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技术(新品)开发工作,规范公司技术(新品)开发项目经费管理,提高公司技术(新品)开发水平和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经费来源
2.1. 国家、省、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2.2. 公司内部批准立项的技术(新品)开发项目经费。
3. 经费管理
3.1. 技术中心依据项目批文或公司开发任务书,到财务部办理项目经费计划手
续,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3.2. 项目经费应按项目要求使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的设备购置费、试验
费、材料费、考察差旅费、信息资料费、国内学术会议费、鉴定或验收费等。
3.2.1.
3.2.2.
3.2.3. 调研差旅费:指项目开发人员为完成项目研究开支的差旅费用。 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必需的图书、资料、复印等费用。 实验材料费:指原材料和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样品购置费,加工费和
包装运输费等。
3.2.4.
3.2.5. 开发外协费:指公司与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委托开发费用。 仪器设备费:指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
的材料配件和加工费、水电费、仪器折旧费。
3.2.6. 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开发进行的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书稿
编审会所需经费。
3.2.7. 计算机使用费:指使用计算机作为辅助研究手段所支出的计算机录入
费、软件设计费、计算机上机费或租用费。
3.2.8. 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出版、发表、誊写等费用。
3.2.9. 成果鉴定费:指鉴定项目成果所需的会务费和鉴定专家的劳务费。
3.2.10. 其它费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不可预见等费用。
3.3. 公司批准列支的技术(新品)开发项目经费只能用于项目研究的调研差旅
费、实验材料费、外协开发费、资料费和学术会议费。
3.4. 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属公司固定资产,须按公司有关规定
采购,凭入库单和发票报销,使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项目完成后须交公司技术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3.5.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可提取余款的30%作为项目组奖励酬金,其
余部分作为再研经费仍由项目组掌握使用。
3.6. 项目经费收入与支出,凡涉及税务费用等,一律从项目经费中支付。
4. 经费审批
4.1. 5000元以内,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中心主任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交
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4.2. 5000元以上,经项目负责人、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和总工程师审核后,由公
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报销。
5. 其它规定
5.1. 财务部必须将科研项目经费建立专用账户。
5.2. 科研经费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上级有关部门和
公司内审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5.3. 分年度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在年度检查时由项目负责人按时向技术中心
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或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同时送交财务部进行审查。
6.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1. 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技术(新品)开发工作,规范公司技术(新品)开发项目经费管理,提高公司技术(新品)开发水平和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经费来源
2.1. 国家、省、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2.2. 公司内部批准立项的技术(新品)开发项目经费。
3. 经费管理
3.1. 技术中心依据项目批文或公司开发任务书,到财务部办理项目经费计划手
续,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3.2. 项目经费应按项目要求使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的设备购置费、试验
费、材料费、考察差旅费、信息资料费、国内学术会议费、鉴定或验收费等。
3.2.1.
3.2.2.
3.2.3. 调研差旅费:指项目开发人员为完成项目研究开支的差旅费用。 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必需的图书、资料、复印等费用。 实验材料费:指原材料和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样品购置费,加工费和
包装运输费等。
3.2.4.
3.2.5. 开发外协费:指公司与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委托开发费用。 仪器设备费:指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
的材料配件和加工费、水电费、仪器折旧费。
3.2.6. 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开发进行的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书稿
编审会所需经费。
3.2.7. 计算机使用费:指使用计算机作为辅助研究手段所支出的计算机录入
费、软件设计费、计算机上机费或租用费。
3.2.8. 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出版、发表、誊写等费用。
3.2.9. 成果鉴定费:指鉴定项目成果所需的会务费和鉴定专家的劳务费。
3.2.10. 其它费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不可预见等费用。
3.3. 公司批准列支的技术(新品)开发项目经费只能用于项目研究的调研差旅
费、实验材料费、外协开发费、资料费和学术会议费。
3.4. 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属公司固定资产,须按公司有关规定
采购,凭入库单和发票报销,使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项目完成后须交公司技术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3.5.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可提取余款的30%作为项目组奖励酬金,其
余部分作为再研经费仍由项目组掌握使用。
3.6. 项目经费收入与支出,凡涉及税务费用等,一律从项目经费中支付。
4. 经费审批
4.1. 5000元以内,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中心主任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交
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4.2. 5000元以上,经项目负责人、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和总工程师审核后,由公
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报销。
5. 其它规定
5.1. 财务部必须将科研项目经费建立专用账户。
5.2. 科研经费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上级有关部门和
公司内审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5.3. 分年度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在年度检查时由项目负责人按时向技术中心
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或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同时送交财务部进行审查。
6.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