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科目三考试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中科目三的必考项目有: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科目三模拟灯光使用考试技巧
模拟灯光考试内容
1.听到“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指令,不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不合格。
2.前照灯非远光状态,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或者前照灯在远光状态下,听到“在刚才同样条件下,你紧跟前车行驶”指令,不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不合格。
3.听到“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指令,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前照灯非远光灯状态,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不变换或变换错误或者前照类在远光灯状态下,听到“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150米”指令,不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不合格。
5.前照灯非远光状态,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或者前照类在远光状态下,听到“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指令,不将远光灯变换成近光灯,不合格。
6.听到“雾天行驶”指令,不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不合格。
7.听到“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指令,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不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不合格。
灯光使用评判标准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9.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扣20分;
10.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扣10分。
C1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科目三考试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中科目三的必考项目有: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科目三模拟灯光使用考试技巧
模拟灯光考试内容
1.听到“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指令,不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不合格。
2.前照灯非远光状态,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或者前照灯在远光状态下,听到“在刚才同样条件下,你紧跟前车行驶”指令,不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不合格。
3.听到“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指令,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前照灯非远光灯状态,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不变换或变换错误或者前照类在远光灯状态下,听到“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150米”指令,不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不合格。
5.前照灯非远光状态,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或者前照类在远光状态下,听到“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指令,不将远光灯变换成近光灯,不合格。
6.听到“雾天行驶”指令,不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不合格。
7.听到“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指令,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不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不合格。
灯光使用评判标准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9.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扣20分;
10.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