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岗率在岗时间监管制度
1. 目的
因公司部分门店未配置指纹打卡机,为避免无打卡机门店出现签到不及时,舞弊作假等状况的发生,同时避免有打卡机门店出现漏打或打卡不及时等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各部门、各门店、各岗位。(以上各分公司,各部门,各门店,各岗位下文中统一合称部门,如有变动,另作标识) 3. 相关规定
3.1配备打卡机部门
3.1.1凡配备打卡机部门,均需保证每人日均打卡4次。
3.1.2如因工作岗位特殊,每日打卡次数无法保证4次时,部门员工需在前台填写《出入登记》,写明外出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外出事由,回公司时间;如各业态公司尚未配备前台及前台文员者,请之相应人事部或文员处填写《出入登记》。
3.1.3各部门《出入登记》需在次月5日之前统一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核查校对;但凡无打开记录同时无《出入登记》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1.4外出次数超过每周3天者,需各部门经理在《出入登记》进行签字,证明此员工外出为公。
3.1.5鉴于员工打卡难免出现遗忘等因素,特给予每月每个员工享有2次漏打机会;但凡超过两次漏打,将不考虑员工各种因素,每漏打一次做一次一级处理,超过5次者每次二级处理,超过10者每次三级处理,以此类推。 3.2未配备打卡机部门
3.2.1凡未配备打卡机部门,均需保证每日签到两次,到店签到,离店签退。
3.2.2到店签到时间,需准确到分,并签上员工姓名;离店签退,需准确到分,并签上员工姓名。
3.2.3未配备打卡机部门,签到签退由店长负责监督,由营运部、人事部、防损部进行核查; 营运部、人事部、防损部巡店检查签到表,但凡有漏签,提早签退,或代替签到者,给予店长三级处理,相应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
3.2.4但凡有处理不服者,由防损部出面进行调查,并调监控进行核查。 4. 部门上班时间
5. 部门打卡签到规定
6. 以上规定自 时开始实施,人事部对以上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
到岗率在岗时间监管制度
1. 目的
因公司部分门店未配置指纹打卡机,为避免无打卡机门店出现签到不及时,舞弊作假等状况的发生,同时避免有打卡机门店出现漏打或打卡不及时等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各部门、各门店、各岗位。(以上各分公司,各部门,各门店,各岗位下文中统一合称部门,如有变动,另作标识) 3. 相关规定
3.1配备打卡机部门
3.1.1凡配备打卡机部门,均需保证每人日均打卡4次。
3.1.2如因工作岗位特殊,每日打卡次数无法保证4次时,部门员工需在前台填写《出入登记》,写明外出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外出事由,回公司时间;如各业态公司尚未配备前台及前台文员者,请之相应人事部或文员处填写《出入登记》。
3.1.3各部门《出入登记》需在次月5日之前统一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核查校对;但凡无打开记录同时无《出入登记》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1.4外出次数超过每周3天者,需各部门经理在《出入登记》进行签字,证明此员工外出为公。
3.1.5鉴于员工打卡难免出现遗忘等因素,特给予每月每个员工享有2次漏打机会;但凡超过两次漏打,将不考虑员工各种因素,每漏打一次做一次一级处理,超过5次者每次二级处理,超过10者每次三级处理,以此类推。 3.2未配备打卡机部门
3.2.1凡未配备打卡机部门,均需保证每日签到两次,到店签到,离店签退。
3.2.2到店签到时间,需准确到分,并签上员工姓名;离店签退,需准确到分,并签上员工姓名。
3.2.3未配备打卡机部门,签到签退由店长负责监督,由营运部、人事部、防损部进行核查; 营运部、人事部、防损部巡店检查签到表,但凡有漏签,提早签退,或代替签到者,给予店长三级处理,相应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
3.2.4但凡有处理不服者,由防损部出面进行调查,并调监控进行核查。 4. 部门上班时间
5. 部门打卡签到规定
6. 以上规定自 时开始实施,人事部对以上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