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社区请注意:
5月8日至5月10日期间,乌鲁木齐市督察组对沙区落实《关于乌鲁木齐市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中的清查重点、工作重点、出租房屋星级评定等项目逐一进行督导检查。 迎检需准备材料如下:
1、迎检汇报材料;
2、街道沙红党工字〔2013〕35号文件《红庙子街道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
3、社区结合实际根据街道文件制定的实施方案;
4、方案中各阶段工作的小结;
5、每月15日要求报送的工作总结和报表;
6、社区三月份以来每次开展清理清查工作的方案和小结;
7、街道沙红办字〔2013〕31号文件《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星级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8、社区出租房屋星级评定工作汇总表(汇总内容:社区出租房屋总户数、流动人口人数,已评定一星、二星、三星及未评定星级的户数、居住证办证数和办证率);
9、《出租房屋星级评定申报表》按照包户责任区装订归档(申报表一式两份,要填写规范,所有内容要填全,并加盖社区公章、派出所公章、街道房管中心公章。一份社区留档,另外一份要发放至房东手中);
10、对已评定的出租房屋的要进行公示,并有图片资料存档;
11、《出租房屋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信息登记表》和《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等业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各社区今天下班请将社区出租房屋户数、已评定一星、二星、三星及未评定星级的户数统计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出租房屋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一、听取社区关于此次专项行动实施的情况汇报(不超过10分钟);
1、社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落实出租人、承租人与社区工作站签订《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情况;
2、出租房屋星级评定情况;
3、社区民警对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4、出租房屋内发生“三非”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对房东的处罚情况;
5、居住证办理运行情况,新增VPDN安装情况。
二、实地检查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查看采集房屋基本信息、方位图、布局图、房屋现场照片等信息,抽查出租房屋星级评定卷4本;
三、每个社区抽查出租房4户,检查房东对承租人的登记情况,派出所在清查过程中是否发现涉“三非”、刑事类、治安类等案件的流动人口,是否及时登记。
各社区请按上述要求做好迎检准备,请未回复的社区回复,谢谢。
通知:
各社区请注意:
5月8日至5月10日期间,乌鲁木齐市督察组对沙区落实《关于乌鲁木齐市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中的清查重点、工作重点、出租房屋星级评定等项目逐一进行督导检查。 迎检需准备材料如下:
1、迎检汇报材料;
2、街道沙红党工字〔2013〕35号文件《红庙子街道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
3、社区结合实际根据街道文件制定的实施方案;
4、方案中各阶段工作的小结;
5、每月15日要求报送的工作总结和报表;
6、社区三月份以来每次开展清理清查工作的方案和小结;
7、街道沙红办字〔2013〕31号文件《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星级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8、社区出租房屋星级评定工作汇总表(汇总内容:社区出租房屋总户数、流动人口人数,已评定一星、二星、三星及未评定星级的户数、居住证办证数和办证率);
9、《出租房屋星级评定申报表》按照包户责任区装订归档(申报表一式两份,要填写规范,所有内容要填全,并加盖社区公章、派出所公章、街道房管中心公章。一份社区留档,另外一份要发放至房东手中);
10、对已评定的出租房屋的要进行公示,并有图片资料存档;
11、《出租房屋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信息登记表》和《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等业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各社区今天下班请将社区出租房屋户数、已评定一星、二星、三星及未评定星级的户数统计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出租房屋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一、听取社区关于此次专项行动实施的情况汇报(不超过10分钟);
1、社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落实出租人、承租人与社区工作站签订《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情况;
2、出租房屋星级评定情况;
3、社区民警对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4、出租房屋内发生“三非”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对房东的处罚情况;
5、居住证办理运行情况,新增VPDN安装情况。
二、实地检查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查看采集房屋基本信息、方位图、布局图、房屋现场照片等信息,抽查出租房屋星级评定卷4本;
三、每个社区抽查出租房4户,检查房东对承租人的登记情况,派出所在清查过程中是否发现涉“三非”、刑事类、治安类等案件的流动人口,是否及时登记。
各社区请按上述要求做好迎检准备,请未回复的社区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