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编号:JK/GL/A/03-2015
制度级别:A 级版
本:2017B
员工出勤、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解释部门审核人批准人日
期
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浙江**实业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出勤、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促进员工出勤意识,加强出勤纪律,保证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2.1公司实行人脸刷卡考勤办法;
2.2考勤行政人事部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
门卫配合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及上报等工作。
2.3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锦康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出勤、考勤管理。2.4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3. 定义
3.1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3.2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3.3离岗:非工作原因未经上级批准或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3.4旷工:无故缺勤。4. 权责
4.1行政部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出勤、考勤管理工作。
4.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所属员工之出勤、考勤、劳动纪律管理,提供并审核部门员工出
勤记录。
5. 工作规范及要求5.1考勤管理
5.1.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执行及日常考勤管理工作。5.1.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出勤、劳动纪律进行监督。5.1.3员工上班实行刷卡制度。
5.1.4行政部负责依员工每月考勤记录之统计,每周负责全公司考勤人员出勤情况并公
示,每月初公布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作为员工核算薪金之依据。
5.2工作时间
5.2.1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制定实施,全体员工均需遵照公司规
定的工作时间出勤。
5.2.2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控制、调整、安排所属员工工作时间,并报行政人事
部审核备案。
5.2.3有夜班部门依公司规定出勤时间自行安排白、夜班轮班人员或值班人员。5.2.4如因生产经营、季节性因素或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出勤时间随时调整并以通知、
通告等方式公告。
5.2.5上班时间利用手机、电脑看电视电影者或利用手机、电脑QQ、微信与人聊天者(聊
与工作无关事情),视同旷工一天处理。
5.3加班
5.3.1如因生产或其他工作需要,公司可在正常出勤时间外安排员工加班。
5.3.2任何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加班安排,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违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如因不服从加班安排而导致延误生产或影响其他工作而造成损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5.3.3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原则上首先安排补休。
5.3.4部门需要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按加班论处,自行
加班的不计加班。
5.4打卡
5.4.1打卡记录是员工工作时间之原始记录证明,副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均须按本制度
规定打卡。
5.4.2全公司所有员工每班均须打上、下班卡;
5.4.3每缺少一次打卡记录而又无签卡证明,当班按旷工处理。
5.4.4员工打卡后,应到岗工作或做好工作准备,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到他人岗位、其
他车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5.4.5下班后应先打下班卡,不得外出后再回厂打下班卡,违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并
罚款50元。
5.4.6没有上班、加班而按上班、加班打上下班卡者,除当天按旷工处理外,另予以罚
款100元。
5.4.7除行政人事部主管、专员外,任何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乱调考勤机按键,违者每次
罚款50元。由此而导致考勤机损坏,当事人负责赔偿损失。
5.4.8打卡时请仔细核对打卡机上的信息是否与本人的信息一致,若有打卡打不上或与
本人的信息不一致者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重新录入人脸信息。打卡打不上者须当时在门卫《考勤异常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姓名及时间,人力资源部调出门卫监控核实,如监控无本人在此时间段(前后2分钟)进出记录视为无效处理(按忘
打卡处理)。
5.5外出、离岗
5.5.1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先
打卡报到需经部门主管批准,无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5.5.2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
则按离岗处理,每次罚款20元,离岗达一小时以上者,当班按缺勤处理。5.5.3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离岗处理,每次罚款30元,
办理私事离岗达一小时以上者,当班按旷工处理。
5.5.4办公室人员或主管以上人员外出办理业务或其他事情,需在人员去向栏登记去向。
上班时经批准未到公司打卡报到而直接外出办理业务的,部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代为登记去向。
5.5.5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
门主管人员报告,部门主管应向行政部或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5.5.6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2个工作日内必须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
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2个工作日内不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视同忘打卡处理。
5.5.7上班时间外出厂区人员(含回宿舍),必须办理《外出放行单》申明原因及返回
时间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放行单》必须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5.8上班打卡以后出厂门购买早餐或办理其它私事者,如再次进厂时间超过上班时间,
则视为上班迟到需重新打卡进厂,若上班时间再车间吃早餐或者零食者、不按时开早会者视同迟到处理。
5.6签卡
5.6.1员工因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行政部补签打卡记录:⑴确实在正常上班(经主管签证)而忘记打卡者;⑵外勤而未能正常打卡者;⑶其他因工作原因未能打卡者⑷因停电或考勤机故障无法打卡时;⑸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未能正常打卡的。
5.6.2员工有5.6.1情形之一需要签卡的,由上级主管开具该员工在签卡【考勤异常联
络单】,员工凭【考勤异常联络单】到行政人事部签卡。
5.6.3主管人员开具【考勤异常联络单】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5.6.4考勤异常:指忘打卡等没有正常打卡的情形,须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注明原
因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最迟于考勤异常的下一个工作日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考勤异常按打卡次数计算,即上班算一次,下班算一次。考勤异常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路途距公司较远或坐厂车人员严重堵车),三次以上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也视为无效处理(按忘打卡处理)。
5.6.5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2个工作日内必须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
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2个工作日内不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视同忘打卡处理。
5.6.6如有部门员工因生产需要加班超过23点,次日可适延迟上班,主管填写【考勤
异常联络单】并注明原因。
5.6.7行政人事部签卡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地签卡,不得徇私舞弊、弄
虚作假,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5.7请假5.7.1请假规定
⑴员工有事需请假,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等;
⑵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会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提前电话告知直接主管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写请假条并提供相关证明(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时,须凭正规医院开具相关证明);
⑷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部门主管应向行政部或公司领导报告,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⑸员工假满时因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回公司上班时,应提前电话通知直接上级,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但回公司后必须补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⑹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⑺员工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条应提前交行政部后请假方可生效,否则请假无效。5.7.2请假类别
⑴事假:最长不超过为15天;⑵婚假、丧假:最长不超过为15天;⑶病假:最长不超过为30天;⑷产假:最长不超过为90天。5.7.3请假核准权限
⑴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审批;
⑵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直接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核准;⑶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核准、执行总经理批准;⑷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请假,部门经理审核,须经董事长批准;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超出规定假期最长期限者,须经董事长批准。5.8休假、放假
5.8.1因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公司根据生产情况灵活安排休假。生产部门实行调休,员
工调休由上级主管安排。
5.8.2调休由上级主管批准,一次性调休超过5人的,须报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同时
批准。
5.9缺勤
5.9.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5.9.2迟到、早退
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提前下班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⑵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或累计时间达10分钟,扣发全勤奖。
⑶当月全勤者,全勤奖金30元。
⑷新员工当月入职工作不满20天无全勤奖。工作满20天或以上者则按15元补贴,如当月是全勤则按全勤发放。
⑸上班时间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罚款50元每次。
⑹未(或忘)打卡未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或者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超过3次后,当月第1次扣10元,当月第二次开始每次扣30元。未(或忘)打卡未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1次或以上、或者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超过3次无全勤奖。⑺迟到或早退,每次迟到1分钟扣罚1元,迟到2分钟扣罚2元,以此类推,直至扣
完当日工资。
⑻一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达到3次(含3次)者,除按5.9.2⑴规定处理外,另外视同缺勤一天;一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达到5次(含5次),按旷工半天(1.5天)处理;累计达到10次(含10次),按旷工1天(3天)处理。(计件薪人员按上月日均工资计算,与迟到处罚同时进行)5.9.3旷工
⑴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旷工:
A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B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C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D 超过6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E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F 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视同旷工的;
⑵每旷工半天扣发1.5天基本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3天基本工资(计件薪人员按上月日均工资计);
5.9.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自动离职处理:⑴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⑵一月内旷工累计超过3天(含3天);⑶一年内旷工累计达10天(含10天)。
5.8.5缺勤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计件薪人员按上月日均工资计)。5.10本制度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行政部。
5.11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此前公司有关出勤、考勤之所有规定均全
部同时废止。
行政人事部2017年3月4日
考勤异常登记表
序号12345678
X X X X X X
2016.7.82016.7.8
7:5517:05
上班下班
情况属实7:56无此人进出,无效
X X X 7.10X X X 7.10
姓名
签到日期
时间
上班/下班
核查结果
核查人员
行政人事部不定期核查,如门卫监控在签到日期/时间(前后2分钟)内无本人在此时间段进出记录视为无效处理(按忘打卡处理)。若有打卡打不上、多次难以打上、与本人的信息不一致者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重新录入人脸信息。
考勤异常联系单
部
门:姓名考勤异常时间异常原因证明人确认部门主管确认行政人事部确认
注:考勤异常联系单,只限二日填写并交人资部备案,作为当月考勤依据,逾期无效。(忘
打卡每月超过三次填写本表也视为无效)
补卡时间:
岗位
年
月
日
外出放行单
姓名
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外出工作地点与内容:
外出时间部门领导意见:
返回时间
门卫值班员签名确认:外出时间:返回时间:
部门经理审核:
制度编号:JK/GL/A/03-2015
制度级别:A 级版
本:2017B
员工出勤、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解释部门审核人批准人日
期
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浙江**实业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出勤、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促进员工出勤意识,加强出勤纪律,保证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2.1公司实行人脸刷卡考勤办法;
2.2考勤行政人事部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
门卫配合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及上报等工作。
2.3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锦康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出勤、考勤管理。2.4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3. 定义
3.1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3.2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3.3离岗:非工作原因未经上级批准或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3.4旷工:无故缺勤。4. 权责
4.1行政部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出勤、考勤管理工作。
4.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所属员工之出勤、考勤、劳动纪律管理,提供并审核部门员工出
勤记录。
5. 工作规范及要求5.1考勤管理
5.1.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执行及日常考勤管理工作。5.1.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出勤、劳动纪律进行监督。5.1.3员工上班实行刷卡制度。
5.1.4行政部负责依员工每月考勤记录之统计,每周负责全公司考勤人员出勤情况并公
示,每月初公布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作为员工核算薪金之依据。
5.2工作时间
5.2.1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制定实施,全体员工均需遵照公司规
定的工作时间出勤。
5.2.2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控制、调整、安排所属员工工作时间,并报行政人事
部审核备案。
5.2.3有夜班部门依公司规定出勤时间自行安排白、夜班轮班人员或值班人员。5.2.4如因生产经营、季节性因素或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出勤时间随时调整并以通知、
通告等方式公告。
5.2.5上班时间利用手机、电脑看电视电影者或利用手机、电脑QQ、微信与人聊天者(聊
与工作无关事情),视同旷工一天处理。
5.3加班
5.3.1如因生产或其他工作需要,公司可在正常出勤时间外安排员工加班。
5.3.2任何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加班安排,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违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如因不服从加班安排而导致延误生产或影响其他工作而造成损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5.3.3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原则上首先安排补休。
5.3.4部门需要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按加班论处,自行
加班的不计加班。
5.4打卡
5.4.1打卡记录是员工工作时间之原始记录证明,副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均须按本制度
规定打卡。
5.4.2全公司所有员工每班均须打上、下班卡;
5.4.3每缺少一次打卡记录而又无签卡证明,当班按旷工处理。
5.4.4员工打卡后,应到岗工作或做好工作准备,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到他人岗位、其
他车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5.4.5下班后应先打下班卡,不得外出后再回厂打下班卡,违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并
罚款50元。
5.4.6没有上班、加班而按上班、加班打上下班卡者,除当天按旷工处理外,另予以罚
款100元。
5.4.7除行政人事部主管、专员外,任何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乱调考勤机按键,违者每次
罚款50元。由此而导致考勤机损坏,当事人负责赔偿损失。
5.4.8打卡时请仔细核对打卡机上的信息是否与本人的信息一致,若有打卡打不上或与
本人的信息不一致者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重新录入人脸信息。打卡打不上者须当时在门卫《考勤异常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姓名及时间,人力资源部调出门卫监控核实,如监控无本人在此时间段(前后2分钟)进出记录视为无效处理(按忘
打卡处理)。
5.5外出、离岗
5.5.1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先
打卡报到需经部门主管批准,无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5.5.2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
则按离岗处理,每次罚款20元,离岗达一小时以上者,当班按缺勤处理。5.5.3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离岗处理,每次罚款30元,
办理私事离岗达一小时以上者,当班按旷工处理。
5.5.4办公室人员或主管以上人员外出办理业务或其他事情,需在人员去向栏登记去向。
上班时经批准未到公司打卡报到而直接外出办理业务的,部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代为登记去向。
5.5.5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
门主管人员报告,部门主管应向行政部或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5.5.6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2个工作日内必须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
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2个工作日内不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视同忘打卡处理。
5.5.7上班时间外出厂区人员(含回宿舍),必须办理《外出放行单》申明原因及返回
时间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放行单》必须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5.8上班打卡以后出厂门购买早餐或办理其它私事者,如再次进厂时间超过上班时间,
则视为上班迟到需重新打卡进厂,若上班时间再车间吃早餐或者零食者、不按时开早会者视同迟到处理。
5.6签卡
5.6.1员工因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行政部补签打卡记录:⑴确实在正常上班(经主管签证)而忘记打卡者;⑵外勤而未能正常打卡者;⑶其他因工作原因未能打卡者⑷因停电或考勤机故障无法打卡时;⑸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未能正常打卡的。
5.6.2员工有5.6.1情形之一需要签卡的,由上级主管开具该员工在签卡【考勤异常联
络单】,员工凭【考勤异常联络单】到行政人事部签卡。
5.6.3主管人员开具【考勤异常联络单】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5.6.4考勤异常:指忘打卡等没有正常打卡的情形,须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注明原
因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最迟于考勤异常的下一个工作日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考勤异常按打卡次数计算,即上班算一次,下班算一次。考勤异常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路途距公司较远或坐厂车人员严重堵车),三次以上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也视为无效处理(按忘打卡处理)。
5.6.5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2个工作日内必须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
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2个工作日内不填写【考勤异常联络单】视同忘打卡处理。
5.6.6如有部门员工因生产需要加班超过23点,次日可适延迟上班,主管填写【考勤
异常联络单】并注明原因。
5.6.7行政人事部签卡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地签卡,不得徇私舞弊、弄
虚作假,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5.7请假5.7.1请假规定
⑴员工有事需请假,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等;
⑵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会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提前电话告知直接主管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写请假条并提供相关证明(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时,须凭正规医院开具相关证明);
⑷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部门主管应向行政部或公司领导报告,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⑸员工假满时因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回公司上班时,应提前电话通知直接上级,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但回公司后必须补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⑹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⑺员工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条应提前交行政部后请假方可生效,否则请假无效。5.7.2请假类别
⑴事假:最长不超过为15天;⑵婚假、丧假:最长不超过为15天;⑶病假:最长不超过为30天;⑷产假:最长不超过为90天。5.7.3请假核准权限
⑴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审批;
⑵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直接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核准;⑶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核准、执行总经理批准;⑷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请假,部门经理审核,须经董事长批准;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超出规定假期最长期限者,须经董事长批准。5.8休假、放假
5.8.1因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公司根据生产情况灵活安排休假。生产部门实行调休,员
工调休由上级主管安排。
5.8.2调休由上级主管批准,一次性调休超过5人的,须报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同时
批准。
5.9缺勤
5.9.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5.9.2迟到、早退
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提前下班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⑵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或累计时间达10分钟,扣发全勤奖。
⑶当月全勤者,全勤奖金30元。
⑷新员工当月入职工作不满20天无全勤奖。工作满20天或以上者则按15元补贴,如当月是全勤则按全勤发放。
⑸上班时间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罚款50元每次。
⑹未(或忘)打卡未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或者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超过3次后,当月第1次扣10元,当月第二次开始每次扣30元。未(或忘)打卡未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1次或以上、或者填写《考勤异常联系单》超过3次无全勤奖。⑺迟到或早退,每次迟到1分钟扣罚1元,迟到2分钟扣罚2元,以此类推,直至扣
完当日工资。
⑻一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达到3次(含3次)者,除按5.9.2⑴规定处理外,另外视同缺勤一天;一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达到5次(含5次),按旷工半天(1.5天)处理;累计达到10次(含10次),按旷工1天(3天)处理。(计件薪人员按上月日均工资计算,与迟到处罚同时进行)5.9.3旷工
⑴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旷工:
A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B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C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D 超过6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E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F 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视同旷工的;
⑵每旷工半天扣发1.5天基本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3天基本工资(计件薪人员按上月日均工资计);
5.9.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自动离职处理:⑴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⑵一月内旷工累计超过3天(含3天);⑶一年内旷工累计达10天(含10天)。
5.8.5缺勤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计件薪人员按上月日均工资计)。5.10本制度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行政部。
5.11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此前公司有关出勤、考勤之所有规定均全
部同时废止。
行政人事部2017年3月4日
考勤异常登记表
序号12345678
X X X X X X
2016.7.82016.7.8
7:5517:05
上班下班
情况属实7:56无此人进出,无效
X X X 7.10X X X 7.10
姓名
签到日期
时间
上班/下班
核查结果
核查人员
行政人事部不定期核查,如门卫监控在签到日期/时间(前后2分钟)内无本人在此时间段进出记录视为无效处理(按忘打卡处理)。若有打卡打不上、多次难以打上、与本人的信息不一致者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重新录入人脸信息。
考勤异常联系单
部
门:姓名考勤异常时间异常原因证明人确认部门主管确认行政人事部确认
注:考勤异常联系单,只限二日填写并交人资部备案,作为当月考勤依据,逾期无效。(忘
打卡每月超过三次填写本表也视为无效)
补卡时间:
岗位
年
月
日
外出放行单
姓名
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外出工作地点与内容:
外出时间部门领导意见:
返回时间
门卫值班员签名确认:外出时间:返回时间:
部门经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