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中颖:截止目前,我对于辩论意义的看法的总结

作者 胡中颖

这个问题我经常和其他人发生争论。我希望能借此文章,做一个暂时的总结。在之后,不再主动和别人进行无谓的无尽的争论了。

第一, 得与失,所谓的意义。

我认为,很多有经验的辩手对辩论意义的总结是存在着严重问题的。这也是我在大量类似文章中与他们发生争论的原因。我想如果要简单指出他们的问题所在的话,可以这样说:谈论所谓的辩论的“意义”实际上把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了。第一个是,我们应在辩论中担负怎样的责任和义务,即我们要在辩论中付出什么。第二个是,我们试图从辩论中收获什么,得到什么。得与失,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绝不能直接等同。

我们可以做一些类比。比如,我们参加篮球足球比赛的意义也许是想要锻炼身体,也许是为了荣誉等等;但是,在场上唯一的目的就是进球得分,如果因为“意义在于锻炼身体”就在场上拼命无目的奔跑显然是荒谬的;在处理关键球的时候,头脑中如果胡思乱想胜利后荣誉什么的更是很可能就投不进去了。类似的,见义勇为的好人被问起当时怎么想的,往往也回答“什么都没想”或“只想着救人了”。

而许多有经验辩手丝毫不注意区分这一点,因为自己在辩论中收获了许多东西就认为应当在辩论比赛中也相应的追逐这些,这当然是荒谬的。诸如“辩论的意义不在于比赛本身,而在于/读书/沟通/锻炼口才/享受虐待对手的快感(这个好像是马薇薇说的)。这种混淆收获与付出的做法是严重的误导行为。正如一位赚了很多钱的畅销书作家说的,“钱当然是好的,但写作过程中,你最好不要想太多钱。这会让写作过程便秘的”。这些老辩手对于辩论意义所总结出来的各种乱七八糟的说法,除了帮助你写辩论稿的时候更加便秘之外,任何其他作用都没有。

第二, 辩论的责任与义务,就象在球场上投篮得分。

首先明确我的观点:在辩论中唯一的责任就是证明自己的立场和证伪对方立场。关于这一点为什么可以成立,以前我会说很多具体理由。现在我想换一种更简单的表述:这点的确定过程其实和为什么篮球的义务是投篮,足球的义务是射门一样,并没有太多好讲的。显然如此。为什么只有进球得分,而成功过人不得分,漂亮传球不得分呢。没什么道理的。你看到球场就会自然有这种感受,而你看到辩论场会感觉到论证自己立场和反驳对方立场应该是场上选手根本的责任义务也同样自然。另一方面,也确实有人反其道而行之,比如花式篮球,街头篮球什么的,不以得分为目的,而以漂亮的动作为目的。如果你硬要把竞技篮球和竞技足球变成那样,我也没什么话可说。事实上是,这样的人其实不多。

而这并不是说我希望把那些不与观点直接联系的部分,比如风度,气势,语言美等等全部抹杀掉。我只是认为,这些应当服从于最后的一个论证目标之下,就象运球、传球等等诸多技术环节服务于最后的成功投篮下,而不必将其每一个拆出来单独计分。而且在一个漫画中看过这样一句话,“再高等的技术,不与最后的得分衔接的话,也只不过是杂技罢了。”所以,我赞同在辩论中不能构成对最后的立场的成功论证的语言,本身再精彩也不影响胜负,正如在篮球比赛中,你前场抢断连过5人后罚球线起跳360度转身战斧扣篮——把球扣飞了——得零分,是一样的道理。

第三, 论证自己观点如何可能:我最后的疑问。

论证自己观点是可能的吗。很多人对此抱有疑问,因为觉得两个对立观点不可能被同时证明。这是很多人思路走入歧途的原因。对于这一点,我从经验与直觉上是认定其可能的,但在严格的逻辑论证上还略有缺陷,欢迎指正。

首先谈我为什么认为其可能。其实很简单,对于一件不能完全确定的事情,我认为论证他“可能性”的大小,“概率”的大小,是完全可以的。而这种论证从正方两个起点出发也没有任何问题。换言之,把一件不确定的事情论证一部分,并谈论和比较论证的程度究竟有多少(即论证和比较可能性的大小),似乎是可能的,而且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确实在不停的正在发生着。我很难想象这样的现实生活,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事情要么就是确凿无疑,要么就是无法确定。而可能性大和可能性小的比较完全不存在。

但是,从理论上完整的叙述可能性大小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种比较究竟是根据什么进行的,恐怕确实超出了我的能力。而在实际中,确实相当部分的比较确实并不严谨,只是利用了人心理的一些感觉而已,毫无精确性可言。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保留疑问和看法。希望在将来能够积累足够的知识对此做出理论上的回答,也随时欢迎任何朋友见教。

最后,总结一下。我反对许多对于辩论意义的说法,如意义在于读书,意义在于沟通,意义在于虐对手等等,理由如第一点。我不反对花辩本身和语言美、语言技巧等等,但我认为这些如果不与论证观点结合就是无意义的杂耍,更没必要单独拿出来计分,辩论胜负的裁定以论点证明的程度作为唯一裁定标准就可以。理由如第二点。最后,关于不完整的论证观点和这种不完整的论证的程度是否可以进行衡量与比较,我保留审慎的怀疑态度。欢迎指教。

我尽量不会再主动就此问题挑衅和其他人争吵了。而这篇文章,随时欢迎大家交流意见,批评指正。欢迎转载分享,但请注明出处。

以上。

作者 胡中颖

这个问题我经常和其他人发生争论。我希望能借此文章,做一个暂时的总结。在之后,不再主动和别人进行无谓的无尽的争论了。

第一, 得与失,所谓的意义。

我认为,很多有经验的辩手对辩论意义的总结是存在着严重问题的。这也是我在大量类似文章中与他们发生争论的原因。我想如果要简单指出他们的问题所在的话,可以这样说:谈论所谓的辩论的“意义”实际上把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了。第一个是,我们应在辩论中担负怎样的责任和义务,即我们要在辩论中付出什么。第二个是,我们试图从辩论中收获什么,得到什么。得与失,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绝不能直接等同。

我们可以做一些类比。比如,我们参加篮球足球比赛的意义也许是想要锻炼身体,也许是为了荣誉等等;但是,在场上唯一的目的就是进球得分,如果因为“意义在于锻炼身体”就在场上拼命无目的奔跑显然是荒谬的;在处理关键球的时候,头脑中如果胡思乱想胜利后荣誉什么的更是很可能就投不进去了。类似的,见义勇为的好人被问起当时怎么想的,往往也回答“什么都没想”或“只想着救人了”。

而许多有经验辩手丝毫不注意区分这一点,因为自己在辩论中收获了许多东西就认为应当在辩论比赛中也相应的追逐这些,这当然是荒谬的。诸如“辩论的意义不在于比赛本身,而在于/读书/沟通/锻炼口才/享受虐待对手的快感(这个好像是马薇薇说的)。这种混淆收获与付出的做法是严重的误导行为。正如一位赚了很多钱的畅销书作家说的,“钱当然是好的,但写作过程中,你最好不要想太多钱。这会让写作过程便秘的”。这些老辩手对于辩论意义所总结出来的各种乱七八糟的说法,除了帮助你写辩论稿的时候更加便秘之外,任何其他作用都没有。

第二, 辩论的责任与义务,就象在球场上投篮得分。

首先明确我的观点:在辩论中唯一的责任就是证明自己的立场和证伪对方立场。关于这一点为什么可以成立,以前我会说很多具体理由。现在我想换一种更简单的表述:这点的确定过程其实和为什么篮球的义务是投篮,足球的义务是射门一样,并没有太多好讲的。显然如此。为什么只有进球得分,而成功过人不得分,漂亮传球不得分呢。没什么道理的。你看到球场就会自然有这种感受,而你看到辩论场会感觉到论证自己立场和反驳对方立场应该是场上选手根本的责任义务也同样自然。另一方面,也确实有人反其道而行之,比如花式篮球,街头篮球什么的,不以得分为目的,而以漂亮的动作为目的。如果你硬要把竞技篮球和竞技足球变成那样,我也没什么话可说。事实上是,这样的人其实不多。

而这并不是说我希望把那些不与观点直接联系的部分,比如风度,气势,语言美等等全部抹杀掉。我只是认为,这些应当服从于最后的一个论证目标之下,就象运球、传球等等诸多技术环节服务于最后的成功投篮下,而不必将其每一个拆出来单独计分。而且在一个漫画中看过这样一句话,“再高等的技术,不与最后的得分衔接的话,也只不过是杂技罢了。”所以,我赞同在辩论中不能构成对最后的立场的成功论证的语言,本身再精彩也不影响胜负,正如在篮球比赛中,你前场抢断连过5人后罚球线起跳360度转身战斧扣篮——把球扣飞了——得零分,是一样的道理。

第三, 论证自己观点如何可能:我最后的疑问。

论证自己观点是可能的吗。很多人对此抱有疑问,因为觉得两个对立观点不可能被同时证明。这是很多人思路走入歧途的原因。对于这一点,我从经验与直觉上是认定其可能的,但在严格的逻辑论证上还略有缺陷,欢迎指正。

首先谈我为什么认为其可能。其实很简单,对于一件不能完全确定的事情,我认为论证他“可能性”的大小,“概率”的大小,是完全可以的。而这种论证从正方两个起点出发也没有任何问题。换言之,把一件不确定的事情论证一部分,并谈论和比较论证的程度究竟有多少(即论证和比较可能性的大小),似乎是可能的,而且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确实在不停的正在发生着。我很难想象这样的现实生活,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事情要么就是确凿无疑,要么就是无法确定。而可能性大和可能性小的比较完全不存在。

但是,从理论上完整的叙述可能性大小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种比较究竟是根据什么进行的,恐怕确实超出了我的能力。而在实际中,确实相当部分的比较确实并不严谨,只是利用了人心理的一些感觉而已,毫无精确性可言。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保留疑问和看法。希望在将来能够积累足够的知识对此做出理论上的回答,也随时欢迎任何朋友见教。

最后,总结一下。我反对许多对于辩论意义的说法,如意义在于读书,意义在于沟通,意义在于虐对手等等,理由如第一点。我不反对花辩本身和语言美、语言技巧等等,但我认为这些如果不与论证观点结合就是无意义的杂耍,更没必要单独拿出来计分,辩论胜负的裁定以论点证明的程度作为唯一裁定标准就可以。理由如第二点。最后,关于不完整的论证观点和这种不完整的论证的程度是否可以进行衡量与比较,我保留审慎的怀疑态度。欢迎指教。

我尽量不会再主动就此问题挑衅和其他人争吵了。而这篇文章,随时欢迎大家交流意见,批评指正。欢迎转载分享,但请注明出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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