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A股(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

国内A股(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

主题:

一、符合国内A股IPO发行基本原则和要求

二、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

一、符合国内A股IPO发行基本原则和要求(满

足中国证监会国内A股IPO的条件)

(一)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合理配

置存量资源;

(二)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发展的能力;

(三)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四)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六)符合独立性要求,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二、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

(一)主体资格

(二)独立性

(三)规范运行

(四)财务与会计

(一)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主体资格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发行上市,但提供了两个例外

(1)经国务院批准的发行人的豁免条款(创业板无该条款);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的整体变更以此达到三年经营记录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模式(并非新设方式而是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承继关系)

(1)指各发起人以其拥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并折合为公司股份的经济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3)整体变更时,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按照目前实务,折股比例可以小于1,具体由发起人议定;可以对净资产进行评估,但不调整账务,如果调整账务责备认为是新设公司)

•主体资格(续)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商标等)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独立性

•独立性(五分开)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资产完整(独立原料采购和销售体系)

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单独银行账号和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

机构独立(独立经营的机构)

业务独立(自主经营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公司不得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规范运行

•规范运行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制度,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相关胜任能力

-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严重违法等禁止的相关情形

(四)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或有事项;;

5、不得有财务信息虚假记载等情形;

6、不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本文依据:

20060518(证监会第32号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90501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国内A股(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

主题:

一、符合国内A股IPO发行基本原则和要求

二、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

一、符合国内A股IPO发行基本原则和要求(满

足中国证监会国内A股IPO的条件)

(一)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合理配

置存量资源;

(二)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发展的能力;

(三)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四)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六)符合独立性要求,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二、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

(一)主体资格

(二)独立性

(三)规范运行

(四)财务与会计

(一)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主体资格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发行上市,但提供了两个例外

(1)经国务院批准的发行人的豁免条款(创业板无该条款);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的整体变更以此达到三年经营记录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模式(并非新设方式而是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承继关系)

(1)指各发起人以其拥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并折合为公司股份的经济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3)整体变更时,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按照目前实务,折股比例可以小于1,具体由发起人议定;可以对净资产进行评估,但不调整账务,如果调整账务责备认为是新设公司)

•主体资格(续)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商标等)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独立性

•独立性(五分开)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资产完整(独立原料采购和销售体系)

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单独银行账号和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

机构独立(独立经营的机构)

业务独立(自主经营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公司不得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规范运行

•规范运行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制度,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相关胜任能力

-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严重违法等禁止的相关情形

(四)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主要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或有事项;;

5、不得有财务信息虚假记载等情形;

6、不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本文依据:

20060518(证监会第32号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90501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文章

  • 上市时间及路径
  • 时间 IPO 上市是一件上市繁复的工作,准备的时间短则一年,长则三年以上,公司的规范程度.业绩情况.是否涉及投资者引入及股权激励等因素均会影响上市准备时间. 以向证监会申报材料为基准时间倒排时间表,关键时间点如下: 基准时间:向证监会申报材 ...查看


  • 私募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
  • 私募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 融资.项目选择和退出是私募投资基金动作中的三大步骤,三者环环紧扣,任一环节的堵塞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成功.退出机制是这三大运作流程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顺畅健全的退出机制在私募投资基金成功循环运作中起着关键性 ...查看


  • 什么是创业板.主板.中小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条件
  • 什么是创事业板.主板.中小板? 创事业板是创事业板市场的简称.创事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证券交易市场,顾名思义,就是给创事业型企业上市融资的证券市场.由于创事业型企业一般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是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创事业板市场都 ...查看


  • 我国天使投资退出机制研究
  • Financial View| 金融视线 我国天使投资退出机制研究 丁长瑶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天津 300072 摘要:天使投资作为一种解决种子期企业直接融资的手段,成为了企业创业融资的首选.本文简述了天使投资在国内的发展情况,论证了天使投 ...查看


  • 投资银行业务
  • 投资银行业务简介 一.企业进行IPO以及再融资等业务的意义 IPO对于企业具有重大意义,通过A股上市,公司可以获得多项益处: (一)全面梳理内部架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为 ...查看


  • 创业板退市新规条件虚幻高价发行四毒药危害更甚
  • 创业板退市新规条件虚幻 高价发行四毒药危害更甚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newstock/cyb/20111204/[1**********]2.shtml http://www.sina.com. ...查看


  • 1-中小企业香港上市[失败案例]整理
  • 中小企业香港上市[失败案例]整理 一.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 须具备3年的营业记录,过去3年盈利 盈利 要求 合计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在3年的业绩期,须有相同的管理层: 市值 要求 ...查看


  • 新三板转板之争
  • 近日,国务院有关文件再次提及新三板企业转板,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在一片叫好声之中,也不乏泼冷水者,认为转板推出需慎重.舆论的分歧,正好说明了转板制度之于新三板和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影响. 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到底该不该尽快推出转板制度?如 ...查看


  • 创业板培训会议纪要
  • 第一部分:姚刚副主席重要讲话 [姚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自3月31日创业板暂行办法颁布以来,证监会就开始了创业板制度建设的进程,本周五(7月17日)即将结束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和招股说明书准则的征求意见工作,在将征求意见进行整理分析之后,将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