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提单的背面条款

第四节 提单的背面条款

1.两类提单的背面条款:1)强制性条款:其内容不能违反有关国家的海商法规,国际公约或港口惯例的规定,违反或不符合这些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2)任意性条款:即上述法规,公约和惯例没有明确规定,允许承运人自行拟定的条款,都属于任意性条款

2.首要条款:是承运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印刷于提单条款的上方(通常列为提单条款的第一条)用以明确本提单适用法规的条款

3.定义条款:定义条款是提单中或有关提单的法规中,对与提单有关用语的含义和范围作出释义的条款。各船公司的提单中,一般都有定义条款,对作为运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货方的含义和范围作出规定,将货方定义为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4.承运人责任条款:1)承运人的基本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仓,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用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可归纳为保证船舶适航的责任和管理货物的责任两方面

5.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的条款。

1)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运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2)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6.承运人免责条款的要求:要享受此权利,首先要履行适用法规所规定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即承运人应做到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管理货物和尽速的按照约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并不得无故绕航的义务。免责条款的内容:1)因除外危险而免责2)因除外责任而免责3)因托运人过失而免责

4)因货物本身性质而免责

7.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是指已明确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和损坏负有赔偿责任应支付赔偿金时,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限额的规定与维斯比规则相同,即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为准

8.关于特定货物的条款:1)危险货2)舱面货

9.索赔通知:也叫货物灭失或损害通知,是收货人用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提出的表明货物的损坏情况,并提出保留索赔权利的书面声明1)提出索赔通知的时间2)索赔通知的证据效力

10.诉讼时效:是指对索赔案件提起诉讼的最终期限,《海商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与海牙规则的规定相似,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有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第四节 提单的背面条款

1.两类提单的背面条款:1)强制性条款:其内容不能违反有关国家的海商法规,国际公约或港口惯例的规定,违反或不符合这些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2)任意性条款:即上述法规,公约和惯例没有明确规定,允许承运人自行拟定的条款,都属于任意性条款

2.首要条款:是承运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印刷于提单条款的上方(通常列为提单条款的第一条)用以明确本提单适用法规的条款

3.定义条款:定义条款是提单中或有关提单的法规中,对与提单有关用语的含义和范围作出释义的条款。各船公司的提单中,一般都有定义条款,对作为运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货方的含义和范围作出规定,将货方定义为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4.承运人责任条款:1)承运人的基本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仓,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用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可归纳为保证船舶适航的责任和管理货物的责任两方面

5.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的条款。

1)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运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2)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6.承运人免责条款的要求:要享受此权利,首先要履行适用法规所规定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即承运人应做到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管理货物和尽速的按照约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并不得无故绕航的义务。免责条款的内容:1)因除外危险而免责2)因除外责任而免责3)因托运人过失而免责

4)因货物本身性质而免责

7.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是指已明确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和损坏负有赔偿责任应支付赔偿金时,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限额的规定与维斯比规则相同,即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为准

8.关于特定货物的条款:1)危险货2)舱面货

9.索赔通知:也叫货物灭失或损害通知,是收货人用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提出的表明货物的损坏情况,并提出保留索赔权利的书面声明1)提出索赔通知的时间2)索赔通知的证据效力

10.诉讼时效:是指对索赔案件提起诉讼的最终期限,《海商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与海牙规则的规定相似,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有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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