少,条件好的,能看起病的就能受益,条件差的还是看不起病。还要花费人力、交通、食宿费等,门诊自付80%,住院自付40%,在扣除15%的乙类药品和检查费差价;还有,一级医院84%,二级82%,三级80%,外地就医70%,这样一来还有什么大病保障啊?我记得当初村干部鼓捣我们家交医疗保险金的时候说的条件很是诱人啊!

最后,我希望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行政体制的不断改革,经济的不

断发展,我国医疗体制能不断完善,让我们普通公民能真正看得起病,能真正感受到国家和体制的温暖,能面对央视的镜头很萌的说“我很幸福!”

对我国医疗体制现状的思考

-----由国外器官移植说起 在我国,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是一个让人们无法忍受但又不得不忍的大问题!从这个小角度其实可以一窥我国现行医疗体制存在的恪待解决的弊端,这其中既有客观原因,当然也有人为的原因。因此,社会大众对医疗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寄予厚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似乎不容乐观。

前几天,王玉老师在《医疗仪器原理》课堂上通过一个美国教学视频向我们介绍了有关心脏移植手术的知识。这个片子给我最深的映象不是里面的临床医生高超的技术,而是美国医疗体制的优越性,以及在这种体制下患者(往大的说是全体公民)生命遇到严重疾病时得以继续存活的幸福感!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尊重人权!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现行医疗体制,不得不引起我深深的思考。下面我将就“国外器官移植之现状”,“我国器官移植之现状”,“国外与我国医疗体制的对比”,“对我国医改的思考和展望”四个方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一.国外器官移植之现状:

1.瑞典:调查显示,2006年在瑞典进行了136例器官捐献手术,这是1991年以来手术数量最多的一年。根据瑞典器官捐献法,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作出选择,是否捐献器官将由死者家属决定。自2003年起,瑞典政府投入了2700万瑞典克朗,加强对自愿捐献器官的宣传和教育。在瑞典900万人口中,有150万人自愿在国家器官捐献登

记册上登记,没有登记但对器官捐献态度积极的人可以随身携带器官捐献卡。自1964年瑞典进行第一例肾脏移植手术以来,瑞典在器官移植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德国:于1997年通过的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规定,本意是提高人体器官捐献数量,现在来看这个目标并未实现。其原因并不完全是医疗系统能力不足,法律缺陷也是造成捐献数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德国伦理委员会建议,首先要在全国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然后由国家出面,系统地要求所有公民回答其是否同意死后捐献器官的问题。公民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捐献器官的决定,可记录在其医疗卡及驾驶证的数据库中,公民有权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

3.美国:所有尸体器官捐献工作均由OPO(器官获取组织)完成。据2004年统计,全美有59个OPO,其中50个为独立组织,不依靠于医院或相关研究机构,其余9个则依托指定医院。在美国,捐赠者死亡后,约42%-69%的家庭同意进行捐赠;但如果捐献者生前曾登记愿意捐献器官,家属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

由以上一些国外的器官移植案例可以看出,他们的成功主要是因为有人性化的法律,建立了完善的分配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公民捐献意识。

二.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每年大约有100万至150万名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但受供体数量严重不足影响,每年实际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例,

但现在已经做不到1万例了,只能做几千例,需要肾移植的患者可以通过透析维持一段时间,但肝移植就没有别的办法,就因此而死亡。随着诊断条件的改进和病人数量的增加,这一需求数据还会飙升。这也意味着,供需间的缺口还将增大。

麻烦还不止如此,另据卫生部数据显示,我国移植器官的来源一直都是以死刑犯为主。此前,卫生部做过统计,65%以上的器官来源于死刑犯,这也是中国器官移植屡遭国际诟病的原因。目前,我国器官分配公平性也存在问题。一些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患者可以得到器官移植治疗,而且在一次器官移植失败后,还可以继续获得二次器官移植,而不具备支付能力却又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往往一次器官移植的机会也不能得到。

北大人民医院的朱继业教授说:目前我国人体器官供需矛盾过大。现在每年有近3000位患者接受肝移植,而需求者是30多万人。而人体的肝只有1个,肾有两个,因此肝脏的供给比肾脏还“紧俏”。但我国现行的自发的活体或尸体器官资源捐献的方式,没能从法律上明确规范捐献的方式和途径,另外受传统观念影响,导致极少有人提出捐献自己的器官,至今国内只有几十例的活体肝移植。结果导致不仅是供体器官严重不足,且质量也不高。

现在还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我国各地器官移植状态无序,主要表现在做器官移植的医院医疗水平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技术准入制度和评价标准。近年来不少医疗机构盲目进行器官移植项目,有时一个地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多达五六家,一些中型的区级(二级)医

院也开展器官移植,其目的常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想表现医院的整体实力。结果是对病人生命的不负责,难以保证器官移植的质量和疗效。 其实我个人认为: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法律体系的“空白”以及政府管理的“缺位”,是导致各地器官移植无序状态的主要原因。原因很简单,既然这是一个有利可图的“行当”,而且“利”还不少,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之徒(包括某些医德尽失的医生)肯定会走上以身试法的道路。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这方面的法规,为医务人员和器官移植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监督。

三.国内与国外医疗体制的对比:

结合以上国内外人体器官移植的现状,我们基本上可以理出这么一条思路来:欧美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在人体器官移植做的如此出色,主要归功于其成熟的医务法规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相对公平完整的分配,供求体制;而相反,我国在这方面之所以漏洞百出,混乱无章主要是因为缺乏一套合理,可靠,科学的管理体制,当然还有法律上的空白。下面我们不妨通过对比一下国内外的医疗体制来思考我们的医改未来:

在美国,需要接受移植手术的病人必须在一个全国系统内登记,一旦捐赠人出现,电脑系统会寻找最佳匹配并根据治疗需要的迫切性决定移植候选人。排队病人能否接受心脏移植取决于其血型、病重程度、等候时间等因素,等候时间长短并非决定因素。接受者的经济情况、社会地位或种族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在西班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器官捐献,最主要的是申请器官

捐献卡以及提前到自愿捐献组织登记处登记。申请器官捐献卡意味着该公民愿意在自己死后免费捐献器官或者相关组织,但如果该公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可以取消自己的器官捐献卡。

欧美国家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指定的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与调配,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中国目前还没有类似机构和网络体系,器官分配公平性也存在问题。目前我国有人利用各种关系,“插队”来获取供体器官,而急需移植的患者却只好等待。人体器官供不应求,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我国器官移植市场已存在诱发器官买卖的倾向,也使得器官交易或变相买卖器官的犯罪行为有机可乘。我国全国性的器官捐献体系刚刚建立,尚未正式运作,仅建立器官移植科学登记系统,缺少对捐献器官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的系统。说到这里我又不禁想起在王玉老师的那个视频里看到的场景,患有严重心脏病的鲍勃在医院登记以后,几乎每天都接到医院电话,告知他有关心脏移植的许多消息,包括供体心脏的情况,在最后七小时,终于找到合适的供体心脏,鲍勃因此是幸运的。这种高效率,高准确度,高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在我国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当然,“上面有人”的话就不得而知了)。我想,这至少应该成为我们的一个目标吧。

四. 对我国医改的思考和展望

在我国,医改是一个异常艰巨和复杂的工程,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我们暂且撇开行政体制对此的限制不说,单单谈一点个人的看法。首先,还是从器官移植说起,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类似欧美国

家的人体器官移植协调机构和器官分配的网络体系,因为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医疗条件参差不齐,如果没有一个完整成熟,高效运转的网络体系,那么要做到国外那样的高效率,高准确度,高人性化的医疗服务是不可能的;其次,要严格按照申请先后、病情轻重,以及距离远近等原则,全国统一认可、分配捐献器官,这样至少可以相对公平公正一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尸体器官的利用率,这其实是很重要的一环!

不得不提的一点那就是医疗体制了,即我国现行医疗体制还存在哪些漏洞。

1.医患关系。现在在中国,医患关系已经发展到一个很紧张的状态了。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几乎每个人都受过医生护士的无厘头的窝囊气!反正在我的映像当中医生不是救死扶伤的职业,护士也不是“白衣天使”。他们只是看惯了生离死别,处变不惊的人。护士一般都是冷冰冰的,几乎和患者没话说,说的最多的一句应该就是“***床,该交药费了!”。去年,我表弟在南大一附院住院,要换一个什么关节,然后医生进来淡淡的问家属:“你们打算用进口的还是国产的?”我姨夫陪着笑脸问他能不能让我们看一下治疗方案,在做决定;医生就很不耐烦的吼了一句:“这个你们看了有什么用?你们又不懂!我们医生难道还会害你不成!还是用进口的吧,质量好。。。”然后就走了。患者几乎没有起码的知情权。

2.红包问题。这几乎已经成为医生和患者之间公开的秘密了。红包确实是家属主动送的,但是自愿的吗?答案明显是否定的,本来

医药费就很贵了,谁还愿意再拿钱?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信任,买踏实。人家给了你没给,那医生就有可能让你多受苦。多少变态医生天天都见诸报端。

3.医,药费高是医患矛盾的焦点了。我一直很想知道为什么药品到了医院(特别是那些有名气的医院)就可以很容易“翻上N番”呢?现在我们都知道,治个感冒只要一进医院,打个吊瓶什么的没个四五百是不行。而同样的药在药店里面的价格会让你看了想死的心都有!而且我还发现了一个绝对是咱中国医院特有的现象:不管白天黑夜,不管春夏秋冬,不管有人没人,不管上班下班,公立医院里的所有的灯都是亮着的;空调之类的设备也永远在运行!而这类浪费在私立医院则少的多!有人可能会说医院(特别是大型公立医院)每天的开销那么大,医生护士都要工资,当然费用高了,那我想说国家每年大把的钱砸进去都上哪了?

4.医保存在很大的问题。上周,我奶奶摔断了腿住院治疗,等出院报销医药费时,报销比例为:门诊20%,住院60%,门槛费50-500元,这样的比例对于农民来说受益的人非常少,条件好的,能看起病的就能受益,条件差的还是看不起病。还要花费人力、交通、食宿费等,门诊自付80%,住院自付40%,在扣除15%的乙类药品和检查费差价;还有,一级医院84%,二级82%,三级80%,外地就医70%,这样一来还有什么大病保障啊?我记得当初村干部鼓捣我们家交医疗保险金的时候说的条件很是诱人啊!

最后,我希望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行政体制的不断改革,经济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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