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_纳税筹划形成
性考核册答案
第五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娱乐业适应的营业税税率为(D)的幅度税率,由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A.3%-20% B.15%-20%. C.5%-15% D.5%-20%
2.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B)。
A.高等学校利用学生公寓为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B.个人销售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
C.个人出租自由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
D.单位销售自建房屋取得的收入
3.下列各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C)。
A.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电费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B.金融机构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收入
C.非金融机构买卖股票、外汇等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
D.拍卖行拍卖文物古董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4.下列各行业中适应3%营业税税率的行业是(A)。
A.文化体育业 B.金融保险业 C.服务业 D.娱乐业
5.下列各行业中适用5%营业税税率的行业是(B)。
A.文化体育业 B.金融保险业 C.交通运输业 D.娱乐业
二、多项选择题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可以称为(AC)。
A.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B.缴纳增值税的兼营行为
C.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D.缴纳营业税的兼营行为
2.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营业税的有(AD)。
A.动力设备的安装 B.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局出售集邮商品
3.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的有(BCD)。
A.家具公司销售全套卧室家具送货上门 B.歌舞厅取得的销售酒水收入
C.装修公司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 D.金融机构当期收到的罚息收入
4.营业税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AD)。
A.100元 B.100~500元 C.500~1000元 D.1000~5000元
三、判断正误题
1.( √ )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 √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不征收营业税。
3.( × )未经批准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货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4.( √ )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时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
5.( √ )我国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
6.( × )营业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7.( √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四、简答题
(一)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例如,合并企业的一方所提供的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恰恰是合并企业另一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在合并以前,这种相互间提供劳务的行为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而合并以后,由于合并各方形成了一个营业税纳税主体,各方相互提供劳务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缴纳营业税的。 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境内”是指:其一,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其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另外,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些跨境劳务或承包、承租劳务排出在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范围之外,避免
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二).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五.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
该公司财务核算健 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 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80 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 . 44 万元。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
答案:
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 (万元)99.2444.17%17% 171292
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 %。共应缴纳流转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 (万元)36.1344.17%17% 17180 292
应纳营业税税额=80 ×3 % = 2 . 4 (万元)
共应缴纳流转税=13 . 36 十2 . 4 = 15 . 76 (万元)
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4 . 99 一15 . 76 = 9 . 23 (万元)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 ,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入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率很高(17 % ) ,而劳务收入部分通
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率仅为3 % (或5 % ) ,可以明显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
2013年_纳税筹划形成
性考核册答案
第五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娱乐业适应的营业税税率为(D)的幅度税率,由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A.3%-20% B.15%-20%. C.5%-15% D.5%-20%
2.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B)。
A.高等学校利用学生公寓为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B.个人销售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
C.个人出租自由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
D.单位销售自建房屋取得的收入
3.下列各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C)。
A.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电费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B.金融机构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收入
C.非金融机构买卖股票、外汇等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
D.拍卖行拍卖文物古董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4.下列各行业中适应3%营业税税率的行业是(A)。
A.文化体育业 B.金融保险业 C.服务业 D.娱乐业
5.下列各行业中适用5%营业税税率的行业是(B)。
A.文化体育业 B.金融保险业 C.交通运输业 D.娱乐业
二、多项选择题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可以称为(AC)。
A.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B.缴纳增值税的兼营行为
C.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D.缴纳营业税的兼营行为
2.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营业税的有(AD)。
A.动力设备的安装 B.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局出售集邮商品
3.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的有(BCD)。
A.家具公司销售全套卧室家具送货上门 B.歌舞厅取得的销售酒水收入
C.装修公司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 D.金融机构当期收到的罚息收入
4.营业税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AD)。
A.100元 B.100~500元 C.500~1000元 D.1000~5000元
三、判断正误题
1.( √ )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 √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不征收营业税。
3.( × )未经批准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货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4.( √ )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时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
5.( √ )我国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
6.( × )营业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7.( √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四、简答题
(一)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例如,合并企业的一方所提供的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恰恰是合并企业另一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在合并以前,这种相互间提供劳务的行为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而合并以后,由于合并各方形成了一个营业税纳税主体,各方相互提供劳务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缴纳营业税的。 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境内”是指:其一,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其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另外,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些跨境劳务或承包、承租劳务排出在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范围之外,避免
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二).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五.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
该公司财务核算健 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 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80 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 . 44 万元。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
答案:
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 (万元)99.2444.17%17% 171292
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 %。共应缴纳流转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 (万元)36.1344.17%17% 17180 292
应纳营业税税额=80 ×3 % = 2 . 4 (万元)
共应缴纳流转税=13 . 36 十2 . 4 = 15 . 76 (万元)
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4 . 99 一15 . 76 = 9 . 23 (万元)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 ,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入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率很高(17 % ) ,而劳务收入部分通
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率仅为3 % (或5 % ) ,可以明显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